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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酸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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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兴十四年秋, 正兴帝薨逝。

十岁的六皇子朱成越登基, 睿王为监国摄政王,大学士卢东为帝师。

次年, 改国号为永平, 乃永平元年。

摄政王大刀阔斧做了许多改.革, 不少官员被贬黜,也有很多人的官位得到提升,大齐百废待兴,欣欣向荣。

摄政王亲自下扬州, 请了江南大名士陈文搴给小皇帝讲《周礼》, 并任命其为翰林院侍讲学士。

此时,五皇子朱成笃已经被封为周王了,他一眼就认出来上书房给小皇帝讲课的陈文搴就是昔日四皇子身边第一得宠的谋士陈先生。当日就是这位陈先生帮着他拿到了四皇子谋害二哥的证据。

真没想到,这位陈先生竟然也是陆铮的人!

周王心情复杂,虽然做不到分毫不露,却也成熟了很多,笑着上前跟陈文搴打招呼, 两人含笑点头,昔日的过往仿佛不存在一般。

三年后, 小皇帝大婚, 娶了内阁大学士陈朝承的长孙女为皇后,同年秋,陆铮交出摄政权,小皇帝亲政。

消息传到睿王府的时候, 庄明宪正在书房埋头书写。

陆铮做摄政王这些年,总是格外忙碌,每天都回来很晚,陆铮非常愧疚,总想多抽出时间陪她,可是政务却永远都处理不完,便是他抽出时间陪她,每次都匆匆忙忙的。

还是庄明宪心疼他,直接跟他说,让他安心处理朝事,耐心教导小皇帝,不用挂念她。

一方面她要带荃哥儿,另一方面她决定收徒。

从三百多人里面选出三十个弟子跟着她学习医术,她每天上午花两个时辰教学,下午就在家陪荃哥儿。

这三年来,她教的弟子也能出师了。学习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多接触病人,实际经验才是最好的老师。

现在,她每个月教学一次,剩下的时间,开始写书,把她所掌握的医术记录下来,还有她两世行医的医案悉数写下来,供其他大夫参考阅读。

这是一项大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她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十年完成这本书。

梳着妇人头的白露喜气洋洋地进来回禀:“王妃,王爷已经不是摄政王了。”

“真的吗?”庄明宪一喜,高兴地放下了手中的狼毫笔。

“是真的,今天大朝会上王爷正式提出请求,皇上也同意了。”

庄明宪很早就知道陆铮有这种想法,只是没有想到事情这么顺利。

她站起来笑着吩咐:“让厨房今天加菜,王爷一定会回来用晚膳的。”

白露应是,正想退下去,庄明宪却道:“听说你昨天不舒服,是怎么回事?”

白露脸一红,低声道:“奴婢或许是有了身孕了。”

庄明宪伸手拉了她的胳膊,在她脉上一搭,立马喜笑颜开:“的确是有了身孕了,你快去歇着,这些事情让小丫鬟去做就行了。”

白露忙道:“不妨事的,王妃,奴婢没有那么娇贵。”

她跟谷雨一直在王妃身边服侍,王妃待她好,却跟待谷雨的好不一样。王妃待她就是主子待下人,不打不骂不苛责,可比起谷雨来,又差远了。

王妃待谷雨更像是待亲人,少了几分尊卑,多了一些亲近信任。

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机会越过谷雨,没想到丁兴有了官身,谷雨嫁给丁兴做了官太太,不能像从前那般在王妃身边服侍了。

王妃问她,是想像谷雨那样嫁到外面,还是想留在府里。

她想也没想,就选择了留在府里。

王妃做主,给她指婚,男人是睿王府回事处的管事,成亲两年,她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还是王妃给她开了药,没想到这才短短半年,她就怀上了。

“大人不娇贵,你这肚子里的孩子却很娇贵。”庄明宪笑着叫了一个小丫鬟进来,让她送白露回去。

小丫鬟羡慕极了,心里暗暗想,她也要好好服侍王妃,争取以后能有白露姐姐这样的体面。

一方面为白露高兴,一方面因为陆铮就要回来了,庄明宪心情高兴,就没有心思坐下来写书了,她站起来疏通疏通经络,门口就传来“蹬、蹬、蹬”又快又重的脚步声。

在睿王府,能这样跑的,除了荃哥儿再没有旁人了。

庄明宪朝门口走了两步,正准备迎上去,荃哥儿已经一阵风一样跑了进来,一把抱住了庄明宪的腿。

“娘,娘,我们去摘葡萄,曾祖母种的葡萄藤上结了好多葡萄。”

