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想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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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童心疼的看着满头大汗的叶念童,接过她手里的纸巾,帮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叶念童目光痴痴,一动不动的看着他,任由他帮自己擦着汗水。
“你来这么早干嘛,外面这么热”!
叶念童不由自主的脱口而出:“我想你”。
李童的手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给她擦着头上的汗水,看着她热的通红的脸庞,心疼不已。
等忙活完,李童眼角带笑的看着叶念童的眼睛:“叶念童同学,你刚刚是在说想我吗?我没有听清,能不能再说一遍”?
叶念童娇羞的轻轻捶了他一下:“谁说想你了,自作多情”。
“可是我想你啊”!
叶念童闻言愣住了,目光呆呆的看着他,不可置信的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李童笑着说道:“我说我想你,现在听清楚了吗”?
叶念童眼眶里涌出泪水,为了这句我想你,她已经等了一年多了。
从高一开学的时候,她第一眼看到李童,就从心里暗暗喜欢上他了,感觉好像已经喜欢他很久很久了,有十生十世的时间那么长。
虽然两人不在同一个班级,李童在二十三班,她在十九班,一个楼上,一个楼下。
但她还是找各种理由去二十三班,找初中同学聊天,目的就是为了多见他一面,多看他一眼。
后来文理分班,她从初中同学那里打听到李童报了文科班,她也跟着报了文科班。
她很庆幸,跟李童一起分到了十四班,从此她能经常见到他了。
可让她伤心的是,李童从来都没有真正看过她一眼,对她总是很有礼貌,礼貌的就像对待最普通的陌生人,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更让她心碎的是,她发现李童喜欢上了班里叫李思悦的女生,虽然李童掩饰的很好,可她还是发现了,因为喜欢一个人时,欢喜的眼神骗不了人。
还好现在她等到了李童迟来的那句我想你,此时的她,心里的委屈都随着泪水流淌出来了。
“好了,别哭了,对不起,是我错了,我发誓,我以后只对你一个人好”。
李童手忙脚乱的给叶念童擦拭着眼泪,除了心疼,还有愧疚!
叶念童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她想笑,可总是忍不住的哭。
“你上午的时候不是问我喜欢什么东西吗?我什么都不喜欢,我只喜欢你。叶念童同学,我只喜欢你”。
叶念童止住泪水,泪眼朦胧的看着他,带着哭腔的询问:“你说的都是真的吗?你没有骗我”?
李童脸色郑重的说道:“我喜欢你,除你之外,我没有其他爱好”。
叶念童伸出小拇指:“拉钩,不许撒谎,你要一辈子都喜欢我”。
李童伸出小拇指,轻轻勾住她的纤纤玉指:“我,李童,一辈子只喜欢叶念童一人,我会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呵护你,爱你,此生无悔”。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两个大拇指也紧紧的贴在一起,签字盖章,向苍天许下诺言,天地共鉴。
“走吧,回去看书”。
“嗯”!
李童牵着叶念童的手,回到座位上,两人上午用的课本,还都摆放在课桌上。
整个下午,李童都在给叶念童讲解着数学,累了两人就趴在桌子上,以首枕臂,互相凝视着对方。
李童眼中那抹深藏的淡漠,也在慢慢散去,正常人的喜怒哀乐也再在慢慢归来。
父母在老家的时候,做废纸回收生意,经常要从村子里去县城印刷厂回收废纸,然后再卖给造纸厂,一来一回几十里路,有时要在县城住一晚才能回来,没有时间照顾他。
爷爷奶奶去世的早,家里也没人照顾他,所以只得把他送到姑妈家寄养。
姑妈家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年纪都比李童大,姑妈想着一只羊是赶,两只羊是放,也就把他收留下来了。
就这样,两岁多的李童,就离开父母身边了,父母每隔十天半月来看他一次,每次他都要哭着闹着,要爸爸,要妈妈。
姑妈每次都费力的哄着他,可他还是哭闹不止,哭累了就睡,睡醒了接着哭,就是要爸爸,要妈妈。
姑妈就吓唬他说,要是再哭,就把他卖了,不要他了,让他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
这句话果然很有效,李童听到后就不敢哭了,怕被卖掉,怕没人要他,怕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了。
心里也种下了委屈和恐惧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只有爸爸妈妈在的时候,他才敢哭,爸爸妈妈一走,他就立刻收住哭声,变得很乖巧,很听话。
五岁的时候,他就学会了不再哭泣,他知道哭泣没有用,爸爸妈妈还是会走,走后他还要挨骂,所以他再也不哭了。
等他六岁的时候,家里的废纸回收生意不好做了,爸爸妈妈就带着家里的积蓄南下闯荡。
刚开始的两年,爸爸妈妈每隔两个月会给他打个电话,过年的时候也会回来陪他过年。
那时候,他最期盼的就是有人过来跟他说,爸爸妈妈来电话了,让他去接电话。
他也很期盼过年,那样就可以见到爸爸妈妈了。
再后来,爸爸妈妈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年了,电话也越来越少,半年才能打一次。
他学会了不再期盼,因为每次期盼,换来的都是失望。
李童很羡慕村里的那个孤儿,至少那个孤儿不用奢望有爸爸妈妈来看他。
过年的时候,他喜欢跑到村头的路上,一个人静静的站在路边,望着漆黑的天空,远远的听着鞭炮的爆炸声。
他从小就怕黑,但他更怕孤独,只有恐惧才能代替孤独。
同龄的孩子都在开心的玩耍的时候,他就要帮着下地干活;别的孩子很父母吵吵着饿的时候,他却因为没有及时做好饭在挨骂;别的小孩考个八十分都能得到父母夸奖的时候,他却因为只考了九十九分在恐惧;别的小孩……
慢慢的,他学会了忘记喜怒哀乐,忘记了曾经的自己,带着一副面具,活给别人看。
他成了街坊邻居口中懂事的孩子,成了老师口中爱学习的学生,成了姑妈眼中可以吃苦耐劳的劳动力。
每天放学后,都有做不完的家务,喂鸡喂鸭,喂牛喂羊喂猪,洗衣做饭,刷碗扫院。
农忙的时候,要跟着割麦子,收玉米,摘棉花,锄草打药撒化肥,什么都能干,什么都会干,他表现的比所有人都要好。
可即使如此,他每天仍然都要挨骂,姑妈因为家里穷,总喜欢怨天尤人,每天都在骂人,他就是最好的出气筒。
而他也总是默不作声的默默挨骂,手里还在不停的干着家务。
街坊邻居都夸他懂事,老师都夸他是个好学生,可从来都没有人问过他,活的开不开心,累不累?
他喜欢读书,只有书里才能让他找到片刻安宁,才能不再那么心累!
后来临近中考的时候,父母怕他在老家读高中会学坏,所以把他接到身边来读书。
在火车站出站口,一家人见面的时候,父母竟然没有认出他来!直到他叫了一声爸妈的时候,父母才认出来早已站在他们身前许久的人,正是他们的儿子。
读高一的时候,他暗暗的喜欢上了一个叫李思悦的女生,只是朦胧的喜欢,或者说是给自己的心灵找个依靠,不然他都怀疑自己哪天会疯掉。
他感觉自己就像漂泊无依的浮萍,飘到哪里算哪里,但是他的内心深处渴望有一个家,属于自己的家。
眼前的叶念童,就是他给自己的心灵找到的家,一个一生一世都要守护的家。
“我们有时间去买一套房子好不好?然后再养一只猫”。
“好啊”!
教室里的两人都笑的那么灿烂,笑的那么开心,都是满心欢喜,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