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众生倾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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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低垂,月华如水。
人们卸下一天的疲惫,开始寻找片刻的安宁。
由地狱到天堂,有多远?
宁州市民会告诉你,只有几公里而已。
他们不是为了工作而生活,而是为了生活而工作,由公司到酒吧,只有短短几公里罢了。
宁州市民的时间观念非常强大,下班时间一到,所有的人都像孙猴子在三打白骨精之后的境遇——收拾包袱走人。不管手上的工作有多忙,不管手中的事务有多急,他们都始终遵循着上班受法律保护的游戏规则——正点下班,“加班”这个词极少会出现在宁州市民的字典里。
灵魂需要超度,心灵需要归宿。
宁州市民只是想在忙碌的工作之余,尽快找到没有老板、没有上下级、只属于自己的心灵港湾。
对于他们来说,生活无非就是跳跳舞、唱唱歌,偶尔站在战场上来耍两枪。
死人之所以死了,是因为他该死了;而活着的人还仍然活着,是因为他怕死。
所以我们都应该好好的活着。
今夜的十里清扬热闹依旧,觥筹交错,酒绿灯红,流光溢彩。
小青今晚很开心,一路工作一路轻哼着歌,霁颜浅笑,惹得狼人们一片火辣辣的眼光。
几个唯恐天下不乱的男人还吹起了充满挑逗意味的口哨,起哄声如钱塘江大潮,绵绵不尽、滚滚而来,她却毫不介意。这群平日里在领导面前装孙子装惯了的老少爷们,花两钱来潇洒走一回,这点福利还是让他们惠泽一下,只是不时地看向叶云那道忙碌的背影,小青笑容更盛,如三月樱花。
很多常客一头雾水,不明白这个平时对他们吝啬笑容的小妮子为何今晚如此的意气风发。
其实,原因很简单。
因为她用葡萄藤编织了一条精致手链,此刻正戴在叶云的左手手腕处。
这条纤细柔韧的葡萄藤,是她叫父亲从皖徽老家带过来的,她先用葡萄酒将其煮成酒红色,然后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在葡萄藤上凿了20个小洞,再用红丝线将20颗青绿的葡萄籽绑上去,送给她心仪已久的年轻人。在这个“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的社会,这无疑是一种明智的做法,至于手链为什么要穿20颗葡萄籽,很简单,因为她今年正好是二十岁。
在欧洲日不落帝国古老的民间传说中,葡萄藤手链代表着一生一世套住爱人的手和心。
望着精致无比的手链,小青陶醉了,这绝对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礼物。
即便是再孤傲冷漠、超世脱俗的男人,恐怕也逃不出她这个精致的圈套吧。
果不其然,叶云伊始见到小青低头含羞地递过手链时,微微一愣,只觉一股暖意缓缓流向心田。正如王昌龄的一句诗,“一片冰心在玉壶”,这条并不贵重的红线手链凝结着这个女孩的心意。
他没有任何抗拒,微笑地接过,戴起。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多少年没有过这种蔓延整个心房的感动了。
或许是太久了,所以他特别珍惜。
对这个清纯如雪的女孩,他心生爱怜,如一本新书,爱不惜手。
不过他这几天有点心神不宁,一直在思考着一件令人觉得玄之又玄的事情。
那天在白云人家跳楼身亡的谢家的长子嫡孙,谢晓峰,一个在地产界刚刚开始崭露头角的企业家,按理来说原本应是八级地震般轰动的大事件。但现在已经过去三天了,竟然没有一家媒体对相关事宜进行报道,无论是电视媒体,还是平面媒体都集体哑火,甚至连网络媒体也无只言片语,可谓万马齐喑。
宁州更是风平浪静,这个噩耗就像被蒸发的水分,没有掀起一丝波澜,便销声匿迹。
不可思议。
一个堂堂的世家大族怎么能忍气吞声,默默咽下这个苦果?
是出于对落雨社的恐惧,还是另有其他原因?
