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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一千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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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大厅,阿曼达手中已多了一盘点心。从侍者的口中,他知道了萝拉公主的位置。

他走了过去,对两位公主行了个礼,道:“两位公主今晚真是光彩动人啊,我刚进来,第一眼就看到了你们,然后便再也移不开目光了。”

狄安娜淡淡地点了点头。

萝拉也一脸无所谓。

阿曼达脸色不变,继续说道:“不知今晚宴会的食物合不合两位公主的口味?我又特地端了一盘好吃的点心,给你们尝尝。”

说着,阿曼达递上了手中装满点心的盘子。

狄安娜无动于衷。

萝拉看着眼前各种动物形状的点心,却来了兴趣,轻轻拿起一块,放入口中尝了尝。

“嗯,好吃。”萝拉笑了笑。

阿曼达也笑了起来:“公主爱吃我家的点心是我家的荣幸……”

另一边,笛默吃了这么久,肚子也装得很满了。

他这才想起自己这次来的目的,好像是帮狄安娜解决那个麻烦?

笛默忙找起了狄安娜的身影。

当他终于找到了狄安娜,却发现她身边还有一个人,阿曼达。

这阿曼达,怎么才一会儿功夫就跑了过去?

笛默连忙上前,想听听阿曼达这次要干什么。

萝拉见笛默跑了过来,拿起一个点心晃了晃:“笛默,这个点心可好吃了,你尝尝。”

笛默看着点心,刚吃饱的肚子又有些饿了,接过来尝了一口,眼前一亮,赞道:“嗯,确实好吃,狄安娜,你也吃一点吧,这个真的好吃。”

说着,笛默从阿曼达那儿拿了一个点心,递给了狄安娜,狄安娜犹豫了一下,接过了点心,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

看着三人吃得开心,阿曼达的脸却越来越黑。

笛默一来,萝拉的目光就再也没移向自己,阿曼达有些生气。

本来阿曼达有些认可笛默的实力,因为他只会一阶魔法,却能打败邪灵级紫藤花。

所以知道了他会被贬为平民,阿曼达甚至想过招揽他。

不过,也正是因为笛默被贬为平民,现在的阿曼达才会更生气。

笛默的实力本就只能勉强配得上公主,现在还成了平民,身份有这么巨大的差距,他已经配不上公主了。可他还非要过来,挡在自己和公主之间!

他凭什么阻挡自己追求爱情的权利!

而就在阿曼达快要压制不住怒火的时候,笛默看出了狄安娜的心不在焉,便要拉着她离开。萝拉见状也迈开了脚步。

阿曼达却一把把笛默拉住。

阿曼达呼了一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而后依旧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不过语气却有些寒冷:“笛默,我要向你挑战!”

三人愣住了。

阿曼达继续道:“如果你输了,你就离开两位公主。”

萝拉有些生气:“你凭什么让笛默离开我们,这和你有什么关系!而且,笛默才不会输呢!”

阿曼达点了点头:“好,如果笛默赢了,我就付给他一千金币。他现在被贬为了平民,有了这些钱也能衣食无忧。”

萝拉还想说话却被笛默给拉住了。

一千金币,笛默心动了,那能买多少好吃的!

自从老爸走后,他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偶尔吃点狄安娜她们带的点心,可他曾经也是出生在一个盛产美食的国度,对美味的追求已经刻进了他的灵魂,他怎么能抵得住一千金币的诱惑?

况且,不论输赢,笛默都会离开这里,离开狄安娜两人,所以他稳赚不赔,如果赢了,也能让阿曼达知难而退,为狄安娜解决一个麻烦。

再加上自己昨天才看了老师的小册子,今天也正好去验证一下。

完美,笛默正要应下,萝拉阻止道:“笛默,你不会真想接受他的挑战吧?你别去啊,他分明就是想欺负你。他魔法都二阶了,你才一阶,你打不过他的。”

笛默无所谓道:“打不过就打不过呗,大不了认输好了。”

认输并不是一件丢脸的事,这次至少还有认输的机会,以后若是自己周游世界时,遇到了拦路抢劫的强盗,或是杀人越货的凶徒,到时候认输就无济于事了。

萝拉还想继续劝,却被狄安娜拉住了:“别担心,紫藤花都奈何不了他,他输了也会没事的。而且我们三人一起去,出了事我会帮他。”

笛默对狄安娜点了点头,应下了阿曼达的挑战。

阿曼达便向大厅外走去,对笛默道:“跟我来”。

离开了大厅,又走了一会儿。

阿曼达自顾自地说了起来:“笛默,其实我挺佩服你的。”

“嗯?”

“你明明只会一阶魔法,却在知道了自己的测试内容后,没有放弃,和邪灵级紫藤花奋战到了最后一刻。”

阿曼达看向笛默,认真道:“很有勇气,也很有智慧和毅力。”

对于这些夸奖,笛默欣然接受。

“可是,还不够。要配得上萝拉公主这样的天才,你这些还不够,你的魔法到现在都还没突破二阶。”

笛默有些疑惑,这又关萝拉什么事?

阿曼达继续说道:“而我,修炼一年,不仅将电魔法‘当头棒喝’修到了二阶,还将土魔法‘大地的怀抱’也升到了二阶。所以我,才是配得上萝拉公主的天才。”

笛默有些懵逼:“你不是给狄安娜递过情书吗?怎么听这意思,你喜欢的是萝拉公主?”

“不不不,我以前确实认为狄安娜公主才是天才,不过,自从那天看了萝拉公主对战精怪石头人,我才发现,原来萝拉公主更是天才。我当然更喜欢萝拉公主。”

阿曼达这是,看谁是天才,就喜欢谁?可这是喜欢吗?

笛默无语,回应道:“阿曼达,我想问,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吗?”

“知道啊。”

“那什么是喜欢?”

“喜欢就是两个人是否相互配得上。你只是一个平民,而我是公爵之子,你只会一阶魔法,而我早就达到了二阶。显然,我才配得上萝拉公主。”

“阿曼达啊,你那个根本就不能叫喜欢。”

见阿曼达摇头,笛默说道:“喜欢是有了开心的事想和她分享,有了难过的事想和她倾述,看见她露出笑容,自己也会感到开心,看到她难过,自己会想办法让她开心起来……”

“这才是喜欢。”

阿曼达依旧摇头:“不不不,笛默,那只是你自己单纯的幻想罢了。我就问你一个简单的问题,萝拉公主从小吃着美食,住着宫殿,穿着丝绸。如果你娶了她,你忍心让她吃只能果腹的食物,忍心让她住破破烂烂的院子,忍心让她穿粗糙难看的布衣?”

笛默有些无奈,他明白了阿曼达的想法。

不过,阿曼达那样根本就不叫喜欢,那就是一个配对。

如果哪一天他发现了更加天才的人,他是不是又会抛弃萝拉?

笛默不会放心地把萝拉交给这种人。

他准备给阿曼达一个教训,就算输了,他也要让阿曼达以后见到萝拉绕着走。

虽然自己只会一阶魔法,可是,自己会的一阶魔法可有十几个呢!现在,自己又知道了自己魔法的规律,利用好了,也能拼命把他打怕!

“那我们挑战场见真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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