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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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刚出口,坎沙就心口一咯噔。都怪上课被提问惯了,老佩姆只是一问,他就顺口说了真话,这下,可难办了——莫非要向帝皇发誓,保证绝不把老师向警官递“礼金”的事告诉第三人吗?
“瞎想什么,你这娃子,平时瞅着有点儿机灵,咋遇上事,就这么呆的呢?”老佩姆的眼神,是嫌弃又恼火,直盯得坎沙低头尬笑,“怎么,当我给人行贿啊?动动脑子呦!人家拿托警官,挺照顾那娃的,我贿赂个屁!哎,都是熟人,难舍弃啊…”
故事,从老佩姆的嘴里缓缓道来。
当年,他和两位死党约好,等大学毕业了一齐回故乡鬼混,谁知道,两位死党的成绩优异,全考上了国立的医学院;他呢,则是差了那么一点儿,只有退而求其次,和莫加厄的教育部门签了特殊协定,到次一等的国立大学读物理——出来后,要听从当地的安排,回本地的初高中任教,进修和转专业就别想了,这辈子老实工作就行。
本来,回到莫加厄的他还在为违背了约定而惭愧,可两位死党竟然追着他的脚步,陪他回到莫加厄工作。两位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在和他把酒言欢后,告诉了一个让他欣喜又落寞的消息——他们啊,要结婚了。
学校的围墙下,老佩姆叼了根烟,一手挡风,一手打火,欣欣然吐了口浓雾:“我的两位好朋友、好哥们儿…呸呸,说习惯了,女生不算哥们儿,叫什么来着?坎沙,你们年轻人习惯叫什么?”
“呃…兄弟?”
“免了吧,还不如叫哥们儿算了…说实在的,我是一直有点儿…想着她?你明白吧?不过,我成绩没她好,相貌啊、本事啊也不如他,我一直是三个人里拖后腿的,我也就敢想想了…龌龊,龌龊啊,是吧?”
坎沙哪里敢说是?他唯有乖乖听老佩姆说道,听老师过去的故事。他只希望老师别在说完后拍拍他的肩,和那些黑帮电影一样,嘴上说着没事,却叫他走在前面,然后掏出手枪,嗙的一下,让他永远保守秘密。
在学生胡思乱想的时候,老师的语气是和喷吐的烟雾一样,尽是虚空的怅然。他说,在朋友的婚礼上,他喝得酩酊大醉,旁人都以为他是高兴,可其中的滋味…
只有他自己清楚,那感觉,就像是冲进超市,把那些酒、糖、盐、辣椒、香料、柠檬全往嘴里灌,又甜又咸、又酸又辣、又麻又苦。
孩子满月的时候,他陪着激动的朋友去看望另一位朋友、朋友如今的太太。不过,他的视线,却被那酣睡的婴儿吸引了——和人们想象的不一样,出生没多久的婴儿并不漂亮,是脏脏的、丑丑的,但又是可爱的。
他知道是时候放下了,决定这辈子不生养,就在学校里使劲干活,多教几个懂事的学生,就当是教养了自己的孩子,正如他爱在开学时和新生们说的那样——把这些满怀期待的少年少女,当成是自个儿的孩子来教导。
“话是这么说,但你们这群小王八蛋呦,是真的不让人省心啊…”老佩姆把嘴一吐,烟蒂恰好飞进垃圾桶的烟灰罐里,看得坎沙险些鼓掌、夸他放了个响屁了,“你们这帮小兔崽子,咋就连个引力公式都用不明白。那试卷都送分的啊,你们能考个六十三的平均分…”
“老师,那会儿大家刚学,不太懂嘛…”
“不懂个屁!你看看人家,瓦汀同学,那乡下来的,脑瓜多伶俐哎?你们呢?都是家里娇生惯养的,自小在城里长大,咋就这么笨的,不开窍啊!”
坎沙头都要裂了。他总不能说,是老师您教导无能,学生们实在理解不了吧?真那么说,他怕不是真嫌命长。所以,他果断把话题拉回原处,问起后来的事:“老师,后面呢?他们家…”
“完蛋了嘛,”老佩姆拍了拍坎沙的肩,又看了眼手表,带着他往学校里赶路了,“也是我害了他…莫加厄的钱不好挣,他走了些歪路子,上了电椅;她…疯了。他们的孩子,我是想找来着,可你也见到了,那小子,不知是怎的了,越学越疯,跟个野人似的,成日在街头晃…路都是自己选的,怪不了人家警察。我给拿托先生塞了些钱,请他买些东西照顾照顾孩子,你说,合适吗?”
