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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章 情感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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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推开冰冷的花窗,看着那绵绵飘落的大雪。我把入冬以来的灰冷的心境一扫而空。”

雪地中最美的奇遇,在布满银色雪花的大地上,在漫步赏雪的心境里,如果发现一朵盛开的红梅,那是雪地中最美的奇遇。

20岁的年龄中,我有过一次如此的奇遇,那是一次失之交臂的心灵际遇。

阿雪是同事小青的妹妹。认识阿雪是从同事的嘴里。我刚参加工作,来到一个十分偏僻的小山村,同事们介绍说,小青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妹妹。我并没在意,但过了一年,在小青的家中,看到了他妹妹。

她是那种天生丽质的美,身材适中,皮肤白皙细腻,透着桃红的那种,每一个人看到她都会说绝对是个美人坯子。当然,她的美还有一种内在的修养,不觉使人生出爱心的那种女孩。

我并未与她说过一次话,在那个山村虽然工作了有三年但我除了下乡工作之外,基本上是关在房间里读书,几乎天天如此。早上每天都很早起来,坐在窗前读英语。那时,我想再考一次,试图改变当时的命运,所以非常拼命。

窗外就是公路,公路那边是当地一家乡办企业,生产红茶。那里每年茶季都雇请许多女孩进厂工作。因此,茶季是窗前最热闹的季节。时间长了,许多女孩便知道,对面有一个十分好学的小伙子,当然是指我。

虽然我只与她们隔了一条公路,但我心里却与她们隔得太远。因此,我依然很安静,并没有在她们中间产生多少波澜。

寒冷的冬季是最为难熬的日子,寒风逼来,会让人想念家的温暖,会让出门在外的异乡人感到格外的冷漠。

那飘雪的日子,冬季来临,我喜欢飘飘而下的大雪,那会让我空洞无着的心灵得到暂时的寄托。大雪飘飞,那是江南人人都盼望的冬天。

对面茶厂里已是非常冷清,只留下三两个人看门。阿雪便在那留下的三两个人之中。她偶尔来到她哥哥这儿玩,我便知道她也在那个厂里做事。

我照例每天清晨很早起床念英语,不管天有多冷,从未间断。不知道这每天早起的读书声会否在女孩的心中产生涟漪。

深冬到了,大雪光临了这个江南小村。那是那年山村里的第一场大雪。大雪是半夜开始下的,足有两三寸厚。那天早起,看到了漫山遍野的雪景,的确是非常兴奋。

轻轻推开冰冷的花窗,看着那绵绵飘落的大雪。我把入冬以来的灰冷的心境一扫而空。

没有炊烟,没有人迹,满枝的玲珑剔透,一树的碧玉临风,洁白衬映着纯净,亦梦亦幻的清新随着雪花柔漫而来。站在窗前,我能够听到雪花飘落的声音,雪让心中的烦恼和疲惫悄悄地散开,让脑海中的浮躁与落寞远远走开,我的心也随着这飘忽的雪花变得柔柔的,缠绵起来,忘却了念书。

不知是不是我推开窗子的声音惊动了别人,对面茶厂院子里也有了一丝动静。我十分懊恼,雪的寂静遭到了侵扰,心中的纯洁好像受到了摧残。

雪山里的红衣少女,“吱呀”地推开房门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一个穿着红衣的女孩站在了雪地中。我眼前一亮,心里一动,在纯洁的雪山里,一个热情如火的纯真少女,会是怎样的一种风景?!圣洁!这是无疑的,但这似乎不光是圣洁所能表达的。

屏住呼吸,我欣赏着这一生中都难得的际遇,不忍惊扰这一罕见的奇景,不想让这一美景很快从我的眼前、从我的心中消失。我也纯洁如这白雪一般,远远地欣赏着,不敢有丝毫的亵渎。

有种感觉会在不经意的时刻来温暖心灵的沉寂,让人从心里感到似水的柔情产生。那时,我就有这种感觉,这是我遇到过的最美的景象了。

穿着红衣的阿雪站在雪地中,抬起脸仰望着天空,接受雪花的呵护,伸出双手,接应着雪花的抚摸。这一美景比山茶艳丽,比荷仙清新,比牡丹多一分脱俗的华贵,雪中盛开的红玫瑰让人永生难忘。

