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落地凤凰不如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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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久等了!”林兴喘着粗气,赶回了悦来咖啡店的二楼包间。
腋下夹着一个黑色的大皮包,手里还拿着一个精致的黑色纸盒。
林兴先将木盒小心地放在旁边的椅子上,随后打开皮包,取出了几份文件,正是修改过后的合约。
“洛小姐,陈先生,您们看一下,若是哪里有欠妥的地方,我们可以再商议!”林兴显得十分恭敬。
“林先生,不用这么客气!”洛璃说着话,拿起了合约,而陈度则是自顾自地喝着咖啡,并没有去看合约的内容。
虽然这合约与以前相差不多,但洛璃依旧看得十分仔细,直到最后的价格,也确实如林兴所说,比之前便宜了百分之二十!
“这合约没问题!”洛璃点了点头。
“甲方的公司……”林兴看向洛璃,洛璃则转头看向陈度。
“就叫惊鸿吧!”陈度说道。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好名字!”林兴笑着说道。
这是《洛神赋》中的一句,不过单看“惊鸿”二字,还是很难联想到洛家的。
双方对合约没有任何疑问,填写好信息后,作为各自企业的法人,直接签了字,也盖了印章。
林兴与洛璃寒暄了两句,转身将旁边放着的纸盒拿了起来,看向陈度。
“陈先生,我虽然名为厂长,充其量也是个打工的,这么多年,也没有攒下什么积蓄,这是唯一能够拿得出的物件,您若不嫌弃……还望收下!”
说着话,林兴打开了盒子,里面是一件休闲款式的布雷泽西服。
这是当年林福在国外留学时,遇到了当时世界顶级的服装大师乔卢克斯,在多次恳求和花费了一笔重金后,请乔卢克斯定制了这一套服装。
而这套服装完成不久,乔卢克斯在乘坐飞机赶往英吉利参加服装会时,发生空难,这件衣服便成了乔卢克斯的遗作,其价值已经无法用金钱来衡量。
林福也将其视为珍宝,一直小心保管,从未穿过。
后来,林兴搬到了林家。
林福对林兴没有任何偏见,这毕竟也是自己的儿子,但他也清楚林胜的性格,他活着的时候,或许能够护着林兴,等他死了,林胜可不会顾及什么手足情深。
所以,林福将林兴安排到纺织厂,让他坐上了厂长的位子。
本以为林兴能够捞些油水,日后就算没有林福的庇佑,自己跑到国外,也能安稳悠闲地度过下半生。
只是,林兴这个厂长尽职尽责,除了工资没有挪用过一分钱。
他的工资相较于普通人来说,高出很多,可若想在国外生活得好,这点钱恐怕都不够三四年的开销。
林福思索再三,便将自己珍藏的这件,由乔卢克斯大师亲手制作的西服,给了林兴。
若真到落魄的时候,将这套西服卖出去,绝对能让林兴丰衣足食地过完下半生了!
“这是……乔卢克斯大师的作品?”洛璃一眼便看出了这件衣服的出处。
虽然华洛以女装为主,但当年洛璃为了更好地了解服装产业,学习了大量关于服装方面的知识,也查阅了许多资料。
乔卢克斯算得上是服装界中,里程碑式的人物,尤其是在西服的爱好者中,他亲手制作的衣服,早被炒到了天价。
洛璃看过很多乔卢克斯大师制作的衣服,有的是在展厅,有的只是看看图片,从未想过能够如此近距离的接触!
“我的业余爱好是服装设计,也经常量体裁衣做些服装,根据我的目测,这件衣服的大小,正合适陈先生!”林兴笑着说道。
陈度看着这套西服,并未说话。
回想当年,他外出所穿的正装西服,都是由乔卢克斯亲手制作,他与乔卢克斯也算是忘年之交。
而在乔卢克斯死后,陈度就再也没穿过西装,过去由乔卢克斯为陈度制作的西装,则被封存在龙王殿的某个房间里。
再次看到乔卢克斯制作的衣服,陈度难免有些伤感。
“我收下了!”陈度点了点头,缓身而起,向外走去。
这一举动,让洛璃和林兴都愣住了。
“洛小姐……这……”林兴尴尬地看着洛璃。
“交……交给我吧!”洛璃回答。
“那就有劳洛小姐了!”
