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神裔为坐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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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远地,少典部放哨的猎手就瞧见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朝他们所在的涌水之滨赶来,期间有牛羊数百头,十多个牧人骑着巨猪,气势蓬勃,当首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年轻汉子,虽然面容如晴空朗日,俊朗非凡,但却威势滔天,好不吓人。他们心头震惊,连忙去通知少典氏雄。
此时,雄正坐在涌水边的一堆篝火旁,和羿等几个少年猎手吃肉,四周散布着几十堆篝火,少典部族人三五成群,各自围成一圈,烤肉吃果。
“这个牧人不错,很热情。”少典氏雄用油渍麻花的手擦了擦嘴,又伸手去篝火旁搁置熟食的石板上抓肉,“这狼肉,要比羊肉好吃,你尝尝。”
他递给羿一块烤熟的狼肉,羿接过来,却没有放到嘴边啃食,目光也略微带些隐忧,“这草原上的狼不多,也没其他大点的野兽,咱们要生活下去,不容易呀。”
“那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少典氏雄明知故问,拿目光瞟向羿,嘴是一时也没闲着,又大口大口地啃肉。
“他们当然是放牧。”
“合兹部呢?他们在山林里放牧?”
“这倒不知。”
“总不会饿死的。”少典氏雄抬手拍了拍羿的后背,做安慰状,顺势在他的麻布衣衫上擦了擦手,“从冻土荒原到陈城再到这里,都不会饿死的。”
“是呀,总好过冻土荒原了。”羿也自嘲地笑了一下,撕下一块肉吞进嘴里。
“不,你们,将来还得回去。”少典氏雄模棱两可地说了一句,羿眉头大震,正要询问,却见放哨的猎手跑来,“主君,有一群人骑着猪赶着牛羊往这边来了!”
“肯定是封豨部。”羿凝重地说。
“那赶紧接接。”少典氏雄慌忙站起来,双手顺势在两股上一抹,用裤子擦干净手上的油渍,“不能失了风度。”
他在陈城也带了些日子,与各路诸侯走动一番,自然也懂得了在中土如何与人交往的礼仪。
他带领羿等十几个少年猎手,大步流星往北走。此时他们的营地还没有搭建起来。
只搭帐篷不建营地,是对这片土地主人的尊敬。
他们虽然是奉神农氏之命迁徙而来,但这里的土地毕竟早已被神农氏封赏给两大部族,他们横楔进来,建设营地,虽然名正言顺,但未免不通人情,于理不合。
有道是强龙不压地头蛇,想要在这片陌生的土地顺利生存繁衍下去,首先就要和原主人搞好关系。
因为,他们此时并无营地辕门,远远地瞧见封豨部的牧人队伍浩浩荡荡赶来,离着老远少典氏雄就双手相拱,哈哈大笑。
对面的封豨氏队伍里也立即传来爽朗的笑声,只见一头巨猪拔足狂奔,将队伍远远甩在后面,须臾已经来到近前,猪背上的汉子揪住巨猪颈后鬣毛,将猪止住,翻身跃下,显得分外雄壮魁梧。
连少典氏雄这样壮硕的男人,也要仰头去看他。
然而这汉子的脸上却丝毫没有骄纵之气,反而有些憨厚,更多的是豪气,“少典氏远道而来,我们迎接迟了,赎罪赎罪。”
“封豨氏如此热情,令我心澎湃。”少典氏雄也客套寒暄,但话语中的豪气,不输封豨氏。
两人都是雄主,此时并立于天地间原野上,便让这周遭的氛围都雄壮了几分。
封豨氏听罢哈哈大笑,伸出手拍少典氏的肩膀,“少典氏竟知我是封豨氏,真让我心悦。不必客气,叫我少康便是。”
“那雄就恭敬不如聪明了,少康老弟。”
“哈哈哈,雄老哥爽快。”封豨氏少康眉宇间洋溢着振奋之色,此时木人队伍已经赶到近前,列队整齐,让少典氏雄也不禁微微动容,看得出这个部族,看起来好房散漫,但实际上却是训练有素,若是投入战斗,便如臂指使,所向披靡,因而对封豨氏少康也刮目想看。
而这封豨氏少康到像个自来熟,瞥眼看到羿,立即瞪圆了眼睛,拍了他肩膀一下,叫道:“你这娃娃了不起,看到我竟脸不变色,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羿。”羿凝神仰望封豨氏少康,但在众人眼中,他的气势彪炳,两人宛若比肩而立,与封豨氏少康竟不遑多让。
而其他的少年猎手们在面对少康那雄浑无比的气势时,都有些目光闪烁。
——可见这娃娃心性坚定,是个有出息的样子。
封豨氏少康对羿颇为心喜,“好名字!有锐气!”他又爽朗地笑了起来,并呼喝牧人们将牛羊赶来,“雄老哥,你们渡过青要山,想必物资折损了不少,我这里有些肉食,你们先吃,不够便让羿来找我取用。”
“少康老弟,你太客气……”
“诶,兄弟俩,客套什么。”少康打断雄的话,拉着雄的手就往涌水之滨走,“雄老哥,我老早就闻到肉香味儿了,不瞒你说,我正吃午饭,听说你到了,扔下肉就跑来,还没吃饱呢。”
“哈哈哈,那咱们接着吃!”
