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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火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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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史诗岁岁传,而今已觉不新鲜。

江湖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

‘人’这种动物确实是难以捉摸,譬如说人类特有的‘执念’。

药剂师鹿尾不差钱,但凡市面上有的,只要他想,买也罢抢也罢,总会想方设法搞到手。

然而,有些东西你就算花再多钱也买不到,就好比‘雀舞酒’,以及酿制此酒的漫长过程中带给人的别样期待感和满足感。

为了得到雀兰花蜜,他不惜亲自培植一片兰花,还特意引进白蚁奇虫,经历了无数个白天与黑夜,直到现在所产花蜜都不足两份。

木酶根倒是容易养活,但此物大都用于高端制酒,为了雀舞,种!

海绵萤石是成品矿石,药剂学里能用到的地方颇多,选矿场库房里长期有货。

至于红釉阔口酒缸,加工厂为此专门开炉烧了一批,完全古法制作,质量杠杠的。

一份在常人看来完全是不可能完成的配方,鹿尾准备了数十年,是偏执?还是变.态?

他根本不在意别人怎么想。

你以为雀兰花蜜已经算是高难度了?

错!真正最难的是‘火雀之血’。

……

火焰峡谷并非天然形成,长不过三公里出头,截面跨度也就是七百余米,说是一条终年冒火的大沟也不为过。

在峡谷里,散乱堆砌着数万垛的‘炬火石’,像一座座正在燃烧的坟茔。

体型微小的‘火雀’就住在坟茔里。

呜……

换了身棕色战甲的留香公子瞬间从半空就急遁至烟气蒸腾的峡谷内,密实的头盔挡不住刺鼻的硫磺味儿,她必须屏住呼吸,在极短的时间里将猎物带出去。

轰隆……

炬火石堆被巨大的冲击力推倒,两只拇指肚大小的火红小鸟惊恐的往不同方向逃窜出来。

留香早有准备,岂能任其飞走?

她并不知道那混蛋小子要‘火雀之血’的目的何在,印象之中,在家乡某个拍卖会上,曾有人花费了八万积分竞拍到一百克此物。

轻柔能量编结成无形之网,兜住了两只鸟儿快速升空。

峡谷里灼热的温度不是问题,但呛人的空气里却充满了有毒物质,多吸几口能让人头晕目眩,站都站不稳。

远远飘开后,留香取出一支收纳试管,将火雀的尖嘴怼在试管口,微微用力一挤,小鸟儿挣扎着啼出浓稠艳红的两滴血。

鲜血顺着光滑的管壁缓缓流下去,汇聚到了管子下方已经干结了的血块儿里。

兜网里的另一只同样如法炮制,献完血后即被放飞,留香不想竭泽而渔。

一只火雀能贡献十分之一克血液,想凑够三百克,起码得三千只鸟,这绝对算是桩大工程。

而她之所以没有叫帮手来,只因其他人并不擅长飞行,在这个能量恢复速度缓慢的地方,折腾不了几下就只能找地方去休息,与其那样,还不如自己慢慢采集。

留香像蜜蜂般起起落落,从清晨一直干到深夜。

一天……

两天……

三天……

四天……

第五天中午,当她从峡谷里又一次升起时,远方一道窈窕身影如仙人般飞驰而至。

“留香,你在搞什么?”

“琴?你怎么来了?

“哼!我再不来,你母亲怕是要亲自跑来地星了。”

“呵呵,你真会说笑,我的母亲从不宠溺子嗣,她又岂会担忧自己的孩子在外历练时吃苦头?”

“我何时说她是担忧你的安危了?”

“你不是说她急着想跑来找我吗?”

“我没说错,是你理解错了……有件天大的好事将要降临,你母亲想着你,奈何却怎么也无法联络到,所以命我专程来看看是什么情况。”

“到底是什么好事?搞得人一惊一乍的。”

“那个先不说,倒是你,收集这鸟儿的血液是在干吗?”

“要完成一桩交易,现在差不多够了,你等等啊,我先忙完再说。”

……

日暮黄昏,留香终于结束了这趟火焰峡谷之行。

整整忙碌了五天,最后还是在‘琴’的帮助下大大提高了效率,不然明天怕是还得搞上小半天才能完活。

琴是母亲的贴身四侍女之一,从小和她一起长大,这趟出来说是奉命行事,实际上也是想念小伙伴,借机出来陪着她好好玩儿一场。

“红魔?呵呵,地星人真搞笑,叫这个绰号的在宇宙中少说有十几个,哪个不是顶级大魔头……怎么着,你要带他一起走?”

