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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雪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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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空空的状态一直很稳定,欧阳浅夏开了救心丸给她,让她把之前吃的那款西药停了,说是那个长期服用后会使人心率越来越慢。

其实,之前就有医生建议过她换药,救心丸是纯中药制剂,效果明显,副作用小。可林空空不喜欢救心丸的味道,吃了感觉呛人,走到哪里都一股子药味,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心脏病患者一样。

如今,她已经逐渐接受自己是病人的事实,有没有味道又有什么打紧?

霍剑渊给她办理完出院手续,载她直接去了机场,昨天就按照要求替她买好了去A市的机票。

“真的这么急就走了?”霍剑渊开着车,看着副驾驶座位上的林空空道。

“嗯。”她浅浅的回了个单字,如今要离开了,这里有太多他们的记忆,快乐的、忧伤的、无奈的,心里不是不痛的。

霍剑渊知道她心里不好受,转移话题,“好歹我也算你的救命恩人,让你多留一天却不肯,老张郁闷死了,本来还打算和你好好唠唠家常。”

张爱国知道林空空出院就走,只打了个电话,说是他这人最不习惯那种凄凄惨惨的离别场景,就不来送她了,只说再来S市,一定回餐馆看看。

林空空收回呆呆望着窗外风景的眸,带笑回答:“你和经理都是好人,遇见你们我很幸运,还有啊!谢谢,老板,您的救命之恩,我无以为报,将来您若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我一定……”

“打住。”霍剑渊看她转换了说话语气,戏谑的说:“我呢……也用不着你去赴汤蹈火,你若真想报答我,不如以身相许吧!”

“你就不要开玩笑了。”林空空打着哈哈,把脸转向了窗外,不看他。

霍剑渊摇头,有些话不该继续憋在心里,她该知道了,把车停在路边,也不管这里是否禁停。

林空空搞不清楚状况,看他:“怎么不走了?”

他看着她,很郑重的说:“我没开玩笑,我想帮你,心甘情愿为你做任何事,也不需要你的回报。”

林空空怔住,低头不敢面对他,无措的蜷了手指。

霍剑渊无奈的叹息一声,“你不要有心里负担。”

抬头看他,简单的黑风衣搭配白衬衫,俊朗的脸上一双睿智的眼透着几许坚定,下巴冒出一些青色的胡茬,住院这些天,他几乎一直陪着自己。

他真的不会照顾人,尤其是女人。

但是他很细心,液输的太多,血管都被刺激的针扎一样的疼,他会用温热的毛巾替她热敷。有时甚至会替她梳头发,宽大的手掌力道格外的轻,总是怕会弄痛疼她。

他很好,值得遇到一个好女孩儿,起码应该是个健康人,况且,她的心里除了小白谁也放不下了。

“我这一生很短暂,可能只有你们的三分之一那么长。”

“只要不放弃,就会有希望。”

林空空苦笑,“希望?对我来说和没有一样,我觉得奇迹真的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你要相信自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霍大哥,我知道你是好人,可我永远只爱一个人,他叫白晨风。”

说完,她靠着车座认命的闭了眼,他,像是她一生的魔咒,挣不脱、逃不过。

霍剑渊仍是平静如水的样子,淡淡回了两个字:“我懂。”

“谢谢你对我的好,可我是个没有未来的人,给不了你什么,对不起。”

林空空很局促,从小到大她的生活都很简单,因为孤僻她很少与人来往,尤其是异性。

后来她有了白晨风,接受他、爱护他、陪伴他就像是她的本能。

她甚至忽略了身边的人,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她的分别似乎只是白晨风和不是白晨风而已。

突如其来的表白让她无所适从,更没有考虑这么直接的话是否会伤害别人。

“纪蒙蒙,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我只是在告诉你,我喜欢你,仅此而已。”

“我……”林空空看着他坚毅的侧脸,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霍剑渊微笑,“想不想听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

女孩子天生就对爱情故事有着无限热忱,林空空自然也不例外。

霍剑渊娓娓道来,那年,他十七岁,自行车爆胎,唯一一次坐公车就遇到了她,人潮拥挤的公交车里,她因为惯力撞入他的怀,惊慌失措间,又抬头撞上了他的下巴。

他痛得皱眉,看着她接连不断的说抱歉,气愤得不想理她,只觉得女生真烦,又笨又聒躁。

他们都是在学校前面的站台下车,女孩儿跟在他身后问他叫什么名字?哪个班的?

