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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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朝着梅肯市行驶。
医务车上,扎克正在给吉姆扎针,他已经用了二十种互不排斥的血清。
这些东西都是在多尔顿南郊的cdc中心找到的,那里的研究员们无人幸存,但野火计划的研究资料及阶段性产品保存的很完整。
在焊割了中心实验室大门后,他们将这些东西都搬空了。
按照资料记载,联邦政府在发现未登记的致命病源后,就在全国多地征集生物和病毒方面的专家进行研究,商讨对策。
如此看来,联邦政府是最先知道丧尸病毒的一方,但却没有做到全面疏散或是通告。
通过研究资料可以看出,在联邦政府发现病毒的时候,全国有85%以上的人都受到了感染,能不能扛过初期的感染大潮,全靠个人免疫系统硬扛。
“也就是说,不会生成抗体,那怎么确认我们手中的血清是否有效?”
克里斯汀娜听着扎克侃侃道来的惊天秘闻,一脸震惊地望着脸色不正常发白的吉姆,扎克则又从一旁的保温箱内抽出克里斯汀娜识别出来的血清道:
“多试试,总能试出来,那些愚蠢的研究员不敢浪费这些血清做活体试验,我们就无所谓了,反正也造不出来,只有等到去下一家cdc的时候继续搜集了。”
克里斯汀娜注视着把这些珍贵的实验性血清当青霉素用着的老扎克,不由地叹道:
“这一切,都是诺曼想出来的吗?”
老扎克把半昏迷状态的吉姆扎醒后,伸手摁住想要挣扎的吉姆,注射后才抬头道:
“没错,虽然是在我的提醒下才想起来了这么档子事,但他真的是个好人,我知道,他看起来有点凶恶,可是一路从威斯康星走来,他愿意听取我们的意见,哪怕是无关紧要的意见,他都会耐心地接受我们的解释,包括孩子,他都尽量满足大家的要求,有时候,你分不清楚他到底是真的需要我们的建议,还是只是做做样子,不过我总觉得,一个暴君是不需要像他那样作秀的。”
“他真的......真的是为了我才来的亚特兰大吗?”
“不需要怀疑,克里斯汀娜医生,我虽然是个老混蛋,以前却也留下过风流债,如果不是因为那个素未蒙面的小子是个瘾君子,我又能为他提供私造的药物,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和他相处,告诉你一件事,这件事应该只有我知道,我们在一个名叫德斯金的小镇休整的时候,当晚是诺曼负责守夜,不知怎么的,镇子外围被一片尸群围了,我也是第二天白天去遛弯儿时才发现的,镇子南面的围墙下全是被砸破脑袋的丧尸,我数过,一共六十三具,从那以后我就在偷偷的观察诺曼,他为了不让丧尸阻碍我们南行的旅程,总是在悄悄地击杀着堵路的丧尸......克里斯汀娜医生,你得明白,一个父亲为了他的女儿可以奋不顾身地做很多事,包括我们平时都不敢想象的事。”
克里斯汀娜的呼吸变得有些粗重,她扭头看向前方带队的装甲车,自言自语道:
“我会尝试去理解他的。”
“家人,永远大于外人,我觉得你该抽个时间和他好好聊聊。”
“我会的。”
如格伦所说的那样,梅肯市的交通状况烂透了,特瑞额高速公路走了不到五公里就被彻底堵死了,望着仅仅距离亚特兰大还有107公里的梅肯市,众人不得不又绕了回去,改走塔拉县道。
达利尔这个风骚的家伙不习惯坐车,从诺曼那里要了一辆摩托,美其名曰在前面开路,一直很是潇洒地在前方领路。
他那头飘逸的乱发随风飘扬,让头车的诺尔玛不断向领座的阿吉吐槽道:
“我见过很多飞车党,真的,跑了这么多年的公路运输,也就只有前段时间见过的那个圣约翰能和这个伙计比风骚了。”
“哦,还有人取这个名字的。”
“谁说不是呢,我还以为他老爹叫耶稣呢。”
“哈哈,抽烟吗,女士。”
“来一根!”
“好的,点上了,女士。”
“小伙子挺上道的,话说,你是不是对克里斯汀娜医生有意思?”
