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小日子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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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西沉,点亮柔和的灯光,每到这个时间,总是书屋忙碌的开始。
“这是……重新装修了?”
今天的第一个客人,就是美女警官姜燕,虽然没能劝说林莫凡加入警队,但是她自己,却成了书屋的熟客。
“没什么,小小的改动一下。”
林莫凡穿着整齐,笔挺的西装配着墨镜,一边在吧台后面擦着玻璃杯,一边淡然的说道,看都没看这位大美女一眼。
“林老板,你这段日子跑哪儿去了。”
走到吧台,姜燕熟练的坐下,看着林莫凡,似乎有些话想说,但又不好提起。
“没什么,转了转而已。
今天怎么样,想喝点儿什么。”
林莫凡这时候才抬起头,看着对面美女,语气轻缓。
“随便,如果有什么好东西,可以拿出来。”
姜燕摆出无所谓的样子,她喜欢这里的氛围,淡淡的书卷气,浓郁的酒香,可以让她忘却烦恼,获得片刻的安宁。
“红酒吧,刚弄到一批。”
林莫凡说完话,就转身从酒架上拿出一瓶,放在吧台上。
“绿色小屋?”
出乎意料的,姜燕对红酒有些了解,看到酒瓶上的商标时,发出一声惊呼。
“怎么,你认识这个牌子。”
林莫凡挠挠头,他对红酒没啥了解,换做以前,还能通过手机查一查,但是在末日里,只能当睁眼瞎。
“这可是高端的红酒,而且还是红字款,属于限量发售的。
据说这瓶酒很有收藏价值,不是普通商店能买到的,通常都要通过拍卖会。
想不到在末日里,竟然被你弄到了,还是换一瓶吧,我消费不起。”
姜燕露出苦笑,这瓶酒太贵重了,以她的身份和财力,根本不够格去喝。
砰!
林莫凡用开瓶器把红酒打开,似乎根本没听姜燕的介绍,拿出高脚杯,给她倒上,然后把瓶塞压好,重新放回酒架。
“现在已经是末日时代了,以前的价值根本不重要,人命如同草芥,何况区区一瓶酒。
你如果喜欢,那么这一瓶就都给你留着,价钱和其他红酒一样。”
林莫凡随手在一个标签上写下“姜燕”两个字,然后转身,挂在刚才那瓶酒上。
姜燕看着林莫凡的操作,愣了几秒钟,她已经说出这瓶酒的不凡,但是对方,似乎根本不在意。
一时间,气氛显得略有暧昧,好在一群人呼呼啦啦的进来了,才不至于让姜燕感到尴尬。
“这是……重新装修了?”
何春光来到书屋,结果一抬头,发现里面的摆设,和之前大有不同。
原本的书架,少了几个,其他的也放在了角落。墙上多出几张油画,还增加了两套红木桌椅。
很明显,书屋的格局有了一个极大的提升,书架少了,但是文化气息并没有衰减,而且装饰的更加华丽古朴,配上“书屋”的名号,显得别有一番韵味。
有点儿小尴尬,这里似乎已经到了他们消费不起的程度了。
“过来了?今天要喝点儿什么。”
看着对面警局的这群人,林莫凡并没有说太多,而是和之前对待姜燕的态度一样,略带慵懒,语气轻缓。
“呵呵,你回来了?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告诉我一声,我请你……”
何春光看到林莫凡,当即笑着走了过来,不过看到吧台前的姜燕,还是识趣的收敛一下,没敢太靠近。
毕竟这位脾气也不是太好,真惹她不高兴了,也够自己喝一壶的。
“喝点儿什么?对了,我搞到一点儿啤酒,虽然过期很久了,但喝起来问题不大,只是口感会差一些。”
林莫凡一边说,一边指了指酒架旁,那里多了一个铝制啤酒桶,属于末日前生产的扎啤桶,家用款,十升装。
“啤酒……”
何春光当即眼睛发亮,其他几个警员看到,也是原地呆住。
他们多久没喝过这东西了,仅仅是看到酒桶,就情不自禁的舔了舔嘴唇。
“记得喝啤酒,应该用扎啤杯,可惜我这里没有,换普通玻璃杯吧。”
拿出一个专用水龙头,林莫凡直接插进酒桶,当即所有人都是心头一震。
随着深黄色的酒水流出,啤酒独特的香味儿开始在屋子里弥漫,众人排着队,一杯一杯接过,闻着酒香,眼神陶醉。
如果在末日前,没人会这样对待一杯啤酒,但是在末日后,这一杯啤酒,似乎让他们想起了好多。
伴随着夜幕降临,书屋里所有座位都满了,不仅仅是对面警局的人,还有城防军和一些官员。
