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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假千金与真少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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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乔回来时,言乐已经把甜点吃了个遍,眼神都有点发晕了。

齁甜,甜晕的。

不过言乔的眼神看起来比她还晕。

言乐嘴里叼着甜品勺,含糊不清的问:“哥……朝朝……嗝~他们人呢……”

言乔目光呆滞的摇了摇头:“你别管……”,他忽然意识到言乐话里面的不对,“你怎么知道他俩在一块?”言乐嗷呜一口,吃下最后一勺慕斯:“啊这,不会吧,你不会看不出来吧?”

言乔:???

言乐悄声道:“多明显啊,那天在海边我就看出来了。”虽然喝了点酒,但是挥手告别时,她注意到了那两个人之间气氛不一样!

言乔咬牙切齿:“那你和我说啊——”,看我单箭头很好玩是不是!

言乐饶有兴味的靠近自家哥哥,道:“哥哥,所以你看到了啥,能不能展开说说呀,哥哥。”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他只觉得言乐吵闹。

言乔心力交瘁,他和朝笙一块长大,喜欢是真的,担心朝笙之后在谢家的处境也是真的,养女挡灾何其荒谬,根本不是谢家这样清正的家族会做出来的事情,背后肯定有不光彩的隐情。但今晚他找到湖畔目睹了月色下共舞的人时,忽然就如释重负了——朝朝与谢家少爷两情相悦,简直是最好的结局。

过往所有的细节忽然被他想起,他歆慕的女孩对他其实与对言乐并无太多不同,唯有那个一直跟在她身后的许云暮,能得到她全部的目光。他心里当然很难过,却还是故作轻松地想,这已经很好了。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言乔。他默不作声的离去,甚至在精神震动时分心看了下周围是否有人过来,路上把喝醉了乱晃的几个二世祖哄到了自个儿爹妈那挨训,然后才来找在这大快朵颐的言乐。

他不想理言乐了,现在她露出这么一副喜滋滋的嘴脸,根本不知道他这一路来无比心酸的心路历程。

言乔挪开眼,冷漠的吐出一句话:“吃完赶紧走吧。”

生活再次平静了下来。

朝笙尽情沉溺于最后的欢愉,她在这个世界的人生在好感度达到100后就会进入倒计时,身体也会迅速衰败下去,虽然对许云暮来说很残忍,但一开始这就是朝笙拿好的剧本。

许云暮开始跟着谢敏行去公司学习,她自然不用,也懒得再维持作为“谢朝笙”时要维持的那些交集,打发时间开始靠看书和等待许云暮,因此不说话时,气质倒真有几分与周瑾相似。

在谢家夫妇的眼中,他们仍然是亲昵的挚友、一同长大的兄妹,周瑾有时都会惊叹这两个命运如此悬殊的人在这么多年后还好似初见那年。她已经有了些年纪,人生也看过许多风雨,唯宽容一如往昔,她温柔地想,也许这就是朝朝与云暮的缘分。

夜色四合,许云暮从外归来时,周瑾往往已经睡去,整座庄园,唯有主宅顶楼的小灯亮着,他知道是朝笙在等他回来。

端着温好的牛奶推开房门时,朝笙抱着本书在沙发上睡着了。她向来不怎么花心思照顾自己,在泛凉的夜里露出半边腰身,一截脚踝,却缩成小小的一团想抵御一点寒冷。

许云暮将牛奶放在茶几上,而后拦腰抱起了朝笙:“在沙发上睡着感冒了怎么办?”