“合适。”
当然合适,总不能刚逮住人家,就亲自带着他去超市买东西吧?再小的屁孩,也是要脸的。坎沙大致明白,老佩姆的意思是心意到了就行,其他的?就看缘分吧。
学校的铃永远是枯燥的。今天的数学课,一如既往的要命。好容易熬完了,坎沙对着灯管伸了伸懒腰,听着总算来学校报到的塔都斯放屁:“哥们儿,今下午出去浪不?要我说,你可真有手段啊,那个小姑娘是叫…海芙?说说,你怎么哄得人小姑娘天天星星眼,就等着你过去耍乐?红什么脸啊,有本事,你要跟兄弟分享啊!”
“滚你妈的…是老子打不过她,她才乐!”说着,坎沙没好气地给了塔都斯一拳,从书桌里抽出闲书,准备加紧读完,好去工地找朋友聊天,“那些格斗游戏是人玩的不?要背招背帧数,哪个小天才设计的东西!我脑子背公式都不够用,还背他的帧数表?背他奶奶个卵!”
“话不能这么说嘛,实在不行…你带她玩军事游戏嘛,开坦克,驾战舰,飞机对轰…再不行,对枪、射击游戏总行吧?你不是能打得很,反应还快?玩枪战,肯定血虐她!”
“虐个屁!仗自己懂的欺负别人,算什么本事?我就不信了,我还赢不了个小丫头片子?”
“好,有志气!不愧是我的好哥们儿!怎么样,今天有没有空陪咱出去浪啊——”
“滚,我现在只想读书,你自个儿去疯吧。”
塔都斯是垂首顿足,回座位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了。而坎沙,却感到书桌一阵颤动,便掏出静音状态的手机,看看是谁发的消息。
这一看,他马上改口,答应陪塔都斯去酒店吃顿好的。
因为发来的消息,是一条陌生的、又绝不会有假的短信:
“坎沙·杜拉欣,还记得你巴迈叔叔吗?来,给叔叔帮个忙,跟着我家的小子去酒店,等时间到了,听我的指示,去他的房间,帮我看看小崽子这几天都在背着我搞些什么东西。”
出于对巴迈·达西欧的感谢与恐惧,也是出于对塔都斯·达西欧的好奇,坎沙想也不想,就决定刺探刺探哥们儿的小秘密了——世界上有什么事,能比打探好兄弟见不得光的小心思更有趣呢?
至少,在这每日重复的高中生活里,挖别人藏宝箱这种事,要比打游戏刺激多了。
再说,凭他对塔都斯的了解,什么见不得人的小秘密,撑死了也就是在房间里和成熟的女人睡觉嘛。只要想想塔都斯吹嘘时的样,他就知道这家伙的口味有些问题,如果能借这个机会,帮巴迈先生把塔都斯的审美取向整治一番,既报答了巴迈先生的恩情,又能让塔都斯早些回归常规口味、找个同龄女生谈谈恋爱,别成日找老阿姨快活,岂非好事成双?
