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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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震惊了,它还以为不管怎么样有恋人身份加成,好感度起码得有50呢。朝笙在心中冷笑,替身就替身,老男人可真狗啊。
她仰脸看着颜暮初,似乎为这一霎的温情动容。
反正,她也很能演。
穿好衣服,朝笙趿着拖鞋,亦步亦趋地跟在颜暮初身后,和他一块去洗漱。
这是一个两层的复式公寓,二层的大卧房两个人共住,卧室乃至整个公寓都是简洁明净的装修风格,可以想象到公寓的主人大概也是冷静少语的类型。
这个公寓大部分时间只有洛朝笙一个人住。
这样寡净的风格并不适合年轻热烈的洛朝笙,她不喜欢,但这是颜暮初送的。
他又是为了谁的喜好,一目了然。
盥洗室里,大片的浅灰墙壁上挂着长长的镜子,他们站在一起,用的牙刷也好,漱口杯也好,就连毛巾都是一蓝一白的一对。
朝笙轻慢地想,颜暮初入戏还挺深。
早餐是很简单的三明治加咖啡,朝笙长在一个江北小城,早上常吃的是热干面再配个酥脆的面窝,但这座南方的滨江城市显然并不习惯这种吃法,颜暮初也未曾替她着想过。
二十岁的颜暮初曾陪着二十岁的宁望舒出早功,然后在她结束后拿出早就买好的三明治和咖啡。
但三十岁的颜暮初不会想去知道二十二岁的洛朝笙早上又习惯吃什么。
“今天晚上,陪我出席一个晚宴。”颜暮初忽然道。
朝笙艰难咽下口中微酸发苦的味道,而后认真看向颜暮初:“颜先生,时间是几点呀?”
“七点开始,我会在六点的时候派人去接你。”
朝笙点点头,乌黑的卷发随着动作起落,看起来有点儿孩子气的可爱:“下午最后一节课五点半结束,我到时候去校门口等您。”
她乖巧而顺从,也不问是什么宴会,全然的相信着颜暮初。
“好。”颜暮初性情天然有几分冷淡,见她应下,也不多言。
用过早餐,目送那辆银灰色的车载着颜暮初远去,朝笙按着自己还是个学生的身份,打算去学校。
爱意是真的,所以并不甘只做一只金丝雀。
公寓的地库里停着数辆价值高昂的豪车,哪怕其中有一辆写着她的名字,洛朝笙也未曾上去过。
正如颜暮初给她的钱,也一分都没有动过。
守着泾渭分明的距离,只不过想,某一天真能堂堂正正和颜暮初在一起时,两个人之间,是平等的。
不过,颜暮初其实并不在乎这些。
一腔爱意全部倾注反而容易被人所轻视,洛朝笙一开始就是输家。
朝笙转了两次公交,在摇晃中终于到了海戏学院。
她到的还算早,教室里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因为是公共课,所以大家都不算特别积极。
窗外,六月天空明朗,梧桐叶光影斑驳,青翠蓊郁,穿堂风抛下知了的长鸣,带来夏日难得的清旷。
一个女声忽然响起:“朝朝!朝朝呀!”
朝笙闻声,转脸便看到扎着丸子头的女生坐在他旁边。
“黎学姐。”她按着记忆打招呼。
黎子晗摆摆手:“不用这么客气,叫我栗子就好!我和你说的那个角色你考虑的怎么样啦?”
黎子晗是大四编导专业的,最近在大热的《帝台歌》剧组做导演助理——虽然有导演黎巍是她小姑的原因,但是黎子晗表示她绝不是拖后腿的关系户并且一直在努力干活!
物色演员也是她给自家小姑打白工换来的小权利之一——因为只是几分钟剧情的龙套,黎巍也就由着她选了。
在原本的剧情中,洛朝笙并没有去成,因为颜暮初并不希望洛朝笙去。
以金钱为筹码,交换她人生的自由。
声名赫赫的,有宁望舒一个人就够。
朝笙可不打算按照颜暮初的安排来。
“栗子学姐,你确定我可以吗?”
她眼里总噙着透明的水光,不笑也要弯三分,天生就让人想亲近。
黎子晗按捺住想要捏爆她脸蛋的冲动。
她握拳,认真道:“你可以的!虽然只是一个小角色,不过我觉得真的很适合你!试试吧!”
天知道她在上公共课见到洛朝笙时,就觉得惊为天人,又一打听小学妹是个孤儿,是拿着奖学金考上的海戏学院,她就更加怜爱了——这张脸,她黎子晗作为未来的大导演,决不允许她成为沧海遗珠!
纵然这是全国最好的几所戏剧学院之一,但渴望在演艺圈出人头地的人太多,竞争何其激烈。对于洛朝笙来说,有机会她本该珍惜,而不是为了一个并不爱她的人而放弃。
——哪怕爱她,她也不应牺牲自己的人生。
“那行,先谢谢学姐了。”朝笙双手合十,笑容真诚。
黎子晗朝她比了个oK的手势,火速趁着教室里人还没坐满穿梭到最后一排去了。未来的大导演上课时也爱摸鱼呢。
很快到了下课,朝笙慢悠悠地收拾完书包,准备离开教室。黎子晗刚从睡梦中醒来,意识还没回笼,见到小学妹要走了,还不忘隔着阶梯教室叮嘱:“要记得来哦。”
朝笙远远的朝她笑,比了个oK的手势。
黎子晗放心地趴了下去,在片场打杂真的太辛苦了,她抓住一切可以睡觉的时间补回自己早已经稀碎的睡眠。
朝笙离开拥挤的人潮,走到校外一家有些偏僻的咖啡店外,在那等待颜暮初的司机的到来。
咖啡店的老板娘是个逢人总有三分笑的中年女人,原主时常来这坐坐,店里向来客人不多,一来二去就熟了起来,到现在也算是关系不错的友人。
这家咖啡店生意实在寻常,老板娘长年处于躺平的状态,但却一直维系了下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颜总以高价买下了这家咖啡店,条件是只要老板娘一直经营下去,盈亏随意。
洛朝笙并不知道其中的因由,她来这儿,起初是因为颜暮初在大一开学时送她来了南影学院,然后带她在这聊了会天——这是颜暮初和宁望舒在学生时代常来的咖啡店。
彼时的洛朝笙还不知道宁望舒的存在,她也喝不惯咖啡,只是想多了解喜欢的人一点,才暗自记住了这家店,然后因缘巧合和老板娘熟了起来。
“朝朝。”店里没有客人,老板娘正趴在吧台上百无聊赖的浇花,见她来了,露出个懒散的笑来,“今天还和之前一样?”