荃哥儿已经四岁了,他壮的像一头小牛犊,精力格外的旺盛。

此刻这样抱着庄明宪,声音又响又亮地叫着娘,庄明宪心都化了。

“好,好,好。”她一边拿帕子给荃哥儿擦额头上的汗,一边笑眯眯地说:“娘今天下午什么都不做,就陪我的荃哥儿摘葡萄。”

这个回答显然让荃哥儿很高兴,他连忙伸出手,紧紧抓着庄明宪,仰着头说:“好,那娘要说话算话。”

他跟陆铮长得很像,一样的浓眉,一样亮如明星的双眼,只不过陆铮眉宇间带着冷厉,而他一直笑呵呵像个温暖的小太阳。

庄明宪蹲下来,在他脸上亲了一口,把他抱进了怀里:“来,娘抱你去曾祖母院子里摘葡萄。”

“不要。”

荃哥儿挣脱她的怀抱,声音响亮清脆:“爹爹说,娘身子弱,要是抱我累坏了,就不能给荃哥儿生妹妹了。”

荃哥儿大眼睛滴溜溜地在庄明宪脸上打转:“娘,你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妹妹啊?周世叔家的秀妹妹可漂亮了,她还穿花裙子呢。”

他说的是杜雪娘跟周成的长女秀儿,今年才两岁,模样随了杜雪娘,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特别可爱。

荃哥儿第一次见面就要把秀儿留在家里,不让杜雪娘带回去了,还是庄明宪哄了半天他才放手

庄明宪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却无法回答他的话。

为了培养荃哥儿的品格,她一样是言出必行的,此刻她还真不能回答荃哥儿。

“娘,你肚子里有妹妹了吗?”荃哥儿的目光落在庄明宪的肚子上,充满了期待。

“没有。”外面突然传来男子含着笑意的声音:“你娘肚子里还没有妹妹呢,因为小妹妹要爹爹种到娘的肚子里去。”

“爹!”荃哥儿跟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一样,对父亲充满了崇拜,他扑到陆铮身边,张开胳膊就要陆铮抱:“爹,我今天可乖了,你要带我放河灯吗?”

陆铮与庄明宪对视,眸中都是脉脉温情,庄明宪见他脸上有淡淡的疲惫,就对荃哥儿说:“你不是说跟娘去摘葡萄吗?”

荃哥儿毫不犹豫地搂紧了陆铮的脖子:“葡萄每天都可以摘,可爹爹却好几天才回来一趟。”

而且回来一次还很忙碌,要陪娘,要做事情,分给他的时间就少了。

庄明宪明白他的意思,很心疼,陆铮更觉得愧疚,摸了摸他的脑袋:“以后爹爹每天都陪你。”

“真的?”荃哥儿喜出望外,两只眼睛黑葡萄一样熠熠生辉,笑起来嘴角两个浅浅的酒窝,跟庄明宪有几分相似。

“真的。”陆铮亲了亲他,心里想的却是要真有女儿就更好了,以后闲了,要加把劲,早点给荃哥儿添个妹妹才是。

这一天晚上,一家三口一起出去放河灯。

自然没有摆睿王的仪驾,只让车夫驾了一辆马车微服出行。

马车停在街边,陆铮扶了庄明宪下车,然后抱起荃哥儿抗在了自己肩上,荃哥儿指着不远处灯光闪烁的河流兴奋极了,陆铮拉着庄明宪的手,觉得自己拥有了整个世界。

叶茂刚好从街边的一家茶楼出来,目光掠过人群觉得好像看到了什么,定睛一看,果然是庄明宪。她依偎在陆铮身边,手里还拿着一串糖葫芦,正朝陆铮肩上那个孩子嘴里递,孩子咬了一颗糖葫芦,她自己也咬了一颗,一大一小两张脸上都是满足幸福的笑容。

宪表妹,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这么爱吃啊。

糖葫芦、胡辣汤、酸辣粉、搓鱼儿……

叶茂想着,眼前突然就浮现出那年在浣花湖边的凉亭里,她吃的心满意足,笑嘻嘻地看着他,那是他最幸福的一段过往。

再定睛一看,人来人往的街市上,已经没有了宪表妹的身影。

他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刚一转身,见有人卖糖葫芦,也买了一串。

才咬了一口,眼前就模糊了。

“这糖葫芦好酸,酸的我都流泪了……还好,宪表妹吃的那串是甜的。”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结,鞠躬感谢大家。

下一本还在构思中,大家可以先收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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