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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祭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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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地下祭坛显然就是尼伯龙根的一处标记点。

尼伯龙根本质上是与现实世界相隔离开的虚幻空间,或者是另一个次元,或者是时间与空间的裂缝——无论是什么,驱动它们的都是炼金术。

龙王使用炼金术将尼伯龙根内的一切物质的生命“杀死”,再赋予其新的规则。

进入尼伯龙根需要“介质”,比如雨水,比如雾气,比如某些特殊的天气现象,当然也有实体的建筑,比如这座祭坛。

不过在祭坛周边转了一圈,却没有任何元素波动。这片尼伯龙根的守卫者看起来没有完全苏醒,昨夜的行动大概是因为感知到了什么外来者的气息。

“需要我溜门撬锁进去吗?”夏弥看向麟羽,那目光活像个小女贼。

“没什么必要……我们又不是来找穷奇打架的。”

说话间,他们的耳朵同时动了动。有脚步声。

夏弥发动了言灵.冥照,将两人笼罩进去,躲在一处角落。

“你真的是大地与山之王吗?”麟羽忽然问。

“哈?”

“我是说你对风元素的掌控……不亚于天空与风之王一脉的次代种了。”

“哼,我这百年里也是在不停学习好嘛。”夏弥骄傲地挺了挺胸。近距离接触,草木香气在这沉闷的空间里分外明显。

不多时,一个重物被扔下来,是一头鹿。接着三个男子敏捷地从洞口攀爬下来,其中一人正是阿胡金,另外两人麟羽也有印象,muzencab穆增坎贝,名字来源于一位照顾蜜蜂的土着神灵;tabai塔拜,名字是狩猎之神和动物的保护神。

那鹿是他们今天打猎打到的。他们将鹿合力搬到祭坛上,阿胡金拔出猎刀,割开鹿脖颈的大动脉,鲜血顿时涌出。

这时候麟羽才注意到,以祭坛为中心,地面蔓延出一道道细小的凹槽纹路,纷繁复杂,像是某位神灵的神来之笔。

血液顺着那些凹槽流淌,三人退到距离祭坛十多米的位置,双膝跪地,口中低喃着土着语言。空气中的元素被调动起来,缓缓向祭坛中心汇聚,不过速度非常缓慢。

他们的龙族血统太微弱,不足以通过咏唱形成言灵。

夏弥用手肘捅了捅麟羽,以口型告诉他:“他们是在举行开门仪式。这下面有炼金矩阵,放置了活灵。”

“可是那不是龙族的血统,能满足活灵吗?”

夏弥耸耸肩,表示不确定。

在龙族文明里,炼金术师们一般都会选取至少是四代种级别的龙类灵魂作为活灵,至于人类、普通动物的灵魂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活灵的炼制会一定程度上保存灵魂生前的力量,而人类和普通动物的灵魂太脆弱,在龙类面前甚至无法成型。

正因如此,炼金产品中的活灵对血的要求相当高。夏弥之所以说不确定,是因为不清楚这片地区龙血的渗透程度,很可能动物体内也有微弱的龙血。

当三人的咏唱停止后,流淌鲜血的凹槽泛起金光,但只是持续了三四秒钟就黯淡下去。一颗淡红色的虎首光纹在祭坛上空显现,发出轻微的吼声。

他们顿时露出敬畏的表情,对着祭坛的方向叩拜,待光纹消失后,才将鹿的尸体搬下来,手脚利索地顺着岩壁爬回去。

等到上方的脚步声逐渐远去,夏弥才解除了冥照。

“呃……我可能高估他们了,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咏唱的是开门的咒文,唤醒活灵后只是叩拜,不知道它需要的是龙血。”夏弥扶了扶额,苦笑道:“他们大概是把这里当成了一处神灵显灵的神迹,捕猎后要拿一部分猎物来感谢。”

阿胡金他们来祭拜显然已经是轻车熟路,不过麟羽很好奇的是,一个去过城市学习,甚至专门为了学料理出国拜师的人,也会信这样的神迹吗?

昨晚篝火晚宴时阿胡金说过,他读过高中,在读书时加入了天主教会。所以他总是能很精准地把握那些西方来的游客的品味爱好。

这个人有点问题啊。

他正打算回去套套话,夏弥忽然指着地面上的凹槽说:“不对,那头鹿是龙族亚种。”

只见那些细小的凹槽像是昆虫的口器,慢慢地吸收着鹿血。

“如果是普通动物的话,活灵根本不屑于吸收它们的血。之所以活灵没有开门,只是因为那头鹿的龙血纯度不够高。”

夏弥跟麟羽对视一眼,知道有什么东西正在浮出水面。

“观察得不错,我觉得你这次实践可以得九十分。”

“为什么不是满分?”夏弥像花栗鼠一样鼓起腮帮子,有些不满。

“因为你没有推断出更深层的东西。他们是每次狩猎完都会来祭拜,还是偶尔才来?”

