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道、法、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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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制符箓不成,沈白则将心思打在了别外四枚玉简之上,因为这四枚玉简从别记有得自宋老头储物袋内的厚土术,习修后可以法力祭出土锥,土盾,土墙,沙雾。
另一个则是来自唐纵储物袋内的控火决,习修后可以法力祭出火球,火蛇。在习得火球的基础上,其后还有一隐秘功法,名曰:隐火术。而这也恰与唐纵在洞内释放的火球术相应对。
其余二枚得自玉镯内的玉简则分别记有冰河决与乘风咒两种功法。其中冰河决可以调动法力释放冰锥,冰箭,亦可冰封他人。乘风咒则可以驱动法力令足下生风,加快遁速。亦可放出风旋,风墙。而这两种功法也恰与玉镯内所得冰箭符,骤风符相呼应。
自此,沈白才知道自身法力除了用来炼制阵旗,盘阵,制符之外,原来还有这些可用途径。
只是现在的沈白尚不知道的是,之所以宋老头身上带有厚土术,唐纵习修控火决,玉镯主人身拥乘风咒、冰河决其根本原因是这三人身上都拥有着与之相应的灵根属性。而所谓的灵根属性则是一个生灵能否成为一位修仙者最为根本的基础条件。一个没有灵根的生灵不管身遇多少奇遇,也终将难以将天地间的灵气转化成自身的法力为己所用,从而与修仙者无缘。且一个生灵出生时是否能够拥身灵根属性,又或能够拥有几种灵根属性,也都是天生而定,毫无外界干预的可言。
而一个人身上的灵根属性不但直接影响他的修仙进程,而且还关乎到他所能习修的功法。简单的说,身拥火属性灵根的唐纵,只有习修火属性功法,如控火咒,其习修的进度与习修的成果才会有保证。若其身上不具有火属性灵根,无论是习修控火咒又或是其它火属性功法则都将会有劳无获,前功尽弃。
当然,作为一个修者无论是否身具某一属性灵根,都不影响其操控这一属性相关的法器,法宝。只不过,其法器,法宝会因为没有来自控制者本身本属性法力的加持,威力也会有所减弱。
由此引出的则是修仙界道、法、器三者合一的修者修为论。
所谓“道”,是身具灵根者修习了如:天息决,大罗修身术,还有后来沈白所知道的诸如纳灵决、吞灵术、纳气咒、吸天术、段体决、淬身咒等等法决咒术后,将天地间蕴含的灵气纳入自身,成为为己所用的法力或力量的过程,至此成为修仙者即为“道”。
所谓“法”,则是以道为根基的各种形成的延续与表现。其中即包括沈白现在看到的如厚土术、控火决、乘风咒、冰河决等等法决咒术,也包括用由“道”化出的法力来炼器,制符,炼丹,炼制阵盘,阵旗等需要运用法力的技能。皆为“法”。
而所谓的“器”,便是法宝,法器,符箓,阵法,丹药等等用以增强法力威能,从而更加体现“道”或“法”强大的存在。
在修仙界法修与体修二种不同修仙路径中,道、法、器三论在法修修者身上最为体现。而体修修者则因习修的对象就是其自身筋骨血脉,所体现的成果也在自身。故体修虽然同样符合道、法、器三论,但表象则远不及法修明显。
道、法、器三者以道为基础,即一位修者法力的深厚程度;以法为表现,即一位修者习修的功法运用的是否纯熟,习修的炼器、制符、炼丹、布阵之术是否精湛;以器为增强,即一位修者所拥有的法器、法宝威力是否强大,其所拥有的符箓、丹药、阵法是否强于他人。且三者又相依相辅综合体现于修者身上,便是一位修者的能力,后经演变,现在则被喻为一个修者自身综合实力强弱的体现,即一个修者的修为。
沈白自然是在后来才知道的这些修仙界的道理与法则。故尔现在的他在看到这四种功法后,第一时间所想的并不是他有没有相应的灵根属性,是否能够修习。而是想的习修哪一种功法才会对他最为有利。
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之后,最后沈白鉴于山洞内的经历与马场内的条件,他决定有取有舍,先行习修控火决以为攻,同时习修乘风咒以为守。至于厚土术与冰河决两种功法则只能暂且作罢。
至此以后,沈白的时间也就越发变得紧张起来,为了不影响夜间早已既定的三种功法的习修。在白日里,沈白除了三餐之外,全部时间都用在了研习万象剑决与两部功法之上,自然万象剑决随时练,而习修两部功法则都要在确定马场无人的情况之下进行。
就此,在各人欲望与发自内心的自我保护意识的趋使之下,随着控火决与乘风咒的习修。于不知不觉间,沈白已经悄然地踏上了另一条别样的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