“没事!”
“华洛的货,我今天回去准备一下,明天就可以发了!”
二人说着话,向外走去,直到门口,林兴将装着西服的纸盒交给了洛璃。
“洛小姐,路上注意安全,再会!”
“再会!”
分别后,洛璃捧着纸盒,上了自己的轿车。
“我感觉自己快成为你的佣人了!”洛璃关上车门,瞥了眼陈度。
“那你应该感到荣幸!”陈度平淡地说道。
“你……你真的太自大了!”
“因为我有这样的资本,等你有了,你也可以!”
洛璃皱着眉,看着闭目养神的陈度。
“开车!”
“洛小姐……要去哪里?”龙飞低声问着。
“菜市场!”洛璃说道。
梅姨去照顾黄元,今天回去得早,洛璃打算先前往市场买些菜。
很快,飞龙开到了最近的西城区菜市场,虽然不是滨海最大的菜市场,不过东西很全,价格也不算高。
“你在这里等一会吧,我十几分钟就回来了!”洛璃对陈度说道。
“人太多了,我陪你去吧!”陈度透过车窗,向远处看了眼,便下了轿车。
洛璃的嘴角,露出一丝不可察觉的笑意。
傍晚时分,正是菜市场一天中最为最热闹的时间段。
住在西城区的人,基本都会到这里买菜。
洛璃与陈度一前一后地走着,她脸上的笑意早已消失不见:“这里人这么多,你离我那么远万一有危险,都来不及保护!”
陈度距离她三四个身位,并不算多远:“这个距离,够了!”
洛璃闻言,深吸一口气,转身直接走进了喧闹的菜市场。
“呦?这不是洛家大小姐么?居然亲自来买菜了!”
一个尖嘴猴腮,矮瘦的男子,手里拎着半瓶啤酒,凑上前来。
他的身后,是三四个膀大腰圆,体型肥硕,赤着上身的大汉。
“滚!”洛璃本就心烦,看着眼前几人,更是没给什么好脸色。
为首的男子名为王崇,是林胜的小舅子,父亲还是王家的旁支,与洛璃属于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臭娘们,爷给你的脸,都敢不要!”
王崇脸色变得阴沉起来,他是林胜在此扶持起来的势力,整个西城区的人,见了他都要点头哈腰叫声“爷”,就算是林家的林兴,也是不敢得罪王崇。
城西区是林家的地盘,这城西菜市场也归林家管理,虽然不是什么大买卖,可每天盘剥着摆地摊的商户,油水相当可观。
几个月前,王崇在纺织厂外拦下了一个女工,林兴想要护着那女工,结果被王崇带人打进了医院。
后来,还多次带人去纺织厂打砸。
当然,这也是林胜授意他如此去做,不过就算没有林胜的首肯,王崇在西城区也是作奸犯科,横行无忌。
在滨海,不垂涎洛璃姿色的人,是绝对的少数。
俗话说:“得势狸猫凶似虎,落地凤凰不如鸡。”
原本王崇是忌惮洛家的势力,但如今洛老爷子不在滨海,洛家三房之间的明争暗斗滨海人都知道,而洛家长子是半个废人,已经没什么可怕的。
他还听盛兴的内部人说,林胜在总部见了洛璃,并且给洛璃下了迷药。
如今,洛家似乎并没有什么反应,这足以证明洛家的衰落,已经是人尽可欺的地步。
而且,王崇还喝了不少酒,一股酒劲涌上心头,便是林胜来了,他也不怕!
“林少爷都调教过了,想必业务应该很熟练了,今天爷也爽一爽!”
“哥几个,给她绑了,找个地方好好消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