不知对面的阿雪是否会用余光在看我。我感到了窗外的寒气,该读书了。

坐了很长时间,我准备出来活动一下。放下手中的《新概念英语》,我打开房门。外面的大雪依然在飘着,我有了入冬以来的最好的心情。披着雪花,我准备沿着公路去踩雪。

当我刚走上公路的时候,阿雪也正从公路上拐过来,我们迎面相遇。不知是红衣的映衬,还是心中的感应,阿雪的脸上布着红晕,显得格外的漂亮。她抬起头来,迎面用英语对我说了那三个需要用一生的勇气说出的字。

我根本无法描述当时的心情,这是对我说的吗?我不敢相信,不会。但整个雪地里还没有第三个人。

面对如此真诚而大胆的情感,我显得无所适从。我从来没有过应付这类事情的任何对策,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显得极为不当。我只有让脚步继续前行,在洁白的雪地上向前延伸着一串深深的脚印。

或许她在窗外的雪地中已经等了整整一个半小时了。她选择这个季节、这种时机,用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表白,一定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

不知道她到底爱慕了我多久,我也确实觉得她是一个漂亮的好女孩,或许缘分未到,我的心不在那,我只能把这一幕永记。这一幕温暖着我,陪伴我度过了那一段孤寂的时光。

不久,我走出了那个山村。

最美的回忆,后来,我回了一趟那个山村,看望老同事。我也想去看一下阿雪,但最终还是没有去,让爱我的女孩在心中留下一个最为美好的形象吧!

那个雪地中守望爱情的阿雪还在等待吗?

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会想起,在一个让我感觉十分孤独的山村里,在那个大雪飘飞的日子里,一个穿着热情如火的红衣女孩,与我擦肩而过时,轻轻地对我说:“I love you!”

先生即将别我南行,我回到先生工作的地方,送他。

先生的应酬总是很多,但我却很少随他一起出来吃饭,除非是先生的至亲好友。一来是天生愚笨,不太会讲话;二是不喜欢喧嚣的氛围;三是外面污染视听的东西实在太多。

偶尔出来吃饭,先生总是预先戏谑式的安民告示:“我女儿不善言辞,只负责吃饭,你们不介意啊!”于是,我便获得自由,免去任何敬酒、说废话等等繁文缛节,只须坐在先生的近旁,吃先生夹给我的菜,喝先生装给我的汤,然后开开心心拉着先生的衣袖回家。

今天,为先生送行的都是先生很铁的兄弟。人高马大的兄弟们,依然如同过去,夸张的排着队过来见礼,戏称我“小嫂子”,仿佛我是二房。知道他们调皮,习惯了,我只是笑。

席间,先生依然如同在家里的餐桌上一样,将我爱吃的鱼,挑掉大刺,夹进我的盘子,并警告他的兄弟们:“鱼,你们就别吃了,瞧你们一个个肥的、壮的!省给我女儿吃!”看着他们无辜的神情,我傻不愣登的笑。一兄弟大发感慨:“嫂子啊,瞧你被他哄得!恐怕这个老男人把你卖了,你还喜滋滋的为他数钱呢!”

“我愿意为他数钱!”我很认真的说。没有任何调侃的成分。因为不论什么时候,先生这样的动作,都会一样深情的唤起我内心的感激和温暖。即将别离的日子,让我不舍。我感觉自己的笑容里不能自制的爬满了泪意。

我的迂腐,总是这样的不和谐。

餐桌上鸦雀无声。我低头吃鱼。但我能清晰的感应到先生的动心动容。他伸出温暖的大手,搔搔我的头发……

曲终人散,走出酒店,已是星斗满天。因为再一次分居两地,很久很久没有和先生一起环城散步了。相牵走进夜色。春天的风,温暖缠绵。

四顾无人,先生蹲下来把我背在了背上。环城路上高高绽放的华灯也瞬时变得分外的柔情和羞怯。我看见满天的星斗都笑弯了眉眼。

儿子就快十七岁了,先生已经四十挂零,成了兄弟们所说的老男人。这样的时节,本是激情燃尽平淡如水的岁月,可是我们的爱,却依然水静流深,甜蜜酣醇。

回首怀着儿子的日子,我从未自己动手洗过头发、洗过澡,他总是说我太瘦,这些事情做起来会很吃力。婆婆对公公说,你看我们的三子,多会疼媳妇儿!每每此时,先生总是故作聪明的样子:“妈,你不懂了吧,我这是在用十个月的辛苦换一辈子的安逸,很划算的噢!”