来了也不好什么都不点,洛朝笙通常折中的选择喝拿铁,奶味冲淡了咖啡的苦味,她勉强喝得惯一点。
朝笙不打算改变原主留存的习惯,她点点头:“麻烦晴姐啦。”
晴姐放下喷壶,转身去了制作间。
这家店颇有些年头,装修也是十年前的风格,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城市里,反倒多了点不同寻常的味道。只是位置偏僻,老板咸鱼,就这么大隐隐于市了。
黄昏时的阳光照进来,微绿的玻璃折射出奇异的光彩,落在朝笙秀丽的脸上,她低头摆弄着晴姐刚刚浇多了水的仙人球上,一不留神被刺破了手指。
朝笙悻悻地收回手,晴姐瞧她这样,忍不住一笑:“哟,还流血了。
她把拿铁放在朝笙面前,又四处去翻急救箱,想找个创可贴。
朝笙搅碎拿铁上郁金香轮廓的拉花,无奈道:“晴姐,还没找到吗?我的伤口都要愈合啦。”
晴姐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我这都是为了谁?”她把创可贴放在朝笙面前,“自己贴好。”
“以后要当大明星的人,怎么这么不爱惜身体?哎哟,我听说演员身上一点疤痕都不要有的,拍戏的时候不好看。”
“哪有那么夸张。”朝笙眯眼,去找自己手指上的小血点,随意把创可贴贴了上去。
晴姐见她这不以为意的模样,玩笑道:“防范于未然。虽然今天是个小小小伤口,贴个创可贴也算警示你了。”
“说起来你知道宁望舒吧?就是老在国外那个女明星,去年还拿了奥斯卡的。她以前老在我这喝咖啡呢。”
晴姐继续碎碎念,朝笙手指微顿,继而笑道:“我当然知道呀。我第一次来这的时候,晴姐你不就觉得我面熟嘛。”
晴姐点点头:“可不是嘛。我上次见到她来这喝咖啡还是好多年前的事情啦。那个时候她和你一样年轻呢。”她看着朝笙的脸,感慨道,“当时就觉得,满学院的姑娘没她一个好看,你瞧,现在都是国际巨星了。”
朝笙含笑点头,又道:“但我可不是她那样的大明星。”
晴姐伸手点了点朝笙的额头:“信不信晴姐的眼光。”
她打量着朝笙,认真道:“我觉得朝朝你不比她差呢。你也会成为大明星的。”
虽然是玩笑话,但朝笙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也以认真的口吻道:“嗯,我也会的。”
笑够了,时间也差不多了。朝笙喝完最后一口咖啡,和晴姐道别。
“接我的人来啦。晴姐,下次再见。”
晴姐又去捣鼓她的花了,朝朝笙招了招手:“知道啦知道啦。”
“你的仙人球再浇水下去,估计会坏掉的。”她见此,无可奈何的叮嘱了晴姐一声。
晴姐冷笑:“给它点教训,谁叫它今天不知好歹戳破了大明星的手。”
晚宴不算特别隆重,是几个相熟的投资人拉起的,颜暮初的公司在娱乐圈几乎算是寡头,他来了,本不算隆重的宴会都变得郑重几分。
朝笙跟在男人身后,看着人们向前和他问好,攀谈。他态度说不上热络,却也不会让人觉得被冷待,是一种游刃有余的从容。那些电视里、大荧幕上才会出现的导演和明星在他面前露出热情的笑,仅仅是希望得到这个男人的垂青。
难怪洛朝笙会以仰望的心态爱着颜暮初。
她那样年少,一无所有,然后有一个人不但救她于困苦,还带她看到了另一个世界。那之后,再繁华再绮丽的景象都比不过年少时的第一眼,何况她从始至终,都在颜暮初的鸟笼之中。
“暮哥。”一个爽朗的声音响起,浑不似周围的人拘谨,声音的主人越过人群,大大咧咧的就迈步过来。
朝笙越过颜暮初的身影看过去,发现是个面目极其俊朗的男人。
这是张几乎每年暑假都会大热一次的脸,有时候是因为他的新剧上映,有时候是因为人们怀念起有他剧播的夏天。
来的人叫易衡,二十一岁出道拍了一个仙侠古偶之后,直接封神,成为剪刀手们最爱的素材。
颜暮初终于露出真诚的笑来,朝笙看着他眼角微扬,疏淡的桃花眼里带点意外:“阿衡,你怎么也来了?”
易衡故作夸张:“还不是因为知道有你这个大资本家在,我来给我的新剧拉点投资。”
颜暮初轻呵了声,不以为意的模样,以易衡今时今日的成就,向来只有投资找着他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