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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 百子千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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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子千孙,在这个注重子嗣的时代,是对人最美好的祝愿,也是最基本的诉求。

真心祝福也好,自惭形秽也罢,林桑几乎能理解,这时候越是深情越会逃开吧。

她点点头,没有逼人家,只是问他:“如果我说,惠娘已经打定了主意,如果不跟你成亲,她就一辈子不嫁人呢?”

“这怎么可以!”阿勇脱口而出。

林桑反问他:“要是你,惠娘出了事,丢给你一句另觅良缘,百子千孙,你干不干?”本就是认定之人,何况对方还是为了救自己父亲才出的事。

阿勇噎住了,他当然不会丢下惠娘,可是,可是,憋了半天,他只憋出一句:“这不一样啊——”

林桑了然地摇摇头:“只要有情,没什么不一样,惠娘的性子你应该比我清楚,她既然想好了就不会变。所以你说的那种百子千孙是不可能了。”她狡黠地问对方,“所以你是想看她一个人孤独终老,还是放下顾虑携子之手?”

见阿勇咬着牙,“唉——”林桑叹口气。

“这样的乱世,明天和意外永远不知道哪一个先来,与其将希望寄托在不存在的人身上,不如亲自给人家幸福。”林桑拍拍阿勇的肩,“你觉得,除了你,还有谁会比你对阿惠更好?”

这话就像一把刀插在了小伙子心上。这些日子一夜清醒到天明的晚上,他不止一次纠结过。

如果那个能代替他对惠娘好的人出现,他自然心里像被针扎一样,可如果那个人不出现,他一样心如刀割。

“但还有别的方法能百子千孙,我说不定能帮你们实现。”林桑语出惊人。

百子千孙还有很多方法吗,阿勇惊了。

“孩子不一定要亲生,你知道吗,其实养的快乐大于生。”林桑在孤儿院长大,如今又养了一屋子的娃,她觉得自己深有感悟。

“这样的乱世,你知道大汉国每天新生多少孤儿吗,他们的父母死于战乱,死于饥荒或者瘟疫,如果你们有意向,成亲后领养一批,办一个家庭福利院也不错。”

林桑滔滔不绝讲起相关计划,阿勇竟然听进去了。

是啊,国将不国,有多少无辜的孩子缺衣少食,再也没有长大的机会。想到这些他眼睛红了:“贵人是说,我们能救这些孩子?”

“为什么不能,金沙族有吃有穿,眼看日子就要好了。”林桑故意激将,“难道你打算独享这一切,不愿意分给那些孤儿?”

阿勇热血一上头,脱口而出:“不,我怎么会那么做,我当然愿意……”

他话没说完,林桑突然冲着一个方向大喊:“嘿——他说他愿意,新娘子,快过来吧!”

什么情况?

阿勇像傻子一样看着林桑,然后就看到了他日思夜想,没有一刻放得下的姑娘。惠娘眼睛含着泪,似嗔似喜看着他,阿勇这一刻好像也痴了,一瞬不瞬看着眼前的人。

林桑欣慰又心酸,她叹口气,悄悄遁开了。

唉,这碗带血的狗粮,只能说她干得心甘情愿。

天神姐姐出手果然不是盖的,惠娘的心愿达成。林桑他们本来都要打道回府了,为了这个婚礼又留下来。

族长亲自盛邀:“七日后就是小女的婚礼,你是贵人,也是我们的恩人,一定要参加完再回去。”

全族上下赶着给金沙小公举和全族的勇士操办婚礼,林桑一行被这样的喜气感染,果真留了下来。

因为早有准备,一应房舍衣物都是现成的,剩下的琐事有全族喜气洋洋共同打点,很快在下一个月圆之夜到来前,张灯结彩地布置出来。

林桑他们第一次参加民族沙滩婚礼,都觉得新奇又热闹。

婚礼就着月光和烛火热闹进行,族里的祭台旁燃起了一丛丛的篝火,围着篝火的是丰盛的食物,没有那么多盛具,就摊在芭蕉叶铺就的大圆台上。中间是架在火上烤的黄麂和獐子,台上堆满海蟹鱿鱼还有各种贝类。

