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过去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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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当空,黄沙弥漫,目光所过之处皆是荒芜。
沙漠的气候总是让人感到不适,干热的空气,狂躁的热风,刺眼的阳光,沙漠中的一切都在刺激着他们。
走了十几天,探险队穿过偏远之地,来到了目之地沙漠中。
目之地是一块无主之地,没人会来这里建立城市,除了一些野生动物、逃跑的奴隶、过往的商队、流窜的土匪外,这里基本没什么活着的生命。
“再往前走就是【目】的所在地,而且照路线走下去,说不定还能回到当初救你的地方,有没有种怀念的感觉?”
沉舟看着眼前的沙漠,一种熟悉感涌上心头,但他对这里又没有具体的印象。
这里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站,自己附身到了将死的原身上,活了又要死,这大起大落几乎让沉舟发生崩溃。
“谁会怀念这个,我当时肠子流了一地,脑子里什么都想不了,要不是遇见你们,我现在早就变成野狗拉出的粪便了。”
“话说、阿蒙老大,当初你为什么救我啊?”沉舟到现在都不知道阿蒙为什么要救自己,说真心话、要他遇到这种事情,他不一定会去救人。
“当时想的是...反正就你一个活着的,而且看样子实力也不咋样,救你一命也没有什么损失。”
阿蒙说着,又从口袋中掏出一支烟,随后笑着打趣道
“没想到才过了五年,你小子的实力都要超过我了,估计用不了一年你就真的突破了,到时候可别忘了你阿蒙哥,有啥好事也带一带我。”
沉舟也知道阿蒙在说笑,只是他还是很疑惑“当初就不怕我是坏人吗?我最近...从别人那里知道了我的身世,我想对方说的应该是真的。”
“我都说了,你一个人再坏能把我怎样,当时你实力不咋地,身体又受伤,再坏能做什么,而且你也知道,我不是什么好人,要是你当时有什么异动,我会马上把你杀掉。”
“后面你就整天睡觉,啥也不做,这也让我稍微放心一些,不过我挺好奇你的身世的,你到底啥身世啊?当初你不是说自己是一个流民吗?怎么现在又变了。”阿蒙很好奇,不知道沉舟又搞什么。
以前沉舟说自己是一个流浪汉,而且还是一个失忆的流浪汉,他当时就不信,沉舟那会身上穿着的衣服就不是一个流浪汉能穿上的。
不过沉舟也没什么异常举动,而且表现出来的样子确实很像是失忆了。
现在他又说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怎么一回事?
“我从西边回来时路过了泉眼镇,在哪遇到了一个反蓄奴者,按她说的,我是个联合城的贵族,以前奴役过她,当时她要跟我拼命,不过被别人拦下了。”
沉舟想了想,又继续说道“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我能保证的是,她说的是真的,我大概率就是一个贵族。”
阿蒙听完先是一愣,而后才说道“贵族,真的?你小子是个贵族...难怪当时穿的那么好,你小子居然是个贵族,这个消息保真吗?”
“百分百可以肯定是真的,但我不知道我家族在那里,也不知道我亲属有几个,我现在还想不起任何记忆。”
“那你是怎么确定对方说的是真的,万一对方是骗的你呢?”
“我可以肯定,虽然没什么确凿的证据,但对方说的绝对是真的。”沉舟也知道自己说的有点扯,而且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事儿说出来。
他原本是想去找那个沙克人谈谈,可对方一见到他就开始冷脸,虽然打不起来,但态度也绝对不算好,沉舟问她问题、她也不说话。
除了问问题外他也没什么好办法,沉舟不可能真的对她动手,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沉舟就放弃了。
沉舟也不敢说拿钱让对方开口,他怕自己这么说对方直接抄刀跟他拼命。
“那不谈真假,你的想法是什么,要去找你的家人吗?”
