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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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书说到……不对,是上节课讲到,这个查理一世好大喜功,喜欢打仗,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呢!纵使你红龙勇士真的人人都有万夫不敌之勇,面对无休止的战乱,总归是有败亡的一天,于是在新历536年……”
哈蒙挺喜欢上历史课,这么富有激情又根本不管学生在干嘛也能继续下去的老师已经不多见了,看得出来他真的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有着异乎寻常的热爱,连最枯燥的历史都能硬生生说成评书,这不得不让烈文对这个秃头的历史老师肃然起敬。
如果能吃点零食,喝几大口冰镇汽水,想必这堂课还要有意思的多,但是鉴于自己的桌子已经被口水浸湿了一半,所以他放弃了这个危险的想法。
半梦半醒之间,上午的时光就过去了,下课铃响起的瞬间哈蒙仿佛才算是真正起床。他伸了个懒腰,拿出自己的便当和“小黄书”的下集,准备开始享受自己的午休时光。
“你爸又揍你啦?”
一个火红色短发的男生坐到了哈蒙身边,看他壮硕的身形根本不像是个还未满十五岁的少年,哈蒙已经算是同龄人里偏高的了,却比他矮了快一个头,手臂更是细了两圈。
哈蒙往旁边挪了挪,眼睛自始自终就没离开过手中的文学着作。
“今天怎么来上课了,下个月学院就来招生,你不用去练剑的嘛?”
名叫烈文的男生挠了挠头,已经能看出棱角的脸上似乎有些憔悴,露出一脸苦笑的表情。
“有点累,休息两天。”
哈蒙有些诧异的抬头看了他一眼,皱着眉问到:“你得绝症了?”
烈文埋头趴在桌子上,庞大的身躯压的整张课桌吱呀个不停。
“我哥战死了。”
哈蒙愣了一下,良久才合上书微微叹了口气。
“那还不如得绝症……”
烈文的爷爷是军人,爸爸是军人,二伯是军人,舅舅是军人,表哥是军人,所以他的亲哥也是军人。
实际上瓦伦的军人相比其他国家来说算是很好的职业,毕竟国力强盛又很少有战事发生,但平静的水面之下也会隐藏着危险,只是普通民众不知道罢了。
烈文的哥哥比他大七岁,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一名强大的高阶战士,甚至已经得到了神明的赐福,根据烈文的透露,他哥哥早就被破格选入了某只机密部队,专门执行一些秘密任务。
这么优秀的哥哥自然是全家人的骄傲,尽管因为工作原因这几年基本没回过家,而且工作内容也丝毫不能透露,但这不妨碍烈文对他的崇拜。
四天前的深夜,一名满肩勋章的军官捧着他哥的铭牌还有一块金色的勋章来到烈文的家里,通知了他哥哥战死的噩耗,连尸体都没抢回来。
烈文的爸爸老泪纵横的想知道任务内容和死亡原因,但军官只是闭着眼睛摇了摇头,只说了烈文的哥哥非常英勇,救了很多人,是真正的英雄。
哈蒙听烈文说完,沉默了一会又叹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知道说什么好。
哈蒙从小跟烈文一起长大,两人的家境实际上有些差距,性格上更是天差地别,但这不妨碍他们成为好朋友。
但是哈蒙觉得,此刻他也只能装做成熟的样子,拍拍好友的肩膀,表达一下自己的心意。
“安慰”,“理解”,“分担”,这些词对当事人本身就没什么意义,没有人能真正的感同身受,出于自己的立场对他人的不幸发表观点或建议,这本身就是一种傲慢。
哈蒙相信,此时最好的方式,就是“倾听”,如果对方也不善言辞,那就陪着他一起沉默好了。
下午上课之前烈文就回家了,看他的样子比一开始要稍微精神了一些,又恢复了些许斗志。
这件事情之后,哈蒙也低沉了一段时间,烈文的哥哥他也认识,小时候自己为了几块糖也白叫了他不少声哥,结果才几年没见以后就在也见不到了。
但也就仅此而已,一场没有多少实感的死亡,虽然会让哈蒙伤感一段时间,但他觉得这个世界始终是要往前的。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离学院来招生的日子越来越近,哈蒙也越来越无所事事,每天除了日常上课,闲暇时间就是找莎丽借书看。
瓦伦的教育水平还不错,只要不是条件太差的家庭,孩子一般8岁都会进入学校,经过6年的学习之后毕业,最后会有一次全国范围的大考,决定将来是有机会进入真正的高等学院深造,还是就地毕业回家种田。