站在药田外侧的隘口上,隐约能看到管理处广场上悬着的几盏夜灯。

连夜赶回来的留香和琴,只几个闪烁就落在了阿茶的帐篷前。

“带不带他走暂时还说不准,不过,这个家伙我要带上。”

感知到留香回来的阿茶,一个蹦子从帐篷里跳了出来。

“他?”

琴的一双眼睛连连闪动,如两盏小探照灯般散发着摄人心魄的光芒,瞬间将大胡子里里外外看了个通透。

“去哪儿?……咦?你朋友?异星人哇!”

阿茶傻里傻气,偏偏嗓门还奇大,惹得周围数十道窥探目光瞟了过来。

地球之外的异星来客在‘羊城’等大型聚集地有很多,观光旅游的有之,贸易采购的亦有之,但孤身前来探索本土秘境的却少之又少,广场周围近百人里,琴是唯一的一位。

“异星人怎么了?将来你离开地球,去到哪儿都算异星人……她叫‘琴’,从小和我一起长大,亲如姐妹。”

留香和琴坐在帐篷外,坐椅是异星女孩儿自备的,像一张没有腿的双人藤编沙发,悬空一米多缓慢的摇摆着,坐在上面的两个人依偎在一起,看得阿茶直发呆。

“呃……那个什么血搞到了吗?我听胖子队长说很难搞哇。”

阿茶进帐篷里转了一圈,搬了个小马扎出来,坐在藤椅的对面,讪讪的没话找话。

曙光城六军士没有出来,但十二只耳朵可都竖得老高,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到手了……这边事情完了后,我和琴要去个有意思的地方,不在地球,到时你和我一起去。”

留香慵懒的说着,连续几日不间断的劳作,她确实有些累了。

“哦……那你说还有谁要去,但是暂时说不准?”

阿茶嘿嘿的傻笑,他已经很笃定留香是女子,这是不想和他分开的节奏啊!

“就那个小子,他比你聪明多了……我要睡会儿,明天再聊。”

公子哥靠在了琴的肩膀上,没几分钟就酣然进入了梦乡……

……

“老公,她要和阿茶去哪里?还不在地球,她有那个本事离开地球吗?”

“我哪知道?你明天直接问她不就得了?”

“哼!她心机太深,我怕给她卖了还在帮她数钱呢。”

“她要卖也是卖阿茶,卖你的事轮不到她。”

“你意思就是你卖呗?合着我和阿茶就是俩傻蛋呗?”

“……”

“她说暂时说不准要带走的人,说的是谁?”

“你猜……”

“我晕,和你说话真费劲!睡觉!睡觉!”

……

小院里,长椅上,花怜噘着嘴翻了个身,给元子一个后脑勺。

柔软的长发顺滑无比,男孩将一缕秀发绕在指间,怔怔看着夜空中的一弯月。

不知不觉间,离开家乡已近三个月。

如果三个月前,他能有现在的脑子,肯定不会让老爹贸然涉险。现在回想起来,老爹的决定太鲁莽,他高估了自己,低估了江湖。

即使不碰到朝昆以及其婢女,他们也仍然像是在结了层薄冰的海面上漫无目的的乱闯,掉海里是早晚的事。

老爹没了,他又遇上了个傻女人,正合了那句话:天道有得失,有失必有得。

留香和阿茶说的话,其实同时也是在说给他听。

她知道自己能监控到领地里所有外来者的有声对话,她甚至知道自己会很留意她的一举一动,她想好人做到底,彻底帮元子解决这个大麻烦。

这个女人化了妆,她肯定也是异星人。

她绝无恶意,这一点他十分肯定!

元子实在找不到能让她无条件相助的理由,只能把这一切归结为‘有缘’,正如他当初一次又一次的对花怜施与援手。

有留香的帮忙,他和曙光城‘化干戈为玉帛’会变得轻而易举,而现在要考虑的问题是,这处变纬空间究竟是交给曙光城,还是强行留下?

不!

此秘境必须留下,至少在自己还未强大起来前,它可以作为一处能让他退缩的乌龟壳。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元子不愿把安危建立在他人的身上,那样既被动,也无趣。

……

霞光万道,新的一天到来了。

今天,注定是个让人瞩目的日子,大门开启的一刹那,所有帐篷里的人都走了出来。

“红魔今天要放人了。”

“他胆怯了……换我也不敢不放。”

“他不是胆怯,是聪明,那几个军士成了他的垫脚石,现在已经用不到了。”

“哼!说的简单!你敢拿曙光城悍将当垫脚石吗?借你几个胆!”

“他就是个小疯子,和正常人不一样……”

“对!从来没见过这号人,太特么疯狂了,他要能一直活下去,我赌他早早晚晚成顶级大咖……”

……

广场边,人群沸沸扬扬,窃窃的低语在红衣男孩出门站定的那一瞬,顷刻销声匿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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