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祝秀雅的两个干儿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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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秀雅很早就认了两个干儿子。这两个干儿子是在鲍玉梅还没有出嫁到方家前就认下来的。两个干儿子对祝秀雅一直都非常孝顺。平时两个干儿子是不上方家来做亲戚的。但每一年的端午、中秋、重阳、春节这些传统节日每次都会相约送一大堆礼品过来。这两个干儿子一个是‘云游僧’丰瑛,他是个俗家的和尚,现在坐镇在一个小庙里,庙里香火不旺,但衣食无忧;一个是小货郎商贩赵正顺,家里也有一个小作坊,在加工水产品,小富小安。
‘云游僧’丰瑛认祝秀雅做干妈时还只有十九岁。那一年,丰瑛‘云游’到尚胡村时候已经饿了整整二天,又同时被村里恶狗咬伤了小腿,倒在方家大院台门口昏迷过去。那年正是大荒年,又是青黄不接季节,大家连自己的家人也照顾不过来,因此,丰瑛的死活对于大家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丰瑛不知道是饿得太久昏迷过去还是因为被恶狗撕咬而发病晕厥。祝秀雅已经注意他一整天时间了。她见院子里没有一个人愿意收留他,就偷偷从家里拿了一个黑皮馒头喂他吃,又端来盐水把他腿上的伤口清洗干净。方运熙家里存有一些土草药,祝秀雅就把草药煮熟,喂他。又见他浑身发抖,就去拿被子过来盖。张雪芸当时还取笑过她:你可怜他就把他搬到家里去养,万一他死在台门口倒霉的是我。祝秀雅就用宁波土话说:侬弗施救,阿拉来救。她果然叫大家帮忙抬他到自己家里来,就这样用薄粥汤救下了丰瑛。丰瑛被救活过来了,就要拜祝秀雅老太为干妈,于是,祝秀雅就多了一个儿子出来。
赵正顺的故事可比丰瑛的经历要曲折得多。赵正顺被祝秀雅救下来完全是天意所为。赵正顺那年二十二岁,是个走街串巷的卖货郎。那个年头里,别说是卖大的东西了,就是那些零碎的小东西也没有人肯买。赵正顺挑着货担,村东进村西出,嘴巴吆喝得磨起了血泡泡也没有人光顾他的担子。卖不出小东西,赵正顺就没有钱吃饭。他以为靠近县城郊区地方卖不动,到乡下可能会好卖一点。或许乡下人平时不愿意进城去,到乡下去卖,都是老百姓最需要的。他已经在周围的村庄转了一整天了,货没人光顾,肚子又在直打鼓。赵正顺又累又饿,知道讨口米饭食物吃比登天还难。于是就是饿得前胸贴背也忍受着不向人求救。
赵正顺找不到吃饭的人家,于是就饿着肚皮挑着货担往村外走去。天已经阴暗下来,没有月亮的夜晚星星同样灰暗无光,赵正顺沿着山路摸黑前行。他实在没有力气再挑着这么笨重的货担走路了。赵正顺放下担子,停下来坐在地上准备休息片刻,等积赚一点力气后再走。突然,他的右脚脚背上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赵正顺下意识地知道自己遭到了暗算,大叫不好,一定是被什么东西咬到脚上去了。他划亮一根火柴,火柴马上熄灭了,再划上一根,又被风刮灭了,直至划出半盒火柴才看清楚,自己的脚背上有几个细细的齿痕。他知道这是毒蛇的牙齿留下来的齿痕。他用手拼命地挤压伤口,又将自己的吐液吐在手上揩抹到伤口上去,他把货担里的一包丝线抽出几根细丝扎到脚环上去,由于毒蛇的毒液太过强劲,他已感到力不从心起来。他脑子里马上出现幻觉,人也昏昏欲睡过去,不一会儿就昏迷了。
直到赵正顺苏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三天的中午的时候了。有个中年女子用他听不懂的声音在问他话,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以为此刻自己已经上了天堂,这个听起来非常拗口的声音就是极乐世界里的那种声音,虽然不动听,但是也舒服得很呢。
“侬醒啦,阿拉替侬端杯水过来。”中年妇女看上去慈眉善目,一脸笑容。
“我在哪里?您又是谁?”赵正顺吃力地抬起头,准备坐起来。
“侬先别动,侬脚还没有好,睏着好了。”中年妇女一边制止赵正顺的举动一边说:“阿拉去倒水去了,侬别乱动。”
赵正顺喝过凉开水后,喉咙没有先前的那股烧灼感了。但依然神志恍惚。他轻声问中年妇女道:我在哪里?我的脚是不是没了?