朝笙揉了揉眼睛,知道来的是许云暮,她自然而然的将手臂搭在了他的肩上,嘟囔:“谢少爷好威风啊。”

身份换了回来后,她丝毫不心虚,在许云暮面前还是牙尖嘴利,另有新的挖苦方法。许云暮爱看她张牙舞爪的模样,他将她用力拢了拢,道:“你这么说,那就算是吧。”

书本滑落,朝笙正看到前言,作序的人在最后评价这本书,引用了一句话——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朝笙在这一页停留了许久,都给书页折出了一个小角。

她在许云暮怀里乱动:“我的书掉了。”

许云暮无可奈何地按住她:“知道,我等下去帮你捡起来。”

他将朝笙小心地放在床头,然后动作轻巧的把她身上茸茸的白色毛衣脱了下来,准备替她换上睡衣。他的手指滑过朝笙光洁的背,又触到几条交错狰狞的痕迹。他心中一痛,沉默地抚上那些肉粉色的新生疤痕。朝笙气鼓鼓地拍下他略有薄茧的手指:“痒啊——许云暮。”

许云暮早改回了姓氏,但她还是这样叫他。

许云暮纵容了,毕竟他们认识的时候,他就是许云暮了。

朝笙睡意顿无,她伸出手臂勾住许云暮的脖子,强迫他低头看她:“大晚上的,烦不烦?”

许云暮眸色暗了一瞬,而后笑道:“是你在等我回来。”

朝笙一听,脾气又上来了,她推开许云暮,放任自己坠到柔软蓬松的被子上:“很好,你回来了,现在我可以睡觉了。”

她闭上眼睛,一副不理人的模样。许云暮俯下身,看到朝笙长睫微微颤动,于是他顺从自己的内心,落下了一个吻。湿热暧昧的气息笼罩着床榻,朝笙受不了许云暮湿漉漉的呼吸了,她偏过头,终于发出了一声难耐的喘息。

最后温好的牛奶一口没喝,凉了一夜。

但朝笙的身体不可抑制的衰败,并且开始表现了出来。

最开始是嗜睡,大半光阴都昏睡了过去。许云暮白天在谢氏忙,谢敏行严厉,且对他期望很高,很少有白日里闲着的时候。每次回来看到朝笙早早睡了时,朝笙又拿“无聊所以睡觉”“昨晚折腾累了所以今天补觉”搪塞了过去,他纵容朝笙几乎成了习惯,兼之朝笙精神好时能没日没夜缠着他闹他,许云暮一开始竟然没注意到。

那是一个难得的假期,谢敏行让他歇了几天,朝笙突发奇想,想要去泡温泉。许云暮自然应了下来。

他扮演一个尽职的司机,朝笙继续做她骄矜的大小姐,在车后座指手画脚,一会儿觉得江岛市的道路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堵,一会又嫌弃许云暮车开得太慢,最后终于累了,才沉沉睡去。

江岛市临海,海中小岛有一个沉睡的火山,它风平浪静了很多很多年,因此小岛中造出了一片繁华的商业小镇,吸引着来往的游人,许云暮朝笙也不能免俗。

到了海边,就要换船过去,谢家的私人游艇早早停在了港口,等待着它的主人驾临。

许云暮抱起朝笙,有些无可奈何:“到海边了,还睡吗?”

但怀中人如同童话故事里的睡美人,她乖巧安静,雪白的颈微垂,倚在了他的怀中。

“朝朝?”

……

“朝朝!”

海风推动着浪潮向前,沉闷的涛声好像在许云暮的胸腔里起伏,谢家的游艇忠诚的在港口等待,过往的人们投来或惊叹或艳羡的目光,潮声成了静默的背景,许云暮被巨大的不安裹杂。

这场温泉之旅最终没有成行。

“世间好物不长久,彩云易散琉璃脆。”小时候许云暮上国文课学到过这句话,对于一个孩子来说,知道这些未免太早,但当人的童年结束之后,几乎余生都会不断领会这句话。他深刻地体验到了琉璃碎时人心何其哀恸。这些美好的满是爱意的时光,恰如银沙滩上他们目睹过的日出,绮瑰壮丽,却转瞬散去。

