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祝福(卷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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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
这一日她刚从 教堂做礼拜回来,路上买了些食材回家,准备请张梁笙一家来家里吃中餐。张梁笙娶了当地的人,是个护士,笑起来有酒窝,很温柔,同明晰亦很投缘。他们有一个正在纽约上初中的儿子。
当年飞法兰西的路上 遇上大雾,于是雷斯提议可以去他的家乡美国看看,她亦不反对,既然走了便到处看看也好,只是没想到这一番下来,竟就在纽约安了家。
过几日就是 万圣节了,她还买了些苹果、南瓜还有糖果。
刚一到家,还未来得及脱鞋,一个娇俏的人影便扑了上来,搂住她,她好些喘气没好气地说:“Dasy,我的乖孩子,你吓到妈妈了。”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稚嫩可人的脸,黑头白莹的皮肤,除了眼睛闪烁着淡淡如海的深蓝色,她箍着明晰颈项,亲了下明晰已有些岁月褶皱的脸庞,留下一溜口水渍问道:“妈妈,你说万圣节我要扮什么?唔……吸血鬼?不行,不行,我讨厌吸血的动物,比如蚊子,要不扮僵尸?哈哈,把连涂得白白的好不好?唔,好像也不行,万一妈妈你认不出我怎么办?这样吧,我扮巫婆好了!噢,就是这个!魔法帽、扫把、黑猫……太棒了!”
明晰斜睨了她一眼,看着她一个咕哝喋喋不休的样子,“扑哧”笑出了声。这便是孩子,一个在大人眼里那么小的事情比天大,那么认真的思考,好似没有比这更难的抉择了。
摩挲了几下小小Dasy粉嘟嘟粉嫩的脸,明晰亲了她一口,然后说:“好了,乖孩子,过来厨房帮我一起做菜,等等张叔叔他们要来吃饭的。”
小小嘟嘴,小小Dasy这个可爱美丽的小姑娘撇撇嘴小声嘀咕了一句:“妈咪最爱使唤我了,我才不进去,不进去,不进去……”
“Dasy——”厨房那头传来呼唤声。
小姑娘耳朵一捂,侧头噘了噘嘴,小骄傲地喊道:“来了,来了——我就知道没有我在,妈咪你连饭都不会做。我来教你吧……”
话落,小小Dasy屁颠屁颠地搬了张小凳子奔了过去,站在凳子上,垫着脚帮明晰洗菜:“我要给他们洗澡了,妈咪你看,我给他们洗得干干净净的,等等张叔叔他们吃才不会拉肚子。”
“很乖。”明晰抵着小小Dasy的额头亲了口,“等等哥哥可能会迟些回来,我们给他留点菜。”
“哥哥晚归肯定是去泡妞了。”话落,一颗栗子落在额头,小小Dasy呜呜地缩头揉了揉额头,改口道:“好吧,哥哥是去找朋友。”
Jons回到家的时候,还没走进厨房,便听到这一番对话,嘴角不由地勾起,笑得不行,走进厨房,在明晰鬓间落下一吻,然后亲了下女儿的脸蛋道:“今天有没有很乖?”
“乖!”小小Dasy重重地点点头,左右手上还分别拿着一根胡萝卜、一根青椒,那稚气乖巧的模样惹得家里的保姆都呵呵笑起来。
如果说纽约最重要的遇见恐怕就是和 Jons的遇见,其实明晰没打算结婚的,刚到纽约经雷斯的介绍,她在大学教学生中文,学生们蹩脚的中文每每让她啼笑皆非,倒是一番上课下来让她心情都甚好,身子经过调理亦慢慢好了起来,在一次学校举办的圣诞活动上,她遇见了 Jons, Jons是大学教授,德裔犹太人,教的是医学,妻子多年前是战地的医生,中流弹身亡,有一次他们闲暇谈天时, Jons曾咬牙切齿地说:“我这一生最讨厌军人。”她下意识点头附和:“我也是。”
在旁人看来这的确是默契。
他向她求婚的时候,洋人惯有的简单,唤着她的英文说:“Cla,亲爱的我可以很诚恳地告诉你,我这一生最爱的是我前妻,但是我誓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对你好,永不会欺骗你,请你允许我们相伴走过余下的一生。”
其实字里行间说不上感动,张梁笙和盛儿都问过她,为何追求者中独独答应了他,她垂下眼眸,沉默良久,然后平静地说:“因他说他不会欺骗我。”
话落时,张梁笙和赵延盛都怔忡了几秒,然后点点头。
结婚的那天,亦很简单,教堂里神父庄严肃穆,亲友亦欢欣雀跃。雷斯呆愣在一旁,暗暗同张梁笙嘀咕道:“完了,我完了,若是让先生知道,还不将我大卸八块,扔去情报局的练枪室让特务练枪!”
