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万卷书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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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沈,你现在行啊?手贼稳,打得真溜,你看见刚才那个什么花猫的脸色了吗?都绿了!”
出租车上,崔洋得意洋洋的吹嘘着,眉飞色舞,仿佛是他得胜了一样。
沈烨风轻云淡,不以为然撇了撇嘴,把三百钱连同自行车钥匙一起递给了他。
“车子,明天上午给我送到家去,钱先放你这,对了,大洋,从你姐那诓来的那些钱,你别瞎造,都给我留着,我有用。”
崔洋有些好奇:“有用?老沈,你要干啥?”
沈烨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干啥?我特么攒钱给你治治脑子,你这弱智的毛病,愈发严重,不治已经不行了。”
“噗嗤~”
司机是个中年大叔,听沈烨说话有趣,忍不住笑了出来:“小爷们,你可真逗!”
崔洋脸黑的如同锅底,但是他也无可奈何,动手打不过,动嘴又说不过,只能无能狂怒。
快到了牧业公司家属楼的路口,沈烨就提前下了出租车,然后背对朝霞,溜达着朝家走去。
远远的就看见老爹沈从昌骑着一辆老旧的28大扛,在车棚前,片腿下了车。
沈烨老爹原来有一辆摩托车的,红色的幸福250,仿哈雷太子的款式,贼拉风。
去年卖了,老爹说这玩意冬天骑不了,夏天机箱盖能烫死人,就是个样子货。
后来,沈烨不止一次的看见,老爹偷偷的擦拭头盔,神色黯淡。
老爹原来是国营牧业公司的保卫科科长,96年公司解体重组,变成了股份制公司。
落配凤凰不如鸡,老爸下岗之后,入股2万,成了公司普通办事员,后来又成了仓库保管员,一个月工资530。
沈从昌侦察兵出身,眼神犀利,虽然是逆光,还是一眼就看见了沈烨,索性就没有上楼,停在车棚前点了一根烟,红梅。
看见身姿挺拔,如同标枪一样的老爹,沈烨心中无限感慨,明年开始,老爹的脊梁就慢慢的变弯了。
自己差点成了植物人,治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了不少外债,然后高考落榜,复读,愈发不堪,从此一蹶不振,自暴自弃。
为了还债,供沈烨念大学,老爹才45岁,就提前病退了,下海经商,折腾了5年,赔得一塌糊涂。
58岁的那年,老爹在一家私人公司守夜打更,半夜,遇见了偷铜锭的小偷,老爹上前制止的时候,被小偷抡在了太阳穴上,当时人就没了。
“沈烨,去哪了?”
离得近了,老爹把烟头用脚踩灭,语气严肃,不怒自威,老沈同志当年可是上过战场的,而且在南疆的时候,还见过血。
要不是当年复员转业的时候,身上的老伤还没有好利索,应该就干警察了。
“爸,我去崔洋家了。”
沈烨低眉顺眼,他是打心眼里怵老爹,沈从昌轻轻的凝了一下眼睛:
“崔洋家?很近吗?”
沈烨老老实实的回道:“不近,他家在城南的水榭花都。”
“自行车呢?”
“被一起玩的同学借走了,他车子坏了,家太远,没有公交车,明天上午就能给我送回来。”
沈烨对答如流,沈从昌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
“行,走吧,上楼回家。”
“哦。”
沈烨暗暗的长出了一口气,这么大热的天,后背都沁出了冷汗,老爹年轻时的气场,真不是盖得。
寻常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沈烨家的晚饭是土豆炖豆角,锅里还放了几片五花肉,香气四溢,引人垂涎。
看着正在灶台上忙活,手脚麻利的老妈,沈烨情绪激动,眼眶都有点湿润了,老妈好年轻,好漂亮。
老妈宋丽华,原来牧业公司一枝花,财务科的,下岗之后,去了一家私企当会计,一个月620。
老妈这辈子的遗憾太多了,没看到沈烨考上理想的大学,没看见儿子成家立业,更没看见隔辈的后代。
甚至从56岁就开始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老伴都没了,直到离世的时候,连儿子都没看见。
沈烨永远忘不了,后世给老妈处理后事的时候,她枕头底下藏着一张卡,还有一个小纸条。
卡里有10万零4000,纸条上写着密码,是沈烨生日,上边还有一句话:儿子,好好吃饭,别委屈自己。
老妈的退休金只有3200,而且体弱多病,长年需要吃药,想攒10万块,谈何容易?
