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指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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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一早,幸南栽培院门前停着两辆敞篷马车。
王一、李婉梅、林小仙上了前面一辆。
赵倩怡、蓝铁骏、古文韬上了后面一辆。
他们应御林军南区指挥使任天磊的邀请,前去造访御林军南区主营地。
指挥使助理耿泰雷将军亲自率领四十名骑兵前来栽培院迎接和护送。
军营位于霞州城西郊,横跨霞江两岸,里面驻扎着四十万大军。
御林军是皇室的直属军队,也是本国装备最精良、最能征善战的军队。
与地方军相比,御林军除了实力更胜一筹之外,还拥有不少特权,例如有权从各地栽培院优先选录兵源;有权优先征用土地、物资和劳力。
兵器、马匹、其他装备、食物和酒的供应也十分充足。
南区指挥使的官邸建于霞江北岸翠台峰之上,现任指挥使任天磊平常就在那里对南区各地百万御林军发号施令。
任天磊是幸国名将之一,五十出头,是位二品武神,在幸国属于物以稀为贵,在他那一代中更是凤毛麟角。
他坐镇南方已经八年有余,可谓根基深厚。
像他这样的封疆大吏专门邀请预备役人员作客,真是破天荒。
要知道,就连霞州城主蔡紫山都还没有享受过这样的礼遇。
蔡紫山想见他,得登门拜访,还得提前预约,就算约好了,也不一定见得到他本人。
王一一行人马穿过霞州城西门,绕着山路,跑过那些风景如画的农场和乡村,一路往西。
进入御林军营门的一刻,那种军旅氛围顿时勾起了王一在地球的回忆。他脑海不禁浮现在全球联合维和部队AI特别行动队里和兄弟们在一起的时光。
曾经在一处和这里地形相似的战场,他们围歼一股AI恐怖分子。那时,002——AI特别行动队副队长,他的亲密战友,还在和他并肩作战。
“一哥,你看!”林小仙指向天空。
王一收回思绪,仰头看去,只见一只巨鹰展开双翅,从头顶上空掠过,飞向翠台峰。
巨鹰的背上,驮着一个人。
耿泰雷和骑兵们纷纷仰视、敬礼。
车马沿着盘旋的公路登上翠台峰,一路上风景宛如仙境。
任天磊正在府中等候他们。
他和王一一见如故,也不客套,即刻带他们登上楼台,俯瞰整个军营。
王一问:“刚才我们看见一人骑巨鹰飞上峰顶,那个人是指挥使大人您吧?”
“正是。怎么样,你想试试?”
不等王一回答,任天磊回头向耿泰雷打个手势。
耿泰雷取来号旗,向另一座山峰打了几下旗语。
五只巨鹰往上飞了过来,在上空盘旋。
李婉梅连忙阻止:“指挥使大人。苗子们都还没有受过飞行训练。要不下次吧,好吗?”
“我第一次骑鹰的时候也没有受过半点训练,差点从半空掉下来摔死。那又怎样?做军人就是要不怕死!”
任天磊说完,一步跃上栏杆,一只巨鹰侧着身飞过来,他一跃而上,稳稳地骑在鹰背,回头招招手。
王一轻轻一笑,一个空翻,越过栏杆,跃到另一只巨鹰背上坐稳。
骑鹰算什么?太空火箭他都骑过。
林小仙犹豫了一下,咬咬牙,抬腿刚要跨上栏杆,被赵倩怡一把抱住。
李婉梅对林小仙和蓝铁骏、古文韬说:“不急,以后有的是机会。并不是王一做什么,你们三个就要跟着做什么的。”
只听得任天磊长啸一声,王一跟着也长啸一声,两只巨鹰振翅飞向南方,渐渐变成两粒黑点,没多久便消失于蔚蓝天际。
……
在那遥远的南方,有一座山峰与众不同,其外形奇特,像一根擎天柱,特立于群峰之中。
任天磊和王一先后降落在这奇峰之巅。
两只巨鹰飞走,觅食去了。
任天磊问王一:“你猜,这座山峰叫什么名字?”
“不用猜,我知道它叫天柱峰,离炽幸边境二十里。”
“你怎么会知道?”任天磊觉得甚是奇怪。
“昨天在图书馆看书看到的。”王一解释说。
“哦。”任天磊恍然。
他搬开一块大石,从下面的小石洞里取出一壶酒两个杯,还有一罐花生米,叫王一坐下与他对饮。
王一也不客气。
酒过三杯,任天磊长叹一声说:“哎呀,王一小兄弟,你知道吗?老夫我,愁啊!”
“不妨说来听听。”
“唉!”任天磊又叹一声,呷一口酒,吃两颗花生米,闭上眼睛,反手指向南方,不言语。
王一说:“我猜猜,我国南邻强炽,南方能安安稳稳,三十年来没有起过战事,全靠三十年前割地求和换来的《炽幸和平条约》。
但是,最近局势发生了微妙变化,炽幸和平的基础恐怕将变得越来越脆弱。
南方不稳。大人正为此忧心忡忡,对不对?”
“又给你说中了。哪本书上有说这些东西?我找来看看。”
“哪本书上都没有这样说。但是通过分析,可以做这样的推论。
纵观历史,炽幸边境从未有过五十年以上的安宁。三十年前订立的和约能够维持多久,本就是个未知之数。
而《凛幸联盟条约》无疑增加了变数,原有平衡已经被打破,恐生祸端。”
任天磊点点头说:“正是!这《凛幸联盟条约》刚刚生效,炽国便悄悄开始在炽幸边境集结兵力,不知意欲何为。
我既不敢怠慢,也不敢反应过激,生怕一不小心引起误会,局面不可收拾。
所以,我真的好难啊!”
