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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卡修斯尼森的身世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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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信?

一块嫩滑的鱼肉顺着锅边掉进滚烫的汤汁中,只需要不到五分钟的烹煮,你再用铁勺从中舀出来。

随后放在自己调制的蘸水中翻来覆去一番,就能得到一份堪称世界上最美味的杰作。

约翰一边细细品尝,一边瞪大了自己的眼睛:“我操,这是什么贵族吃法?”

对于这反应算是意料之中的宋昊不忘将几块洗干净的土豆给倒下去:“别神神叨叨的,火锅就是这样吃的。”

“而且每一种食材都有不同的吃法,有些人喜欢涮着吃,有些人喜欢煮烂了吃。”

“反正具体的口感如何,要你们自己去试试。”

说话间的功夫,在周围帮派成员的目光注视下,宋昊就用筷子夹起一只红透的大虾放进蕾纳的盘子里。

后者很是礼貌的表达了谢意,脸上泛着一丝潮红,也不知道是不是炉灶映衬的缘故。

总之引得旁人煞是羡慕。

毕竟其余人都需要大费周章的用铁勺舀出来,还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食物。

到头来只能用刀叉或者徒手拿起来吃,这样无疑会烫的嗷嗷乱叫,亚伦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但自己不同:

老子好歹上辈子作为华夏人,可没有忘记该怎么使用筷子夹菜...

“亚伦,把你腿边的木棍给我递过来。”

舌头都快要被烫出水泡的亚伦不停吸气:“你要干啥?”

“少给我废话,你乖乖照办就行,还有吃慢点,也不怕给你烫死。”

坐在对面的莎迪似乎觉得这样的用餐方式很新颖,于是也打算用匕首削出两根筷子。

一番操作下来,她未免有些大失所望:“这真是人类使用的工具?”

尽管看起来有些不堪入目,但心想能够用得顺手就行,最后索性像模像样的探进火锅来回搅动。

结果呢?

硬是浪费大半天的时间,眼睁睁看着亚伦和约翰狼吞虎咽,自己竟然还没有夹起一块鱼肉或者土豆:

简直是气得当场头晕!

宋昊被她这样的行为给逗笑,只好解释道:“莎迪,这东西可不是什么木棍,它在遥远的东方被称为筷子。”

“想要学会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需要耐心一点。”

莎迪忍不住小声爆了句粗口,依旧发出疑惑:“所以我很好奇,为什么就伱能夹起来?”

面对这样的询问,宋昊自然没有任何的隐瞒:“因为我曾经是被一个华夏人给抚养长大,就是他教会的我该如何使用筷子。”

“整个过程,差不多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此言不假。

自己重生以后就处在美国的大环境中,不可避免与刀叉打交道了一段时间,以至于后来用筷子都有些生疏。

幸亏没有完全忘掉。

下一秒,用叉子把煮熟的鱼肉给放进小杰克的盘子里,阿比盖尔提醒他要小心烫嘴巴。

最好可以等到稍微凉下来以后再吃,然后冷不丁问了句:

“话说你这名字听起来也是华夏人的风格,该不会就是出于这个原因吧?”

其实这是帮派大伙都关心的问题,憋在心里很是难受,如今没想到被阿比盖尔给趁机说出来。

一个个顿时屏住呼吸,只能听到铁锅内汤汁的咕嘟沸腾声。

正当他们以为宋昊还是会一如既往的闭口不谈时,他竟然自嘲的一笑:

“基本可以这样认为,名字是我自己改的,算是报答昔日收养我的华夏人。”

“他在我二十岁的那年去世了,临走的时候就只有我一位亲人,我便亲手把他的尸体给埋葬在一棵橡树下。”

这个故事带有一丝悲剧的色彩。

亚瑟更是听得呆呆一愣,直接被嘴里的土豆给烫到险些跳起来:“等等,你说自己改的名字?”

要知道这在美国是极其忌讳的一个做法。

宋昊没有否认,他先是用手把虾壳给剥下来,同时解释道:“我和你们当中的绝大部分人一样,有一个混账无比的父亲。”

“还记得当时是一个风雪之夜,我年仅五岁,他竟然忍心把我给留在一个教堂的门口,自己从此杳无音讯。”

“我恨他,比我母亲更恨他,所以就改了自己的名字,不想再与那个混蛋扯上任何的关系。”

他的语气虽然风轻云淡,但在别人看来完全堪称是一则劲爆的消息。

气氛稍微有些沉重,外面的海浪不停拍打着船舱,发出沉闷的响声。

谁曾想向来好奇心强烈的亚伦不顾局面,忽然补充道:“老大,那你原来的名字叫什么?”

回想当初在梅里雪山见面的时候,他就问过一次,可惜并没有得到想要的回答。

对方随便用一句话就给糊弄过去了,所以今天很希望能听到回答。

一时间,座位有些摇摇晃晃,他们还不习惯在船上进餐。

只见宋昊将虾仁放在自己的秘制蘸水中,不紧不慢的来回翻滚,尽量入味。

随后当看到小杰克一副眼巴巴的渴求样子,便又夹起放到他的盘子里。

小家伙吃的很是开心,他也终于决定说出那个脑海快要遗忘的名字:

“我曾经的名字叫作卡修斯...卡修斯·尼森。”

女人们点了点头,默默记下这位帮派老大的曾经姓名,纯当留个纪念。

反观某人似乎听到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亚瑟和约翰的瞳孔骤然收缩:“等等,尼森?”

“我想问一句,你老爹的名字叫什么?”

他们这种莫名其妙的浮夸表情,搞得其余众人是云里雾里,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心想难不成是什么其他州的贵族世家?

恍惚间,趁着大家发愣,作为吃货的亚伦又消灭了锅中一半的食物,汗水渗透在额头。

事实上,答案远超他们的想象,只见宋昊缓缓放下手里的筷子,淡定点燃了一支香烟。

他的表情未免惆怅起来:

“那个混蛋男人的名字叫作罗伯特·尼森,你们可能听说过,对吗?”

正所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回亚瑟和约翰可是彻底坐不住了,心中的猜测得到证实。

干脆放下手里面的盘子,反复确认道:

“我操,你说的是那个传说中的西部白幽灵,罗伯特·尼森?”

“我不太记得他的什么狗屁称号,不过应该就是你们说的那样,因为我手上的配枪就是他留给我的。”

象牙木,一柄精致的杀人武器。

呼吸声变得急促起来,两个常年混迹西部的大男人面面相觑,半响都憋不出来一句话。

至于出生在黑水镇的亚伦则没有听说过什么罗伯特·尼森又或者是什么白幽灵。

他一边把煮烂的土豆给放在盘子里捣鼓成泥状,一边调侃道:“莫非是什么很有名的大人物吗?”

亚瑟的屁股重新坐回椅子上,颤颤巍巍给自己点上一支香烟压压惊。

故事的冲击感实在太强了。

导致约翰也拿起酒杯灌下几口,不厌其烦的提醒道:“牛仔小子,你可不能用大人物来称呼他。”

“毕竟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才算是西部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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