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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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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上了大学,余初就再也没有去过别人家,虽然她很渴望有一个家,但是那个一家三口才真正的是一家人,自己始终是个局外人,所以她才选择了南城上学,明明北城也有很好的学校,而且更适合她选择的专业。

校园陆陆续续的有人撤离,很快之前还热闹非凡的校园,转眼间就变得十分落寞。余初也收拾了东西,准备离开,因为宿舍没有人,余初直接让沈舟鹤坐在了自己的床上,然后她自己在收拾东西。

沈舟鹤端坐着,很乖,什么也不去动,只乖乖的盯着余初忙碌的背影。余初被火辣辣的眼睛盯得浑身不自在,她有些气馁,有些恼怒。

气鼓鼓的走近沈舟鹤,直接坐在了他的腿上,搂着他的脖子,直勾勾的看着他,质问:“看够了没有。”

因为离得太近,沈舟鹤被迫后仰。余初故作生气,追过去,挑逗道:“还敢躲。”到最后,是整个身子都往他身上扑,沈舟鹤无处可躲,被压在了床上。

余初俯视得看着沈舟鹤,清楚的看见沈舟鹤的眼睫毛又长又密,比自己的都要好看,眼睛亮晶晶的。她忍不住酌上了他的眼睛,沈舟鹤被迫闭眼,余初顺势的亲上了他的脸颊,然后到嘴唇。

这时沈舟鹤才反应过来要反抗,沈舟鹤只觉得周身像起火一般,她就是火源,他推搡着她,又不敢太用力怕伤了她,小声劝解道:“别闹。”沈舟鹤侧过脸去,表示反抗。

余初掰过他的脸质问:“怎么怕我吃了你。”

沈舟鹤躲开与她对视的眼睛,解释:“没有。”又补了一句:“这里不方便。”

余初一下子反应过来,沈舟鹤不会以为我想跟他那什么,脸一下子热了起来,她踉跄的从他身上爬起来,慌慌张张道:“我我…上个厕所。”

余初在镜子里看着发烫的脸颊,回忆刚才自己的举动,确实是太过浪荡了,论谁谁都会那么认为的吧。但是话说回来是又怎么样,自己光明正大的谈恋爱,光明正大的男朋友,睡了又怎么样,不是很正常吗?有什么好纠结的。

但是自己为什么会听到这些后脸红啊,这点出息,一点都不合适自己的人设。做了好一阵的心理斗争,余初才若无其事的从卫生间里走出来。

沈舟鹤也是若无其事的坐在原来的位置上,他没有看向余初,但是余初知道他在用余光在关注着自己。余初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了。”其实压根什么都没有收拾,但是沈舟鹤还是很配合的点头:“嗯…

她是下午一点的飞机,现在出发和沈舟鹤吃个饭,再逛一圈,时间刚刚好。沈舟鹤一只手拿着行李,一只手牵着余初,校园里剩下窸窸窣窣的行人,但是他们还是成为瞩目的焦点。梧桐树落下片片叶子,铺了满地,无人打扫,冷风吹过,偶尔卷起一阵漩涡。路上静悄悄的,行李箱的滚轮声,也听得格外的清晰,和冷风在耳边呼呼作响。

沈舟鹤突然的问她:“北城好玩吗?”

环境太嘈杂,余初其实听不太清楚,他望向沈舟鹤,思索了片刻,嘟了嘟唇道:“不好玩啊,要不我也不会来南城,更不会遇见你啦。”

余初笑着问沈舟鹤:“怎么你想跟我回家?”

沈舟鹤看着她,不像是开玩笑,认真的问道:“可以吗?”

余初停下了脚步,侧了侧身体,看向沈舟鹤,果断的拒绝:“当然不可以。”顺势用空着的手点了点沈舟鹤的鼻梁安慰解释:“拐卖良家少年郎也是犯法的,我怕你爸妈找我。”

余初明显感觉到,握着的另一只手被有力的攥了一把。

学校附近的餐馆,可能是因为放假的原因,到了饭点,也没什么人,他们本来想找个靠窗的位置。

却听到背后有人叫住了她,摄影专业的学长戚森愿。

余初自然的挣开被沈舟鹤牵着的手,迎了上去问:“学长,你怎么会在学校。”这本是无心之举,但是沈舟鹤落在半空的手孤零零的显得十分的落寞,和他此刻的心情一样,像是被抛弃了一般。

戚森愿手里拿着文件夹,笑脸盈盈:“回学校找导师,有些事请教。”

余初问:“现在谈完了。”

戚森愿道:“谈完了。”然后客套起来:“我以为你回家了呢,所以没有约你,没想到在这遇见你了,学长请你吃个饭吧。”

余初刚要拒绝,沈舟鹤走到她身边,直接帮拒接了,他说:“不用了。”脸上带有莫名的敌视。

余初虽然觉得这样不太礼貌,但是他说得也对,便默默的点头。

戚森愿脸上似乎也带有三分敌视的打量了一番她身边的沈舟鹤,沈舟鹤回看着他,本来好看的眼睛,滲出层层寒意和警戒。还用手挡在了余初的身前,就像一头狼,护着自己捕回来的猎物。对峙了片刻,戚森愿回避目光,回看余初,笑着问:“这位弟弟是。”

