第26章 白衣白马剑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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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昌一行人在官道上疾驰。
两个时辰后,下马整顿。
路边有煮酒的摊子。
冬天喝一碗滚烫的黄酒,不比一刻春宵差多少。
等胃里暖和起来后。
闵昌笑道:“大哥,三妹,过了前面的喇叭谷,离郡城就不远了,等我安顿好后,给你们也找份差事。”
闵昌左手边坐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
脸上都是痘印,外号薛麻子。
别看身材魁梧,但酒量不行。
二两黄酒下肚,便已有醉意。
“二弟,放心,甭管谁来找你麻烦,先问问我的刀答不答应,到时候再谈差事的事情。”
薛麻子拍着腰上不带鞘的宽口大刀。
坐在闵昌右手边的是个面相不错的女人。
三十出头,满身风韵。
外号搏命娘。
从名头就能看出,也是个狠人。
搏命娘赶路从不喝酒。
想法也比她大哥多。
“二哥,这喇叭谷,怕是不好过吧?”搏命娘皱眉道。
闻言,薛麻子大笑起来。
“哈哈哈,三妹,怎么年纪越大,胆子越小?怕个蛋蛋,咱三兄妹,什么时候怂过?”
搏命娘冷冷道:“老娘没蛋。”
薛麻子噎住,闷头喝酒。
闵昌一笑:“大哥,说了多少回,别在女人面前提年龄。”
转而又望着搏命娘道:“三妹,那人杀了巡检司一百多口人,不然我也不会大老远把你们叫来。
二哥这些年是洗白了,可你们想要光明正大的抛头露面,那喇叭谷,好不好过都得过。”
搏命娘低头沉思。
东躲西藏的日子,虽然不差钱,但过着心累。
手上染的血太多,仇家多。
却又因为不够多,官家看不上。
所以,闵昌是她和张麻子想要回归正常生活的唯一路子。
“就没有点信息吗?关于那个人,比如武功套路,兵器什么的。”
“还是三妹心细。”闵昌笑了笑,“他用的是一把二指宽的细剑,和杀张平的是同一个人。”
“细剑?不管江湖还是庙堂,都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人。”搏命娘疑道。
“所以我判断,此人是个初出茅庐的新手,应该是车马部新招的寻马人。”闵昌猜测道。
寻马人。
庙堂和江湖对车马部编外人员的称呼。
这些人,可不是真的寻马,而是寻人。
被他们寻到的人,通常都只有死这个下场。
但因为行动隐秘。
他们的身份很少暴露出来。
“新手?”
搏命娘脸色顿时缓和下来。
能斩杀一百名巡卒,确实厉害。
但打打杀杀,可不是单靠一股勇劲的。
他们三兄妹,谁不是杀人十年以上的高手?
现在三人联手,还怕什么?
喝完酒,闵昌叮嘱大伙提高警惕。
重新上马后,向喇叭谷前进。
喇叭谷,顾名思义。
俯瞰时状若喇叭。
入口极宽,但越走越窄。
尤其是最后的谷口。
只有普通一张车马的宽度。
简直是杀人越货的极佳地点。
行至山谷中段地带。
闵昌一伙人突然停住。
滴答滴答——!
谷口传来马蹄声。
间隔较长,像有人骑着马闲庭信步。
不多会。
谷口处出现一匹白马。
白马上的人穿白衣。
远远看去,颇为潇洒。
“阁下,有事?”闵昌眉头微蹙,勒马问道。
那人没回,双腿轻夹马肚。
马匹缓缓向人群走来。
走到差不多十来丈远的位置。
闵昌突然疑到:“我好像见过你?”
“十里镇,陆天明。”白衣冷冷道。
“陆天明?写信的瘸子?”