张梁笙莞尔一笑,拍了拍雷斯的肩膀:“得了,哥们,你忘了他给你的任务是单程,不用往返的。”
是赵延盛牵着明晰的手将明晰交给Jons的,从头到尾,婚礼上她都很平静,除了这一刻,她忽然眼眶泛红,看着慢慢长大的赵延盛,肩膀宽阔,器宇轩昂,像极了她初见他的时候,淡漠英俊,戾气逼人,而如今她竟要嫁给另一个人了。
“妈妈,对不起,还有祝你幸福。”无人知道“对不起”这三个字对于赵延盛和明晰的意义,当赵延盛话落时,她终于泪水夺眶而出,泪如雨下,赵延盛看着这样的母亲,忽然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瞬间揪住,赶忙上前将她拥入怀中,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了,微笑着在她的耳畔说了句:“妈妈,最后一句,我爱你。你一定要幸福。”
没有比这更让她觉得此生无憾的祝福了,她哭得喘不上气,连捧花都掉落在了地上,直到赵延盛将它捡起放进明晰的手中,笑得很明朗,她甚至有一瞬仿佛看见了家弟的笑容,那么美好,那么俊朗。
又数年过去,一次当晚熬夜备课后,第二日明晰竟晕厥在了家里,后来才现有孕了,虽已经算是高龄产妇了,幸得Jons是学医的,日夜照看,倒是平安顺产,她给女儿取名Dasy,雏菊,她希望Dasy能像名字一样成为一个快乐孩子,不求优秀但求快乐。
也许,真是应了名字,Dasy真的是个小小傻孩子,她很活泼,很好动,甚至想象力丰富,窗台如果有一只猫走过,她会拉着明晰的手喊道:“妈咪,你看,女巫的猫,它会变身的。”张梁笙家养了一条通体金毛色的狗,她会蹲在小狗的面前,问它:“你是人变的吗?你如果不是人变的,肯定是精灵变的。哎,你为什么不说话,我都说了那么多了,你好没礼貌啊!”张梁笙有好几次没好气无奈地对明晰说:“你能让你女儿离我家的小狗远一些吗?我怀疑我家小狗会被你女儿烦死,然后得忧郁症而死。”明晰还未答话,倒是张梁笙的妻子笑了起来:“是我们的小狗有忧郁症都会被治好吧。”
赵延盛亦很爱这个混血的妹妹,即使年龄相差许多,还是很疼爱她,不过不可说女孩子都是不可理喻的,Dasy的伶牙俐齿应该也算是他惯出来的。
一日,他们的对话如下:
“哥哥,我看到Ann和别的男孩子喝咖啡,她为什么约别人不约你,明明你才是她男朋友。”
“那很正常。”
“我未来的嫂子不可以和别的男孩子喝咖啡。老师说了,如果喜欢一个人就会一直只和他在一起。”
“噢,好吧。听你的。”
终于,小小Dasy期盼已久的万圣节终于到了,如果很多孩子回答过万圣节是为了想讨糖吃的话,那么Dasy应该会回答,过万圣节就是为了扮鬼吓人吧。
这天,她的巫婆装扮很可爱,坐在扫把的杆上,喊着:“飞,飞,飞——”
“笑死了,Dasy你才飞不了呢,你是假女巫,真当自己是真的女巫了?”几个同学哄哄笑起来,要说孩子是最没分寸的,最爱嘲笑。南瓜灯犹如噙着诡异笑脸,闪着光亮,和嘲笑声融为一体。
夜色苍茫,寒月孤星,街道上却满是孩子嬉笑打闹的声音,仔细闻仿佛能闻到南瓜派的味道。万圣节意味着寒冬将要来临,晚上的气温转凉,丝丝透着寒意。
“才不是呢,我会飞!”她咬着牙,小小美丽的脸端着倨傲,努力地垫着脚尖反驳道,一点点没有要哭啼的样子。
忽然,有一只手从后将她托起,另一只还不忘将她提着扫把,她头上顶着魔法帽,真像一个正在夜间飞翔的女巫,同学们稚气是嗓音阵阵惊呼,她欢喜得不行,待到下了地,方抬头不假思索地喊道:“爹地!”