……

朝笙再醒来时,抬眼便看到了熟悉的白色病房,绿纱窗帘隔着窗外朦胧的树影。

啊,我才出院两个月呢。她漫不经心的想。

转脸便是许云暮憔悴的俊脸,他全然没了往日温和沉着的气度,眼眶里都是生生熬出来的血丝。朝笙觉得这样子的许云暮也很有意思,她笑嘻嘻道:“怎么啦,许云暮,把自己搞成这副样子。”

好像她的昏迷只是睡了一个有一点久的觉而已,醒来后依然能活蹦乱跳为非作歹,能够如许云暮所愿,继续祸害他很多年。

病房外,医生组织着措辞,含蓄地告诉周瑾:“夫人,小姐的身体本来就不太好,所以才仔细养了许多年,前几个月又出了车祸,底子本就不好的人伤那么重,其实活下来已算奇迹了……”

许云暮不做声,他握着朝笙的手,像握住了失而复得的珍宝,然而滚烫的泪水却淌满朝笙的手心。她轻轻在心里叹了口气,为着这个被她骗到了真心的青年。朝笙对这样子的许云暮好像起了点怜悯之心,于是她用插满针管的细瘦的手轻轻地拍了他凌乱的头发:“我不是醒了吗?”

朝笙难得用这样温柔的语气和许云暮说话,带着安慰,然而,然而。

许云暮眼眶通红。

谢家动用了一切资源,国内国外四处找医生,想要把朝笙从鬼门关拉回来。但是她的死亡是既定的结局,非人力所能更改。

查不出原因,找不到方法,她的生命在许云暮的目睹下飞速的流逝。

许云暮停了在谢氏的一切工作,谢敏行并未责怪他分毫,反而让他整日都陪着朝笙。

但他能做的仅仅也是陪伴而已。

药石无医。

二月的某个午后,周瑾来了医院,单独见了许云暮。

他迅速的消瘦,形销骨立,唯有一双眼睛在提到朝笙时还能见几分神采。

周瑾无法不痛心,眼前饱受折磨的是她的孩子,病房里生命渐渐流逝的也是她的孩子。

“妈,您怎么来了?”他知道周瑾近来忙于接见和筛选从国外而来的医生。

周瑾摇头:“再忙,也该来看看你们的。”

她拉着许云暮坐在医院楼下的花园里,江岛市的春天来得很早,虽然料峭未去,几处早莺已停在绿意微发的树上啼啭,万物欣欣向荣。

许云暮满目寒凉。

周瑾拿出了一个小巧精致的丝绒盒子,看得出盒子已经有些年头,唯有盒子外圈缀着的一圈宝石还熠熠生辉,她缓缓开口:“其实,知道你和朝朝身份互换的事情,我一度很生气,甚至想迁怒于朝朝……对于你,一开始也是内疚多于亲情……但血浓于水,而人心也是肉长的。对我来说,你也好,朝朝也好,都是我的孩子,我无法不爱你们,更日夜希望你们两个都幸福。”

“看到你和朝朝能那么要好,我也很欣慰,我的两个孩子没有反目成仇,依然在一起。”

她目光看向远处,两只黄莺依偎在新筑的窝中,沉浸于春来的喜悦。

“我默认你们的要好,却不想戳穿。你知道,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对于我们这座城市,无论接受了多么开明的文化,保守的一部分始终存在。养女挡灾已很为人诟病,若最后亲子与养女成了夫妻,更加让人觉得荒唐。”

“但是,但是……”她哽咽了,“我不忍心,直到朝朝生命的尽头,你们都不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她将盒子递给了许云暮,示意他打开。

黑色的绒布上,躺着一枚做法极其考究的婚戒,优雅蜿蜒的同心藤蔓上,一颗红宝石折射出玫瑰般的光泽。

“这是我和你爸爸结婚时的婚戒,后来他送了我许多更为昂贵精致的戒指,但我依然最喜欢这一枚。”她含泪微笑,“云暮,将它戴在你心爱的人手指上吧。妈妈和爸爸永远祝福你们。”

