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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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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睡到自然醒。

人生的就该这样,若是不能睡舒服,活着有啥劲儿。

王莽打个哈欠起身。

身为凝元期境界的魔修,吃饭睡觉已经可有可无。

只需要吸纳天地灵气,完全可以做到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但这活着好像就没啥意义。

修仙嘛。

当然是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这才是人生的最终目标,也是终极理想。

推开窗户,迎接新的一天。

却见外边大雪仍不断的飘落,后院水井被积雪掩埋,足有半米深,连取水都困难。

王莽一皱眉。

这鬼天气有够恶劣的,居然一天一夜的下雪,是想活埋安乡城的百姓吗。

贼老天真没天良。

经过廊庑,来到酒楼,桌上早早摆好碗筷,看样子是快吃朝食了,来的真及时。

温上一壶热酒暖身,拢着袍袖,坐下静静等候。

少顷。

后厨方向。

黄曼云端着七八人份的大碗水饺走来,模样有些萧瑟,料想是病情开始加重所致,后边九岁的苏乐儿,屁颠屁颠的跟随,倒是很欢快。

只是她若知道自己母亲快死,会是何种感受。

会不会哭的死去活来,还是自寻短见的跟她母亲,一块儿离开这个世界呢。

王莽觉得自己这种恶趣味,太下作了,用别人痛处换取快乐,真是不人道。

“这么早就起来了,辛苦了。”

“这是应该的。”

黄曼云代入酒楼伙计角色,替代熊德狠煮起早餐,帮王莽舀一碗热气腾腾的水饺,还特意的撒上葱花,颇有几分食欲。

“恩公,先用筷,曼云去看看面条好了没。”

“不用管面条了,这些水饺也够吃了,先吃吧,水饺凉了就不好吃了。”

“只是面条坨了,就没法吃了....”

黄曼云自知盘中餐来之不易,饥荒时,一碗米饭就能换来一条人命,实在不想浪费了面条。

“坐下。”

黄曼云本还想争辩几句,却拗不过王莽的霸道,只好拉着苏乐儿坐下,默默的用膳。

王莽见她们埋头吃,也不说话,率先开口说:“在我酒楼,没有那么多规矩,不用那么拘束。”

这话一出口。

母女二人更加的拘谨,好像吃坐都不安。

王莽也懒得管她们,开口问:“对了,今日怎不见熊德狠,平时朝食都是由他来做,今日怎换你们了。”

“黑大厨说出去办点事,让娘亲做好吃的,给掌柜吃。”

苏乐儿自来熟搭腔,用瓷调羹吃着水饺,边模糊不清的说,样子也够可爱。

黄曼云慈爱的摸摸她,接着说道:“熊大哥吩咐,冬天必须吃水饺,这是掌柜的喜好,所以我和乐儿,一早起来包水饺。”

“额。”

王莽吃着,一时顿住了。

胖熊挺有心,居然一大早就让别人起来包饺子,往日怎不见他起来包。

这老小子,真会使唤人。

胖熊这么早起来,八成是拿暗室里的金银财宝,去黑市贩卖了,也够勤奋。

安乡城里,有名的当铺、钱庄很多,但收赃物却是没有。

毕竟这些东西来历不明,一旦让官府找上门,好说歹说,跳进黄河洗不清。

吃完早饭。

独自斟了几杯热酒,身体也暖和起来。

虽然境界到炼体期,已经不惧怕一般的寒冬,但天气温度愈下,不得不饮酒暖身。

哈气成冰的温度。

直见屋檐下的冰挂,一根根垂了下来,如同门帘,煞是好看。

王莽扭头看向黄曼云,正收拾碗筷。

却发现她沐浴净身后,长相俏丽,言语彬彬有礼,有种大家闺秀的既视感,不像家境贫寒乞丐出身,遂开口询问。

“小溪县距离洛阳很远吧,你们是怎么来到安乡城,家中可还有亲人吗。”

“没了。”

黄曼云沉默,收拾碗筷的手,微微颤抖,像是压抑情绪,不想爆发出来,让人心疼她的过往。

王莽追问道。

“能和说说你的身世吗,别误会,我只是纯属好奇,如果有什么难言之隐的话,就此作罢,当我没说。”

这话说的巧妙。

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你若是觉得我是坏人,就不必说出来。

我都帮你这么多了,你连身世都不肯告诉我,还算是人吗,真没良心呐。

果然。

此话一出。

黄曼云也放下碗筷,稍稍敞开心扉的透露心声道。

“小女子小溪县人,父亲乃县内一乡的啬夫,早些年盗贼蜂起,奉命押送岁贡去郡城,不料半路被害。母亲前不久也郁郁而终,剩下妾身与乐儿相依为命。家无男儿,又遭逢战乱大变,所以才迫不得已,走上寻夫的路。”

大周皇朝战乱很平常。

割据一方的霸主诸侯,早有鲸吞四方,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只是碍于皇帝张哈皮没死,人心思周,所以未攻打司隶洛阳,但九州大陆的局部战争,可不少。