余初倒吸一口凉气,余光瞥了瞥沈舟鹤,果然脸色很难看,沈舟鹤学弟都不给叫,何况是弟弟。

余初顺势牵起沈舟鹤的手,一为了介绍,二为了安抚,她说:“我男朋友。”然后又给沈舟鹤介绍道:“这是我学长,应该也是你学长,我们都是p大的。”

戚森愿:“这样子啊。”之后是一副长辈的姿态,有些装腔作势“那学弟是哪一届。”

沈舟鹤握紧余初的手,但是半天也不说话,余初接茬道:“17届的。”

顾森愿“那是比我小三届了。”

戚森愿提议道:“难得见到你一次,这次这么有缘,我请你们吃个饭吧。”若是换做之前,余初肯定是来者不拒,但是现在有沈舟鹤,他肯定是不愿意的,她了解他,沈舟鹤从来不纠葛于往来的人情,所以他绝对不会给面子的。

余初连连拒绝道:“不用了,沈舟鹤口味独特,可能不适合一起。”余初为了拒绝随便扯出了个借口,但是她说的也没错,她很喜欢吃辣菜,但是沈舟鹤却是半点辣都吃不得。

上次他们一起吃饭,余初不知道沈舟鹤喜欢吃什么,尽按照自己的口味全点了辣菜,结果那一顿,沈舟鹤都没怎么吃,还说没什么胃口,第二天就喇得嗓子说不出话来,还说是自己感冒了。要不是方知洲心疼他,偷偷一通电话过来骂了余初一顿,她可能现在还蒙在鼓里。后来他们一起出去吃饭,她会按着沈舟鹤的口味点一些非辣菜。因为他每次都不愿意自己说,每次吃饭都是,都可以,听你的。

余初只好逗他半开玩笑的说:沈舟鹤不喜欢胡萝卜也不说,不喜欢青椒也不说,不喜欢大蒜也不说,不喜欢余初也不说。

然后沈舟鹤皱着眉,反驳:“喜欢。”

余初轻笑,追问他:“喜欢什么。”

沈舟鹤咬着唇开口:“余初。”带有几分恼怒和不满,但是也是答案。

余初点头:“原来你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啊!那为什么每次问你你都不说。”

沈舟鹤狡辩道:“那不一样。”

余初就盯着他不可忤逆的说:“一样,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后来她就在相处中慢慢的知道了沈舟鹤的口味和喜好。

……

戚森愿听完说:“我记得余初你好像是什么都吃,没有什么忌讳的东西,我也是什么都吃,所以我们每次吃饭都挺合拍。”她的确是什么都吃,但是这话听得怎么都是怪怪的,有些故作姿态怎么回事,这都不知道要怎么回了。要是换做之前,她肯定是大大方方的说,可不是嘛,我们是最佳饭友,现在是怎么都说不出口了。现在的感觉不仅有点心虚,更像是被人抓奸在床了一般,畏畏缩缩,小心翼翼。

现在余初就只想快点逃离这里,她没有接戚森愿的话,而是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道:“学长时间也不早了,我还要赶飞机,这边先不打扰你了,下次再聊。”说完礼貌的点了下头,拉着沈舟鹤就走了。

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戚森愿站在原地若有所思了片刻。

饭桌上,吃到一半,沈舟鹤出其不意的问:“你和那个人很熟吗?”眼神像是憋了很久,十分渴望的看着余初。

余初沉思了片刻,脑子认真的在分析,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还行吧!上次的广告创意大赛就是他帮的忙,才能取得这么好的成绩。”

余初不知道怎么的,沈舟鹤的脸上没有变化,但是余初偏偏好像就是感觉到了他不开心,但是也不知道原因。很奇怪,有时候沈舟鹤的喜怒她一眼便知道原因,有时候却捉摸不透,尤其是他不挂在脸上的喜怒就更加让人不知所措了。

沈舟鹤把她送到了机场,余初接过行李箱吩咐道:“我走了,再见面就是2016年了,新年快乐,记得想我。”

余初捏着沈舟鹤的下巴,亲上了他的唇,蜻蜓点水一般,离开的那一刻也不忘了在他唇上轻轻的咬上一口,才松开。

……余初拖着她沉重的行李爬了五楼,都没顾上休息,里外打扫了一番,才累瘫在沙发上,小憩了一会。

手机就有短信汇入,沈舟鹤:“到家了吗?”

余初:到了,刚才收拾了下房间,忘记跟你说了。

余初:你到家了吗?

沈舟鹤:到了,你吃饭了吗?

