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宝)文学的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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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真好,安安静静的,没有吵闹,可以心情不错的写一写东西,没有任何声音打扰我,我感觉很是不错.
要想写出好的作品来,我觉得写一遍是不够的,得多写几遍,比如一篇文章,写完一遍之后再写一篇,之后读完在写一篇,直到最后写了十遍后,那这确实应该算得上是一篇好文章了。
我以前的心态是什么样的呢?我总觉得要写新东西,要写那些新信息,写过的内容我就不写了,但是现在才发现不是那样的。写自己已经写过的内容其实也是很有价值的,甚至比自己写出新内容来还要有用,因为你是在一个点上进步了,而且是进步了很多。
写到这里突然笔就停了下来,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写点什么,继续接着这个话题写吗,我不知道后果会如何,应该不会感觉到很好吧,但我其实找不到了侧面的角度来继续剖析这个问题。
我现在是已经写了几年,我记不得了,我要每天2千字,一直坚持个十年,我觉得我终会有成绩,写两千字我觉得就跟刷牙一样简单,我对其他的事情兴趣乏乏,我对写作还是有那么一丝丝的热爱,所以我得坚持啊,至少要打败那些中文系的博士,这个我感觉要好很多吧。
因为有这个想法吧,所以我得努力的去实践,我要让那些看不起我的人感到汗颜。但是想来,每年都有那么多中文系的人毕业,他们都是我十分强劲的对手啊,但是我偏偏不怕,有什么好怕的呢?跟我一样认真写文的人,我猜是没有几个吧,没有多少人会认真干这个事情的。
还是想扯点闲篇,说点闲话,这个叫没话找话,没事找事。
我记得昨日就是写到一千五百字的时候就被打扰了,我就被拉去聊天了,导致我最后那五百字是乱写的,写的很潦草,因此今天我可不能潦草的收场了。
我是想说个啥来着,结果又忘了,之后就再也想不起来是什么了,但我觉得应该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吧,如果重要的话我就想起来。
对想起来了,就是文字的简单和复制,写简单的文字和复杂的文字。人是一种非常懒的动物,我们是喜欢简单的事物,所以简单的文字一定比复杂的文字好,为何呢。
那些复杂的文字读起来,理解起来不亚于读文言文,谁没事找那个不痛快去读那些复杂的文字。要我说,除非我是吃多了,否则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去读那些复杂的文字。
简单的文字确实也没那么好理解,你就像化与华正道,真有那么好理解吗?怕不然,虽然文字都很好理解,但是你读过一边之后,你自己觉得你自己懂了其实你是没有懂的,再简单的东西,只要你不懂,其实你就还是不懂的。
我就用最普通的文字,我不搞复杂化,我要把我这最普通的文字给百炼成钢,让文字如此的有力量,告诉世人我们该如何前行。
中国是就是爱自作聪明,不愿意做简单的事情,中国人推崇聪明我觉得这是不好的,我们要推崇下笨功夫才行。聪明人干不了简单的事,如果有人愿意干简单的事,那么他会有大成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