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邓克(P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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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尔卓来的小孩儿,看好你的行李,”船长拍拍他的肩膀,手里的酒袋洒出几滴到他的脸上,“这些人大部分都是窃贼或者强盗,注意别被丢下海去。这里可不是海旗号。”
邓克有些紧张地拉紧自己的包裹。“克雷恩先生,谢谢你。”
他在里尔先生被克拉茨族长带走后的第三天便被遣送上船。莫斯萨克祭司说他会乘海旗号回诺维格瑞,而这艘船却将前往牛堡。他作为大史凯利格岛主的客人,获得了一个独立的客舱。
听说诺维格瑞如今封锁了港口,不允许北方舰队之外的任何船只入港。霍恩斯船长已经计划好的的行程只得作罢,他决定调转航线继续向北,前往柯维尔。“在那里,我们最有钱的船长也和穷光蛋无异,酒馆里随便一个他妈的佣兵都能买得起一艘长船。”他这样说。海旗号先他一天离开群岛,而邓克在港口选择了这艘前往牛堡的“海婊子号”。
至少那里属于瑞达尼亚王国。
男孩回舱的路上思索着自己接下来要干的事。岛民们不欢迎他,里尔先生在奎特们的口中已经是个永远醒不来的死人,他怀念的慈祥的凯里希师父返回了那叫德鲁伊之环的圣地,与老先生性格迥异的莫斯萨克祭司则用几十个克朗打发他回家。
自己的家在哪?他不禁怀疑。
自由之城的下水道里收藏了他的大半个童年,剩下的则扔在卢文伯爵的庭院中。而这两处地方已经不能再回去了,想到这里他的眼球似乎又开始发痛。
而牛堡……
“操!你这小杂种。”他撞上一个水手打扮的男人,思绪突然被打断。他向一侧翻倒过去,却又被那男人一把拎起来,“你还有房间一个人住是吧,是哪家的少爷?”对方拎着绳索,可这人看上去又不像是船员。他笑着扭头看向船舱。
我连姓氏都没有。邓克抬起眼睛看向男人的脸,突然觉得自己见过他,整理思绪并没有花多少时间,很快那个名字就到了嘴边:“你叫特列尔是吧?”在男人露出疑惑的眼神同时,他再次开口,“你的病这么快就好了?”
男孩感觉自己的眼球更加疼痛了,老先生给的药就在包裹里,今天还没有吃。他已经隐隐闻到那股野兽般的味道从自己体内快要爆发出来。
那人手上的劲儿松了松,“你认识我?”
“放开我,先生。”邓克直视着他的眼睛,“你上次看上去可是个病怏怏的家伙,还记得是谁进入了你的梦吗?”
特列尔似乎恍然大悟,“你是那神棍身边的小子。”
他重新站稳。水手看上去精神很正常,他的手也并没在抖,“诅咒似乎两天前就消失了,我又能出海了。”
“你怎么没在海旗号上?而是这……”海婊子号是个古怪的名称,而在港口之间,这样的名称似乎很常见。
男人扔下绳索,蹲下来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邓克。我没有姓,先生。”他直起身来,拉紧身上的包裹。他从里面拿出一个粗瓷瓶子,倒出一粒“安神丸”吞了下去。
特列尔转头看看周围,他不自然地舔了舔嘴唇,随即说道:“邓克小子,那神棍先生也在这艘船上吗?”
“他不在,他还在大史凯利格。”他死了,邓克心想,这个卜梦师并没有比他认识的那些少年得志的青年们活得长,莫斯萨克祭司说他也没办法可治了,随即里尔先生被奎特家族的人抬走,脸上还盖上了布。他再次默默哀悼。
水手看上去有些遗憾,“我和几个兄弟要去一趟牛堡,那里有些小生意可做,”他摆摆手,坐在一个木桶上,“霍恩斯和海旗号要去柯维尔,那可不是我想要去的地方,那鬼地方到处是佣兵、杀手、怪人和女巫,我们更喜欢和平的生意。”他咬牙切齿道。
“什么生意?”
