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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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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间的某一个小镇上,有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说是人,但这镇上的人每每见之都如遇猛虎下山般,逃的逃、躲的躲,也有人竟拖家带口远走他乡,唯恐避之不及,沾染上祸事。

之所以说少年不普通,对不知情的外乡人来说,他可能比其他人更富有些,比其他人的传言更多些,比传言的人呢又更神秘一些,神秘之处又多了一丝同情与怜惜,因为他成了孤儿。

他父母留给他的财富足以让他花三辈子的了,据镇子上的人的不完全统计,这些钱也足以养活这镇子上数百户人家十年之久了,这么有钱的少年可以说这辈子是衣食无忧,不愁吃穿。但大家关心的不是他有没有钱,而是他何时离开这镇子,去别处霍霍。即使让他们捐钱给少年,包他一路上吃穿用度,也是一口答应,脸上毫无变色。只可惜,少年不爱财。

也难怪,少年又不差钱,要那么多钱做什么。背着满麻袋的钱到处走是想累死他吗?

说到底这镇子上的人就是害怕他,为什么害怕呢?只因少年做了几件可以说很了不起的事情。这世间的人很奇怪,奇怪之处在于他们对“敬畏”不时有误解,比如对明明是感到敬畏或是感恩戴德的事情常常感到害怕和恐惧。但细想之下,这不是他们的错,对一些未知而具有强大力量的事物感到惧怕,是一种本能,本能让他们如此,他们又能奈何。

说多了,让我们把话说回来。这少年为镇子只做了三件事,而第一件事情就是上山打虎,你没有听错,就是上山打老虎!

镇子上的人都知道附近有座山,山上有洞,名为阎罗殿,光听名字都让人毛骨悚然,为之色变,这洞非人所能进的,除非有人想死。这名字是哪个说书人起的,还是镇上的人都有共识,这就不用赘述了吧。这阎罗殿里呢有一只吊睛白额大虫,在这山上称王称霸数十年载,期间有不少英雄好汉拉帮结伙前去与之一战,大战三百回合,最后战绩十战九败,胜的那一场只因老虎吃撑了,趴在洞里睡懒觉不出来。它不出来,却没有人敢上,谁知道它是吃撑了爬不起来,还是假装睡觉想搞偷袭?

就这样他们与一只老虎僵持了两天两夜,最后老虎被饿醒了,那些人也就能“歇息”了。

镇子上的人更加害怕不敢上山活动了,甚至这种害怕被刻进了骨子里,每一代都被教育不准上山,因为那是一座禁山——被禁止的山。即使上山砍柴或者采药都需要再跑几十里外,去其他镇上买,随着买的次数越多,其他镇上的人得知老虎事情后,便提高了药价,以至于镇子上的人过得苦不堪言。最后也有冒险去上山采药的,只是没有再回来罢了。

老虎这般猖狂的日子,直到这名少年的出现才得以结束。

少年独自一人上山,身子纤瘦的他什么也没有带,也没带武器,也没有带随从仆人,只身一人。于是有人壮着胆子问他为什么不戴,他只是有些羞愧地笑道:“我不会用啊。”这么极其简单的一句理由却令人顿时瞠目结舌、哑口无言。

镇子上的人等了几乎一天一夜,在大家都以为那少年已经被老虎一口吃掉,并打着哈欠回家睡觉的时候,少年一身破烂不堪的回来了。衣服虽然破烂,但少年的身子却是毫发无损,眼眸清澈如水,墨发飞扬,见到他们还在等他,竟露出了一张人畜无害的笑,朝他们走来,似是对他们的行为十分感动。

待众人好不容易回过神来,一问之下,才得知他是去山里的小河里洗了澡才回来晚的,至于那只老虎竟是被他活活给累死了!

而这第二件事则是劫法场!

哪件事情都不简单,单单上山打虎一事便已是传的神乎其神,更何况是劫法场这等更不要命的事情……咳咳,说错了,应该都挺要命的。

事情起因呢是在平安县,县里有一户屠户人家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是一位母亲还有一对儿女。而凶手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就是风评一直不好,还被传虐待过妻子的丈夫。此凶案一出,不胫而走,一时之间传遍了整个平安县,轰动一时。

平安县的县令是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这县令不用说,光从外貌和品行就能看出来,这官指定是他花钱或是托关系买来的。自从他上任后,就没有为老百姓干成一件好事,整日只知道到处吃喝嫖赌,无论世事,当然也没有做过令老百姓极其厌恶的事情。只是比一般般稍差一点而已。

