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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吃席咯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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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食材后,林德需要花费一天时间来筹备宴会,他把藏书塔变成了魔法厨房。

以前林德在伦敦留学的时候就经常自力更生,学生宿舍的条件有限,而且装了烟雾报警器,所以有油烟的菜式不方便做。那会儿林德就跟室友学做外国菜,主要是沙拉,各种酱汁,需要用到厨艺的地方不多,因为绝大多数都是工业预制菜,各种罐头,尤其是炖豆子,算是国民级的家常菜,而林德吃不惯。

他在餐馆打工的时候学会制作英国名菜,炸鱼薯条,配各种酱,还有烤化的奶酪,很好吃,但也很腻。再后来,他认识了几个老乡,大家一起去亚洲超市买食材,在他们租的公寓里可以做中国菜,算是乡愁的味道。

这顿饭是给溪木镇的人们准备,天际省历史悠久,是人类迁移到泰姆瑞尔大陆后的第一个定居地,但这样悠久的历史似乎没有在他们的饮食文化里有所体现。他们的饮食和中世纪欧罗巴的人民差不多,主食是面包,配一锅杂菜炖汤,平民的餐具就是一根长柄勺,因为炖汤里的食材都是烂烂糊糊的小块儿,不需要刀叉。

贵族和富人的餐桌会丰盛一些,除了风味浓郁的炖汤之外,还会有大块烤肉、烤鱼,有烤韭葱一类的蔬菜,奶酪当然必不可少,还有甜甜圈、甜菜干、柿子饼等甜品。在进餐的形式上,倒没有前菜、主食、甜点这样严格的顺序,更多时候是类似自助餐,菜品一字排开,客人随吃随取。

林德专门买了好几本意大利和法国的食谱,没买英国食谱——那玩意当厕纸都嫌咯手,连本地人都看不上。要知道伦敦最好的餐馆做的可是法餐。

在藏书塔里,林德拥有全知之眼,汲取知识的能力被极大加强,买来的食谱看一遍就懂,再加上他也有厨艺基础,所以这一顿饭做得很到位。

“要有音乐。”林德一挥手,藏书塔里响起舒缓的交响曲。

他指了指面粉袋,“把自己拆了,到盆里去。”

二十只面粉袋子的封口线像细蛇一样逃走,敞开的口袋就像一座座火山,喷出白净的高筋麦粉,像一团小云彩,飘飘飞入一旁硕大的不锈钢盆里。

林德抽出柏木魔杖,“清水如泉!”

洁净水涌入盆中,打着旋,把面粉搅和起来。

“酵母粉飞来。盐飞来。”

湿度、咸度恰到好处面团开始发酵,林德指挥培根、牛羊肉自己撞到刀口上,切块切片。

“烈火熊熊。”

砰,一团火焰燃起,十几口大锅同时加热,煎炒烹炸同时进行。

食物在跳舞。场面又诡异又神奇。

一只黄澄澄的烤鸡把苹果、大蒜、洋葱塞进肚子里,中途又从烤箱里跳出来,举起蜂蜜刷给自己沐浴,全身淋透后再快步回到烤架上,直到表皮变得金黄酥脆。番茄、甘蓝、胡萝卜你推我挤地滚到厨刀底下,一片片切好之后又跳进沙拉碗,在香醋沙拉酱里像活鱼一样蹦跶。蛋抽被一阵魔法旋风吹得陀螺般旋转,一个个鸡蛋跳到蛋抽的把手上,把自己磕破,蛋壳坐在碗沿,笑嘻嘻地看着蛋清蛋黄兄弟掉进漩涡。蒜头和迷迭香躺在热油里,厚切牛排的一面煎出漂亮的焦化层后,它自己慢吞吞地仰卧起坐,在锅里翻个身,平底锅侧身倾斜,让热油在锅沿堆积成小湖泊,浸透香料的热油像倒流瀑布一样往牛排上淋……

再高明的厨师也没法同时照顾这么多口锅,但魔法就是这么行。巫师界里熟练的家庭主妇都有这个本领,林德的这番操作算是入乡随俗了,他也是借这个过程锻炼施法能力。

眼看食物都准备妥当,林德赶紧给溪木镇发邀请函。卫兵小哥拿着邀请函挨家挨户劝说,听说酒水不限量,还有鸡蛋送,原本心怀戒惧的大伙儿都打起精神,高高兴兴就来了。

诺德人对赴宴还是很看重的,不论男女,都要梳洗打扮一下,换上整洁的衣物和靴子,修剪胡须,盘好头发,不能邋邋遢遢的。

林德在小屋外的空地用变形咒制作了十张长桌,二百只圆凳。长桌围成一圈,又在中间造了一个石制火塘,熊熊篝火燃烧,他把两头羊穿在架子上炙烤,又在火塘边缘的炭灰里埋了三十多磅的带皮土豆。