王一问:“您赞成还是反对凛幸联盟?”
任天磊一摊双手说:“你这样问,我还能怎么答?我只能说赞成呗。凛幸皇室本就是姻亲,两国亲上加亲未尝不可,但我要说的是,不要搞这么高调。
我从一开始就说,悄悄做就行,不要签什么条约,实在要签也只能签个和平条约、友好条约什么的,两头不得罪,万不可签联盟条约。可是他们不听,我有什么办法?”
王一:“这么说,其实您是反对的。您说的他们,是谁?”
任天磊:“朝中得势的那帮新派人物呗,具体是谁我就不说了。他们觉得凛国哪哪都好,恨不得什么都学凛国,恨不得认凛国人做爹。”
王一:“我看到书上说,凛国科技发达,尤其生命科技领先世界。是这样吗?”
任天磊:“倒是确实如此。中土三国——凛、幸、炽都是大国,幸、炽都坐拥优越自然条件,唯有凛国地处苦寒北方,土地贫瘠,自然资源稀缺,本该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却成为全世界最富强的国家,没有之一,靠的就是领先世界的科技,不到你不服啊。”
王一:“我们幸国难道不也是富强的国家吗?”
任天磊:“见闻纸上是这样吹的,实际上是老天爷赏饭吃,富则富矣,富而不强,老被人欺负。”
王一:“此话怎讲?”
任天磊:“幸国历来是个富国,幅员辽阔,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尤其是幸南,水网密布,温暖湿润,极少天灾,农作物不用怎么打理,也年年丰收,到处都是鱼米之乡。霞州一带的山脉,还盛产黄金。
因此,幸国人世世代代过着丰衣足食,甚至不无奢华的生活。
但那都是老天爷赏赐的,不是幸国人自己创造出来的。”
王一问:“老被人欺负又是什么意思?有钱人还会被欺负?”
任天磊:“你有钱,别人拳头比你硬,照样欺负你。其实欺负幸国最多的,反倒是那些小国、穷国。
凛国、炽国几十年才欺负幸国一次,打完讲和,明码实价敲你一笔大的,然后消停很久。
最讨厌的是陈、赵、越、鲁、齐、燕、星池、可兰、梓博宛之流,年年侵扰,月月侵扰,打来打去,大仗少有,小仗不断。
我们南区这些年实际执行的军事任务,全都是支援西区和东区抗击那些小国和穷国的侵扰。”
王一:“难道凭幸国的国力,连灭掉几个小国都做不到吗?”
任天磊:“没那么简单。你一旦要灭它们,它们就会联合起来,不是你想灭就灭得掉的。
就算灭得掉,接下来也很难搞,因为占领那种穷地方是要倒贴钱的,但是一旦撤出,它们就会东山再起,卷土重来,变本加厉。无论怎么算,这都是笔赔本的买卖。
不过,这些国家虽然可恶,但毕竟没有致命的威胁。
凛和炽就不同了,都是真正的虎狼之师,要不是互相顾忌,互相牵制,把幸国看作它们相互之间的战略缓冲带,早就一口把幸国吞了。”
王一:“我看幸国的版图、人口、经济实力并不逊于凛、炽,为何军力却如此落后?”
任天磊:“幸国人重商,贪图安逸,爱享受,向来缺乏尚武和战斗精神,参军要么是因为受国家分配,要么是冲着军队的优厚待遇而来。军力怎么强得起来?
例如我手下这支御林军,真让我伤透脑筋!士兵操练不积极,喝酒、赌博、泡妞倒挺起劲。军官最热衷夜里举行各种聚会,还是城中青楼常客。”
王一诧异问:“您既然知道,为何不管?”
任天磊说:“我管了呀,就在上周,我特意把所有军官召集起来训话,痛斥了他们一顿。”
“您不处罚他们吗?”
“法不责众,所有人都是这副德行,罚也罚不过来。”
“那就杀一儆百。”王一说。
任天磊:“不行,被罚的人会不服的,他们会说:别人也都这样,为什么只罚我?这不公平。”
王一:“慈不掌兵。你这样迁就他们,军纪永远都严不起来。”
任天磊:“我觉得军纪太严也不行,我不想招致官兵太大的不满,更不想搞得有志参军的适龄青年望而却步。
毕竟幸国实行的主要是自愿兵役制,除了栽培院的兵源有责任参军,所有人参军都是自愿的。军纪太严,招募不到新兵。”
王一:“我总算知道幸军战斗力不强的原因了。”
任天磊:“你有何良方?”
“以身作则,从严治军。除此之外,别无他法。”王一一脸严肃地说。
“以身作则,”任天磊听出王一话语里的批评意味,他并不生气,相反还挺欣赏王一的见识和胆量,“呵呵!你在批评我。这酒好喝吗?”
“不错。”王一答。
“唉,知易行难呐!但你说的是对的。你的话我记住了,我尽力而为。”任天磊说完哈哈大笑。
王一觉得他笑得莫名其妙。
任天磊笑完,嘴里不由自主地哼起歌:“难忘记,我美丽的三湾四岛十六州。那一天,锦绣山河色变……”
哽咽,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