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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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这不是御剑山庄的穆大小姐嘛!大小姐光顾小店,真令小店蓬荜生辉啊!您今儿打算点哪几个菜品?我让赵师傅立马给您做去!”
“住口!你再说我是御剑山庄的大小姐,我就对你不客气!”穆剑祯抖出长剑,出鞘的半截利剑,正架在店掌柜鲁有财的脖项之上。
“是是是!穆……穆小姐您,有话好说、有话好说……”鲁有财吓得斜退两步,撞上了旁边的壁柜,一个价值不菲的绘饰着金玉满堂的釉下彩“哐当”一声,摔碎在地。他心疼地揉搓着胸口暗道:“我的‘金玉满堂’啊……至少要忙活十一天才赚得回来了……”
他瞟了穆剑祯一眼,“这疯女人吃错什么药了?往常每次来店里,都嚷嚷着自己是‘御剑山庄的大小姐’,巴不得让全天下人都知道她这个得意的身份。这回不知犯了什么疯病。算了算了,他们这些个大人物,我们都是惹不起的,她不让说,不说便是。”
穆剑祯光临的并非不起眼的小店,而是距离御剑山庄三十里之外的“滑石镇”上最有名的酒庄——金玉酒庄。这酒庄虽开在乡野小镇上,却因大厨赵师傅能做出各式各样的美味珍馐而远近驰名。穆剑祯对吃食十分讲究,自十四岁起,便是这家酒庄的老主顾。然此次前来,却不似以往那般游山玩水时顺便路过,而是在与父兄吵闹,离家出走之后,特意进店来胡吃海喝、撒气买醉的。
鲁有财毕恭毕敬地将穆剑祯请进了她指定的“雅间”。穆剑祯将她的宝剑“宵练”拍在桌上,“鲁掌柜,去,把你们店里所有的菜都给本小姐端上来!还有,给本小姐来两坛酒!烈酒!对,就要你们这儿最烈的‘凛风烧’!”
“所……所有?!是是……我这就吩咐赵师傅去做。”鲁有财对穆剑祯连连哈腰卖笑。反正“御剑山庄的大小姐”从来“不差钱”。只要银子进了口袋,他可不管这一个女孩子家家能不能吃得完这许多。
“咱店里共有八十八个能叫得出名字的菜式,再让老赵自创它十七八个新花样,并将新菜谱的价位报到和‘鸳鸯八珍’一样高,我的‘金玉满堂’非但能连本带利都赚出来,还能多出八两六钱。今儿我和老赵还有一众厨子即使不睡觉,也要把这千金大小姐给伺候好咯!”鲁有财的眼珠子骨碌碌地转着,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的响,他喜滋滋地捂着嘴“嘿嘿”直笑。
穆剑祯一杯接一杯地灌着“凛风烧”,嘴角一瘪便哭了出来:“爹爹、大哥,你们怎么能这样对祯儿……祯儿的命已经够苦了,你们却还要这样……我,我真希望自己什么都没听到……你们都不疼祯儿了,我,我还能像从前那样敬你们爱你们么?……”
原来,这御剑山庄的大小姐那晚因赶山路而误跌入捕兽陷阱中之后,双脚被贯穿至重伤。穆剑宗重金聘请的“吴神医”并无十足的把握根治,只能暂时先稳住病情。得知那吴神医医术不济之后,穆剑宗当即派出众徒四处打探“药王”的踪迹,终于请来了妙应真人孙思邈。然即便“药王”出手,穆剑祯那双被截断筋骨的脚足,终因耽误了最佳的诊治时间,而无法恢复至受伤前完全无恙的状态。