“不去,我去找他们干嘛,说不定...”沉舟摇头说道,表示自己不想。
他跟原身的亲属没有一点感情,也别说什么占了原身的身体就要对他的家人负责,那是不是还要把原身的遗愿完成啊?沉舟没那个想法,虽然原身已经死透了,并没有留下什么遗愿。
“这也可以,已经过去五年多了,该怎样都已经定下来了,而且...联合城的贵族,说实在的,这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身份。”沉舟的回答让阿蒙感到欣慰。
“你这话说的,我也不喜欢那些贵族,而且...在阿德马克,我杀了几个贵族,估计那边已经把我挂在通缉榜上了。”
联合城贵族,这是一个连本国人都嫌弃、恐惧的一个群体,那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基本都是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坏。
他们里面有聪明的,有愚蠢的、有残忍的,但坏是他们唯一的一个共同点,那些人真的是每天想的都是怎么折磨人,怎么玩弄人心。
那些贵族基本上不把平民和奴隶当人看,杀死平民以供取乐是他们常做的事情,以前沉舟在阿德马克时,就是一个贵族来找他麻烦,然后导致了一场血腥战斗的发生。
在别人的地盘上尚且如此,何况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呢。
“哦,这也没什么,小心点就行了。”对于沉舟杀贵族的事情,阿蒙表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沉舟也不是很担心这一点,联合城是很强,要是正面对敌,十个沉舟也没办法打赢他们,可沉舟也有自己的优势,他单独一人,只要不跟军队硬碰,那联合城也不一定能拿下他。
自己好歹也是一个四级剑士,而且现在又有了突破的迹象,只要成功突破五级剑士,联合城对他的危险就更少了。
他打不过一支军队还打不过那些赏金猎人吗?怎么说自己也是有点实力的,而且很少有四级剑士会去做赏金猎人,他们有更好的方法去搞钱,何必做赏金猎人这种危险又低效的事呢。
“好了,别想那么多,就算你是圣主菲尼克斯的私生子,那现在不是科技猎人吗,还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更重要一点。”阿蒙看了看四周,语气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样子。
“沉舟,等你突破五级剑士...要不要去灰烬之地?”阿蒙忽然问道。
“灰烬之地,现在就说这个?我现在都没把握能突破成功,而且就算突破成功了,我们还要去洪泛地那里探索,这次出来没个三四年都回不去,现在说这个太早了,还是先等等吧。”
“那说说你心里面怎么想的,你就说想不想去。”
“那肯定想啊,有那个科技猎人不想去灰烬之地?但想是一回事,就咱们现在这实力,去了也是跟那些前辈作伴...”
沉舟想不想去,那答案肯定是很想去,但他也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哪怕他突破成功了,想要去探索灰烬之地还是危险重重,灰烬之地不知道折了多少的冒险者,其中五级剑士也不在少数。
他不认为自己突破成功就能在灰烬之地里面杀个七进七出,有这想法的人也不可能活着走到灰烬之地。
“有想法就是好事,你要是真的想去,那就来找我,别的不敢说,我和我手底下这十几个人的命都跟着你走了。”阿蒙看着沉舟,语气不复之前的轻佻。
阿蒙看着眼前的年轻人,不知不觉又想到了第一天遇到他的时候。
那时候他从咆哮迷宫岛带队返回,中途在目之地遇到了重伤的沉舟,原本他们是不想搭理沉舟,可最后他们还是救下来的沉舟。
一转五年多过去,当初一个弱小的一级剑士都要甩开自己了,虽然天赋这种东西是无法按照常理来说,但他还是被沉舟展现的天赋惊到,甚至是有点羡慕。
阿蒙知道自己这辈子的实力已经到顶了,除非有什么天大的机遇让自己遇到了,不然他这辈子就到头了。
事实就是那么残酷,每个人都幻想过自己一修炼就是万中无一的天才,什么等级瓶颈在自己眼前都跟纸一样薄弱,可在真的修炼呼吸法后,很多人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最多能到达什么程度。
从第二帝国毁灭至今,明确记载在案的超凡剑士就只有五个人,其中三个人死亡、一个发疯,剩下的一个在联合城当将军。
骨人无法修炼呼吸法,他们的实力似乎是先天固定了一部分,后天修习各种战斗技艺,直到技艺进无可进、他们的实力就真正的固定了。
漫长的岁月中,大陆上就出了五个超凡剑士,而现在五级剑士也只有十几个人,可想而知,剑士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当的,尤其是高等级剑士。
实力停滞了二十几年,阿蒙也接受了这个残酷的事实,但他心中却有一件事始终放不下。
那就是灰烬之地,那个埋葬了无数冒险者的地方。
成为科技猎人的那一天,阿蒙就无时无刻都想去灰烬之地,哪怕是那里是大陆上最危险的地方,他也没有放弃过这个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