“这……”夏弥迟疑片刻,皱眉道:“等等,或许他们是知道一些东西的。如果每次狩猎后都拿龙族亚种过来祭拜,虽然龙血的纯度不够,但龙血的量如果累积到一定程度的话……”

如果量积累得多,开门仪式也能够完成,就像一只蜗牛对于食物链顶端的猛兽来说只是塞牙缝的东西,但几百只、几千只蜗牛的量,足够让捕猎者心满意足。

到那时,穷奇将被完全唤醒。

……

麟羽和夏弥动用了一些速度,在狩猎的村民小队回村前返回了村子。

阿胡金给麟羽安排的小屋有两间卧室,剩下一间正好可以给夏弥住。

大约二十多分钟后,傍晚五点钟,天光敞亮,阿胡金和另外两个村民带着最后的猎物回到了村子里。除了那只献了血的鹿外,还有一只半米长的鳄鱼和若干河鱼。

仔细去闻,空气中弥漫的淡淡血腥味让麟羽意识到,这些猎物体内都有微薄的龙血,连河鱼也是。

昨晚之所以自己没有察觉到,是因为这些动物体内的龙血真的太稀薄了,可能连1%都不到,不认真去感知,真的会把它们当成普通的动物。

唔这样说起来,莫非龙族亚种会比普通动物更好吃?龙血还有这种神奇的功能吗?

如果只是穷奇那样的次代种的龙血,都会让鱼肉变得无比鲜美,那换成是龙王的话……

如此想着,麟羽把目光投向夏弥。后者正在奋笔疾书完成炼金术题目,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老师又有了一些奇怪的想法。

晚间,蒸腾而起的热气在明黄的月光下下化作一团氤氲白雾,又像是蜿蜒细蛇般一丝丝被抽走,红与白交织的肉被放到滚热的石板上,顿时滋滋作响。

阿胡金和另外几个年轻人将鹿肉切块,放置在石板上做铁板烧,火焰的热量让石板渗透出一种古老的红色,不一会,热油顺着鹿肉饱满的纹路流淌而下,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他们将那只鳄鱼去鳞卸甲,和若干河鱼一起炖煮。

唰——

蜂蜜酒倒入杯中的声音。

麟羽和夏弥举起足有两个手掌合抱之宽的大木杯,跟村民们一起唱歌狂欢。

对阿胡金来说,村子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热闹过了。虽然村子里的生活可以自给自足,悠闲自在,但孩子们早早地就被送到外面去读书,并且几乎没有人回来过。

旅游可以给村子带来不小的收入,然而不知是什么原因,今年入夏以来还没有游客过来。麟羽和夏弥是第一批游客。

今晚的阿胡金喝得比昨天还醉,手指天空笔直倒下,被同伴们无奈地抬回房间。

“哎,他就是这样,明明不能喝,大概是看到你们开心吧。”穆增坎贝走过来递给麟羽一条烤鱼和两个烤土豆。他是村里负责酿蜂蜜酒的人。

大家已经将一整个鳄鱼锅和铁板鹿肉都吃完,夏弥却感觉只是吃了个六分饱,吆喝着大家把剩下的鱼和蔬菜都搬出来,在还旺盛的篝火上烤。

“谢谢。”麟羽一口酒一口肉,鱼骨在火焰的炙烤下也变得松脆无比,完全可以直接嚼着吃。

“我大概能感觉出来……最近旅游生意不好?”他问。

穆增坎贝点点头:“是的。前两年都不错,因为阿胡金在大城市还有国外认识蛮多人的,很多游客都喜欢吃他做的菜,冲着他跑来森林旅游。也是他带着我们把村里的房子改造,装上热水和电,建议我养蜂。以往游客过来的时候都会带上好几十罐走,也有的离开后还跟我订货。”

“今年怎么会没游客呢?”麟羽不解。他小心地剥着土豆皮,送到嘴边轻轻哈气,吹散热量,正准备放进嘴里时一道敏捷的身影将土豆叼走——

“夏弥!”他大喝,不过女孩丝毫没有抢了食物的自觉,转过身一口把土豆吞下去,一边哈着热气,一边扭起小鼻子做了个鬼脸。

这小丫头……麟羽苦笑着又从炭火中拾起一颗土豆。

穆增坎贝看着活力十足的夏弥到处乱蹿,也忍不住笑了,说:“或许是因为天气不好?时不时地就来一场大雨。”

“热带雨林本来就是这样嘛。”麟羽轻轻咬着松软的土豆,目光变得深沉:“不过,真的没有任何游客吗?”

“嗯?”

“会不会是你们忘记了呢?每一次游客来,你们都会有这样盛大的宴会吧,所以……”说着,麟羽用脚拨动地面上的砂石,下方露出来烧焦的木炭,还有某种动物炙烤过的碎骨。

“所以地下有很多举办宴会的痕迹。”

穆增坎贝困惑地挠挠头:“对啊……我们什么时候举办了这么多宴会?如果是大家自己吃的话,都会把食物分了带回家的……”

在广场上举办宴会、烤肉、煮鱼,是游客来时才会有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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