“不对啊,坎沙,你怎么突然变卦了?”当疾驰的摩托车停在酒店的门前,塔都斯摘掉头盔,狐疑地眯起眼来,“你小子,总不会…”
“嗯?不会什么?别瞎想了,我…”
“呼,我知道了,你这家伙是假正经,终于要对人家小姑娘下手了,是吧?”没等坎沙心虚完,塔都斯就把头盔一甩,拍响了哥们儿的肩,“哎呀呀,压力大,发泄发泄总是好的嘛。别害羞,去去去去,就是为你准备的嘛,再说了,你情我愿的事,美滋滋的啊,嘻嘻…”
“兄弟,我说真的,你正经点儿吧…”
虽然嘴上不饶人,坎沙的心里,还是默默道了个歉——好兄弟,对不住了。
今天啊,塔都斯的短,他是揭定了。
吃完饭,坎沙随口问了下塔都斯的房间号,先回到自己的房,又在游戏里被海芙教训了一顿。不过这次,海芙主动换了些双人闯关的游戏跟他玩,也算是照顾他手法不精了。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他让海芙先一个人耍着,他自己则跑出房去,找经理通了气。果然,经理早收到达西欧先生的消息,备好了特制的钥匙卡,方便他去抓塔都斯的尾巴。
在开门的前一秒,他是有些愧疚的。毕竟是混了一年多的好朋友,帮朋友的父亲逮朋友的短,多少不大仗义。可再怎么说,塔都斯的毛病也太难以启齿了,照他这样下去,找个正经姑娘谈恋爱都成问题。
为了朋友以后的婚姻幸福,坎沙决定了,必须要看看塔都斯在房子里养什么美少妇,等看完了,再义正词严地呵斥他一通,把他矫正过来,绝不是因为私人的恶趣味或者好奇心,绝不是。
他悄摸摸地刷上房卡,毫不担心被塔都斯察觉。因为塔都斯的套房是酒店里最奢华的,卧室和门隔了老远,只要他手脚够轻,绝对能轻松摸到卧室门口,给好兄弟一个缩卵的惊喜。
门开了,没有尖叫声相迎,说明塔都斯没有像《在云端》里写的那些男人一样,喜欢在客厅、在走廊的地板上玩花活。但是门口的鞋架上,的确摆着双香槟金的水晶高跟鞋,明显不是年轻女人钟爱的款式,说明塔都斯的口味和他说的一样,不会有假。
他刚蹑手蹑脚地摸到客厅,就在玄关的待客衣架上见到了大跌眼镜的衣服——露背的黑色晚礼服和皮草披肩,以及一双高亮的肉色连裤袜,全挂在衣架上面。哦,还有一件看样子就贵得要命的女士挎包,已经被掏得空空的,不知道塞过些什么东西。
厕所,无人;厨房,无人;阳台,也无人。确认完毕,坎沙猜测,塔都斯十有八九在卧室待着,就跟做贼一样,踮起脚挪了过去,慢慢拧动门把手,无声地拉开卧室门,透过窄窄的缝,将卧室的风景尽收眼底。
可事实情况与他想的完全不同。卧室里面,根本没有什么旖旎的风光,床是整齐的,塔都斯是穿着睡衣的,而陪着塔都斯的女性,约摸三十六七,相貌端庄成熟,正罩在睡裙里,像童话书插画里的母亲那样,让塔都斯的头枕在胸口,轻轻地拍着,看上去还是清醒的。
不知怎的,坎沙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细细回忆和塔都斯鬼混的点点滴滴后,他恍然大悟——这位漂亮妇人,像是在塔都斯家中的相框里见过似的。没错,这位妇人和塔都斯的母亲,光外貌就有六七分相像,连气质都如出一辙。
在他的大脑飞速处理达西欧家的关系,推理塔都斯的秘密时,那位妇人瞥见了门缝的光,惊讶地望向了他。不过,在片刻的错愕后,妇人便把食指贴在唇前,哀求般轻嘘了声,让他老实地退出去了。
在上课的半小时前,黑着脸的塔都斯拍开了坎沙的房门。他也不管叼着冰棒的海芙怎么挽留,硬是拽着坎沙跑到酒店的后花园,仗着高了半个头,恶狠狠地俯视起好兄弟:“你个混蛋,说,是不是死老头子——”
“嗯,意外意外,我就想着吓你一吓,没猜到…”
“猜猜猜!你猜了个屁!你压根什么都不明白!”塔都斯拽着坎沙的衣领,想把这家伙拎起来。可即使他使出吃奶的劲,坎沙还是不动半分。没辙了,他只能继续发狠话,“你个臭猪,我对你掏心掏肺的,你听老流氓的来…等等,你跟他说了没有!”
“没,我感觉情况不太妙,就说你在嫖,没说——”
“嫖嫖嫖,你才嫖!瞪大你的眼睛看看,老子都嫖过什么东西?我还是他妈的童贞呢!”
这一骂,万籁俱寂。原本焦灼的火药味儿,都在这瞬间升华为沉默的尴尬,让两人大眼瞪小眼,半天憋不出一句话。最后,还是坎沙挠着头,拨开了揪着衣领的手,斜着眼打量起朋友的窘迫:“呃,兄弟,不是,我真没想到…你嘴上讲得欢,竟然还是个雏…”
“雏雏雏,雏你娘的雏!”回骂两声后,塔都斯的脸色更是发红,因为坎沙这小子竟然捂着嘴发笑。这一笑,他是更急了,一巴掌拍向坎沙的脑壳,却被轻松躲了开,只有边追边骂,“笑笑笑,笑你妈的笑!你不也是处,哪来的脸笑?别笑了!他妈的傻狗,你还在笑什么?”
