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南月与花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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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洛洛抽噎着,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用手紧紧攥着怀恩的衣袖,说什么都不愿意放手。
“洛洛姑娘,我知道你现在的心情,但是你要相信,人只要活着就还有机会。哪怕多一天,先生就还有还有机会,毕竟这世上还有很多奇人,说不定还会有奇迹。”辛南月劝着洛洛。
“对,师父,只要还活着一天我就不能放弃,就还有机会,我一定会找到解毒的方法。”洛洛瞬间就精神起来,她要救师父,只要活着就还有机会,哪怕走遍世间的每一个角落,哪怕昆仑,哪怕魔界,她也一定要救师父!她忽然很想笑,这是不是就是萧延和当时的想法,不顾一切,不惜一切,原来她一直仇视的大魔头萧延和,原来她在面对至亲至重要的人的生死之时,他们竟然是一样的。
“洛洛,师父的生死自有命数,你要记得,不可强求,一定不可以做出违背天道之事。”怀恩似乎看出了洛洛不顾一切的心思,严肃的嘱咐她。
洛洛并没有说话,也没有点头,但是她心里想的却是不惜一切代价。她紧紧咬着嘴唇,眼神却无比的坚定。
师父中的毒是净水丹,但是净水丹最初应该是魔界之物,后来被改造后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不但能封闭人气海,封印人的灵力,更重要的是它能够使人慢慢死去,而且是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生命力一点点的流逝这样残忍的方法。如果是这样,那么净水丹的根源在魔界,而且,萧美儿能够借尸还魂,这种禁咒法术应该也是魔界的方法。那么一切都指向了魔界,魔界,看来我得闯一闯了。洛洛心里在默默盘算着。
不好,如果净水丹最终还是会夺人性命,那么开阳和玉衡两位长老危险,还有送他们回蜀山的凌风,如果他们没有来得及回到蜀山澄清原委就死了,那凌风不但会背上背叛师门的罪名,还会被说成是杀害两位长老的凶手,到时候真的是不容于天下了。那她岂不是害了凌风!洛洛越想越心惊,但是师父如今也性命垂危,实在也离不得人。
“对了,神医大叔,这王府中有鸽子吗?可以送信的那种?”洛洛问道,但是心里还是没啥主意,毕竟这信送给谁,送到蜀山?万一长老没有回到蜀山就出事了呢?送给凌风,可是她连凌风的去向都不知道。
若是拼一把,只能送到蜀山先一探究竟。
但是辛南月却摇摇头,叹气道:“王爷谨慎,最忌讳府中人与外人私相往来,暗通消息,所以府上没有公开的信鸽,王爷的信息都由暗卫专人传送,旁人根本经手不得。”
洛洛一听,心灰了一截,她知道这个方法是行不通了。
怀恩看出了洛洛的忧心,便道:“你先别急,也许蜀山两位长老没事呢,我托人传手书去蜀山,先探一下究竟,辛大夫,我目前行动还不太方便,能否拜托您拿我这个玉佩到街上找一个永福商行,洛洛,拿纸笔来。”说罢,怀恩在洛洛拿来的纸币上写了一会,便将信笺折好,与玉佩一齐交给辛南月,接着道:“将玉佩和这封信一起给他就好,永福商行的掌柜看到玉佩自然会明白。拜托辛大夫了。”
辛南月接过信笺与玉佩,点点头,将东西揣入怀中,转身欲走。却在转身时,手从怀中带出了一方锦帕,他似乎没有察觉,洛洛看见赶忙上前捡起锦帕,喊住了辛南月。
“神医大叔,你的手帕掉了。”洛洛捡起来看了一眼锦帕,咦了一声,这分明是女人用的锦帕,上面依然是那首写在屏风上的诗“南风知我意,惜君月无眠。天欲怜花恨,悯君共朝夕。”
辛南月发现自己的锦帕掉了,忽然慌张的接过,又宝贝的细细看了看,才认真地揣回怀中,道了谢,匆忙便出府去了。
