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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狸猫换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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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歌坐在榻上,安静地聆听康斯坦丁的讲述,了解到那件事的详细经过,跟他之前猜测的差不多,但有一点不同,诺顿苏醒的时间比他预估的要早。

大概在八十年前,列拉金和一个戴面具的家伙来到青铜城,商量结盟的事情。

当时诺顿刚苏醒不久,接见了两位客人,但他没想到列拉金带来的是一位龙王,并且还是一位完全体的龙王,实力远超诺顿的想象。

由于青铜城在江底,诺顿无法发挥全部实力,还要担心康斯坦丁的状态,主动离开青铜城,在陆地上和敌方交战,而参孙和达利拉负责拖住列拉金,并且将骨殖瓶藏了起来。

在那之后的事情,康斯坦丁就不得而知了,后来几十年都没有外敌入侵,于是参孙和达利拉再次返回青铜城,时时刻刻守护着这座城。

楚歌也只能靠猜测,诺顿应该是被打失忆了,康斯坦丁认为那个戴面具的是一位完全体龙王,但他不这么觉得。

如果真是完全体龙王亲自来这,诺顿和康斯坦丁根本逃不出魔爪,想失忆就只有下地府喝孟婆汤。

康斯坦丁应该只是从参孙和达利拉那里听说,而参孙和达利拉真不一定能区别得出对方是否为龙王的真身。

但是楚歌还有一件事不明白,这么长的时间,几十年过去了,列拉金居然没有其他人袭击青铜城。

列拉金还加入了长老会,楚歌虽然对长老会不太了解,但想必长老会派出两三个次代种应该也不算是难事,却一直拖到最近才有行动。

这实在有些反常,还是说有其它的讲究,比如杀龙王还要挑个黄道吉日什么的,又或者长老会被更重要的事耽搁了。

“我大概明白了。”楚歌开口说道,“现在去追究过去的事没有太大意义,我将列拉金带来也不是要交给你来审判的,他有很大的作用。”

“能有什么作用?”康斯坦丁不解。

“除了取点血出来喂养你,列拉金更大的作用是来替代你。”楚歌转动着手里的铜罐,“我刚才说过,青铜城的秘密已经被人发现,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潜入这里。

“那些人是专门来寻找青铜与火之王的骨殖瓶,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详细的情况,他们只是马前卒,真正的幕后黑手是希望通过你引来诺顿,一旦你被抓住,你们俩兄弟的处境便会变得十分危险。”

康斯坦丁似懂非懂,骨殖瓶又轻微地晃动起来,他不知道楚歌从哪里得来的情报,但他清楚一件事,那就是他和哥哥都被人盯上了,倘若不做出应对措施,就只有死路一条。

“那我现在离开青铜城,不被人找到,哥哥和我不就都安全了嘛。”康斯坦丁说。

“哪有你想的这么简单。”楚歌摇了摇头说道,“你哥哥早就被人注意到了,虽然我不清楚对方为什么一直没下手,但如果你突然失踪,你哥哥的处境照样很不妙,说不定那些人会直接动手杀掉你哥哥,不管他有没有恢复记忆,身体里依旧流动着龙王的血。”

“那我该怎么办?”康斯坦丁急切地问道,“我要怎么做,才能救下哥哥。”

楚歌将封印列拉金的铜罐放到矮桌上,刚想说出自己的计划,就听见一声细微的咔擦声,他又急忙将铜罐放到地上。

别看他拿起放下的动作显得轻松随意,但这个铜罐本身重量可不轻,普通人的话,估计要两个中年壮汉一起抬才能抬得动。

这张矮桌也不知道放了多少年,正常来说,早就该坏了。

不过龙王曾经使用过的家具,大概是经过了特殊处理,千年不腐也就没那么难理解了。

“你听说过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吗?”楚歌忽然问。

“没有。”康斯坦丁诚实地回答。

狸猫换太子是一个民间流传的故事,讲的是古代皇宫里,有个李妃生下皇子,但被刘妃妒忌,与奸人合谋将皇子换成了剥皮的狸猫,皇帝以为妃子产下了妖物,便将其打入冷宫,但那个皇子并没有死,而是被皇帝的兄弟,八贤王收来扶养。

几年后刘妃的儿子早夭,皇帝又没有其他儿子,于是将八贤王的孩子收为义子,其实那个孩子本来就是皇帝的儿子,后来被立为太子,当上了新的皇帝。

又经过种种变故,一位被称为包青天的官员查明了事情的真相,李妃和皇帝母子相认,而做了太后的刘妃因阴谋败露,自尽而死。

楚歌讲完有关狸猫换太子的故事,康斯坦丁听得津津有味,意犹未尽地说道:

“好精彩的故事,这是以前真实发生过的事吗?”

楚歌摇了摇头说道:“我说的只是人们编撰的故事,历史上有没有发生过真的狸猫换太子,我只能说不知道。”

康斯坦丁哦了一声,然后说道:“你跟我讲狸猫换太子的故事,是想让列拉金来代替我吗?”

“聪明。”

楚歌竖起右手的大拇指,称赞了他一声,接着耐心地解释道:

“你说的没错,我特意让人打造了一个铜罐,样式跟你的骨殖瓶差不多,只是细节上有些差距,但这无关紧要,那些人并没有见过真正的骨殖瓶,以他们的阅历,估计也分辨不出来。”

“听上去似乎能成功。”康斯坦丁说,“然后呢?我要怎么救哥哥?”

真是三句话不离哥哥,楚歌心中腹诽道,康斯坦丁未免太兄控了。

“没关系,我会出手。”

楚歌自信满满地说道:“不出意外的话,铜罐会被带到某个学院,你哥哥也会被人引到那里,到那时,我会直接找到你哥哥,打晕他带走。”

不等康斯坦丁接话,他继续补充道:“当然这是我预想的计划,想要实现还需要考虑到更多的情况,而且要是我能提前找到你哥哥,自然也不用这么大费周章。”

“为什么要打晕哥哥?好好沟通的话,哥哥会听的。”康斯坦丁问道。

楚歌抽了抽嘴,沟通个毛线,卡塞尔学院那地方他可不想多待。

万一不小心暴露了身份,被看作公然入侵学院的犯人,他肯定会被特别行动组开除,首席都保不住他。

没有工作,就没有工资,到时候再给他来个通缉,银行卡被冻结,一大堆专员跟猎狗似的到处寻找他的行踪,他连家都不能回,那也太惨了。

假如找到诺顿后,还要想方设法跟他沟通,令他相信自己,至少要花费几分钟的时间,还不一定有效。

而直接打晕诺顿带走,连半分钟都要不到,行动讲究的就是一个效率,能直接动手的事干嘛要多说废话。

“这样比较节省时间。”楚歌一本正经地说道,“还能降低被发现的风险,最关键的在于,你也想早点见到哥哥对吧?”

“嗯,我希望能和哥哥早点见面。”康斯坦丁顿了顿:“你打晕哥哥的时候,下手要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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