他握住那枚戒指盒,最后重重的点头。

朝笙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到最后,一天里往往只有一两个小时。她已经不想在难得的清醒中再去见医生,她想在她舒适温馨的房间里度过最后的时间,遂向许云暮提出了这个要求。

许云暮答应了。

两个人对于注定的分别达成了共识。

清醒的时候,朝笙就窝在许云暮的怀里,要求他念书给她听,她的精力大不如往昔,连看书都懒得自己看了。

许云暮没有立刻问她想看什么书,而是环住了朝笙,握着她细瘦的手指,将那枚戒指缓缓推入指上。她的手指冰冷,甚至和金属的温度接近。许云暮咽下他的痛苦,只轻轻吻着朝笙柔软的头发,温声道:“喜欢吗?”

朝笙举起手,戒指滑过指节,轻轻晃悠到了指腹,那双原本光洁细腻的手如今只剩一层浅薄的皮肉。

和煦的阳光照在戒指上,折射出瑰丽的光,浪漫美好到难以言说。

她问道:“这是爸爸妈妈结婚时的婚戒对吧?”

许云暮又亲了亲她:“对。”

朝笙说:“我很喜欢。”

她兀自欣赏了一会儿,又道:“许云暮,你只问我这一句吗?”

许云暮感受着朝笙瘦削的身体上传来的温度,轻声道:“那么朝朝,你愿意嫁给我吗?”

朝笙将有些发酸的手放下,低头看着这枚戒指,反倒没有回答他。

许云暮几乎以为她又要昏睡过去,慌张地低头看去,朝笙恶作剧得逞,仰面嘲笑许云暮,又无赖似的在许云暮的喉结上轻轻咬了一下,那儿有一颗赤色的痣,她曾在昏暗的夜中用虎牙碾磨:“我愿意啊。”

再咬一口:“我愿意。”

许云暮复又抱住她,让她省点力气别作乱。朝笙确实如今虚弱得不行,她闹了一会儿,也觉得有些累了,于是窝在了许云暮温暖的怀中,又百无聊赖地抽出一本诗集:“今天读诗吧。”

朝笙其实还算喜欢许云暮,虽然她注定要离开这儿,但满腔赤诚的爱足够让她动容。如果要说最喜欢哪儿,大概是他温和低沉的声音,那是对朝笙最大的诱惑。所以她从前逗弄他,让他用那样的声音说出或卑微或羞耻的话——就算命不久矣,朝笙的恶劣丝毫不改。

许云暮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翻开了书页。

微黄的纸张上一页印着隽秀的宋体字,另一页印着俄语的原文。

他读——

“……

我曾经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

朝笙偏头,望向这一页诗篇,轻声念出了最后一句:“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

她将书本移开,把戴着戒指的手放在了许云暮温热的掌心,微微闭上了眼睛睡去。

……

春天来临时,朝笙离开了这个世界。走的时候,鸢尾含苞待放,西子山上的槭树始绿,一切欣欣向荣,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许云暮看着心爱的女孩闭上的双眼,有点儿无奈的问她:“朝朝,又困了吗?”

但怀中的人没有给他回答。她不会再睁开眼,狡黠的笑,说这是一个恶作剧。

许云暮低头,一遍又一遍吻她,直到感觉到她的温度渐渐流逝。

他抱着她,眼泪胡乱的落下,可任凭泪水打湿朝笙闭上的眼,那只蝴蝶再也没有飞起过。

他颤抖着,握住了朝笙冰凉的手,无名指上玫瑰色宝石的光华随着它主人生命的逝去而黯然。许云暮贴着她的额头,将一对碧玺袖扣别在了朝笙的衬衫口。

“你瞧,我知道怎么扣袖扣。”但少女那轻慢的语气没有再响起,他失神了很久,往事如同北风向他撞来,灌满衣袖,他于冰冷中怔怔地想,这是他们在一起后的第一个春天。

明明外面春光如锦啊,但从此往后,许云暮再也没走出过二十岁那年的冬夜。

永失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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