不知道为什么,这间末日书屋已经成了西城区最有名的“酒馆”之一,不少人都是被朋友推荐过来的,结果来上一次,就忍不住会来第二次,慢慢的,成了习惯。
其实柏城里还是有酒馆的,即便是西城区,也有几家,而且规模要比林莫凡的“书屋”大很多。
不过或许就是因为是“书屋”,所以在这里喝酒,有一种特殊的氛围,导致这里的人气越来越高。
虽然还不至于要排队等位,但也算是座无虚席,于是林莫凡从吧台下面,拿出了唱片机,小提琴那悠扬的乐声,响了起来。
众人纷纷转头,他们大多数许久没有听过音乐了,一时间竟然都有些不适应。
不过转而,他们的情绪开始迸发,或许是受到音乐的感染,他们开始回忆起从前,末日前那美好的时光。
“我记得我女儿,就喜欢拉小提琴,虽然总是拉不好,但是乐此不疲。
每次放学回来,就自己在那里鼓捣,把我和孩子他娘弄得,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一个上岁数的警员,喝着啤酒,感慨着从前,脸上挂着笑,仿佛置身于那座小屋,夕阳的映衬下,是一位少女在拉着小提琴,而身旁,则是一位女子,苦笑着摇头。
不自觉的,泪水从眼角滑落。
“行了,谁不知道你姑娘五音不全,要说音乐,那还得是我儿子,从小老师就夸他,以后肯定能当上歌手。”
旁边一个年纪相仿的警员,当即反讽着说道,说完话,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听到说自己女儿五音不全,那名警员却没有吭声,只是自嘲的笑笑,然后拿起杯,和对方碰了一下。
一时间,屋子里的人都仿佛打开了话匣子,他们都在说从前的事情,或在笑,或在哭。
但是这种异样的情绪没有持续太久,随着林莫凡换上一张轻快的圆舞曲,一股香气开始在屋子里弥漫。
“这是今天的晚餐,数量不多,米饭配炸肉,还有凉拌海带丝。
二十块一份,虽然贵点儿,但绝对超值。”
郝佳端着一个大托盘,里面是今天的菜肴,众人看过去,果然像林莫凡所说,雪白的大米饭上,放着几片金黄色的炸肉,配菜则是一大碟海带丝。
“林老板,二十块一份太贵了吧。”
有人当即叫嚷起来,二十块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平时书屋提供的晚餐,最贵才十一二块一份。
“值不值尝过才知道。”
林莫凡有绝对的自信,这份美食,绝对让他们吃了一顿,还想下一顿。
“给我来一份。”
姜燕第一个举手,于是郝佳当即将手中这份,送到她面前。
看着白米饭和炸肉,姜燕没着急往嘴里送,而是用筷子夹起一粒米,对着灯光,看了起来。
“是今年的新米,你竟然能搞到这种东西。”
瞧了好一会儿,姜燕缓缓开口,随后夹了一口米饭,送到嘴里细细咀嚼,那股甘醇和香气,充斥着口腔。
“米不错,再来看看肉怎么样。”
此时的姜燕,仿佛成了一个美食家,她喝了一口白水,清洁口腔,然后夹起一块炸肉,先是看了看,然后再送入嘴里。
这时候,姜燕的表情变了,她瞪大了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鸡肉,竟然是鸡肉……”
自从末日后,以前常见的家禽,就仿佛从这个世界上灭绝,炸鸡配啤酒,以前普普通通的享受,现在完全成了追忆。
不想今天竟然全部出现在眼前。
有了姜燕的尝试,书屋里当即热闹起来,毕竟这种美味,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尝过了,当即争先恐后,生怕晚了吃不到。
听着音乐,喝着啤酒,吃着炸鸡米饭,众人仿佛真的回到了从前,那个没有变异兽,没有生死存亡的从前。
等到所有人离开,已经接近凌晨,林莫凡打开了抽屉,开始清点今日的收获。
“八百六十二块钱……”
虽然有心理准备,但是看着这些钱,林莫凡也有点儿发懵。
这仅仅是一天的营业额,食材和酒水都是自己从外面弄来的,几乎没什么成本,扣掉其他杂七杂八,这一天,他至少赚了八百块。
“小日子蒸蒸日上啊。”
不由得发出一声感慨,林莫凡咧开嘴笑了,书屋的收益已经超出自己预期太多,这么下去,他能攒下一笔巨款。
然而很快,林莫凡又恢复了冷静,末日时代有钱固然好,但也容易引来窥视,才不外露的道理,他是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