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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篝火之旁,伊人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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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因为地处北回归线线以南的缘故,即使地处高原仍然可以感受到,浓浓的热带气息,罗宋打了电话回老家,问候了一下家中老人,这个时间,他们已经完成了一天的劳动,准备要上炕睡觉了。挂完电话的罗宋抬头看天,此时的热带高原,暮色才刚刚四合。

温泉镇地属南亚热带山地季风气候,依地势高低不同,兼具热带,中亚热带,南温带气候的特征。

山村不同于城市,当夕阳将余晖收尽,暮色从遥远的东方天际渐渐收拢的时候,整个世界都静逸了下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是最原始,也是最健康的生活方式。人的生活规律完全与自然日月的行迹规律相符合,也难怪在这偏远的农村,能够见到更多的长寿老人。

夜幕悄悄而来,不曾打扰任何人的宁静,已经有几家灯火点亮,隐隐绰绰,回应着夜色的温柔,东南方向的龙头山顶,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些许银白色的光亮,那是嫦娥仙子起舞前的征兆。

这种静谧的时光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今晚并不寻常。

不一会,山腰下空旷的广场上传来微弱的亮光,断断续续有着的音乐的声音传来,罗宋认认真真的听着,极为喜爱古文化的他,很快就分辨出了这种声音,那是古老的乐器—笙。

身后的门拉开了,有脚步声传来,罗宋知道,他亲爱的姑娘已经换好了独属于她的民族服饰。罗宋转头,陆晓甜走了出来。

罗宋张大了嘴巴,被眼前这一幕所惊呆,这还是他第一次见陆晓甜身着彝族服饰。

陆晓甜的父亲是汉族,母亲是彝族,所以,陆晓甜本身就有彝族服饰,只是罗宋一直没有机会见到。

去年的时候,陆晓甜刚好十七岁,正值单岁,陆晓甜也就和寨子里面好几个年龄相仿的姑娘一起,举办了成人仪式—换裙礼。当时,陆晓甜还开开心心的发过照片给罗宋,罗宋至今仍然保留在图片收藏之中。只不过,图片的魅力远远不及现实之中,真人站在面前带来的视觉冲击强大。直到此时,罗宋才算是真正见识了古老文化服饰的魅力之所在。

彝族乃是古羌族的后裔,是最早的中华民族组成部分之一,与汉族,苗族,壮族等民族一样,都是当今世界上最古老,最富有魅力和生命力,最具有文化底蕴的民族之一。时至今日,大多数彝族家庭依旧保留着这些古老的服饰,古老的文化,古老的习俗。

只是如今,汉族的传统服饰,古老的文化礼仪,却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能够将其继承下来。

或许,对于这些远离城市喧嚣,远离科技文明的古老农村而言,最大的贡献之一便是保留了这些最纯真,最古老,最美丽的东西,不仅保留了人类社会文化的多样性,也保留了人类社会生命的多样性。

一米六八的身高,活脱脱行走的衣服架子,无论是什么风格的衣服,在陆晓甜的身上,总是能够穿出更加高贵的气质来。

远看似火,近看似花,五彩缤纷,鲜艳浓烈,一如陆晓甜的性格一般热情奔放,火辣大方。

今天的陆晓甜一改以往素雅简单的穿衣风格,从不带耳环的她,甚至换上了银光闪闪的耳坠,从不带头饰的她,今天也是戴了一顶赤红色鲜艳的头帕。这种头帕有着独特的名字,绣着鲜艳的彩色花朵,而且还缀有红缨和珍珠,上身穿着刺绣花纹镶边衣,罗宋虽然不懂平绣,缠绣这些针法所绣成的风格,却也看得出来这件衣服着实是花费了不少心思的,下半身则是黄,绿,玄三色百褶长裙,一行一停之间,长裙带风,花香袭人,看的罗宋直接就呆在了原地。