赴宴的人们陆续赶到,林德换了一身打扮,用魔法把斗篷和睡衣变换成当下比较时髦的棉袍子,站在餐桌前向大家招手。

这荒地上竟有这样一处丰盛宴会,仿佛童话寓言里的场景。餐桌上的美食琳琅满目,堆积如山的蜜汁烤鸡,硕大的火腿肉,炸薯角,蛤蜊奶油浓汤,蔬菜沙拉……还有装在几十个大木桶里的啤酒、葡萄酒,散落满桌的糖果,巧克力,香草冰淇淋,主食面包用箩筐装,叠得高高的。

溪木镇的人们纷纷惊叹,大家对林德刮目相看,很局促地入座了。

“伊斯米尔在上,恐怕领主们也没有参加过这样好的宴会!”歌尔朵对丈夫胡德说悄悄话。

“这酒的味道真怪。”铁匠阿尔沃悄悄抿了一口精酿啤酒,嘴唇上沾满泡沫。

“好多肉啊。妈妈,您待会儿多吃些。”吟游诗人斯万碰了碰老母亲的肩膀,老妇人眼花耳聋,这句话却听得清清楚楚。

“瞧啊,这刀叉是银的,盘子也是上好的瓷。唔。”溪木贸易商行的老板路坎偷偷往怀里顺刀叉,被他妹妹凯米拉打了一下。

卫兵小哥看到这些也不敢置信,他把林德拉到一边,“八圣灵啊,你花了多少钱?”

“啊,这您就别管了,大伙儿都到齐没有,没来的可要赶紧请过来。”

“除了轮班卫兵,都到齐了,连地里的耕牛都来了。”

“那太好了。记得待会儿去换班,把轮班的也叫来。”林德举起酒杯,来了一番祝酒词,总结起来就一句话,“饮胜!”

一阵欢呼,溪木镇的人们痛痛快快吃喝起来。

林德看着这些勤劳、朴实的农民享用他们今生从未经历过的盛宴,忽然又想起几天前,邓布利多教授在破釜酒吧请他的那顿晚餐。

吃到一半的时候,卫兵小哥攥着一瓶威士忌,迷迷糊糊走到林德旁边,“呃,你没忘了正事吧?”

“那当然。”林德看他都喝成这德性,火候也差不多了,于是站起来宣布大家可以进屋自行领取鸡蛋。

大伙儿笑嘻嘻地跟着林德朝木屋走,一个个勾肩搭背,还有人搂着耕牛就往屋子里冲,挤不过去门框在那边干瞪眼。

他们不知道,木屋的门其实通向的是伪装成储藏室的藏书塔,如果有人打开窗户朝里看,会发现这里面根本没有人。

欢宴从正午持续到晚上才散,林德从不被信任的外乡巫师,摇身一变,成为溪木镇人民忠实的好朋友。

歌尔朵盛情邀请他搬到镇子上来住,不过林德却拒绝了,他说自己身为法师,还是离群索居一些比较好,以后大家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他。

送走了踉踉跄跄的溪木镇村民,林德回来收拾宴会留下的烂摊子。莫拉留下的残余气息已经基本清除,剩下还有一点,附着在家禽上,等有机会再把它们处理一下。

这两天的忙碌让他很开心,虽然累了点,但劳动是快乐的,尤其是交到新朋友的感觉很不错,这帮诺德蛮子个个都是真性情,他们既然认下他这个朋友,那真的是会用生命来保护他的。

在收拾垃圾杂物的时候,林德又想起一件事来,今后他遇到的杂事肯定会增多,要是能有更多帮手,那么无疑是有好处的。

他不害怕与人打交道,不过在选择亲近帮手时,还是希望能得到忠诚。在《哈利波特》世界里,就有这样一个种族,他们掌握强大的魔法,对主人忠心耿耿,任劳任怨不说,办事的效率还极高,最重要的是,不需要工资,给他们提供食宿就能满足所有的需求,偶尔发点小礼物就能让他们开心一整天。

这种生物就是家养小精灵,和妖精类似,都是一种个子矮小的魔法生物,长着尖耳朵,形貌就如发育不良的人类畸形儿。

丑是丑了点儿,但林德觉得自己会喜欢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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