一定是她的爸爸在帮她。然,入眼帘的是一张全然陌生的脸,那人的容貌在夜色中看得不甚清晰,有些模糊,乍听到她唤的那一声,那人忽然像被雷击中,浑身一震,手心握拳,攥得指甲钻心的疼。
她小心脏忽地仿佛停顿了几秒,然后低下头仿佛做错事一样,低低地说:“对不起,叔叔,我认错人了。”
叔叔。那人低头心里咀嚼着这两个字,然后挥挥手,淡淡地说了句:“没事。”
那么嘶哑的嗓音,她小小的胸口忽然一窒,Dasy抬眼借着南瓜灯的灯火,只看到了那人手心有一道深深的刀疤,里面凹了一条,如缩小的沟壑,他适才低头看她的时候,她好似在他的颈项上也看到了疤痕,这个叔叔真可怜,好多伤,而且这个叔叔转身的时候一瘸一拐的,似乎腿脚并不是很利索。衣衫褴褛,很高很清瘦,两条腿像是两个竹竿撑着一样,偏偏身形骨架那么高大。
“叔叔——等等!我叫Dasy,我家住在……”她从未用过这般力气喊过,小小的腹部憋足了气,还死命在那人的背后挥着小手。
“别喊了Dasy,万一是坏人呢。”一个女同学在她耳畔低低地咕哝着。
小小Dasy极有主见,插着腰朗声道:“才不会呢,让我飞起来变成女巫的叔叔怎么会是坏叔叔呢!”
可惜,她这一句话没有得到任何人的认可,连爸爸妈妈都让她小心,要注意对陌生人警惕,连最疼她的哥哥都说:“Dasy,以后不许这样了。以后不许跟陌生人说自己的家的地址,不能随便让陌生人碰,不能……”
“哥哥,你没有见过那个叔叔怎么知道他是坏人!?凡事要讲证据的,亏你还是学法律的呢,以后我让叔叔阿姨都不去你那儿打官司了。哼。”一扭头,只留一个小小头颅给赵延盛,赵延盛气得不行,但拿她这个小魔女没法子,最后只得揉揉她的作罢。
恍惚间,他们家附近多了一个流浪汉,其实这个区的街头流浪汉不少,但小Dasy就是注意到了,这个流浪汉就是那天抱她飞起来的叔叔,这几天妈咪休假,爹地说让妈咪好好休息,做饭买菜都是爹地在做,因妈咪总在家也不出去,她也不好一个人出去玩。
自从上次碰上陌生叔叔抱她,妈咪就禁止她自己一个人出去玩,她不敢告诉家人,又觉得这个叔叔好可怜,没有地方住,有一次下雨,她偷偷拿着小伞打开门给他,结果她的雨伞太小了,只能遮住他半个身子,也不知怎么地,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看着这个叔叔满身雨水,瘦得如柴,她竟然吸溜吸溜哭了起来,哭得很伤心。
“不哭,乖,没事的。”那人倏地莞尔笑了起来,她觉得这个叔叔虽然并不好看,但笑起来有一种让她觉得很熟悉很温暖的感觉,很好看,莫名觉得叔叔笑起来跟她哥哥很像。
他轻柔地替她擦拭了泪水,然后将雨伞完全推给了她,摩挲了一下她的小脸蛋:“Dasy,谢谢。”其实他的手很脏,幸好雨水干净,脏渍没有染上小Dasy的俏小脸上。
那雨整整下了一个晚上,快要寒冬,他冷得抖,蜷缩在路旁,呵呵地笑起来,半分自嘲,半分苦笑。
终于,这一日,这几日足不出户的明晰感冒好了些,清晨的阳光还算温煦,刚下好雨的纽约空气很好,她打开门领着穿着一身粉黄色小衣服的Dasy打算出门去玩。
小Dasy眼睛很亮,马上便看到那个浑身蜷缩在一起,将头埋在双膝之间的叔叔,她抬头睁着大眼睛,拽着明晰的衣角道:“妈咪,我们那天万圣节剩下的糖呢,还有没有了?”