“怎么样,宋哥哥,我这样穿好看吗?”陆晓甜微微开口,莲步轻移,长裙起舞,在世界的中心转动。尽情的在情郎面前绽放自己的美丽,一圈转罢,裙摆带起香尘,轻舞曼妙婀娜。

罗宋回过神来,道:“当然,时光温柔,岁月惊艳,倾国倾城,美人无双。”

罗宋再也顾不得许多,偷看了一眼,周围没人,便一伸手,将陆晓甜揽进了怀里,沉浸了数月的情感,终于在这一刻宣泄了出来。

这个世界,大多数时候复杂,有时候却也很简单,无非两种人,男人和女人。对于一个男生来说,得一真心而且知心的女子,相伴相守,白头到老,便是这世间最幸福的事了。

他抱着她,便好像拥抱了全世界,她躺在他怀里,便已经享受了全世界的温柔。

确认过眼神,他是她入了心的人。

踏着夜色,循着月光,顺着山路一路下行,便来到了陆家寨的中心广场。

古老的乐器声混杂着人们的欢声笑语,温暖了漆黑冰冷的夜晚,篝火燃烧的越发旺盛,呼应着明月的清光,在这暗淡的夜色里,火光伴随着音乐翩翩起舞,抑扬顿挫般的为围在篝火旁挽着手,唱着歌,正在打跳的人们打着节拍。这是最古老的舞蹈,最单纯的欢喜,也是最淳朴的民间娱乐形式。

露天的广场之上,喜庆的篝火越发的旺盛,驱散了阴郁,点燃了希望。

“呦,呦,咔……”歌声和跺脚声整齐而有节奏,应和着芦笙和三弦,在姑娘们和小伙子们“呜哇哩……塞塞”的吆喝声中,今晚的“跳笙”正式开始。

罗宋挽着陆晓甜的手,跟着音乐节奏跳动了起来,他居然惊奇的发现自己没有任何的慢拍和不适之感,就这样,轻松自然地跟着节奏,跟着陆晓甜的步伐跳了起来。

在此之前,罗宋确实没有学过彝族的舞蹈,更加没有参加过温泉镇的“跳笙”活动,虽然在丽水四方听音广场打跳过几次,但丽水束河的“打跳”和温泉镇的“跳笙”并不一样。可偏偏就是这样,在音乐响起的那一刻,罗宋居然很自然的就跟着跳了起来。

一边跳笙,罗宋还不忘一边张望着,观察着周围的人群,除了看到不少和陆晓甜一样装束的彝族女子之外,还看到了好几个系着绣花围裙,佩戴着各种银饰,穿着黑色“帕吃”的哈尼族女子。他们热情洋溢,边唱边跳,与此时的热闹比起来,白天一天的辛苦采茶好像并不算什么。

除此之外,更多的还是像罗宋一样,穿着普通的衣服,并无明显的民族特征的普罗大众。跳笙的篝火边上男女老少都有,罗宋看到不少经历过世事沧桑的老头,老太太,他们跳起舞来,灵活度可丝毫不比年轻人差多少,而且更令罗宋感到惊奇的是,无论是本地的少年少女们,还是像他这样的外乡客人,没有任何一个人因为生疏而松开老年人的手。

一张张笑脸洋溢在篝火中,快乐是从来不分性别和年龄的。

“跳笙”是一种古老而原始的舞蹈,是最天然最纯朴的情感表达,也有许多别名,比如“打跳”,“跳歌”等等。这似乎是西南地区个个少数民族不约而同,共同形成的一种跳舞娱乐方式。

尽管,许多专家一再强调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民族,无论是舞蹈套路,还是音乐形式都不一样。但是在罗宋这等俗人的眼中,大同小异,只要快乐,能够表达情感就好。就比如温泉镇的“跳笙”和丽水的“打跳”,也就仅仅只是音乐曲目,跳舞花样,服饰穿着的不同罢了,都是围着篝火,跟着音乐跳舞,如此简单而已。

