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丽萍一定会为他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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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秀听他说的,一下又是自行车,一下又是手表的。
简直感觉像是在做梦,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自己这是遇到了个什么有钱人!
家住在城里就算了,又有自行车,又有手表的,这得是什么家庭啊?
“那,那怎么办?”
赵秀秀看着梁文杰,就像是看着只下金蛋的母鸡,说话都有些结巴了,讷讷的问道。
“我看我得早点走了,万一我朋友没找到我,到时候就麻烦了。”
梁文杰假意低头思考着,最后抬起头,朝着赵秀秀露出了个有些为难的神情。
太主动就显得他不值钱了,骗女人可不就得若即若离的,今天也差不多了。
再说下去就没有新鲜感了,而且说多错多,万一说太多,被她发现穿帮了,就不好了。
梁文杰这么一琢磨,就准备回去了,觉得呆在这里也没意思了。
只不过回去前,眼尖的看到了柜子里没关严实的缝隙里,露出的那个银铃铛。
梁文杰眼中闪过一抹贪婪的光芒,心头有些意动。
他今天钱都被张老给抢走了,家里也亏了不少钱,最近他爸估计都不会给他钱了。
这手头还真是有点紧,要是这玩意儿能拿去转手了,估计还能缓上几天。
反正这女人要是跟了自己的,那她的东西早晚都是自己的,早点晚点,不都得给他!
反正都是他的东西,他这不过是早点拿了罢了!
“那你,那你明天还回来看我吗?我这两天不上工。”
赵秀秀听他说要走,心里当下就有些舍不得,低着头拉了拉梁文杰的衣服,有些害羞的主动问。
“嗯,我明天白天要上班,今天是厂里放假,明天可能就没有时间了。”
梁文杰沉默着思考了两秒,然后才犹豫着,不好意思的看向了赵秀秀。
“啊,那,那没关系,还是工作更重要。”
赵秀秀听到梁文杰这么说,有些失望,眼看着假期就快要过去了,她马上就要上工了。
和梁文杰还要上班,那也不知道他们下一次要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上一面。
“秀秀,我第一眼见到你,就觉得我们很有共同话题。
下一次见面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能不能给我一件信物,留个念想。”
梁文杰拉着赵秀秀的手,放到自己胸膛处,直视着赵秀秀,把赵秀秀不敢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眼中满是对赵秀秀的喜爱,眼神中还带着些渴望的看着赵秀秀,语气情真意切。
“嗯……”
赵秀秀哪里还能不同意,听着梁文杰的话,整个脸都烧的通红,害羞的低着头。
她以前没谈过恋爱,来乡下也就看上了那么两个男人,一个杨力华,一个傅景煜。
两个都是她倒追人家,和杨力华连话都没说上两句,他妈防自己,就跟防贼似的,她连偶遇的机会都没有。
还有一个傅景煜,偶遇的机会倒是有了,也没说上两句话,最后还被他把名声搞臭了。
可以说是这两个人都让她丢脸至极!
现在遇到个梁文杰,对她这么温柔体贴的,她还是头一回感受到。
这么一对比,赵秀秀觉得果然以前是她瞎了眼,才会看上那些粗俗的村里人!
梁文杰听到赵秀秀答应,眼中划过一抹精光,觉得这乡下女人就是好骗,一骗一个准。
梁文杰从没关严实的抽屉里,把那个银铃铛拿了出来。
听到这银铃铛的声音,赵秀秀的脑子终于从爱情海底飘到了海面。
这银铃铛可是她最值钱的首饰了,她平时自己都舍不得戴,现在竟然被梁文杰看中了,这可怎么办?
赵秀秀有些犹豫,实在是有些舍不得,她就那么一件首饰。
要是给了梁文杰,以后遇到什么出风头的事,都没法带了。
“怎么了?这个东西对秀秀很重要吗?如果是这样,那还是不要给我了。”
梁文杰见赵秀秀竟然犹豫了,心里头顿时有些不满,语气也生硬了几分,作势就要放回去。
不就一个破铃铛,还小气吧啦的!
这态度的转变,让赵秀秀立刻就做出了决定,这么个银铃铛也不值多少钱。
根本比不上梁文杰的手表和自行车,眼下勾住他才是最重要的!
“文杰你说什么呢,你别生气,给你我怎么会不愿意呢,只要你想要,要什么我都愿意给你。”
赵秀秀直接握住了梁文杰的手,把铃铛塞进了他手心,含情脉脉的看着梁文杰。
梁文杰听到赵秀秀这么说,脸色才好了些,握紧了手里的银铃铛,和赵秀秀又是好一番暧昧。
最后,梁文杰不出所料的拿着银铃铛,大摇大摆的被赵秀秀客客气气的送了出去。
另一边。
傅景煜送顾初回知青点后,就直接去了山上,他和刘大海约好了,今天天黑了,就在山上碰面。
今晚不睡,得去镇里把东西卖了,他昨晚和刘大海一起去隔壁山上。
在隔壁山坡上打了一头小野猪,今天晚上准备拖到镇上去卖了。
不然他之前也不会连衣服都没换,就这么邋遢的,拿着叫花鸡去找初初了。
不过,现在穿都穿上了,那自然得找刘大海炫耀炫耀。
傅景煜美滋滋的想着。
他到的时候还有些早,刘大海还没过来,傅景煜就摘了些草,去看了看兔子,把窝清理了一下。
等到他收拾完,没坐几分钟,刘大海就鬼鬼祟祟的来了。
“煜哥,你咋来的这么早。”
刘大海三步一回头,都得朝着后面看看有没有人,直到看见傅景煜,才放心下来,加快速度走到了傅景煜面前,乐呵呵的问。
傅景煜低低的咳嗽了两声,也不说话,翘着二趟腿,把脚抬高了几分,也不看刘大海,就盯着脚上的解放鞋。
“煜哥,你咋了?”
把刘大海看得一头雾水,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他一番,然后迎着月光,终于看到了那双油光发亮的解放鞋。
“哟!煜哥,你这新买的鞋啊,可真好看!
穿着气势都强了不少,比那城里人还威风嘞!”
刘大海蹲下身摸了摸,眼中闪过一抹羡慕,毫不吝啬的夸赞道。
这鞋做的可真好看,这鞋底做的就跟那皮鞋似的,油光发亮的,一看就很潮流。
等今天赚了钱,他也得去买双新的,这样下次去找丽萍的时候,人看着也精神!
有了这双鞋子,丽萍一定会为他着迷的!
“煜哥,你那儿买的?
等会儿去镇上,明天开门了,我也去买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