闵昌心中一惊。
他知道自己此行必然被劫。
只是没想到,会是十里镇那个代写家书的秀才。
经营津岭渡那么多年。
很少回去。
可秀才二字经常出现在脚夫们的嘴里。
有一次在顺风客栈吃饭时,见陆天明来存车,他特意观察过。
加上张平那案子是陆天明报的案,所以他有印象。
稍加思索,立马了然。
“十里镇剑神?”闵昌奇道。
“不敢当,跛脚的书生。”陆天明回道。
“你是车马部的人?”
陆天明摇头:“不是,我是刘大宝的朋友。”
闵昌平时嚣张归嚣张。
但此刻面色格外凝重。
“周世豪,你杀的?”
陆天明点头:“人太多,浪费了力气,不然我能折磨他一晚上。”
闻言,闵昌眼角不自禁的抽动。
秀才的实力,毋庸置疑。
如果先来找他。
那么他绝对会因为狂妄自大栽在这小子手里。
念及此,闵昌后怕的同时,又庆幸周世豪死得好。
“以后,还是低调一些为好。”
嘀咕一句后,闵昌问道:“我能否用银子买个道?”
陆天明忽地露出微笑:“不可以,得用命买。”
“草,二弟,跟他逼逼那么多做什么,砍了就是了。”
薛麻子实在是受不了这个鸟气。
他兄妹三人驰骋江湖的时候,哪有人敢这般跟他们说话?
话音落地。
薛麻子已经纵马冲了出去。
“大哥!”
搏命娘一声暴喝,想拦住薛麻子。
能杀一百号人的对手,单独对抗,不是找死吗?
哪知却被闵昌拽住缰绳。
“三妹,府卫的名额,二哥只能搞到一个。”
搏命娘面色一沉。
咬牙冷冷盯着闵昌:“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要洗白,就必须有这个觉悟。”
搏命娘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但最终还是调头回到闵昌身边。
哒哒哒!
哒哒哒!
薛麻子骑马又稳又快。
马蹄声在山谷中颇为响亮。
他平生最喜欢杀两种人。
一种是冰清玉洁的女人。
一种是面如白玉的俊生。
漂亮的女人,挣扎起来的时候有一种变态的满足感。
而好杀俊生,单纯的是因为看着不舒服。
长得比他俊的,他觉得都该死。
薛麻子手把在刀柄上,眼里有一种嗜血的疯狂。
锃——!
他拔出腰中阔刀。
手腕转动,耍了个刀花。
骑马砍人。
速度一定要快。
姿势一定要帅。
人头落地的时候正好收刀。
那场景,何等畅快?
白脸俊生的身影越来越近。
薛麻子的嘴,越咧越大。
这一刀劈下,再过了那个谷口。
以后,就能光明正大的在街上走。
“你装你娘呢!”
来到陆天明近前,薛麻子挥刀骂道。
只是,臂膀才挥了一半。
他的瞳孔便猛地收缩。
那颗脑袋明明就在跟前。
可因为对方轻微的晃动。
薛麻子已经判断出自己这一刀,至少差了半寸。
锵——!
那把细剑出鞘的声音。
比薛麻子听过的所有兵器都要脆亮。
不刺耳,像编钟上的一个调。
只不过音符消失的瞬间。
薛麻子再没有思考的机会了。
他的下半身还夹着马肚。
但上半身却不受控制的飞了出去。
意识消失的一刹那,薛麻子看见自己的大臂,终于完成了整个挥刀动作。
只不过,再没有收刀的机会。
咕噜咕噜咕噜——!
薛麻子的半边身子。
因为巨大的惯性,在地上不停翻滚。
直到紧握的阔刀卡在石缝中才停下。
“还好,衣裳没有溅到血,不然走的时候还得换。”
陆天明晃动的身子回归原位。
他轻甩太平,抖干净剑身上的血迹。
太平虽然细,但剑身比普通的剑都要长。
看上去非但没有小气的感觉。
相反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洒脱。
此时。
白马配白衣。
举手投足的俊逸。
当真是那剑中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