屠户凶案一发,丈夫当场被当做凶手逮捕起来。虽然丈夫在逮捕过程中大喊冤枉,还打伤四五名官吏,想要逃走,但还是被县令使计捉住,并打断双腿关入大牢,等候发落。而等来的结果无外乎一种,死罪,斩首示众。

听到这消息的平安县百姓无人不大快人心,称县令是明辨是非的好县令。

法场上丈夫被五花大绑,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身旁一名大汉举着大砍刀,刀刃寒光如水,只待午时已到,将其头砍下示众。法场下面的百姓唾骂声此起彼伏,扔什么的都有,还好有官吏阻止,不然法场就成了垃圾场。

还未到午时,县令便迫不及待地想让那名丈夫身首异处,众人随着那斩立决的牌子落下,一阵欢呼声响起,震耳欲聋。所有人都在以为他死路一条……死得好,这种畜牲不如的人就该死……就算下地狱也不为过的时候,一名身着白色长衫书生模样的少年突然爬上了法场!

是爬上去的,你没有看错。

少年哼哧哼哧爬上法场,还不忘嘀咕一句这法场建的太高了,不合规矩。

这……劫法场就合规矩了?

众人一见顿时鸦雀无声,一脸惊疑,张大了嘴巴,手中的菜叶子、鸡蛋都忘记扔了,四下安静的如同进了一片坟地一般。就连台上坐着的县令都呆愣住了。

少年先是不急不躁地拍掉身上的尘土,然后看了一眼被折磨的不成人样的那名丈夫,微微叹息一声。他转过身朝县令礼貌地福了福身,口气温和地道:“县令大人,你们弄错了,这人不是凶手,凶手另有他人。”

县令最先回过神来,他一听这话脸上竟突然显现出一丝慌乱,但转瞬即逝,他一拍大腿没好气地道:“你是何人!你可知这是法场,劫法场可是死罪!”

少年并没理会他,好像刚才那一俯身行礼只是和他说一声,他没有把他当成空气,转身面朝台下众人。

“你们搞错了,凶手不是这名丈夫。至于凶手是谁,在下会与你们说清楚的。”少年缓缓地道,“现在我要讲一个故事。从前有一户人家,夫妻恩爱非常,相敬如宾,很快他们便有了一男一女两个健康的孩子,他们过得幸福二又美满,让许多人羡慕。只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只畜牲突然闯了进来,咬死了妻子,就连几岁大的孩童也没有放过,最后甚至还嫁祸给了归家的丈夫……”

还未说完县令便下令捉拿法场上的少年,但却被一旁的监斩官制止了。这名监斩官是新上任的,之前那名因病去世,监斩官这位置便一直空缺着,好在屠户凶案发生时,上头便派遣新的监斩官担任。

“先慢着,不如等他说完再捉拿他。何况现在午时未到。”监斩官眯起眼睛打量法场上这名少年,如此说道。

不知为何这少年给他感觉很怪,一时说不清楚,方才虽说的是故事,明人都知道他暗指的是屠户凶案,而他好似亲身经历一般,说的头头是道。

他正要看看这少年是有多大的把握敢在法场上这般若无其事地说出此话!

少年突然朝监斩官行了一礼,礼貌地道:“多谢监斩官大人。”

监斩官顿了一下,不怒自威道:“不必谢我,若是你说的都是谎话,你一样死罪。”即使再胆大的人听到死罪二字也会变色,可眼前这少年却是表现的十分淡然,就像他真的不怕死,觉得死就像是……家常便饭?

“哼!嫁祸?那晚所有人都看见了,这人双手都沾满了鲜血,不是凶手又是何人?!”县令强作镇静,突然冷哼一声说道。

“啊,这人当然是死者的丈夫和父亲了。”少年一本正经地回道。

县令被他这一句话差点气出内伤,“什么乱七八糟!来人把他给我抓起来!”

“他是凶手,可是他亲口承认了?”

“那是当然。”县令一听,淫邪一笑,“你若是不信,可以亲口问他。”

他本以为这回可以扳回一局,让少年自讨苦吃,没想到少年却是摇了摇头,叹息一声道:“县令大人对他屈打成招,即使说了我也不会信的。”

县令冷汗,想都没想忙道:“你问他,我可没对他动刑,是他自己把自己伤成这样的……”

“我知道。”只听少年缓缓地道,“我说过,他们夫妻关系很好,好到若是一方不幸死了,另一方也不会苟且偷生,为了永远在一起而选择殉情的。”

“何况这世间只有他一个人了,了无牵挂,与其痛苦的活着倒不如……”

少年最后一句看似是在说那名丈夫,实则又在说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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