“没啥,哥们儿啊,我只是…”运起灵能后,坎沙随便塔都斯揍了两拳,拉着他在花坛边坐下,“我只是好奇,你放一百个心,我之前不是误会、误会嘛!我以为你是嫖虫——”
“你才是嫖虫!他奶奶的,你们全家都是嫖虫!”
“好好好,你说是就是,消消气,消消气…”坎沙也不争辩,就拍着朋友的脊背,贴心地笑着,“误会、误会,我是担心你染了坏毛病,才想听你父亲、嗯,好好好,巴迈,听巴迈的来整整你嘛!你放心,兄弟我绝对守口如瓶,今天的事,我一个字都不告诉他!我就跟他说,你只是在嫖——”
喘完气,塔都斯的火气退了不少,脸色都回复正常了。不过他的嘴巴还是不饶人,骂得起劲:“爱咋说咋说!你个混账东西…”
“好好好,你说的都对,不过兄弟,我是出于关心、啊,真的是出于关心,我敢对帝皇起誓!用我死老爹的名誉起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关心你的身心健康——兄弟,跟我说说,你和你的朋友…到底是什么关系?”
“你小子…”
“兄弟,我是真担心你啊。我去过你家,你家客厅二层的那张镶金相框,我是记得清楚——你妈,对吧,你妈就在里面,和这位…挺像的?我没有别的意思啊,兄弟我真的只是担心你,毕竟…”
“别啰嗦了!长舌妇吗你?”叫笑着的朋友闭了嘴后,塔都斯撇过头,把一条腿架在花坛上,背对着坎沙,小声地说,“哪里的事,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妈不怎么管我,我小时候,都是她带着的…”
“那她,到底是?”
“是我妈的堂妹…我喊姨的。以前,她是我妈的好闺蜜,在我爸公司当班,经常照顾我和我姐姐…”
坎沙听明白了。从前,塔都斯的阿姨算是他们家的半个保姆,手把手带着塔都斯长大的。但是塔都斯的死鬼老爹、厚颜无耻的巴迈先生,却脏到连老婆的堂妹兼闺蜜也不放过,硬生生勾搭上了。东窗事发,塔都斯的母亲倒是大气,只让堂妹离开他们家,永远别再出现到她的眼前。
心怀愧疚的堂妹自然走了,但是,被她照顾着的孩子是心心念着,永远忘不了她。前两年,塔都斯的姐姐想法子从中斡旋,让母亲原谅了阿姨,接她回了麦格达——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他们的父亲、巴迈·达西欧进行的。
塔都斯的解释,坎沙是信也不信。他摸着下巴,故作沉思地问:“嗯…原来如此,那你们怎么…”
“你不懂,我是阿姨带大的,她走以后,我妈根本不理我,我姐姐又忙,我真的…真的很想她。这些年,我都睡不好觉,每天都要吃安眠药。可是,等她回来了,我、我扑进她的怀里,再也不紧张、不害怕了,也不累,也不兴奋,就想、就像小时候那样,闭着眼睛就能睡着…”
看着背对自己的朋友,听着朋友迷茫又颤抖的自白,坎沙的双目一挤,作出了耐人寻味的表情。那模样,仿佛是小时候见到父亲偷藏私房钱的钱罐,有着难以言喻的得意…
他张开嘴,凑到塔都斯耳边,富有节奏感地说:“兄弟,你是不是…恋…母…啊?”
“啊?”
稍稍一愣,塔都斯回过头,却见坎沙笑得眼泪都飚出来了,活像个贱人,可恨又可憎。他随即握紧拳头,向坎沙抡过去:“你他妈才恋母!你全家都恋母!”
坎沙随意地躲开后,不仅撒腿就跑,还边跑边笑:“哈哈哈!你恋母!你他妈的原来恋母啊!你还是个恋母雏宝宝啊!塔都斯!”
“住嘴!你个王八蛋!你再说!我杀了你!”
燥热的中午时段,这对损友一个笑一个骂,在环卫工人困惑的注视里,逆着阳光,将影子越逐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