恍惚之间,罗宋又好像回到了丽水,那时,他初来乍到,什么也不懂,就被鲁衍拉着去束河古镇体验民族风情,也是在这种氛围的感染下,稀里糊涂的跟着一起打跳。那什么“三跺脚”,“倒回龙”完全搞不懂。虽然刚开始跟不上步子,左手还跟右手打架,但是却没有人会笑话他。

相比之下,今天的他比起当初已经好了太多。即便彝族和纳西族的打跳并不相同,罗宋却也能跟上节奏。

所以,很多人会喜欢来到中国的大西南游玩,因为在任何一个村庄,或是古城古镇的中心,无论肤色,无论年龄,无论性别,无论国别,只要篝火点燃音乐响起,人们便可以忘记所有烦恼,无忧无虑,以最自然的方式,尽情的手舞足蹈,就算是群魔乱舞,也并不影响什么。

再者,这最简单的舞蹈,最原始也最自然,跟着音乐跳个几圈也就自然而然的,什么都学会了,这或许也是这片神秘土地的魅力所在吧!

夜色渐渐深中,月亮已升至中天,远处的池塘倒影着月光,波光粼粼,微风掠过树影,绰绰露天的广场上已然空无一人,篝火已经熄灭,点点星光已经被黑夜所吞噬,天地复归寂静,月光如瀑如幕。

打跳结束,回家的路上,罗宋和陆晓甜故意放慢了脚步,落在了队伍后面。

罗宋脱下自己的外套,给陆晓甜穿上,陆晓甜嗔怪了一句,“我又不是小孩子,我不冷的。”但是却并未拒绝罗宋的好意。

罗宋笑问道:“你母亲爷爷奶奶他们都走了,你难道不害怕吗?”

陆晓甜笑道:“现在可是法治社会,离家里也就五六分钟而已,再说了,不是还有你保护我吗?”

罗宋挺了挺胸膛,十分男子汉的道:“那是当然,我肯定会保护你呀!”

然后又压低声音道:“那个,难道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吗?”罗宋故意坏笑道。

罗宋本来只是开个玩笑,却不料,陆晓甜居然一顿粉拳乱砸了过来,“你想死是不是?”

罗宋毫无招架之力,丢盔弃甲,败下阵来,连忙跑路,两个人一个追,一个跑,就这样在大路上追逐嬉戏了起来,好像这样的游戏怎么玩都不腻?

罗宋在前面跑,找好地形,瞅准机会,一把便将后面追逐而来的陆晓甜揽进了怀里。

此时的陆晓甜余怒未消,不断挣扎,脸蛋气鼓鼓的,眼睛里好像在冒火,罗颂急忙解释:“我刚刚只是开个玩笑,逗你一下,你还不知道我呀,怎么会不顾场合,不知分寸呢?”

陆晓甜感受到罗宋的真心,这才消了气,把头埋在罗宋怀里,道:“宋哥哥,以后不许这么欺负我了。”

罗宋温柔的答应了一声,两人十指相扣,就在路上这样静静的走着。

罗宋问道:“普通的日子都可以这么快乐,真不知道火把节,长街宴,红蛋节的时候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呢?”

陆晓甜道:“这还不简单,明年过火把节,摆长街宴的时候,你来陪我过不就好了,而且以后每年都陪我过。”

罗宋会心一笑,道:“好,我答应你。”

只是罗宋没有想到的是,他终究还是没有能够兑现诺言,没有机会和心爱的人一起过上一次火把节。

快要走到家的时候,陆晓甜突然停了下来,月光照射在少女的脸上,无比温柔,陆晓甜对着罗宋,嫣然一笑到:“宋哥哥,我给你跳支舞吧,好不好?”

罗宋微微一愣,道:“好。”

星辰缀满夜空,月华如瀑洒落,照陆晓甜恬的身上,莹莹泛着荧光。圆月之下,少女展臂,提裙,垫脚,翻身,长裙起舞,翱翔夜空,如孔雀开屏,如蝴蝶飞舞,如白鸽展翅,如百鸟朝凤。

“记住,这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

这一刻,仿佛永恒,这一刻,就是全世界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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