孙思邈的医术冠绝天下。十日前,穆剑祯已可下地行走,甚至上蹿下跳亦是无妨,然她走路之时却免不了略微有些颠瘸之态。虽说旁人只有细细地盯着她步行的脚掌,才能看出稍许的“不妥”,可对于穆剑祯这自诩完美的大小姐来说,这已是极大的打击。
她自脚伤治愈之后,时常哭鼻子摔东西,她命仆人将她所有的衣物,全都换成曳地的长裙,以遮掩自己的“不完美”。穆剑宗三父子每日轮番劝慰,才让她稍稍看开了些。为了让女儿出去散散心、透透气、换换心情,穆庄主便带她参加了唐王府的龙瀛剑赏剑大会。
大王山上的见闻既刺激又有趣,原本穆剑祯已渐渐释怀,心情亦有所好转,却不料穆氏父子回庄之后,在谈起“派康颜毒杀郭旭扬却未成功”之事时,被穆剑祯偷听到这父子二人曾打算以自己为饵,诱骗康颜按计行事。这件事情其实康颜事先已知会过她,然她自负自己是父兄的掌上明珠,康颜之言必是谎话!结果亲耳听到自己被亲人“出卖”,她如遭雷劈般难以接受。
她气怒之下,大吵一架之后便愤然离家。穆剑宗知宝贝女儿正在气头上,便只好派人暗中保护爱女,打算过几日她气消后,再亲自接她回府。
穆剑祯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晃,她突然发觉天地之大,竟无她的容身之处。以往所谓交情甚深的亲朋好友,若脱离了“御剑山庄”这层根基依附,她竟找不着一个与自己真心相交、可诉衷肠之人。
不是因为攀附“御剑山庄”的背景而结交,又勉强算得上是相识一场的、有“朋友关系”的人,或许只有那个救了她一命的“康颜”吧……
“康公子、臭小子……你现在在哪儿啊?你会不会已经被我爹爹杀了?……”穆剑祯醉眼惺忪地扒在桌上,“你……可别死啊……”
穆剑祯所挂念的康颜,此时正在为“梁王府”的重臣——“朔方郡公”梁洛仁抄写着军文。
“我说康公子,你本事还真不小呢!”梁洛仁大步走进军帐,将他的“长柄开山斧”立在兵器架上,睨视着跪坐在下首,正埋着头抄抄写写的康颜,冷笑一声,“这次赏剑大会上,本公总算是见识到了郭旭扬的武功,确实是整个武林中数一数二的强者。但就这么一号人物,却差点儿在你这么个小子手里丢了性命。本公对你,可真要刮目相看了!”
且说梁洛仁此前将康颜在马厩边锁了几日,后来便收到江湖传言:郭旭扬被一个无名小卒暗害至死,而他背后所背,亦不是传说中的“龙瀛剑”。这一石激起千层浪的风波尚未平息,梁洛仁又接到“唐王府要大赏龙瀛”的消息。他料定事情并不简单,便派人详查此事。紧接着探子回报:杀害郭旭扬之人,名为“康颜”!
梁洛仁又惊又疑,立刻将靠在马棚石柱上,因感染风寒而几近昏厥的康颜提来审问。康颜权衡过后,决定将事情和盘托出,以换一线生机。
听罢康颜之言,梁洛仁认为眼前这一介腐儒,竟能恩将仇报地配合“御剑山庄”使出“连环毒计”,将郭旭扬置诸死地,也算得上是一个“狠角色”,日后或许还有用处也说不定。且康颜处事机警又知文识字,正巧他身边缺一个协管文书的主簿,便将他留了下来。
“恩公没死!?真的么!”听到梁洛仁的话语,康颜猛地抬头,手中毛笔一歪,划花了一张羊皮纸,“朔方郡公,您……您方才说的可是真的?”
梁洛仁盯着那张羊皮纸,皱了皱眉,“信不信由你!本公也是在‘大王山’上才确定他没被你小子弄死。本公看你有点斤两才留你一命,你少在这儿罗里吧嗦的,赶紧给我好好做事!”他手指案桌上的几卷竹简,“这八卷兵书古籍,是陛下苦寻而得的。陛下答应借本公阅览两日,你拿去,天黑之前务必抄录一份给我!不得有误!”
