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迷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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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凌云在家里梳了个自以为很帅的发型就出门了。
自从上次和雨沫分开以后,已经有将近十二小时没有见面了。
“雨沫肯定想我想的都不行了。”凌云在心里很自恋的想到。
但还没到能回去的地步,凌云也不能自己就溜了。
今天老大心情好,允许他出门溜达溜达。放松一下心情。
凌云穿着小皮鞋漫步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有种“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的感觉。
相思,原来还是个比较痛苦的事。
公司附近有一家咖啡厅,环境还算不错。
凌云点了一杯不加糖的拿铁,一边喝着苦到心里的咖啡,一边欣赏着窗外的风景。
拿铁的醇香刺激着他身上的每一寸细胞。
都说嘴苦了,心里就不苦了,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帅哥?你这有人吗?”
听到有声音,凌云转过头来,看到了一个长相不错的女孩微笑着站在他身边低头询问。
“没有。”凌云简洁的回答到。
“那我可以坐在这里吗?”女孩柔声问道。
凌云有些疑惑,因为他发现这家咖啡厅里还有许多空闲的座位,她为什么要坐在这里呢?
想搭讪他?
凌云摇摇头,虽然他承认自己长的很帅,但是作为一个有家室的男人,他懒得去沾花惹草。
女人就是麻烦,他才不愿意给自己找麻烦呢。除了雨沫以外。凌云在心里补充道。
“那如果我非要坐在这里呢?”女孩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笑的更甜了。
凌云挑了挑眉,他仔细的打量起女孩,一身白色的圆领毛衣,下身是蓝色牛仔裤。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五官搭配的很合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个一百分的大美女。
这种美女属于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平常都是高坐云端俯视男人的,今天怎么会主动下凡,难道今天是国际福利日。
“你认识我?”凌云试探性的问道。
女孩摇摇头。
“你觉得我长的很帅。”
女孩笑着摇摇头。
“你觉得我像富二代?”
女孩继续摇头。
凌云不知道这位是哪里来的大神来下凡折磨他的。
“那你为什么非要坐在这里?”凌云捂着脸痛苦的问道。
女孩歪着头笑道:“我每次来这家咖啡厅都要坐这里的。”
“好吧,既然这里是你的高级黄金VIp座位,那我让给你就好了。”
被女孩直勾勾的盯着,凌云有些心慌。
“帅哥,反正我也是一个人,你也坐在这里吧。”
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女孩竟然也点了一杯拿铁。
凌云刚想抬起的屁股硬生生的按了回去,他身子僵硬的坐在座位上,一时间有些恍惚。
“你也喜欢喝拿铁啊?”女孩打破了这尴尬的僵局。
“还行吧,我喜欢拿铁的味道。他能让我忘记烦恼。”
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凌云觉得心里和嘴里一样苦了。
“你有很多烦恼吗?”
女孩看着窗外,有些失神。
“不是很多。只有一个烦恼。就是不能跟我家雨沫在一起过二人世界。”
“雨沫?她是你女朋友?”女孩笑着问道。
凌云摇摇头。
“准确的说,她是我未婚妻。”凌云认真的说道。
“我想她一定很漂亮吧。”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长的很帅啊。”
女孩笑颜如花。
凌云蒙圈了,他这是被调戏了?
“抱歉,我不喜欢开这种玩笑。”凌云在感情上是个小气的男人。十足十的小气。
女孩有些瞬间的愣神,以前碰到的那些男人看到她都是往上扑,掉包捡钱橦车。老套路新套路都她都见人用过,不得不说,她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么干脆拒绝她的男人。
“你说的这话,还真的让我怀疑自己的魅力了呢?”女孩叹了口气,有些委屈的说道。
凌云想起远方的雨沫,目光变得柔和起来。
“不是你没有魅力,而是我不能为了一时的艳遇,而做出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
女孩转转眼珠,认同的点点头:“嗯,说的有道理。恭喜你,你已经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力,我可以给你一个追求我的机会。好好把握。”
“啊?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油盐不进呢,我凌云从头至尾只是想在这里安安静静的喝杯咖啡。从没有想跟你搭讪的意思。”
凌云有些急了,她又不是雨沫,我才不会那么将就她呢。
不过令凌云更加确定她脑袋有问题的是,凌云的话刚说完,这女孩竟然说走就走。
“真是个奇怪的人。”
凌云嘟囔了一句,又继续的喝着自己的拿铁。
坐了一会,有些无聊。看看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想想雨沫也该放学了吧。
凌云拿起电话拨通了雨沫的手机:“喂,小丫头,下课了吗?”
电话那边没有人说话,过了一会,终于有了雨沫的声音传过来:“喂,凌云,我的头怎么那么痛。”
凌云撇撇嘴,笑道:“大小姐,你头痛我怎么会知道呢,难受就去医院看医生。还有啊,我听你的声音似乎是还没起床吧。”
“哦。我是没起床。”
“我才走了一天你竟然就开始逃学,快说,怎么回事?”
雨沫挠挠头回忆着昨天晚上的事。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来。
“人家想告诉你,可是人家真的想不起来了吗?”
“我给你半个小时的时间好好的想想昨天晚上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所有的来龙去脉都给我想清楚了,写个一万字的检查交给我。要不然,以后再也别想出去旅行了。”凌云故作严厉的说道。
“哦。”雨沫委屈的点点头:“那我先挂了思考人生了。”
电话那边传来了嘟嘟嘟的声音。雨沫挂断了电话,接着,另一个电话就打了进来。
“喂,主编。”
“凌云,刚刚我得到消息,咱们总编的女儿要来这里实习,你看是不是来见个面。”
凌云最头疼的就是去见这些女孩和领导,陪着他们山南海北的胡吹,还不如让他舒舒服服的睡个好觉呢。
虽然心里不耐烦,但金屋藏娇还是需要资本的。要不,他和雨沫那个小吃货就要去喝西北风了。
打了个车回到公司,凌云打开门的时候所有人已经准备好了迎接了。他推门进去,站到一旁,一个同事递过来一个招财猫,让他拿在手里晃悠。
“真幼稚。”凌云在心里说道。
就在凌云鄙视这出大戏的时候,那位千金小姐也进了大门。
当凌云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再也不淡定了。
这不是上午他在咖啡厅碰到的女孩吗?
不会这么巧吧。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冤家路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