他不理,她就去拽他的衣袖,赖皮到让他发指,只好妥协。

之后,下课上课的路上总会遇到她,从礼貌的打招呼到慢慢熟识,知道了她叫叶雪凌,和自己同级。

她和大多数女孩子不一样,不是那么柔软娇滴滴的样子,剪着利落的短发,身材高挑笔直,像个假小子。

她不会打篮球,却很喜欢,几乎每个球星都知道,他们有很多共同语言,她说他们相遇的那天也是她第一次坐公交车。

后来,他们便一起骑自行车上下学,轻松又惬意。

她喜欢喝一种饮料,茉莉花味儿的,经常也会带一瓶给他,久而久之他身上也有了和她一样的味道。

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多,和他熟识的男同学会有意无意的拿他们打趣儿,她不说话,只红了脸不敢看他。

那时,他忽然意识过来不妥,自己把她当男孩子,可她却是个女孩儿,之后,便刻意回避她。

她不解,只追着他问为什么?是不是她做错了什么?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干脆不理她,她的赖皮劲儿上来了,追着他非要问个清楚。

他只好把单车蹬得飞快,六月的天,像小孩子的脸,前一刻还明媚着,下一刻却已下起了瓢泼大雨。

可能是太心急或是太慌乱,她摔了,腿上、手臂上都擦破了皮,隐隐约约的疼痛让她抽了口冷气。

他也不知自己为何明明是要跑的,却还是仔细关注着身后人的动作,看她摔了,就顾不得其他,直接弃了单车去抱她。

他发现,平时看着很高挑的她,很轻,安静的伏在他胸前,不哭也不喊疼,只眼睛湿漉漉的,眼眶有些微红。

雨越下越大,他带她去医务室处理好伤口,看她校服湿的粘在身上,纤细的曲线,让他莫名红了脸。

那时,他想,她这副样子不能让别人看到,就偷了校医的白大褂给她穿上,然后,抱着她一路狂奔。

骑了单车要送她回家,她说她家不是这个方向,他不明白,不是每次都是这么走的么?怎么就不是这个方向?

她一瘸一拐下了车,在他身前站定,踮着脚吻了他。

柔软的唇带着轻颤,轻轻印在他脸颊上,他心慌,去看她,她微笑着说:“我喜欢你,你以后能不能不要躲着我?”

他明显感受到心脏剧烈跳动,好像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一样,冷静下来后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这样对她的名声不好,就直接说:“你是女孩子,不可以早恋,别人会看轻你。”

她的睫毛微微颤抖,眸子里面细细碎碎的微光,似碎了的琉璃般,折射出让人心疼的光芒。苍白的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的样子,只垂了头,默默坐到车后座,让他带她去打公用电话。

不一会儿,就有车来接走了她,他好像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却没来得及解释。

那以后,很少见到她,碰面了也只是尴尬的打个招呼,他发现自己开始想她,许多次放学后,他等在他们以前约好碰头的地方,却再也没见过她。

开始默默关注她的信息,原来自己除了知道她叫叶雪凌外,对她真的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她的成绩全年第一,她包揽了运动会所有速跑奖项,她是人见人爱,像阳光一样的女孩儿,炙热得让人无法忽视,当然,也包括他。

再见她是很久之后了,他正和浅夏一起买书,那么多书店,他们生生遇上了,面对面。

她瘦了些也黑了些,抱了很多复习资料,站在对面看他们,黑葡萄般的瞳,纯净清澈。

他心一动,正要开口,就见她微微笑了下,礼貌又疏离,然后,直接越过他们抱了资料去结账。

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追上去握了她的手臂。

她回头看他,眼神有些闪躲,像受惊的小兔子般。

他说:“我有话要和你说。”

她说:“我还有事儿……”

浅夏寻着他们过来了,她着急的想要把手臂从他手里解救出来,他不依,争执间,她眸里就有了泪光,轻轻浅浅的。

只觉得心头浮上一种陌生的酸涩感,搅得他异常难受,只好匆匆放了手。

她逃也似的跑了,仿佛他是什么洪水猛兽一样。

这以后,他再没去找过她,只是课本里夹着的书签,都被他换成了叶子的形状。

提醒着他,他曾经遇到过一个女孩儿,叫叶雪凌。

(PS:这里要谢谢我的兔子妹妹帮忙,《时光困住青春》良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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