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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皇道之器?百兵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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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商业板块,内容包括柴米油盐的价格、各类民夫的薪资以及漕运讯息。

娱乐板块则是故事专刊,宣传正能量,忠君爱国思想,也会刊载长篇小说和漫画。

比如说这一刊《大秦时报》连载的《杨家将》第一章,故事自然是魔改的,且加了永恒界这个背景,但对于听众中的热血青年和良善百姓,有极大的宣教意义。

这个世界的大秦,娱乐内容十分匮乏,有这等新奇的故事听,百姓们高兴都来不及,奉为圭臬的人估计不在少数。

等到故事中赞扬的忠君体国思想渗透到社会各处,国家的安稳也就得到了保障。

至于漫画,就得晚上一些时候,至少要等嬴漪嬴雪以及叶琦这三位大家出师再说,按照嬴霄的规划,倒也不需要太久。

最后的广告和国际新闻就很好理解了,前者用来刊登优质商铺和皇家合作伙伴,帮忙宣传,赚取利润,后者则用来刊载国外新闻。

除此之外,嬴霄在最后一页版面的左下角写着一个大字和读音,用于扫盲,这是他根据拼音的章法自创的,能够极大降低百姓识字的门槛。

还有一些空白地方可以用来练字。

看不懂也没关系。

报童走街串巷时,会将每天刊登在报纸上的陌生字一路读下去,确保买报的人能听见,让有心人能条件反射一般的记住字形。

这在文人稀少,不足以大规模开办学堂的情况下,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但暂时不知道会有多大效果。

“这《大秦时报》,陛下是打算是让太学负责操办?”右侧,那位相貌堂堂的年轻人发问道。

这人叫丁墨,是魏元的得意门生,而且家学渊源,是江南有名的才子,故而坐得近些。

“朕是这个意思,但能不能办,以及能不能办好,得看你们本事。”

这无疑是嬴霄给在场大学士的一个考验。

兴奋归兴奋,可众人也不敢立刻打包票,一定能办好这份报纸,每个人都在细心研究着。

报纸足足有八个版块,记载了巨量信息,光是撰写就得耗费颇多时间和精力,三日一版,绝对称不上轻松。

最后,丁墨和另一个领头的大学士对视一眼,拍板道:“陛下,这事交给太学,我们一定能办好!”

陛下当前,有些话可不是张口就来的。

这不亚于军令状。

“朕喜欢你们的自信!”

嬴霄看着热情洋溢的众人,许诺道:“此事虽有磨练尔等之心,但所耗精力不在少数。朕深知许多学子每日苦读已是不易,若再操持此事,恐怕都无力劳作,以资家境。”

“这样,所有参与的大学士,每人每月都会领取饷银,并且朕会让百官对八大板块内容评级,根据级别,给予撰稿人相应的奖赏。”

“这也能算作你们的履历,办的出彩,从政之时,朕会酌情提升。”

“此外,每一篇被《大秦时报》采纳的文章,也会登记你们的姓名和籍贯,这可是扬名天下的好机会,诸君还需努力。”

听到前面两句话时,已经是群情振奋,最后一句话出口,场中气氛直接被推到了高潮。

扬名立万,名垂青史。

这八个字,哪个年轻人能够抵抗。

丁墨这样的学阀更是呼吸急促起来,问道:“陛下此言当真?《大秦时报》上的文章真的可以署名?”

嬴霄看着众人的表情就知道,先前所说的官职和俸禄都是浮云,这些年轻人唯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籍贯和名号随着报纸广泛传播,永久流传下去。

他笑着确认道:“当真!”

“而且朕保证,随着境内安定,《大秦时报》迟早有一天,会传遍大秦疆域。”

“朕还会保留每一份报纸,并为此成立博物馆,供世人观摩。”

“陛下英明!”

“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嬴霄这一番承诺,无疑是戳中了在场众人的G点,他们面色赤红地山呼出声,连带着整座文渊阁都震动起来。

……

回到崇德殿,不出意外,嬴漪嬴雪已经在这里等着。

姐妹俩都没睡好,估计是昨天夜里偷偷在寝宫画漫画,眼圈略黑,但看见少年的刹那间,眼神像是电灯泡,瓦亮瓦亮的,哪里还有之前的疲态。

“皇帝哥哥,你怎么才回来,都等你一个时辰了。”

相熟之后,嬴雪的天性就被释放出来,她撒娇似的拉着嬴霄的手,将其引到桌子前面。

这里早就摆好了纸笔,边上还有数十张涂抹过的纸张,画法略显稚嫩,却也有了几分神韵。

“诸事颇杂,费了不少心思,朕这就开始教你们!”嬴霄摸了摸小萝莉的秀发,就拿起纸笔,讲解起来。

学习漫画,不可操之过急。

首先得在纸上打好手绘基础,从素描、人体速写开始学起,这个阶段接触到的是比较写实的绘画风格。

熟悉了人体的各类动态的画法之后,便可以尝试临摹自己喜欢的作品,从简单的线稿、上色开始,学习设计思路和服饰的搭配以及配色方案。

嬴霄一步步引导,好在姐妹俩都很聪明,也挺有天赋,一点就通。

中途怕她们觉得枯燥,嬴霄还在宣纸上画了一些美少女,用颜料涂抹好,两人用纸覆盖其上,能隐约看见轮廓,可以用来临摹。

这么一来,两人兴致大增,一画就画到了夜间。

在殿内享用过晚膳后,依旧不依不挠的缠着兄长,要他把主要的角色画出来,还要讲述故事梗概,看样子根本不想回去。

嬴霄拿她们没办法,喝了十几杯茶水,才将记忆中的剧情讲了个大概。

这时已经到了深夜,贤太妃让人来催了好几遍,差点没亲自跑过来,嬴漪嬴雪只好抱着桌上临摹好的漫画,回了寝宫。

后面赶来的叶琦也不好独自逗留,匆匆离去,让嬴霄有了独处的时间,但并未用来修炼。

后天入先天,相当于从普通人到武林高手,过程不可谓不艰难。

而从先天进入锻体境界,重塑肉身,难度更是上了一层台阶。

嬴霄此前积累过于雄厚,顿悟时又集中精力在十方灵眸这门神通,所以一直卡在先天九重这个境界上,仿佛陷入了沼泽之中,不能动弹。

但他现在还不想突破,因为到了锻体境界,《无上神皇经》便会衍生,孕育皇道兵器胚胎。

此时要做的,就是要选择好日后使用的兵器。

他也是实战后发现,一味靠气运白蟒碾压敌人,虽然看起来过瘾,但实际上对于战力提高没有太大帮助。

而若是情况危机,十方灵眸不好施展,难不成要靠双拳搏杀?

遇到孱弱的丹师、魅族还好,要是面对的是巫族和体修呢?

所以挑选兵器,势在必行。

忖度了一天之后,嬴霄将目标锁定在剑和枪上。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洲。剑器是皇道之器,古之圣品,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一直是他心头所爱。

不过枪也不差。

枪乃百兵之王,枪谱有云:民以勇悍者,艺精者王,群众慴服,莫敢有违。

枪长七尺至八尺,金其锋而以木为柄,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

赵云的《百鸟朝凤》就极为不俗。

嬴霄本不愿在两者之间做抉择。

但武道修行,精力有限,专注于一件兵器,反而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

所以他一时,有些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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