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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那一刹那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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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光满天。

福特的车窗玻璃反射出耀眼光芒,使人无法逼视。

很久了,车停在那儿一动不动,人站在那儿也一动不动。

车里的人似乎没有下车的意思,车外的人更没有开门的意向。

压根就没有一丝要上演刚才那番分析所说的一场大戏的迹象,宁静得像个高山平湖。

远远观望的人群有些失落,却没人敢出声骚动,地位差距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已经扎根。

马锦绣低声唤了唤深藏若虚的叶云,问道:“云子,这车是不是冲着咱们来的?”

叶云接住高处落下的小石子,微笑道:“如果冲咱们来,我们还能安坐到现在?”

“有道理。”马锦绣点点头,喃喃道,“那他们这是干嘛来的?难道也是来看风景的?”

时髦女孩鄙视地白了他一眼,也不知刚才是谁口口声声说这里除了风景,什么都有得看。

叶云瞥了眼纹丝不动的两辆福特,轻声道:“也许是看风景,也许是做风景被别人看。”

马锦绣被这句话逗乐了,笑道:“这道风景可真够吸引人的。”

叶云看了下马路对面黑压压的人群,那都是吃瓜来的,微笑道:“的确。”

马锦绣凑到叶云耳边,低声道:“云子,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吗?”

叶云微笑道:“来瓶陈年的竹叶青,炒几味下酒小菜,一边小酌,一边看风景。”

马锦绣讶异,愣了几秒,又一次感叹道:“知我者,叶云也。”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轻人洞察人心的能力令人觉得恐怖,同时又令人欣赏有加。

跟这种人做朋友是一种幸福,可以不言而喻,做敌人,那简直就是一种自作自受。

在一旁抽闷烟的马潼关忧心忡忡,吐出烟雾后,小声道:“绣子,咱们还是走吧。”

“为啥呀?”马锦绣讶异道。

“都不知道这两辆车是啥来历,先躲躲风头不好么?”马潼关嗫嚅道。

“我不走,我又没做亏心事,怕啥鬼敲门啊?”马锦绣坚决地摇摇头,脸上的神情倔强而桀骜,铁下心来要弄清楚这些人到底意欲为何。他本就是个闲不住的人,更何况大老板还在工地里头,如果这些人是大老板的对头,自己及时挺身而出,说不定就能赢得大老板的赏识,那么地位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如果这些人是大老板的朋友,自己留在这,也许还能踩个狗屎运,得到这些人的青睐,那也等于获得了地位更上一层楼的重要筹码,何乐而不为?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性格迥异的马潼关则始终在忧心着,祈祷着这不是什么麻烦,即便是麻烦,也要离自己远去。

这很正常,生活中不是每个人内心都有着出人头地的渴望,马潼关没有他堂弟的远大志向,他只求生活安稳无恙,不求大风大浪,他一贯信奉“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处世之道,所以他的人生没有波折,没有起伏,始终是平淡如水。

这种纯如白纸般的人生,是要理所当然地歌颂,还是要义无反顾地摒弃?

没人能给出准确答案。

“绣子,你真不走啊?”马潼关忍耐不住心中的煎熬,又问了一遍。

“我不走,要走你走去。”马锦绣坚韧如磐石。

马潼关无奈,掐灭刚抽没几口的椰树烟,又去扯了扯叶云的衣角,轻声道:“云子,咱走吧。”

叶云微微一笑,没有半点踟蹰,轻声道:“好。”

马锦绣急了,拉着叶云,轻声道:“你真要走啊?”

叶云轻声道:“不然留在这做什么?”

马锦绣拽着叶云手臂,不许他起身,轻声道:“当然是看风景了。”

叶云轻声道:“然后呢?”

马锦绣愣了下,不知道接下去要说什么。

是啊,然后呢?

很多人就是忘了问自己这一句,才会浪费很多时间在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上。

没错,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但前提是,这必须是个机会。

虽然马锦绣没有说出个什么所以然的理由来留住叶云,但叶云还是没有走成。

非但他没有走成,连一直想离开这里的马潼关也蹲了下来,再没有要走的意思了。

因为那辆守卫森严的福特车终于有了动静,后座的车窗玻璃缓缓降下。

异常安静,所有人都敛色屏气,想一看究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这么耀武扬威。

突然,没有任何声响的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耐人寻味的惊叹声。

福特车内慢慢伸出了一只手,轻轻搭在了窗沿上。

这只手,修长柔美洁白晶莹,指甲修剪得非常仔细,皮肤光滑如绸缎,几乎毫无瑕疵,像极了八月中秋时的皎洁皓月。这只足以令全世界女人嫉妒、全世界男人心动的手,就这样静静放在那里,那么纤巧、那么秀气,在璀璨的霞光中更显刺眼。