“是。”康颜躬身将竹简捧了过来。梁洛仁自行留下一卷,坐在桌前认真地研读着,不再理会下席的康颜。
“恩公还活着!谢天谢地!恩公福大命大,他还活着!”康颜的内心激动不已,双眼竟被泪水模糊了视线。离开农户阿福的宅院之后,他的良心无时无刻不遭受谴责。得知恩公尚在人世,他的内心,好受了很多……他偷偷瞧了一眼梁洛仁,忙用袖口蘸了蘸眼前的润湿,摊开了一卷古朴的卷轴。
书简已有几处霉腐,编联的皮绳亦已松弛,墨迹有些暗淡,却仍能看清印浸的字迹:“凡阵有十:有方阵,有圆阵,有疏阵,有数阵,有锥行之阵……”
康颜在父亲的教授下,习得不少书文,然“兵书”却未曾得见。他自小虽无韦编三绝之刻苦,却也养成勤奋好学之良习。加之他连日来历经磨难,想要获取更多的能力、努力活下去的欲望,使得他现今处理每一件事都既谨慎又用心。他提起笔一面认真地抄录,一面在心底暗暗地记诵着……
**“浅议”写文之六:
关于“一读三看”。
这个是我自己总结的,其实也是我在码第一个坑的时候,就养成的一个我个人觉得比较好的习惯,也许是因为我有强迫症的原因吧……虽然既耗时间又费精力,但是真心觉得,作为一名希望能做到更好的码字党,这个习惯,有还是比没有好的。
“一读三看”,说的是每码完一章,则必做之事(话外小贴士不算)。
一读。
没别的意思,就是“读”,而不是“看”。读会放慢速度,浪费时间但能达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在“读”的过程中,字、词、句查错补缺,甚至检查标点符号有没有用错。在“读”的时候,觉得自己读起来还凑合的,应该算是能踩上及格线了,若能朗朗上口,则效果更佳。当然,最好能更进一步:避免且替换重复(这也是我的个人喜好)。比如,同样是“好像”这个意思,我不喜欢在小于等于就近的前后三段内,出现两个“好像”(需要以重复达到强调效果的除外)。这在“写”的时候不一定会发现,特别是写得快的时候,但基本在“读”的时候就会发现,前前后后好几个“好像”,听着真心不舒服。所以我就会用各种“仿佛”、“宛若”、“好似”、“似乎”等等同义词,去替换。
二看。
第二“看”,是指站在“作者”的角度,去看这一章。作者有上帝视角,可以开天眼。以本章为基准点,向前看:自己之前设的悬念、埋的伏笔,在这一章有没有冲突?或者有没有解掉?以本章为基准点,向后看:后续还没有出现的文章桥段的种种,和这一章有没有冲突?或者有没有涉及?另外,布局的“度”合不合适?逻辑合不合理?……等等等等。
三看。
第三“看”,是指完全跳出作者的视觉,而是站在“读者”的角度,以读者的思路,去看这一章。比如:有没有觉得看不懂的、莫名其妙的地方?有没有觉得看得很烦、啰嗦的地方?有没有让人觉得拽文卖弄或过于“文言文”又或是过于“小白文”的地方(虽然自己写的时候不觉得)?有没有看起来显得特别白痴的地方?有没有足够的吸引力?是不是觉得突然不“爽”了不想看了?……等等等等。
这“第三看”,其实最难做、最难把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甲读者嚷着要加戏撒糖,多来点“甜”的地方;乙读者也许会觉得卿卿我我完全没必要,多写点打架才看得“爽”;丙读者也许单纯喜欢小说的“个性化”,通篇布局中“多出奇招”才觉得有意思……所以,完全不可能兼顾各方,只能大概取一个“大方向”。而且,反正不管再怎么样努力,有些读者有时候突然不想看下去了就是不想看下去了,拉也拉不回,这个时候就只能放宽心了……另外,很多时候会出现读者的思路和作者的思路相冲突的时候,那在两者间,只能自行选择“平衡点”。
四看。
第四“看”,主要是看“人”,是为了防止人设摇摆的。看看这一章涉及的人物,无论主角还是配角,人设有没有写“歪”。第四看我刚开始码字的时候还没养成习惯,后来被某笔友严肃批评之后,立马加了这第四“看”。这么久了,这习惯也是养成了。
每码完一章,我都是做完这“一读三看”之后,才发的。
pS:其实有时候我挺喜欢写康颜的。相比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的郭少侠,康颜更贴近真实的小人物,而且康颜写起来容易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