中年妇女摇着头说:“侬安心点,脚骨好好的。”一个大姑娘指着中年妇女对赵正顺说:是我妈妈救你回来的,你已经死了三天了。中年妇女拉了拉大姑娘一把衣角道:“彩琴,侬别乱说,去给他暖碗冷粥来。彩琴于是就走了。”
赵正顺挣扎着欲坐起来,朝房间里角角落落张望。中年妇女走到他面前,对他说:“侬想要找啥东西?”
赵正顺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中年妇女坐下来说:侬放心吧,侬的货担我替侬藏好了,东西不会少一件的。她说的是宁波土话,赵正顺听不十分准确,但也知道大概意思,就放下心来。
原来赵正顺是被当地老百姓叫作“寸白蛇”的毒蛇咬伤的。这是一种毒性非常强大的神经素毒蛇,在书本上叫“银环蛇”的那一类,蛇查以侵入人畜的神经系统为主的毒蛇。因为它的特征是蛇身上有一节白一节黑相间的花纹,就像一个白色的环套着一个黑色的圈一样,每一节相距大约一寸左右。因此,当地老百姓都叫它为“寸白蛇”。这种蛇咬伤后需要立即进行救治,否则,被咬的人就有生命危险。
意识完全恢复的赵正顺此刻感觉到脚背火辣辣地疼痛。他想把脚移动到床边,被中年妇女制止住了:侬不要动,脚没有好,伤口一动就要开裂的。
方彩琴端着一个黑黑瞅瞅的一口大碗走过来,碗里的粥热气腾腾,她说:喝吧,你一定很饿了吧。赵正顺眼眶大湿,接下来一顿猛喝,一碗粥早已见底了,赵正顺觉得没有过瘾,心想要是再来一碗这么香喷喷的粥喝该有多好啊。他当然不能开口再说出来,这样岂不太放肆了点。三天前也想喝这么一碗喷香甜蜜的粥是根本做不到的。那时候自己也想出钱买去,可是,没有人愿意卖给他吃食的东西。这个时期,粮食比什么都贵重,一碗粥已经是天大的恩情在里面了,他怎么可以还有其他的要求。
其实,这个中年妇女就是祝秀雅,她把赵正顺救助回来已经三天时间了。这个祝秀雅平时很少跟人去打交道,主要是因为她的话音让别人听来很不舒服,她本人心肠也算是比较软软的,她家母又是个十分虔诚的佛教徒,从小就教育过她,要行善好施。她从小虽然没有信过母亲大人的话,但是却也觉得做一个行善积德者一定会有好报的,而且这些想法根深蒂固。
救助赵正顺完全是一种机缘巧合。祝秀雅的大女儿嫁在后山的一个名叫凹李口地方的小村子里。那天恰好大女儿托人传信给她母亲,希望她母亲马上去一趟女儿家,说女儿家有急事要她去帮忙。祝秀雅是个裹足妇女,路走不快,平时也不走远路。但是,女儿毕竟是心头肉,比什么都重要。好在路途并不太远,她紧赶慢赶,直到中午才赶到女儿家,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是女儿家马上就要断粮了,女儿希望母亲把自己的外甥女带回去来抚养。祝秀雅二话没说就带着外甥女回家。在路上,由于自己走不快路,直到天黑下来还没有走到一半路程。外甥女又胆小怕走夜路,磨磨蹭蹭更是耽误了好多时间。当祝秀雅走到一个路口时,突然发现前面有什么东西蜷缩在那里一动不动。她平时胆子还算大的人,但当时也吓得不轻,因为她最怕夜里遇见出来觅食的狼。如果真是一头狼,此刻的外甥女和她都肯定凶多吉少。但她又感觉不到威胁,她听人说,狼的眼睛在夜里是会发出幽蓝色的光的,至少前面的东西没用这样的光。她惧怕自己的惊慌会吓死外甥女,只能自己硬着头皮走过来,还站在这东西面前用脚踢了一下,才发现是个大活人,这个大活人要么是饿得不行了,要么就是遇见什么事情生病走不动了。总之,这个人如果没有得到别人的救助,说不定熬不过今夜。祝秀雅把外甥女拖到自己身后,又试探地再踢了一脚,那人似乎蠕动了一下。祝秀雅弯下腰去问:侬倒在此做啥子事?见这个人没有反应,又仔细看了看他的脸,天又太黑,看不清脸色。只好站起来准备走,突然,自己的裤脚被那人扯住不放。她又弯下腰,这回听到一个非常脆弱的声音传过来:救我,救救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