时髦女孩与其他人一样,双眸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只手,过了很久,才低头望了眼自己那双平时引以为傲的小手,心里竟恨不得将它斩下来,免得丢人现眼,俏脸上写满了惊为天人的愤懑与羡慕。

仅仅是一只手就引起了无尽遐思,若是手的主人现身了,不知会是怎样完美的人。

所有人都翘首以待。

须臾,另一只手也轻轻搭在了窗沿上,同样完美无缺,同样举世无双。

很快,这双手的主人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从车内的黑暗中现身了。

一个女人。

幸好是一个女人。

然后,人群中再次爆发出了一阵惊叹声,不过这次不是耐人寻味,而是扼腕叹息。

因为这女人带着一副大得诡异的墨镜,足足遮住了大半边脸庞,无法看清真实容貌。

但她那纯白如雪的肌肤、娇艳欲滴的红唇还是足以撩起任何一个男人的情欲。

马锦绣看呆了,连被时髦女孩掐红了手臂也毫无知觉。

他可以对天发誓,他活了三十多年了,从来没见过这么有气质的女人,让人舍不得挪开眼睛。

这娘们儿可真带劲啊!

马潼关虽然是个忠厚汉子,平时除了会盯着自己的妻子细看之外,未曾将目光停留在其他异性身上超过五秒钟,但是见到这个虽然未识庐山真面目、但任谁也不会认为她会丑到哪去的女人,心里竟然腾起了一阵细浪。

连一向澹泊寡欲的叶云也微微眯起眸子,细细地欣赏着这个神秘而又充满诱惑的女人。

车窗是向着工地里面开着的,女人也理所当然地面向工地。

女人慵懒地将香腮倚在自己晶莹剔透的手臂上,那头如瀑布般的青丝也静静散落下来,她微微仰头,透过那副大得异常的墨镜,轻描淡写般扫了一眼对面马路那群兴奋远远大于失落的汉子,嘴角处泛起一个不加任何掩饰的轻蔑弧度,轻启朱唇:“庸俗。”

声音虽然细若发丝,但还是清晰无比地被橡树底下的几个人听到了。

马锦绣啧啧叹道:“这声音,即便骂粗话,估计也像高雅音乐般动听。”

时髦女孩杏眼圆瞪,揪着他的耳朵,恨恨道:“你个王八蛋猪头,说,我骂粗话的声音好不好听?”

马锦绣刚才一开口就已经知道自己犯了大忌,连忙诺诺道:“好听!好听!咱宝贝的声音天底下最好听!如天籁般好听!”

时髦女孩一撅小嘴,恨不得把他耳朵揪下来,恶狠狠道:“记住喽,以后在我面前不许夸别的女人,听到没!”

马锦绣此刻就像被我党抓住的敌方特务,只有惟命是从,点头不迭道:“晓得了晓得了。”

时髦女孩露出青春笑颜,多少带着几分邪恶,细细问道:“那你说,是我漂亮,还是你妈漂亮?”

这个问题一出,一直强憋着不笑的马潼关终于忍不住哈然大笑起来,马锦绣只能装聋作哑,顾左右而言他。

叶云也被这对差了一个年代的情侣逗乐,淡淡微笑,清净如竹。

他总是这样,没有大喜,也不会有大悲,淡雅得像一樽南宋窑影青釉印花瓶。

那女人似乎被马潼关这有些放肆的笑声所打扰到,偏过头,往橡树底下看来。

马潼关立即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低头不语,拿起一根枯枝在草地上乱画着什么。

那女人戴着墨镜,无法看清眼睛,但马潼关却觉得这样更可怕,仿佛她可以看穿一切。

有时候,一个女人的气质就可以令一个男人避而远之,再不敢奢望。

显然,福特车里的这个女人就具备这种气质。

那一刹那芳华,无论谁人,只要瞧上她一眼,连说话的声音都会压低些。

没有人敢堂而皇之地与那女人对视,即便是见惯世面的马锦绣心里也有些发憷。

只有一个人敢,不但敢,而且还是这样做的。

叶云抬起眸子凝望着女人,如刀双眉轻轻上扬,似乎对墨镜背后的那张脸很感兴趣。

那女人也不知是不是在看着他,这样静静看了许久,轻轻一笑,淡淡道:“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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