回首小家新建的日子,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两个一穷二白的傻瓜唯一拥有的财产就是一纸婚书。

日子过得很苦,他却始终没有在我的天空飘过一片阴云。每个月72元工资的他,出差花了68元,只是为了替我买一裙子。我心疼的抚摸着那条漂亮的裙子问:“咱不过日子啦?”他拍拍我的脑袋说:“老婆如花,当然要过花样的生活!过日子,是男人的事,不用你操心!”一次月中,加上儿子,三个人只剩下五块钱,我问:“老公,怎么办?”他扬了扬手中的纸币,哈哈一笑:“当然是先吃光它!”

回首先生出差洛阳的日子,一个黄昏,我拨通先生的电话,很想很想告诉他:垂杨柳已经风情万种袅娜满城,法国梧桐树一夜之间鼓满了芽苞,那些草儿不舍昼夜地往外钻啊钻……站在疾驰的时光的洪流中,我的心充满恐慌……可是对着电话,只有一行又一行擦不断的泪。

两个月的行程,只因为电话里下的那场雨,缩水一半。

我说,先生总是那么从容,似乎从未慌乱过。妈妈说,你生病昏迷的那个雨天,他抱着你,跑掉了一只鞋都全然无察。

我说,先生总是充满阳光,似乎从未忧愁过。妈妈说,你沉眠未醒的时候,他一言不发,坐在你的床前,泪水一串一串的,胡子一夜之间密密匝匝。

我说,先生很粗心。妹妹说,他替你买葡萄干儿,只差一粒一粒的挑。

我说,先生总是让着我。婆婆说,在家里,从小到大都是别人让着他。

我说,先生很大度,从来不和我计较。婆婆说,大学时,因为老爸拆了他的信件,他耿直了脖子,坐在夏夜里通宵**。

工作一晃十九载,单位组织的旅行我从来没有参加过。在我眼里,哪里的风景都一样,只是看同行的人是谁。没有他在,怎会有人知道我什么样的表情想喝水,什么样的呼吸该休息,什么样的风景前,我想谈什么样的话题……

相识一晃十九载,匆匆奔流的光阴里,我的头顶始终都有他张开的手掌,也许挡不住所有的雨雪风尘,但有人知道我什么样的泪水是真心欢喜,什么样的笑容藏满伤悲。在这片努力张开的手掌下,我从没有受过一丝一豪的委屈。心是晴的,记忆才不会潮湿。

十九年的光阴,有多少个日日夜夜,我没有计算过;十九年的光阴,经历了多少的辛酸和感动,我没有细数过。但是我深深深深的明白,那一切,是有形的文字所无法描述和涵盖的!那些并不轻松的岁月,却没有让我感到一丝的沉重。只是那时我太年轻,不懂得先生粗疏背后的细腻、随意背后的深情、笑容背后的艰辛。

融融夜风中,搂着先生的脖子,面颊轻轻蹭着先生滑爽的头发,听先生笑谈那些早已谈了一百遍的陈年往事,泪水在星辉中,如同闪亮的小溪,酣然涌流。

很多时候,日子是需要回首的。在岁月的漫溯中,我们才能静心体味情义的份量,才能懂得貌似平凡的珍贵。在这个灯红酒绿、诱惑重重的年代,婚姻大厦的倾覆对于当世人心,不及微风斜过水面,已然波澜全无。每思至此,我总是万分欣慰。在这样一个彭湃不安的年代里,拥有这样十九年的光阴,人生已是足够奢侈。

看着这个为了我和儿子的安逸吃苦受累、无怨无悔的男人,看着这个在夜色中背着我幸福絮语的男人,我心疼惜:拿什么来报答你,最疼最宠我的人?我很想对他说:假如有一天,你真的像兄弟们调侃的那样,舍得把我卖了,我最亲的老男人啊,我愿意为你数钱!

真的,我愿意!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

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

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

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

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

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

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朋友讲这个故事是在我们给他接风的一个酒宴上,他讲过之后大家就都没了胃口。一个朋友叹息说,那女人并不值得可怜,她害死了两条命,一个是自己的丈夫,一个是自己肚中的小生命。无论如何,这是一场悲剧。

大家又都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就有一位满脸络腮胡子的老兄焦躁起来,大声说他他*的自古有句话叫做“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夫妻嘛,不就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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