特列尔抬手做了个询问的手势,于是邓克点头示意他可以进船舱说话。他好奇的是,水手为何愿意和自己这样的一个小孩聊天?自从他来到史凯利格,就只见到过朝他嗤之以鼻的成年人,和比他强壮高大,并朝他嗤之以鼻的同龄人。
两人在湿潮的木板上坐下,特列尔皱皱鼻子,“牛堡的士兵们也要参战啰,虽然不能说和平,但那里毕竟不会成为战场,光头国王在那里哩。上学的人也没地方可去,许多商人要么和部队打交道,要么离开南边的战场——至少离开瑞达尼亚,前往科德温或者柯维尔。还有不少贵族和贵妇,他们和学生一样要离开咯。”
“那你们是过去干什么?”
“我们去买卖一些战时才会有的商品:什么学生袍啦、马靴还有到处都是的充满价值的书籍,你这小屁孩哪懂,那些教材可值钱哩。兄弟我在牛堡认识人,这点门路还是有的。”
邓克越听越想笑。他无需过多地推测,就能看出特列尔和他的兄弟们所处的窘境。
倒卖这些完全值不了多少钱的东西,难道要比柯维尔的所谓“不和平”的财富更有诱惑力吗?据他目前所知,那里的商人交易都用金币,而佣兵们因为富有而反倒没那么凶残。
小男孩嗓子眼里的话没有说出来:你被海旗号抛弃了,所以来到海婊子号。他只是点点头,此时无需揭破他的伤疤。
“克雷恩船长看上去是个好人。”他只说出这句。
特列尔突然笑了,他呲出一口白牙:“邓克小子,你要这样说就有意思了。或许我们觉得他是,但是你们……”水手似乎突然兴奋起来,身体前倾,“你知道吗?克雷恩现在三十七岁,可他十四岁就出海了,只不过不是在商船上,而是长船上。”
只比我现在大一岁,邓克心想。不过他的思绪这时候才转过来,“船长年轻的时候是个海盗?”
“掠夺者,他们这样称呼自己,”特列尔咂咂嘴,“不像其他的那些人,克雷恩身上基本没有什么伤疤。听说他出刀迅速,杀人无数,而只要发现打不过别人就立即跳海,练就了一身比同行更厉害的水性。”
“跳海……不像是个船长的能耐。”邓克评论道。
水手大笑起来,“不不不,他从没当过长船的船长。或许之后发现了来钱更快的路子,于是克雷恩才有幸掌舵这艘海婊子号。有人说他杀了自己的船长朋友,还有的说他……”
你现在就在这艘船的舱内,大肆谈论着船长的一切,这是否妥当还未可知。邓克只知道在诺维格瑞,类似的情景永远不可能发生,你要么会被矮人们打死剥皮,要么被红衣人绑上火刑柱。自由之城包容来自不同国家的人,可一旦话题涉及到种族和私人恩怨,那么则毫不避讳刀兵相见。
“这艘船上还真是什么人都有啊……”
“确实,有你这样的魔法学徒,我们这样的投机者,数不清的扒手和杀手,甚至还有个人自称是来自陶森特的骑士哩!真是笑死个人。”我不是什么魔法学徒,可邓克已经懒得去纠正他。水手站起来向外走去,“小心点,邓克小子,船舱里也不见得有那么安全。”
门外有船客经过,他们有的正在朝这边张望。
男孩关上舱门,发现这里的门锁并不结实,他摸摸包裹,里面有一把短斧,是他防身的武器。邓克没杀过什么人,其中大多数用的是斧子,而少数是用毒酒,他每每想起来都眼眶发紧。
毒酒,他想,霍桑二世听说一直躲在神殿岛。我上错了船,我不应该去牛堡的,我应该去那里,用斧头斩断他的脖子,一并斩断自己和伯爵的最后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