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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自己抄自己写的书,算犯法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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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之胜者即是正义正文卷第195章自己抄自己写的书,算犯法吗?果然,下一刻,古美门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为了打倒一个所谓的大坏蛋,将他宣判有罪,你们可真是费了不少功夫啊。”

他的言语中,一如既往带着讽刺。

九条玲正眉头皱得更紧。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就是感叹。”

古美门微微笑道。

“你们检察院为什么就这么肯定,我的当事人一定是犯了法呢?”

“哼,证据已经很明显了,又有雇佣合同又有录音!”

九条玲正冷笑道。

“难不成,古美门律师,你还想像以前那样,想耍出什么花招来?”

“不敢不敢,我哪敢耍什么花招啊!”

古美门连忙摆了摆手。

顿了顿。

他脸上的笑容更甚。

“我想说的是,你们怎么就肯定,田所先生抄的一定是别人的书?”

这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一时间,没有人听懂他的意思。

只有证人席上的田所俊哉,脸色蓦然一变。

“你胡说什么!”

九条玲正厉声喝道。

“录音证据里都说了,证人在写书的时候灵感不足,他不去抄别人的书,难道还能抄自己的……”

话说到这里,他便止住了,脸色也一下子发生了变化。

惊骇之色从眼中浮现出来。

九条玲正隐隐约约意识到,古美门想说什么了。

只见古美门打了个响指。

“不愧是九条检察官啊,一语中的。”

他笑眯眯地说着。

“在此之前,我也曾阅读过这两部的具体内容,这两部确实很出色,我对于作者其天马行空的想象叹为观止,更为其中的情节深深地着迷……”

旁听席上,小哀忍不住撇了撇嘴。

“胡说八道。”

古美门之前是怎么对她夸夸其谈,怎么贬低这些日本轻的,她到现在记得清清楚楚呢。

台上,古美门先是乱吹了两部一阵。

“我不得不承认,这两部有不少相似之处,可能确实存在借鉴的地方。”

随后,他话锋突然一转。

“只不过,如果是借鉴的话,这借鉴的地方是否不合常理呢?”

古美门从桌子上拿出了一份新的打印文件。

这同样是一份表格,将两部的段落进行对比。

“我们可以看一下这两段话的描写。”

“狸花猫叼着鱼离去,太阳光落下,将它的影子拉长,只留下一个孤独的背影。啊,可怜的狸花猫!”

“黑猫接受了三花母猫的表白,月光照射下来,拉出了一片深长的影子,两只猫依靠着坐在一起,静静享受着这轮明月。啊,猫咪之间的爱情,可真令人羡慕!”

“……”

九条玲正一言不发。

田所俊哉抿着唇,咬紧了牙关。

古美门继续说道。

“大家可以看到,这两段话无论是语境还是场景,完全都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写流浪的狸花猫抓鱼来吃,一个却是写猫咪之间的恋爱。”

“按理说,如果是借鉴,不应该去借鉴完全不同的场景。”

“然而,这两段话的文风,却非常相似,甚至用的语癖都是差不多的。”

“大家难道不觉得,这种现象很不合理吗?难道抄书会有人抄得如此相像吗?”

“……”

冷汗从田所俊哉的脑袋上流下。

他硬着头皮,强行争辩道。

“这有什么不合理的?写的作家们本来就习惯于互相学习,吸取对方的长处以补足自己。我觉得对方这个文风不错,就去参考学习了一下,有什么好奇怪的?”

古美门看着对方的表情,嘴角勾起。

“你确认你只是在学习对方的长处吗?”

“当然!”

“很好,那大家来看看这份报告吧。”

只见,古美门再一次从桌子上拿出了一份文件。

“这是《流浪的狸花猫》,原作者木村拓也于最近五次更新时候的登陆ip,我特意去找网络运营公司查证,证实了该ip的所在地,为东京六本木,其具体地点,正是虎仓大介居住的别墅区!”

顿了顿。

“请问,原作者一个穷写手,为什么更新新章节的时候,会特意跑来这样一个,和他自身的平民阶级完全没有任何契合度的地方呢?”

“这,这……”

田所俊哉汗如雨下,已不知如何作答。

古美门笑容满面,将文件拍在桌子上,高声说道。

“唯一一个解释,就是《流浪的狸花猫》,这本所谓的被抄袭作品,其真实作者也是出自田所先生之手!因为你寄住在虎仓的家里,所以上传章节的时候,用的是虎仓家的ip地址。换言之,这两本书都是你自己写的!”

这话一出,全场顿时惊变。

这个案子居然真的还有转机!

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居然是同一个作者!

这个反转剧情,是谁都没想到的。

“我就说嘛,虎虎怎么可能这么坏!”

“这一看就是别人要陷害他!”

“谁让他太出名了,招人眼红啊!”

“律师大人棒棒哒,一定要打赢官司,还虎虎一个清白哦!”

“虎虎必胜!”

扔掉后援牌的女粉丝,马上又把牌子捡了回去,把上面吐的口水擦了个干净。

这边,在古美门陈述完己方观点后。

台上的法官也是微微一愣,有些意想不到。

法官好几十岁的人了,他也算是当了不少年的老法官了。

迄今为止,也接触过不少着作权方面的案子。

可从来没有一个案子,是现在这种情况。

抄袭者和被抄袭者是同一个人。

说明白点,也就是本次案件的证人,代写枪手田所俊哉,是自己抄自己的书……

自己抄自己的书,算犯法吗?

法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判断了。

当然,日本法庭实行当事人主义,犯不犯法,首先要看检察官那边的辩论。

“原告,请陈述你的观点。”

法官将目光看向检察官九条玲正。

此时的九条玲正也是额头冒汗,有些不知所措,也没有了之前那种自信。

他怎么也没想到,古美门居然真的有后手。

只能怪他太过自信,没有事先将情况调查仔细。

不过,九条玲正好歹也当了十几年检察官,在检察官界也算是有一定知名度。

他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绞尽脑汁想出辩论的对策。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脑袋。

“就算两本书都是证人写的,证人是自己抄自己的书,然而按法律规定,也一样不能算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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