而招生则又是另一种,是指某些院校的某些特殊专业,因为对天赋的门槛很高或者太过偏门导致大考的内容不好做为参考,所以学院就会派人走访全国各地去挑选这些有别样天赋的人,当然挑选的方式也千奇百怪,不胜枚举。
瓦伦有六十多所高等学院,哈蒙对这些有所了解,但是知道的也仅限于学校分发的指导手册。
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算不上枯燥但也有些许乏味。对于像哈蒙这么半大的孩子来说,或许在每天嘻笑打闹之于,已经夹杂着一丝对未来的迷茫。尤其是看到其他人已经在朝着目标努力,自己却连方向都还没找到的时候,这种挫败感和无力感就更加深厚。
哈蒙躺在床上望着窗外,夜空中星辰闪烁。
现在已经接近年末,等到来年开春自己就要从学校里毕业了,凭自己的成绩,无论如何也不像是那不到百分之十升学率里的一员,而且哈蒙对这件事情也没有太高的诉求,他想去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但也仅就是想想而已。
如果不升学又能干什么呢,像自己的祖祖辈辈一样当个工人,去那座“马桶”一样的巨人城里敲一辈子石头?还是像从没见过又渺无音讯的二叔一样出去闯荡江湖?又或者是花半辈子开出一片地,自己当个小农场主?
其实也不是不行……
想的有些烦了,实在睡不着的哈蒙干脆坐了起来,在床底摸索了一阵子,抽出一本书来,在月光的照耀下翻看起来。
书皮是黑色的,很多地方都已经破开了口子,看的出这本书已经有些年头,封面上的名字都给磨没了。
这本书哈蒙已经看过不知道多少次了,里面的内容基本张口就能背出来,但是每当无聊的时候,他还是会时不时翻看,慢慢的好像变成了一种习惯。
这本书记载的内容主要是一些奇人异事或是神话传说,整本书没有什么主旨,每一个篇章和故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就好像是作者想到哪写到哪的一样。
两年前哈蒙从二手摊子上用几顿早餐的钱低价淘来了这本书,有一段时间他真的非常沉迷于书里那些光怪陆离的事物,以至于整天都神经兮兮的,总感觉自己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大秘密,恨不得立刻就去证明故事的真伪。
直到有一天,哈蒙无意间照了照镜子,仔细研究了自己的挫样半天,突然就失去了兴致。
拉倒吧……
再后来就没有然后了,哈蒙果断放弃了追寻真理的伟大梦想,也可以说他总算明白了“书里的东西别太当真”这件事,总之他又变成了一个正常的精神小伙,只不过多了一个看书的爱好。
“篇五——深渊”
相传,在某个平静的下午,一名凡人打开了深渊之门,无数恶魔从深渊中涌入了这个世界,他们如同最可怕的梦魇,是所有生命的宿敌,将所见到的一切吞噬殆尽,整个世界变成了一片血与火的海洋,连那些最古老最强大的英雄们都无法阻止这一灾难的蔓延。
直到一位闪烁着耀眼银色光芒的神明降临到了这个世界,他杀死了所有恶魔,又将自己的灵与肉化作了一颗永不熄灭的火球坠入深渊,彻底关闭了深渊之门。
哈蒙看着看着,慢慢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已经快到了中午。
这段时间一直在赶工,老爸跟平常一样天都没亮就早早出门了,老妈今天要去隔壁镇子赶早市,昨天还提醒过自己不要迟到。结果这下可好,确实是没迟到,这是直接就旷课了。
摸了摸自己的脸,哈蒙突然有点心疼自己这张帅脸,心里想着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在挨揍的时候让左右脸受力均匀点。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从床上爬起来,哈蒙就看到了那本压在自己胸口的老书,怪不得昨天晚上老做噩梦,这么一块板砖压在胸口,没把他憋醒已经说明睡眠质量够可以的了。
昨晚的梦虽然已经不怎么清晰,但哈蒙回想起一些零星的片段还是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看来之后睡前还是少看奇奇怪怪的恐怖故事,如果改成《我和那个精灵不得不说的故事》,肯定能做个不错的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