“好!修……让他们把酒搬过来,我跟雄老哥好好喝一个。”
热情的牧人们很快就和少典部的少年猎手们打成一片,协同驱赶牛羊,搭建兽圈,将它们安置在营帐附近,而后又杀牛宰羊,聚集到篝火边烤肉谈笑。
眼看着现场氛围热闹欢畅,封豨氏少康也在推杯换盏之际豪气纵天,但少典氏雄却在心里不动声色地暗惊,这封豨氏少康可谓是个长袖善舞之人,不易与,他须虚与委蛇,且看过了合兹氏之后,再做定夺。
而畅谈之中,他听闻少康起于有任部族,那是其母家,却是女子当权的部族,因而成年之后便被驱离部族,四处游荡,最终在这郑之原聚拢牧民,成一方诸侯之势,归顺与神农氏座下,因而更是对少康赞叹有加,“老弟之功,堪比我少典祖上啊。”
“老哥,你太过奖了,我怎敢跟北伯相提并论,折煞我也,来,这杯酒我敬你。”
两人干下一陶碗浊酒,意气素霓生,而少典氏雄心中也暗自震动。
——按照起名的规律,他若是叫少康,祖上必然有人叫太康,也不知是不是我知道的那位太康,若是的话,他的图谋恐怕不小。
他心思盘旋不定,但脸色却波澜不惊,依旧如一位雄主一般,与封豨氏少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谈笑风生。
这时,大地忽然震动起来,篝火诡秘莫测地跳跃,耳边甚至传来了隆隆之声。
众人循声望去,但见原野上烟尘滚滚,一头头壮硕的大鸟正朝这边飞奔过来。
那些大鸟长着大鹗般的脑袋,鹰钩状的血红巨喙貌似可以一口吞掉一个羊头,脖子修长如蛇,身体无比健壮,但双翼短小,收拢在两侧,显然是不能飞行。
不过它们的双腿长而粗壮,极为有利,脚趾粗壮且尖利宛若虎爪,奔跑在原野上来去如飞,数十头一起奔腾,便使大地震动得雷鸣滚滚。
鸟背上骑着身穿羽衣兽皮的男子,每个人手中都高高扬起长鞭,不停地抽打吆喝巨鸟。
它们还没来到近前,但一声浑厚洪亮的嗓音,却压过滚滚雷音,落在众人耳中。
“少典氏远道而来,有失远迎。哈哈哈,又让少康这土鳖抢了先,啐……”
“那是合兹氏穷相,他们骑的大鸟叫钦?,以牛羊和狼为食,常骚扰我部牧民。”封豨氏少康露出不屑,显然是苦合兹氏久已。
作为古老北伯的后裔,少典氏雄到是对钦?的传说耳熟能详。
这种怪鸟的来头还要从钟山大神烛阴说起。
烛阴大神是上古三圣皇之一伏羲圣的族裔,盘踞在极北天阴界的钟山上。
钟山被溟海环抱,是个奇特的所在。据说万物凋亡后的灵魂碎片无法前往幽都,最终都会汇聚到溟海之中,而钟山便是镇压溟海的天柱之山。
而比钟山还要奇特的是,镇守这座天柱之山的烛阴大神,每隔半年才开合一次眼睛,睁开眼睛,这天阴界便是白昼;闭上眼睛,这天阴界便坠入黑夜。
同时,他的一呼一吸也长达半年之久,吸一口气,天阴界便是春暖花开;呼一口气,便裹挟风雪,让寒冬笼罩。
这样强大的古神,是不老不死的,除非宇宙毁灭,星河崩碎,否则它始终与时间同在。
然而他的次子鼓却不同,虽然跟他一样生得人面龙身,但却终有寿元。偏偏他作为时序古神的儿子,身上的血脉对时间的流逝极为敏感。
每过一天,他都感觉到时光对他的剧烈冲刷,如切如磋。对死亡的恐惧和忧虑,让他寝食难安,渐渐陷入偏执和疯狂。
最终他铤而走险,与妖神钦?偷袭昆仑上,并在山阳面杀死了守护不死神药的闪山神葆江,偷取了不死神药。
此时惹得天地及诸神勃然大怒,将两人诛杀于钟山东麓的鲧崖,并将鼓的魂魄镇压在钟山之下,将钦?的魂魄镇压在幽都。
但时年日久,两人的躯体被溟海的灵魂碎片侵染,产生了妖化。鼓化作鵕,四处传播旱灾;而钦?则化作了这种鹰首蛇颈鸵身虎爪的怪鸟,四处吞吃野兽人类,为祸四方。
而眼前被合兹部当成坐骑的怪鸟,便都是钦?的血裔。由此可见,合兹部的战力凶悍。而封豨部能与他们在郑之原分庭抗礼数百年,战力彪炳也可见一斑。
不过这种名叫钦?的鸟,也并非是什么怪兽,事实上直到上个世界,这种鸟才在地球上绝迹。科学家们给它们起了一个更加形象的名字——恐鹤。
包括骇鸟在内的恐鹤科鸟类,像鹰、像鸵鸟,更像披着羽毛、长着鹰嘴的霸王龙,但实际上与它们最为相近的却是鹤科。
这种强大而凶悍的巨鸟,曾经遍布大陆,扑杀跑犀、野驴,甚至豺狼虎豹。后来随着环境的变迁和人类的侵扰,恐鹤渐渐稀少起来,于上个世纪灭绝前,仅有南美洲还有零星分布。
可想而知,当看到十几头恐鹤挟着滚滚尘烟飞奔而来时,少典部族人的内心是多么惊憾。
但少典氏雄的一声大笑,稳住了他们的心神。
“合兹氏远来相见,雄不胜荣幸,敢请落座饮一碗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