阿吉的手突然僵住,他不信自己隐藏的这么好都被人看出来了,他只是一个保安,而人家是博学多才的大学生,现在又是团队领袖的心肝宝。
他总觉得自己不配去和克里斯汀娜在这个末世中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诺尔玛见他局促的模样,笑道:
“我是过来人,给你一个忠告吧,这都特么地世界末日了,谁特么还在乎地位啊,身份啊之类的破烂玩意儿,你只要能表现出能保护克里斯汀娜的能力,诺曼那个家伙没那么死脑筋的。”
“可我还是有点怕,女士,每当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您别看我表面上镇定,其实我真的很憷他一枪托把我砸翻过去。”
“你应当多和他聊聊,他不是那么顽固的人,何况他也才35岁,思想还没有僵化,你相处多了就知道,这家伙面冷心热,为了给他的孩子营造出一个安定的未来,他什么都愿意付出。”
“我也愿意用生命去守护克里斯汀娜。”
“和我说没用,得去和诺曼讲清楚。”
“还是再等等吧,毕竟大家现在都只顾着逃命。”
诺尔玛对他报以微笑道:
“加油啊,年轻人,有些东西如果错过了,你会抱憾终身的。”
“谢谢你的忠告。”
车队朝南行驶了半天,绕过了丧尸云集的格里芬市,上了43号高速,最终在人迹稀少的瓦尔德镇停了下来。
所有人都望着诺曼的团队有条不紊地清理干净了整个镇子的丧尸,莫尔更是靠在卡车边叹为观止地冲一起行动归来的达利尔道:
“你现在还说他娘炮吗?”
“去你的,那家伙简直就是个怪物,你没看到他在那家药店里杀得兴起的样子,一屋子行尸被他堵在里面挨个锤,我还特意进去数了数,他一个人就干死了三十一只行尸,结果还脸都没红一下,就跑去支援在隔壁的我们了。这家伙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简直一个人型推土机。”
“我说,达莉,你在我面前说说就好,在他面前最好叫他波士或者头儿。”
“怎么,你怕他?”
莫尔用断手上安装的假肢挠了挠光头道:
“你知道我一向不服那些什么狗屁的权威,他们可没少给咱们苦头吃,但诺曼不一样,有事儿他可是第一个上啊,你见过这种‘作威作福’的领导吗?”
达利尔瞥了他哥一眼,十分不满他刚才的女性化昵称,把弩箭放回摩托车上后,跨坐了上去,拍了拍后座道:
“独臂侠,给我一块儿进去,诺曼已经在做善后了,你慢了就赶不上吃张女士的热饭了。”
“欧,狗屎,张也跟着进去了!难怪我到处都没找到他。”
达利尔望着面露囧色的哥哥,心中乐开了花,他这个钢铁直男性格的哥哥竟然会对那个亚裔小女人动了心,简直让他觉得荒谬无比。
不过这样也好,如果张玛丽能拴住莫尔这头犟牛,他这个为哥哥操碎了心的弟弟也能放心很多了。
莫尔跟着达利尔进了镇子,临时食堂已经在开饭了,张玛丽背着多蕊丝在那里给众人打饭,由于团队人口一下子从十二人膨胀到了五十八人,做大锅饭简直要让人崩溃好吗?好在阿吉那边来了三个中年妇女帮手,才让她没有类似在灶台上。
“今天吃的分两种,我给成年人准备了中餐,给孩子们和老人们准备了一些好下咽的流食,虽然味道差了些,但容易消化。”
看着排队走过来莫尔,张玛丽不知道为什么多了句嘴,莫尔则看着她和她背后的多蕊丝,说:
“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让我抱抱多蕊丝,我这个人别看平时挺糙的,但我还是很喜欢小孩子的。”
走在前面的达利尔一阵侧目,他这个混蛋一般的哥哥是个喜欢孩子的人?说出去耶稣都要笑掉大牙好吗,可谁知张玛丽还真信了,她给莫尔的餐盘中舀了一大勺肉道:
“你现在还是病人,等你伤好了,当然可以帮我分担一下这个恼人的小家伙。”
“别看不起我女士,我现在就能出去为你杀死一只行尸!”
“我不需要你去冒险,为什么一定要杀死行尸来证明自己呢?”
“毕竟我也是个硬汉嘛!”
“能不能不要再调情了,我肚子还空着呢?”
排在莫尔身后的菲利普不满地嘟囔道,达利尔就看见他的哥哥那张煞白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他差点一口气没上来把饭给呛到肺里,这特么还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莫尔吗?
诺曼坐在领导席这边,现在团队里的众人都自发地认可了八人团(诺曼、西蒙、纳什、张玛丽、诺尔玛、安迪、扎克和凯特)的领导地位,且他们喜欢聚在一起商量,不过他们还会喊上阿吉、克里斯汀娜和迪克森兄弟两,只不过克里斯汀娜不过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