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暴力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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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万物顺利进行自然赋予它的作用及任务为前提下,尽可能的发挥出它更多的用处。
这是我所认为的人对万物的作用。
这是客观,那在此之下,人的主观对万物的作用我觉得也有必要讨论一下。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行不言之教。”老子道德经中的这段话。向我们说明了人们的主观及客观对事物评判的不同。
因此我们在面对万事万物的时候,可以有自己的主观看法,但一定要考虑到客观因素的影响。
好的坏的善的恶的,这些都是主观而非客观。
以此类推,社会道德,古代道德以及伦理道德受很多因素影响,它们对人们起到约束以及正念的作用,用以维持当前社会稳定社会秩序及社会发展。
因此,我觉得道德应该是客观大于主观。
我们可以对一些人的行为处事抱有自己的态度观点与看法,但同时更要考虑客观角度下他人的权利。
讲成大白话就是,我们有,保持自己观点看法及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利。但我们无权去攻击他人,无论是言语攻击还是物理攻击。
参考法律的制定及律师这个职业。
法律的制定既维护被害者的利益及权利,也坚决维护罪犯的一些基本利益和权利。
律师也是,律师的委托人有受害者也有罪犯。
律师为受害者进行辩护,能够被理解这很正常。
那律师为罪犯进行辩护呢?
我们的主观是很容易也很轻易的能够理解律师为受害者进行辩护,维护受害者的利益及权力。
而想要去理解律师为何要为罪犯进行辩护维护罪犯的基本利益及权利保障这种行为。则需要我们有一定客观视野理性思考的能力。
如同我们在面对网络上一些不道德行为的时候。是否能在全网大量主观评论言论的时候,保留自己的一些理性思考,客观视野。
犯罪的罪犯,有具体的法律审判惩罚及保障基本权益。
那道德的罪犯,该怎样呢?现在的网络暴力,是一个棘手的,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些被网暴的人,他们的基本权益应该怎样被保障呢?这个问题很值得深思。
罪犯犯罪会被审判监禁惩罚以及最基本的权益保障。那道德犯罪是否也可以有类似的审判流程和保障呢?
!好家伙,好像突然明白了政教合一。一个法律一个道德是吧?
我一直感觉被网暴的人在这个期间有一些东西怪怪的,但又理不清。现在好像突然明白了。
我觉得奇怪的地方应该是。
被网暴的人受到了社会舆论的,他应有的一些惩罚,但这种惩罚却已经侵犯到了他身为人的一些基本权益。
这种就如同法律上的犯罪,监狱只是为了改造及顺带的惩罚。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改造且尽可能的帮助罪犯以后能够更好的融入社会。而网暴在道德上的犯罪却演变成了只是为了惩罚而惩罚,甚至于扼杀道德犯罪者被改造的可能。
社会舆论确实不失为一种惩罚道德犯罪者的手段。但,社会舆论一旦被有心之人利用就会变成一种更为致命的犯罪。
我们身为围观者也好,参与者也好。希望我们能在发表对于一些事物的看法及观点的时候,能够停一停,想一想客观条件下犯罪者的身为人的基本权益。
我们不应该成为犯罪,语言暴力的推动者,我们也不应该成为更大的恶的施加者。
怒伤肝,喜伤心,忧伤肺,思伤脾,恐伤肾。
祝各位平安喜乐,幸福安康。
网络世界冲浪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