“等等,诶,给你,怎么了,还想吃?要是长蛀牙了,妈咪可不管你了。”明晰挑了挑眉,嬉笑着说。
“才不是呢,是给那个叔叔的。”她指着不远处,小指头白嫩嫩的。然后屁颠屁颠地跑道对面去,敲敲那人的湿漉漉的头,一张灰败苍白而又瘦得皮包骨的脸抬头望她,她也不怕,递给他糖,说:“叔叔,你要吃哦,这是我问我妈咪讨来的,送给你吃。”
顺着她小小的视线,他终于凝望过去,在她惊愕难以置信的眼神中,他极慢极慢地勾起唇角,很温柔地对她笑了笑。
终于等到了,看她一眼。
他逃了很多次,一次比一次伤得狠,千疮百孔,满目疮痍,但他知董香之说得没错,再多都弥补不了他对明晰的伤害。腿脚其实在幽禁的时候就已经不太好了,血液不畅通的缘故,他在董香之回去后,努力练习音,找回深藏在记忆冥海中的语言记忆,然后计划一次次的出逃,最后连看守他的特务头目都看不过去,叹息着劝道:“先生何苦,你这样我们很为难的。”
认命地呆了数十载,何必又要出去。
只是,他一心想为她敛尸,却是动用了暗地的所有关系,得到了她再婚的消息。
他呆在这里,每天守在他们的门口,不为别的,只是想见她一眼,活着的她,有一体温,有表情的她,只是,竟然还见到了她的女儿,那么漂亮善良又骄傲得像个天使,他仿佛在小Dasy能瞧见他的随安小时候的模样,定是比小Dasy还要招人疼爱。
他看见她哭了,满脸泪痕,隔街相望,她浑身僵硬,恍惚间,竟然泪流不住,即使是邋遢肮脏,瘦得没有了模样,佝偻消瘦,她却能一眼认出他,不枉他死活来这一回。足够了,他想,够了。
“妈咪……”小Dasy错愕呆愣地看着自己妈咪哭得像自己平日里一样,她从来没见自己妈咪哭过,她以为只有小孩子才会哭。
拍了拍膝上的尘土,颤巍巍地站起身,他轻轻拍拍Dasy的小身子,然后步履蹒跚地转身缓缓走开,半晌,忽然凝住,又回头再看她了一眼,他又笑起来,怕她看不清他的笑容,他笑得把眼睛都眯得紧紧的,都眯得疼了都不松眼,他想让她看到他祝她幸福的样子,仅此而已。
终于,再一次往前走,直到身影慢慢如那天她在飞机上往下看一样变成一个大大的黑色圆点。晨曦那么明亮,黑色如潮水一眼湮没了她的神智。
“爸——”
晃神间,小Dasy挠头凝视着那个叔叔离去,忽然一声凄厉熟悉的男性嗓音从身后传来,低沉撕心裂肺的吼声,是她最爱的哥哥的,是她从来那么优秀从容的哥哥带着哭音喊出来的。
可惜那个叔叔再没有回头走过来。
用尽力气,但无路可回,客死异乡的不是她,是他。一周后,在纽约另一个区的街头,因为无人认领尸,所以只能得到纽约警方的简单处理,对于流浪汉而言,只能是这样了。
二个月后,董香之匆匆从养子的侦探朋友口中闻讯赶来,如很多年前一样,两个女子相拥而泣,犹如至亲。
时间拉回很多年前,穷乡僻壤的偏僻小山村,只有一条狭窄的山路可以通往这个与世隔绝的山村,有时碰到泥石流,石头封路,更是无人能进入。
那里有漫山遍野的映山红,太阳照得人脸上泛红,里面的男子个个皮肤黝黑,每个村民虽然过得寒碜却过着自给自足生活。
那年,郑副官在屠刀未下前来到了这里避世,车根本进不去山里,他是徒步走的,逃得急什么都没多带,到了村子里,他逮到人便急急问:“二狗子在吗?”
终于,见到二狗子时,他错愕了良久,终究觉得鼻子酸楚,差点虚软下来:“总算见着您了。”
如此尊重,是对着那个叫着最俗气名字的男人,二狗子。
那是完全不同于那个会弹钢琴,会拉小提琴,万般西洋乐器皆会,俊逸明朗少年,他的皮肤褶皱,从前养尊处优的肤色变得似泥土一般灰黑,面部有隐隐约约的残破,是当年药物的副作用,小孩子见着都会吓得躲开。
他在这里娶了目不识丁的村妇,过得是地道的农民生活,所幸的是这个村子如赵钧默当年迫不得已将他送至这里预料的一样,因地理特殊的原因,在战中幸免于难,不能不说是幸事。
当年,他涉毒最浅,那早饭没吃两口便急着要去见她,赵钧默赶到的时候,还差一口气,秘密动用了所有的势力将名医请来会诊,包括日本曾经参与细菌培植的日籍医生,醒来时,他恍惚已明白了一切,是他的一时心软同涉世未深害了自己和明家,他未料到她那么狠,他本想第二天同她好好聊聊,在他这样喜爱艺术读世界文学的男子,多半是充满着理想主义的,可惜爱情当头泼给了他冷冷的毒水,永生难忘,罪孽深重,他不敢面对明家数十具无辜的尸体,亦不敢面对他的家姐,是他让自己的家姐失去了双亲,失去了仅剩的依靠。
懦弱羞愧及懊悔在挥别鬼门关醒来时与剧烈的疼痛一起涌上心头,他求着赵钧默,皆是他的罪孽,他再没资格当明家的少爷,更没资格见任何人,就当他也死在了那一天的早晨了吧,他求赵钧默流放自己,用余生忏悔。荣华富贵皆是虚幻,动情动心亦是毒药,他甘愿做一个最普通的人,每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只需考虑温饱即可。
当年赵钧默将伤势未愈的他送到了这个民风淳朴山间老林的村落,赶到灵堂时已经太迟了,他能见到的不过是在张梁笙怀里哭得肝肠寸断的明晰,幽禁数十载,他其实时常在想,他和他的随安走着走着为何就走散了。
后来他终于想起曾经留洋读书时,在图书馆翻到的纪伯伦诗集,里面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