此时此刻,老妈把饭菜端上桌,又把一碟牛肉推在了沈烨的面前,语气关切:
“小烨,眼睛咋了?怎么红红的?”
沈烨连忙收敛心神,抹了一下眼睛:“哦,没事,老妈,可能是被油烟给熏着了。”
“砰!”
老沈同志用筷子撬开一瓶冰镇啤酒,递给了沈烨,这是当地酒,就叫小城啤酒,2块钱一瓶。
酒精度4度,麦芽度11,口感醇厚,后劲贼大,完全可以不逊色后来风靡一时,传说中的夺命大乌苏。
“来,沈烨,陪我喝一杯。”
“老沈,小烨才多大,还在上学呢,喝什么酒?”
老妈有点不乐意了,轻轻的推了老爹一把,就想伸手把酒瓶收走,却被老爹给拦下了。
“17不小了,我17的时候,都已经参军入伍了,男孩,不能当花骨朵养着,得见点风雨,喝点酒,没事。”
“你那都是哪年的旧黄历了。”
老妈轻声嘟囔了一句,不过终究没有继续拦着,沈烨非常有眼色的起身给老爹满上了一杯。
“老妈,我爸说的对,我不是孩子了,应该见见风雨,经经世面,我想去滨城。”
“见什么风雨,嗯?你要去哪?”
正在帮沈烨夹菜的老妈,猛的停下了动作,就连老爹都轻轻的皱了皱眉。
“我要去滨城。”
沈烨的声音不大,但是语气沉稳,态度坚决。
老妈勃然色变,刚要说话,老爹却轻轻的按住了她的手,给她递了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老爹的语气非常平静:“沈烨,你要去滨城,干什么?”
沈烨的语气也很沉静,略带铿锵之气:
“明年我就要高考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想长长见识,不能坐井观天。”
老爹的眉头轻轻的皱了一下,随即又慢慢展开了:
“自己去?”
“不,我和崔洋,还有他姐崔颖一起,崔叔也在滨城,他在滨城有房,我住他家。”
老爹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老妈的脸色也变得没有那么难看了。
老爹夹起一颗花生米,放在嘴里慢慢的嚼着,又抿了一口啤酒:
“去吧,大小伙子了,出去涨涨见识,好事。”
老妈没好气的白了老爹一眼,语气有点焦急:“儿子,你打算去几天啊?”
“老妈,我整个假期都不回来了,直到开学前再回来。”
“啥?”
老妈毛了,秀眉倒竖,老爹也皱起了眉头,不过还没等老妈开炮,沈烨就轻声说道:
“老妈,我去滨城,不是旅游的,崔叔在那边开了一家俄罗斯商行,我去打工,一天15,管吃住,包返完路费。”
老妈的眼圈红了,语气激动:
“打什么工?小烨,你的任务是学习,钱的事,有爸妈呢,不用你操心!”
沈烨按住老妈的手,眼神坚定,语气愈发镇定:
“老妈,我不是单纯为了赚钱,打工,可以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增加阅历,增长眼界,书呆子是没出息的。
老妈,你也不用担心我的成绩,我绝对不会放羊,保证,开学测验,全班前三,全校前十,只高不低。”
老妈一时语塞,不过老爹轻声说了一句:
“小烨,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你和崔洋虽然~”
对此,沈烨早有腹稿,不慌不忙,不徐不疾,条理分明的解释道:
“老爹,你放心好了,我去崔叔哪里,是去打工的,不占人家便宜,我都已经问好了。
崔叔在当地雇人,700一月,管吃管住,外加提成,我是自己人,知根知底。”
老爹眉头舒展,一锤定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