叶云不知道,所以他很好奇。
今晚,吕彪破天荒地出现在了酒吧里,坐在二楼的雅座,抱着其中的一个艳女郎上下求索。
那个艳女郎叫夏花,和叶云一样,也是三个月前来到十里清扬的。
她模样还算漂亮,浓妆艳抹,酥胸翘臀,此刻正倚在吕彪怀里,面容绯红,青丝微乱,娇声不断。
叶云到二楼雅座给客人送酒时,吕彪嘴角露出了一丝讥诮的微笑,眉头一挑,粗暴地吻上了夏花的性感双唇,措手不及的夏花只能被动地发出“嗯嗯哼哼”的声音。叶云眼神掠过吕彪的脸庞,轻轻笑了笑,知道他多半是向自己挑衅,所以并不理会,转身下楼。
叶云并不会看低夏花,虽然知道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追求。
这社会,男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所受的诱惑不够;女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叶云刚给一桌客人送完果盘,手机适时响起。
“大哥,找到那混蛋了。”张宝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
“在飞扬?”叶云面色不变,遽然放下手中的托盘。
“嗯,要不要动?”张宝问道。
“暂时不要,等我。”叶云平静道。
“好。”张宝应声道。
随即,叶云把手机放进裤袋,跟小亮说了声有事出去,便换好衣服,前往飞扬酒吧与张宝汇合。这是老板谢哥的特许,叶云可以无故请假。在这点上,谢哥倒不像明太祖那个老流氓,登基不久,便迫不及待地开始诛杀功臣。
飞扬酒吧不在南湖路,而在与南湖路隔三条街道的朝阳路,宁州着名的步行街。
飞扬与十里清扬风格迥然不同,十里清扬清幽高雅,似一片青竹,飞扬则显得桀骜不驯,像初生牛犊。这里的装修新潮前卫,墙上尽是顾客们的信手涂鸦,强烈的重金属音乐让飞扬动感十足,每一个音符都震撼人心,忽明忽暗的灯光更让气氛诡秘异常。
这里是年轻人的天堂。
他们喜欢无拘无束,个性张扬。
垮掉的一代?
他们对这个骂名嗤之以鼻。不是愤怒,而是不屑。
时间将会在这里停驻,没有白日,没有黑夜,无论男女,无论老幼,在这里,都一样,都是买醉寻欢的人。荒腔走调的动感舞曲喧闹着,众多饮食男女随着这闹心斥耳的劲曲手舞足蹈,其中不乏面色红润、眼神迷离者,一看便可知是嗑了药之后的神智不清,在舞池里如同群魔乱舞。
叶云在飞扬门口,见到等待已久的张宝和孔孟。
张宝一套专门定制的高价黑西服,器宇轩昂,高贵的气质一下子就与其他人区别开来。
孔孟则休闲装示人,双目炯炯,只是脸上的那丝帅气邪笑让他显得有些纨绔不拘。
当初叶云第一次听到孔孟的名字时,还觉得他应该是一个非常有涵养的人,结果大相径庭,孔孟的性格一点也不像那两位儒家圣人,反而是邪魅不羁的。
而他的父亲,便是宁州市委副书记,孔南行。
叶云三人并肩走进飞扬,门口保安见三人气度不凡,一脸恭敬之意。
音乐纷扰,众生倾舞。
“他人在哪?”叶云凑到张宝的耳朵,大声吼道。
“在二楼。”张宝如法炮制,艰难地在人群中挤开条路来。
三人穿越重重人墙,几经辛苦,终于由隐藏在一角的螺旋楼梯上到二楼。
一楼龙蛇混杂,密密麻麻全是人,抬头看脸,低头看脚,污浊的烟气夹着浓郁的酒气,还有廉价的脂粉香水的味道,再加上不少男女搂在一起的暧昧轻笑,混乱不堪。一楼多是散客,点不了什么昂贵的东西,茶几上多半摆着几瓶喜力百威,顶多一瓶廉价的红酒,那赤赤的红,在醉翁不在酒意中,漫不经心地就倾洒在了雪白的桌巾上。
乱,浮躁,大杂烩,红尘俗世。
二楼则与一楼大相径庭,如果说一楼是咆哮不息的黄河,二楼便是水波不兴的漓江。一地落地白灯,明如星河,桌面的烛光点点,更显浪漫。如此美妙的氛围,与一楼反差巨大,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身,一时半会让人适应不了。
来二楼坐的客人,都是相当有背景身份的公子千金,喝的都是英国百加得朗姆酒,抽的都是古巴La Flor de cano雪茄,喷的都是法国Estee Lauder香水。他们选这儿,就是贪这够潮,够乱,够闹,尽管他们不屑掺和其中,但还是很容易被一楼那种张牙舞爪的气氛所感染,心跳不期然地加速。
盛夏的夜,本应闷热,但飞扬的空调足,凛冽的寒意止也止不住地冒了上来。
叶云站在二楼的楼梯口,冷冷一扫,转头用眼神询问张宝。
张宝会意,望向二楼的最里头,靠近栏杆的一桌。
那桌坐着一男一女。
男人的年纪很轻,那股青年人应有的嚣张冲劲犹在,嘴角挂着令人很不舒服的邪笑,眼神阴森冷漠,右脸的一条两寸刀痕显得狰狞突兀,左手端着酒杯,右手则旁若无人地在女人的领口内肆意蹂躏。
女人相貌不错,一件漂亮性感的长裙把她衬托得像只尤物小野猫,风骚妩媚。
兴许是喝了很多酒的缘故,这女人两颊殷红,被那男人撩拨得娇气喘喘。
酒精真是一样好东西,再贤淑端庄的女人也会在怂恿蛊惑后,放浪无忌起来。
更何况是熟透了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