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秋日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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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学期开始了,言杉和刘杨升入了六年一班。紫琼老师依旧担任班主任,负责主要的教学工作,同学们都很开心。
今天紫琼就要教大家唱歌,自从答应了言杉,她练习了很久。
紫琼老师说歌曲名叫做《超级星》,是一首古代歌曲,老师唱一句,大家就跟着唱一句。
…
“你要往哪走,把我灵魂也带走”
…
“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
…
紫琼老师的嗓音真的甜美,无比专注的大家跟着唱很快就学会了。
学会了新歌,同学们都很开心,一有空就哼着,言杉也不例外。
这天言杉哼着歌路过宿舍楼,忽然看见枯黄的苹果树上结了一个小苹果。颜色暗红,想必是成熟了。这棵树往年都不结果子,甚至快死了。这段时间以来,得益于二人早晨的无意灌溉,才长出了果子。
这可是我专享的劳动成果,言杉这样想着,就走了过去。
言杉对面,迎面走来一人,好像是同一个楼的。他和言杉对视一秒,都想到了彼此的目标,于是两人狂冲向苹果树。
言杉抱着树干摇了几下,没摇下来。对面则是直接爬上树,眼看就要摘得苹果。天空中划过一个黑影,原来是一块石头,直接砸中了苹果上方枝干,苹果掉落下来。
言杉眼疾手快,直接接住果子,然后朝后跑去。正看见还在保持着丢石头姿势的刘杨。二人直接跑到了没人的地方,分享这来之不易的苹果。
红红的小苹果,虽然小,但出乎意外的甜。两人交换着一人一口,言杉负责收尾,差点把果核吃下肚,最后恋恋不舍地扔掉了。
到了周末,言杉和刘杨本准备偷偷出去玩。却看见围墙边已经有一大批人。除了游戏王张龙杨梦等言杉认识的,甚至还有前几天抢苹果的男孩子。
一问才知道,大家这是要组团出去偷果子呢。言杉上前说道有这好事怎么能不叫上我俩。于是二人也加入队伍。
游戏王还给言杉介绍了之前不认识的孩子,分别是秦风,吴卫,李岩。之前和言杉抢过苹果的就是李岩,二人还互相看了一眼。
众人出发,浩浩荡荡穿过了几条街,然后来到了一处小丘。众人爬了上去,游戏王示意大家停下来,隐蔽。
言杉趴在草丛里看向下方,是一片柿子林。可以看见柿子已经挂满了枝头,金灿灿的,十分诱人。柿子林旁边隐隐约约还有一户人家,看来就是主人了。
游戏王带头,大家都保持低伏的姿态,慢慢靠近。众人来到了栅栏边,游戏王拆掉了一块木板,大家慢慢钻了进去。
来到柿子树下,会爬树的几人负责上树。其他人则在下面掀起衣服负责接收。
游戏王身手不错,上树首先摘了一个自己尝了一下,满脸舒畅。然后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开始一边摘一边丢给下面的人。
很快,大家都接了不少,忍耐不住的,会强行腾出一只手来吃柿子。
这软软的果肉,入口即化,真心甜。
摘了一段时间没人发现,秦风大胆起来,他在树枝上拼命摇晃,一时间柿子像下雨一样掉落,大家赶紧过去接。
“汪!”
“汪汪汪!”
一只狗似乎发现了这边有动静,叫了一声。然后又有几只狗附和起来。
“不好,快跑!”游戏王第一个麻溜地下了树,带着下面几个人朝围栏外面跑。
言杉虽然跑在后面,但他还是看了一眼,刚才还在树上的其他几人。只见秦风直接跳下来,歪了一下脚,但不是很严重,还能跑。李岩本来快到地面了,结果脚下一滑一个狗吃屎姿势。不过他也没大碍,还记得搂紧了怀中的柿子,跑在最后面。
狗的叫声越来越近,不是两三只,而是一大群。
怪不得这家人的柿子这么多,原来是养了这么多狗守护。
言杉跑在队伍后面,眼看狗越来越靠近,赶紧把怀里的柿子直接丢掉,然后甩开膀子,冲到了众人前面。
这,谁在最后面谁倒霉。
于是其他人往口袋里塞几个柿子,其他全部丢掉,也拼命往前跑。
眼看光跑也不是办法,游戏王带着大家将狗从田野引到了河边。在河滩上,众人跑一会儿就捡石头砸后面的狗,让这些狗有所顾及。
这些狗也是凶狠,不少被小石头砸中的,都暴跳如雷。有的发狠想不顾一切冲上来。有的则前后挪步,伺机上扑。
众人心照不宣,哪条狗最凶就砸哪只,最终也算是压制下来。
刘杨提议道:“不能久呆,要不然果园主人来了就惨了。”
众人找了一个水浅的地方,也顾不得鞋子和裤子,涉水过了河。前面的人用石头砸试图下水的狗。
狗群终于是放弃了,大家才得以逃脱。
众人跑了很远,找到了一排石墩桥,从那里回到了城区一边。然后脱下鞋,放在石滩上晒。有的人光着脚找了些干草和木柴,烧起了篝火。
然后大家围城一团,平分战利品。
费了这么大劲,一人分到了三个。
但大家还是很开心,满意地把柿子吃下肚。
基本烤干了衣服,大家准备找点乐子。游戏王带着言杉等人到了地里面。游戏王说可以捉蛐蛐,让后让两只蛐蛐互相打架,可好玩了。
“听!”
游戏王示意大家先听声音,再慢慢靠近。顺着虫鸣的声音,游戏王来到了小蟋蟀旁边,然后弯下腰,一下子用手掌罩住,然后慢慢收拢,夹住蟋蟀,再用另一只手掐住,放在了衣服口袋里关起来。
蟋蟀是黑色的,不过言杉在玉米地里面遇到的大都是带着枯叶黄的。可能不是蟋蟀,而是蝗虫之类。当然也无所谓,只要长得差不多就行。
很多人都是抓到了蝗虫。
随后,众人来到了河边,用大的鹅暖石围成了斗虫场。两人为一组,不想玩的就围观。
言杉放下了自己的蝗虫,对面吴卫也放下了自己的蝗虫。
两只虫好像不怎么喜欢打架,反而是想往外面逃。
吴卫摇了摇头说道:“这虫不中用啊,干脆吃掉。我听说掐头去尾吃掉,鸡肉味嘎嘣脆。”
言杉想象那虫体爆浆的场景就浑身一哆嗦,提议要不然烤着吃。
好主义,吴卫说干就干,弄了一根细枝条将蝗虫串起来,放在火堆上烤。
很快就焦黄起来,他放在嘴里面嚼了几下咽下肚,告诉言杉等人说很好吃。有的人开始尝试,言杉则实在下不去嘴,所以退而求其次,他扯下了蝗虫的腿,烤了烤放在嘴里嚼。
虽肉不多,但竟然还不错。
很快,烤虫肉香味吸引了所有人。
大家收起了心爱的斗虫,纷纷去地里面捉蝗虫,串起来烤。
作为第一个吃虫子的人,自此以后吴卫也不叫吴卫了,大家都叫他美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