余初:还没,没人给我做。余初只是一句大实话,沈舟鹤却顾以为她在撒娇。

沈舟鹤:以后我给你做。

余初开玩笑的调侃他:大少爷,你还会做饭呢。

沈舟鹤:当然。沈舟鹤坐在沙发上,看了一眼厨房里忙碌的阿姨,干脆的对答。其实沈舟鹤根本就不会做饭,但是为了把这件事变成事实,当天晚上就跟家里的阿姨取经了。

为了寒假不要太过无聊,余初给自己找了份寒假工,在KFC上班。这些年来她一直如此,找尽各种理由不回那个所谓的家。

因为那里没有人喜欢她,欢迎她。初三那年,奶奶突然离世,临终前把余初托付给了她所谓的母亲,那个她从五岁之后就再也没见过的母亲,她爱她,也怕她。在她的眼里,余初从来没有见过,哪怕一丝对自己怜爱。

余芳之所以接纳了余初自然也不是自愿的,是迫于法院的压力,不得不履行抚养义务。余初多少有点自知,毕竟五岁之前的记忆她还是记得的。她知道自己是余芳的累赘,拖累了她大半辈子,而她的出生也不是特别的合时宜,甚至可以说是不应该。

但是当她第一次踏入那个家的时候,她还是满心期待的,小心翼翼和惶恐,她觉得只要自己够好,就算大家不喜欢她,也会接纳她的,她天真的以为。

杨家在北城的嘉庆小区,地段好,交通便利,房价也不低,小区的绿化和商业都做得很好,余初跟在她的后面两米多的距离,看着眼前女人的背影,觉得又熟悉又陌生。

在她仅剩的记忆中眼前的女人,头发很干枯,没有一点光泽和水份,脸色蜡黄,但是五官还是好看的,毕竟有底子,怎么也不会太差。身形消瘦薄弱,穿着松松垮垮的衣服和裤子,脸上从来没有笑意,尤其是看着她的时候,充满的不耐烦,甚至仇恨。现在的她,穿着光鲜亮丽,肤色润白又光泽,身材依然纤细,但是不等同于病态的羸弱,而是那种长久训练出来的轻盈和有条不紊,每走一步都恰如其分,和十拿九稳。余初想,她现在确实过得很幸福了。看她的眼神便成了冷漠,好像她是个什么可有可无的东西。

她忍不住去观摩四周的环境,就像是一只兔子,走到了未知的环境,用嗅觉和皮毛去感知威胁,时刻保持警惕一般。

不过多时,就来到了一处两层的现代独栋别墅,院落的门只是掩着,庭院里支棱着两三处遮阳伞,安放着露天桌椅。

余初心情万分的忐忑,一口气吊在嗓子眼,大门缓缓的被推开,一只脚踏了进去,余初踩在地毯之上,望着屋中光洁亮丽,一尘不染,余初的脚像是被上了钉一般,寸步难移。

直到余芳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递给她,叫她换上,她才稍微的回过神志。可能是听到动静,二楼楼梯上下来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子,穿着公主裙,乌黑的长发,眼睛又大又好看。看见余芳便一个急步上前,抱住了她的手撒娇:“妈妈,你怎么才回来,我饿了,什么时候可以吃饭。”

这是余初第一次知道,她不知不觉中有一个妹妹,她和她现任丈夫的女儿杨幼仪。

而她摸着她的头,安慰:“很快了再等一下。”余初从来没在她的脸上看见过,像母亲一样的慈爱,余初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不是她没有,只是对自己没有。此时她又像是被遗弃的流浪狗一样,在门口不知所措。后面有一个人推了她一下,还很不友好的说:“在这挡什么路。”

余初看上他,是一个与她一般大的男孩,十五六岁,但是要比余初要高一个头,穿着一身黑色运动衫,脖子上挂着耳机,硬朗的五官,碎发自然的垂下,充满了少年的朝气,但是整张脸臭得像是人欠他的。她与他不期而遇的对视,余初隐约的看见,他眼中亮起而后又转昏暗,然后是蓬勃而出的敌意,然后变成眼中不加掩饰的鄙夷,轻视和嫌弃。

余初垂下的手,不知觉的撰紧,油然而生的却步,她不想呆在这里了。厅中的女人瞧见了男孩,依然是一副,慈祥温婉之相:“小艺回来啦。”

这时站在阶梯上的杨幼仪也看见了门口的余初,望着余芳问:“那是谁啊。”女人看着她的脸恢复了一贯的冷漠,介绍道:“忘了介绍了,那就是妈妈跟你说的,你的姐姐叫余初,小艺,她跟你是一年的,五月生,比你大四个月。”她这个代词,余初第一次觉得这么刺耳。

余初耳边传来了一声轻哼,不轻不重,刚好她听见,确定了不是隐约,而是他当真对自己很不待见。

余初也想轻哼,简直无比的可笑,让自己更加心凉的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是五月生的了,一直以来不都是六月生的吗。

后来多少有点明白,为什么他会对自己敌意那么大,杨子艺是杨正础和前妻的儿子。用他的话说就是,余芳就是小三转正,挤走正房,是导致他爸妈离婚的罪魁祸首。不是余初没在他那捞到好脸色,余芳,嫁进杨家数十年,做牛做马,也没换来他一句妈,更没得好脸色。

相对着如出一辙的余初自然他也不可能待见。一整个屋子就杨正础对她还算友好,就是她名义上的继父,从未谋面,感情肯定是没有的,或者可能是修养,或者是学识让他始终维持着绝对的体统,彰显他作为一家之主一视同仁的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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