在林桑的强烈要求下,大家还烤了一大盘生蚝。

他们先质疑:“这也能吃?”结果林桑不仅吃烤蚝,她还吃刺身。大家尝了:“果真鲜美啊,以后缺食物时,又多一样果腹的。”

酒宴上,林桑尝到了最受金沙族人喜爱的沙虫,有烤成干的,煲成汤的,甚至还有沙虫刺身。她大着胆子尝了一根,竟然不比生蚝差。

“姐姐虫子也敢吃?”阿若是个傻大胆,可还是被吓到了。她亲爱的林姐姐竟然生吞虫子,她还没来得及惊悚,已经被林桑喂了一只。

“啊,张嘴,吃了你就知道。”猝不及防阿若吞了下去,差点憋死自己。

她的家乡靠近闵国,一应饮食文化都非常接近,说起来什么都吃,可比起汉国人差远了,起码他们不吞虫子。

闵国人吃一切,汉国人吃闵国人,想到后世的段子,林桑哈哈大笑。

金沙人好客,又是这样的好日子,席上一坛坛珍藏的美酒不断送上来,金沙族的酒都是用果子酿的,都是叫不出名字的果酒,又甜又清香,阿若被迫吞了一根虫子,生生压了三坛子好酒。

小姑娘看起来就像醉了一样,脸颊绯红,眼波含光,不知不觉眼神就飘了。

“今天是月圆日,不光是惠娘的婚礼,也是族里一月一次的定情日。”林桑推推就快醉过去的阿若。

自从族长被囚,全族蒙上了阴云,谁还有心思谈情说爱。年轻人沉寂了好一阵,一对对都等在今日爆发。

“你看姑娘们,她们只要编一个花环,套在心爱小伙的胸前,小伙子若是有意,就摘一朵给姑娘戴上,这样就成了。”

然后他们手拉手来到族长跟前,只要族长一个点头,给他们撒上表示祝福的蛤蒌叶汁,小情侣就能欢乐地去约会。

反过来也一样,只不过小伙子给姑娘编的是芦苇环。还有比这更美好的爱情吗,林桑觉得自己都要醉了。

今天的月色出奇地好,一对新人满场敬酒,小情侣们围着篝火轻歌曼舞,氤氲的火光都映照在了阿若眼中。

林桑继续推她:“别偷看了,心动不如行动,赶紧去编花环吧。”

小姑娘脸更红了,这林姐姐什么都好,就是眼神太厉害。

其实她本来是有些瞧不上齐咚呛这样的小伙的,自命风流也就罢了,浑身的力气还及不上她一根指头力道大。可是这些天她才知道,他玩起牌来就像流星追月一样,原来一个人不用力气大,懂得使用巧劲也能发光。

齐咚呛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玩牌时溢出的光淌到了女汉纸眼中。

而且他还没有一般富家子弟身上的毛病,会两下三脚猫的武艺,但不缺正义感。阿若被林桑煽动,又偷偷看了一眼,然后猫着腰摸索着去采花。

她自以为静悄悄的,另一桌的齐咚呛却看了个正着。

他的芦苇环几天前就编好了,编了拆,拆了又编。他知道金沙一族的习俗,不止一次想就着习俗大胆一次,终究鼓不起勇气。

可是今天不一样,林姐姐不止一次看向自己,而且面容带笑,眼中有光。这一点光激励了自己,麦芽糖一样的阿若还识趣地避开了。

齐咚呛觉得机不可失,拿着芦苇环,三两步走了过去。

林桑一看就笑了:“巧得很,俩人还想到了一块。”她叫齐咚呛再等等,“阿若去采花了,应该很快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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