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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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待室见到陆家奇,我的眼泪一瞬间就流了出来,他满脸关切的看着我,说老聂,你到底得罪什么人了?你知道么?我第一天就来了,看守所的人不让见你,我跑遍了关系,好不容易才能进来见你一面!
我哽咽着把事情说了个大概,看看门外站岗的武警,我凑近陆家奇,快速低声的说出了摄像头的存在,告诉他我邮箱的账号密码,又告诉他下载登录摄像头App,可以回看过去几天的录像。
陆家奇满脸郑重,说兄弟你放心,包在我身上,你耐心等待我的消息,照顾好自己,又说给我在看守所里充了两万块钱,让我在这里买点好烟,好吃的,孝敬一下监房的老大,日子能好过一点。
我满怀感激。
接见时间很短,只有15分钟,跟陆家奇见过面之后我心头大定,甚至感觉回监房的脚步都轻松多了。
我一遍遍告诫自己耐心等待陆家奇带着警察前来。
但是陆家奇至此就失去了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从刚开始的期盼,到后面的担忧,直到现在的浓浓恐惧,苏家人会不会监听到了我手里有录像的事?陆家奇会不会是遭遇什么不测了?
因为那录像就是我无罪的最好证明,只要能把录像当着面交给警察,苏家再财大势大,也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我必然会第一时间从看守所被释放。
我在看守所里度日如年,感觉时间越来越难熬,希望一点点在破灭。
终于,我等来了,我等到的不是陆家奇,而是一纸正式的批准逮捕决议通知书。
陆家奇没能把视频交给警察!或者他交了,但是被警察销毁了证据!
但是无论如何,陆家奇也会来见我,告诉我事情的进展,但是,从那天见了一面以后,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这些时间以来,我已经对事情的结果不抱什么好的希望了,我只是祈求陆家奇不要出什么意外,对于全心全意帮助我的朋友,我不想他因为我而遭受任何伤害。
我在看守所待了三个多月,我每天都站在墙角,墙壁上高高的位置,有一个小窗,小窗上有粗粗的栏杆,通过栏杆,可以看见巴掌大小的一块蓝天。
在这的时间长了,跟监房里的人也算是混熟了,从他们的口中我得知,我刚进来受的苦,是有人交代过的。
九监关着重刑犯,在看守所中,一般关着重刑犯的监房都叫老虎监,因为重刑犯明知时日无多,对待别人就格外的凶残,直接身上背着命案,又在看守所弄死人的都不在少数。
在身边这帮人的分析中,我得知,像我这样的情况,按道理来说看守所都不用进,直接派出所调解一下,赔点钱就完事了。
他们始终不相信人不是我捅的,说哪怕是捅了人,因为是被带了帽子,属于激情犯罪,人又没死,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通常都是民事和解,哪用像我这样在看守所都一关几个月的。
看不出来,里面个个都是法律专家,说话果然一个比一个好听。
又过了半个月,我接到了正式的起诉通知书,开庭时间定在这个月底。
期间来了一个头发花白的律师,说是政府为我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我原原本本的把事情告诉了他,包括摄像头的事情,并把陆家奇的联系方式给了他,他答应出去就找陆家奇,并且会去我的邮箱里查看我保存的录像存档,还告诉我安心,如果真像我说的那样,有录像为证,那这场官司甚至都不用等到开庭,马上就可以提交证据,让法院撤诉。
第二天,那个律师又来到了看守所,告诉我联系不上陆家奇,而且我的邮箱里也没有我说的视频文件。
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了,陆家奇大概率是出事了。
那位律师安慰我,说这种案子,哪怕没有证据,就算是我失手捅伤了人,按照案件的性质,通常来说都不太可能判刑入狱,他去调查过那个鸭子的情况,只是皮外伤而已,没有伤及内脏,鉴定了一个轻伤,多半就是上庭走个程序,赔点钱就完事了。
我听了他专业的法律意见,总算是安下心来,反正事已至此,也只能等待开庭了。
在庭审上,我见到了我的父母,他们面容憔悴,在听审席上捂着嘴抽泣,还有我单位上我两位同事和一个领导,也在听审席上对我握拳,示意对我的支持。
苏眉和那个鸭在证人席上,法院对我提起的公诉是持械暴力伤人。
主审官拿出了一系列的证据,证明苏眉和那个鸭只是普通朋友,经过事后专业法医证明,当天二人体内,并无性交痕迹,那把刀被证实来自我的朋友陆家奇家,刀身上有我的指纹。
审判很快结束了,案件事实明了,证据清晰:聂哲因妒生恨,蓄意持械暴力伤人,致被害人轻伤,且事后并无悔改意愿,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性质恶劣,按照中华人民宪法,顶格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承担被害人提起的民事诉讼赔偿金额共计37万元。
我双目失神望向苏眉,她在冷笑。
我看向我的父母,我妈妈已经在听审席上哭晕了过去,在他们身边,我的同事看着我,神情复杂的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