另外。

小溪县乡啬夫就是乡长。

这职位不高,但管理一乡的事务,谋些钱财,过上舒服的小日子,也是很简单。

想必家庭富裕。

才使得黄曼云知书识礼,有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由内而外的散发。

看她之前肮脏的乞丐装束,或许是怕被贼人惦记,才迫不得已而为之。

毕竟世道纷乱,没有一身好武艺,长相却又如此清秀,简直是怀璧其罪。

恐怕没出郡县,就被贼人拉去当压寨夫人了,岂能千里迢迢,安然无恙的来到安乡城。

简直是开玩笑,有木有。

王莽点点头。

这家境的确惨,老爹被贼人杀害,母亲积忧成疾,郁郁而终,丈夫抛弃妻儿,杳无音信。

偌大屋里,只剩下孤儿寡母,岂能不招惹口舌,恐怕左邻右舍,骂黄曼云克夫命,害人精,算是轻了。

况且。

乡下人大多信奉鬼神。

特别是一些穷乡僻壤的地方,更有五仙作祟,没有献祭贡品血肉,则会入村杀害平民。

有的还以人桩祭祀桥梁。

黄曼云一女人,带着女儿,恐怕受尽了,千夫所指的唾骂,才来到安乡城。

(五仙说是仙,不过是未得道的山精妖怪,例如熟知的黄皮子,黄大仙就是其中之一。)

王莽点头,我理解。

见外边风雪渐弱,解释道:“昨夜大雪一场,积雪很厚,若想驾驶马车去洛阳城,还得等冰雪融化才行,再等几日吧。”

“给王掌柜添麻烦了,真是对不起,曼云日后会报答的。”

“比起你老是自我埋怨的道歉,倒不如说声谢谢。”

黄曼云怔了怔,眼眶有些泪花涌动,生生压抑住。

“谢谢。”

“别说了,咱去安乡城最大布庄看看,给你换一身衣服,你丈夫也不想见到你这样落魄的模样吧。”

黄曼云低头,察觉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破旧的不像话,更是不时散发出一阵阵酸馊味。

顿时脸一红,也不搭话。

苏乐儿眨巴着眼睛,在王莽和母亲身上来回左右观望,稚嫩的脸泛起疑惑。

他们在干什么呢?

.....

早饭过后。

巳时,早上十点左右。

屋外大雪渐小,日光穿透厚重云层,照在道路行人脸上,有些红润,十分舒服。

这才是生活的样子嘛。

无忧无虑,无需对生存烦心,该吟诗作对就吟诗作对,该骑马射猎就骑马射猎。

活着就是为了享受。

要不然。

人生的意义在于什么。

难不成就当一辈子牛马吗。

安乡城最大布庄,万福布庄。

没错。

城内有“万”字招牌的店铺,几乎都万家产业。

这万福布庄与万贵茶行一样,都是万家的产业,非常挣钱。

王莽携同黄曼云、苏乐儿来到布庄外,却见路上行人,纷纷指指点点,议论不休。

一个富人引着两个乞丐同行,这场景的回头率百分百,况且她们,还那么的乞丐。

“这两个哪来的臭要饭,真是不要脸,竟然当狗腿子,舔王莽这个纨绔子弟,恶心。”

“就是,也不知道她哪来的脸皮。真厚,怕不是卖了贞洁给他。”

“说不定,还还有更过分的事呢,连女儿也卖了,也说不准,哼哼。”

行人的风言风语,越说越过分。

令黄曼云有些风霜的脸,显得局促,忍受不了别人的闲言乱语,对王莽说道。

“王掌柜,我还是不去为好。”

“为啥。”

“掌柜身份尊贵,与曼云一起走,有失身份,曼云自知配不上掌柜,更没法报恩,若有来世,定做牛做马报答。”

“嗐,等来世,那什么是个头,我也不要求你报答我,只要你过得好,那就算是对我最好的报答吧。”

黄曼云彻底傻眼了。

真的不明白,为什么王莽会对自己这么好。

难道是贪图自己的身子,可自己也非倾国倾城之姿,虽有几分清秀,但绝没到使人神魂颠倒的地步。

“王掌柜,我有一事想问,请如实告知曼云。”

“你说。”

“王掌柜,为何对曼云这么好,你我平生素未相识,仅是一面之缘就倾囊相助,实在令曼云有愧。”

“是这事啊。”

王莽点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理解。

不过这事,正常人都会问。

无人会无缘无故的对一个人好,无论这个理由,有多么的荒唐。

“其实对你好,不过是对我自己愧疚的一种弥补。”

“弥补。”

黄曼云更是迷惑:“恩公,曾对蔓延做过十分失礼的事?”

“没有,只是你的容貌与我妹妹,有几分神似,所以处出于愧疚,才对你好。”

“有恩公这样的哥哥,她应该很幸福。”

“她死了。”

王莽有些落寞。

十六年前,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母亲生下妹妹王依伊,就跟着情夫私奔。

一出生的王依伊患有先天性白血病,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就从未离开过医院。

父亲忍受不了王莽、王依伊两个累赘,更承担不起巨额医疗费用,独自一人离开这个城市,抛弃了他们。

十二岁的王莽才刚懵懂,就开始与爷爷一起生活,照顾妹妹起居饮食。

还记得她化疗后,摸着光秃秃的脑袋说。

“我上辈子一定是个尼姑,要不然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还记得她吸着氧气,说出让人安心的话。

“你是我最好的哥哥,一定要开心的活着,连我的那份一起活下去。”

依稀还记得她,临终的话。

“谢谢你,照顾我这么久。”

一切的一切,恍如昨日。

没过几个月也爷爷骤然离世。

这个世界忽然间,变得那么的灰暗,就像没有了其他色彩,宛如看不见光明的长夜。

就在某个夜晚。

王莽决定离开这个没有牵挂的世界,追随爷爷、王依伊脚步,只是贼老天像是没玩够。

让王莽再一次的活了下来。

既然贼老天想戏弄自己,那就与它玩个够。

只要我不死,便掀了这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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