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交往后,暮夕被吻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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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暮夕愕然,一脸惊慌地望着洛挽风。
男人却不是开玩笑,眼神无比炽热真挚,语气诚恳。
“那你把资料给向阳哥吧。”余暮夕冷下脸,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从洛挽风身边擦肩走过。
洛挽风拉住余暮夕的手臂,“你知道我想要什么的,你拿什么来跟我谈条件?”
两人僵持着不动,洛挽风拉着她不放手,宛如抓住了难得的机会。
沉默片刻,余暮夕没有底气地小声说,“你想要我,我可以跟你睡。”
说完这话,余暮夕脸蛋发烫,心跳加速,紧张得要命。
洛挽风脸色一沉,嘴角泛起淡淡冷笑,把余暮夕扯到面前,带着一丝怒气,握住她的下巴,把她精致的小脸仰起。
对视着她绯红的脸蛋,咬着牙,一字一字怒问,“余暮夕,你把我当什么了?是缺女人睡的人渣?还是只用下半身思考的种马?”
余暮夕被说得脸蛋愈发通红,不知所措地望着男人发怒的眼眸。
这已经是她最大的底线了。
洛挽风是她见过最洁身自爱的男人。
可他想要的,她给不起。
“我不能跟你结婚。”余暮夕此时很是无助,眼泪泛起雾气,朦胧地望着他,心里很是着急。
她太想帮杜筱筱了。
可又不能因为杜筱筱,而把自己的婚姻幸福搭进去。
洛挽风深情凝望着她的眼眸,她的脸蛋,良久,才说,“我是想睡你,可我要的是你情我愿,身心愉悦的那种,而不是一夜。”
“我可以做到。”余暮夕隐隐咬着下唇,眨眨泪眼,故作镇静地对视着他。
洛挽风呢喃细语,“余暮夕,我们交往吧。给我一年的时间,如果一年后,你还没有爱上我,我们就分手,从此不再纠缠,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这是条件吗?”余暮夕错愕。
洛挽风凝望着她一张一合的粉唇,吞咽着口水,点点头。
距离上一次吻她,感觉已经过了几个世纪那么久,久到他快要憋疯。
渴望得要死那般念想。
“谈恋爱,能不能不上……床?”余暮夕说到最后一个字,声音已经消失,垂下眸,羞得不敢与他对视。
过于靠近,洛挽风能听到她的声音,温柔浅笑,压低头在她耳边低吟,“我们就像正常情侣那样交往,接吻上\/床这些事情就顺其自然,你若不想,刚好我也不需要,那就不上。假如你想,正好我也需要,那就试试。”
余暮夕觉得再给十年也不会爱上洛挽风,既然他说一年后就分手,从此不打扰。
为了杜筱筱,她愿意付出一年的青春。
“你说话算数?”余暮夕紧张问。
洛挽风沙哑的声音缥缈低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好,我答应你。”余暮夕果断同意。
洛挽风笑容无法按捺地溢上俊脸,双手捧着余暮夕的脸,温柔地喃喃细语,“这一年内,你不能反悔?”
“不反悔。”
“叫我挽风。”他柔声哄着。
“挽风。”余暮夕顺从他的话,乖巧轻盈地喊他名字。
她声音如天籁般好听。
洛挽风心潮澎湃,他从来不敢想,余暮夕真能成为他的女人。
虽然是交易的条件。
可这也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
“吻我。”洛挽风得寸进尺地柔声哄着。
他做好了余暮夕会反抗的心理准备,毕竟刚开始,应该有过渡期。
没想到,余暮夕脸蛋泛红地闭上眼睛,踮起脚尖,嘟着润润的粉唇,往他薄唇上碰了碰。
洛挽风身体僵住,受宠若惊地望着眼前这个可爱又乖巧听话的女人。
这个吻,犹如蜻蜓点水,却在男人心里荡漾起汹涌澎湃的大浪。
余暮夕羞得无地自容。
可答应做他女朋友一年,就应该尽责。
她也没做过别人的女朋友,不知道谈恋爱是怎样谈的,也不懂。
反正,听洛挽风的话应该没错。
洛挽风盯着她的粉唇,口干舌燥,心猿意马。
现在,余暮夕是他的女人,他还有什么理由忍着憋着?m.qqxsnew
倏然,洛挽风一把将余暮夕拦腰抱起来。
余暮夕双脚凌空,吓得双手紧紧攀着洛挽风双肩,惊呼一声。
下一秒,男人把她压在墙壁上。
狠狠吻上她的唇。
她双脚彻底离地,高度与他持平,被压得紧紧的,全部重心都在男人和墙壁中间贴着。
洛挽风疯狂地向她索吻。
像压抑了千万年的野兽,瞬间得到释放。
他的吻时浅时深,吸吮撩拔,弄得余暮夕也意乱情迷,欲罢不能。
两人的唇舌交缠,直到余暮夕感觉无法呼吸,他才松开她一会。
只是一会,他意犹未尽,再次吻上她。
空气中弥漫着燥热的浪潮,犹如把人的身体点着。
他像小孩子迷上了棒棒糖。
或许,从来没有人像余暮夕这样,每一次被他吻,都被吻哭。
以前,他曾经是欺负,是掠夺,是霸道的吻,她生气挣扎时哭的。
这一次,她是真正被吻哭的。
因为洛挽风断断续续地吻了她将近一个小时,她唇都有些微红肿胀。
洛挽风搂着她,低头吻了吻她头顶的秀发,细声细语安慰,“对不起,我太激动了,以后不会这样的。”
男人的道歉,余暮夕相信了。
她也以为,他只是一时激动。
接下来的一周里。
余暮夕觉得洛挽风更加疯狂了,变得肆无忌惮。
下班回来,第一时间就跑到她房间来,二话不说直接抱着就吻。
不管是按在墙壁上,压在床上,还是坐在椅子上。
他想吻就吻。
而且每次都能吻上好久好久。
他的吻技更是练得炉火纯青。
这几天,他变得不务正业,整天想跟她谈恋爱。
高档餐厅的烛光晚餐,包场的电影院,美丽的江河夜景,都有他们的足迹。
洛挽风总是说,男人其实很犯贱,越得不到的就越想要,到手了就会腻,然后慢慢变得生厌。
别的男人是七年之痒,洛挽风是七天之厌。
七天后,洛挽风了无音讯地消失了48小时。
没有信息,没有电话,也没有交代。
余暮夕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气嘟嘟地看着手机,纠结着要不要给他发信息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