看着辛南月匆忙离去的背影,想起那方锦帕上的诗句,洛洛总是说不上来哪里怪怪的,便与怀恩说了这件事,又将诗句和药房里的屏风详细描述了一番。
怀恩思索了一会,似乎想起了什么,微微蹙眉。
“辛大夫叫什么名字来着?”怀恩问道。
“辛南月,辛苦的辛,南风的南,月亮的月。挺好听的名字。”洛洛答道。
怀恩又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只是忽然想明白了什么似的淡淡的笑了一下,自言自语了一句“原来如此。”
洛洛有点摸不着头脑,没有来得及细想,便忽然火急火燎的出去,“师父,我想起来一件事情,我去找一下萧美儿。”话音未落,人已经不见了。
萧美儿还是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待在房中,她今天似乎精神不错,没有躺在床上,坐在桌前看着窗外,原来自己的窗户看出去就是留园最好的风景,而自己从来都没有认真的看过。
洛洛火急火燎的冲了进来,连敲门都忘了。
萧美儿带着诧异看着她。
“郡主,我想起一件事,必须要问你。”洛洛跑得太急了,还在喘着气。
“不急,过来坐下慢慢说。”自从与她交付心事后,萧美儿也将洛洛视作闺蜜好友,见她来脸上便荡起了笑意。
“对不起,我知道我问这个不太好,但是事关人命,还请你一定要回答我。”洛洛殷情恳恳。
萧美儿点点头,示意她直说就好。
“郡主,是这样的,我记得你说过你哥哥将你从幽冥带回来的时候,那时候你是怎么回到自己的身体里的?你可记得当时发生过什么?或者说你哥哥做了什么?”洛洛一口气不歇的问道。
“对啊,正常人是看不到鬼魂的,但是我哥哥却能进得了幽冥黄泉,还能将我从里面带回来,他把我放到一颗水晶球里面,那种感觉很奇妙,我感觉自己像一条鱼,在水晶球里面游着,还能看到外面的世界。然后我就回来了,我看见自己的身体躺在那里,那种感觉很神奇,就像是自己看着自己,既陌生又熟悉。然后哥哥念了很奇怪的咒语,对了,我还看见我的周围有几件东西在围着我转,一根银色的锁链,一把斧头,哥哥手里还拿着一个手杖,对了,我的身体正上方还有一口钟,金色的钟,但是并没有任何的声音,那个钟在左右晃动,但是没有任何的声音,它们发出金光将我的身体浮于半空,然后我就感觉我从水晶球里出来了,又被强行按压回了自己的身体,然后我就不知道了。感觉像是做了一场光怪陆离的梦,然后梦醒了,我就躺在自己的床上,好好的。”萧美儿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还是记得非常清楚的。
“然后呢?你当时有什么感觉或者不适?”洛洛接着问,刚刚萧美儿说的那几件东西,应该就是捆仙索,劈天斧,还有那个手杖有可能就是噬龙杖,当年魔尊修罗的手杖,在地狱幻境中洛洛见过一次,只是那个钟,莫非是东皇钟?但如果是东皇钟,就证明萧延和上过昆仑,并且取得了东皇钟!
“我当时从昏睡中醒来,就是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梦,梦见自己死了,梦见自己去了黄泉,又梦见自己回来了,当时哥哥告诉我也是这么说的,说我只是做了一场梦,没事了。我当时其实也没有多想,而且自己也没有什么不适感,只是过了不久后,我就发现不对了,我不能正常的吃饭,一旦吃热食或者喝热水,胸腔和腹部就会被烈火灼烧似的疼痛难忍,而且我也不能晒太阳,一见太阳我的皮肤就会被阳光灼伤,而且我如果受伤,伤口很难愈合。慢慢的,我发现我的不对了,再后来,我发现我的身体停止了生长,一直保持着十三岁少女的模样,我就知道,我变成了怪物……”说着说着,萧美儿又伤心起来。
“除了这些呢?还有什么感觉吗?”洛洛继续追问。
“也没什么了,有时候会很难受,会害怕,但是其他感觉的也没有了,尤其是这两年,我连疼痛都没有了,感觉越来越迟钝,你看我的皮肤。”说罢,萧美儿伸出手臂,撩起衣袖,在手臂上用另一支手使劲按了一下,却见手臂上的肉直接陷了下去,成了一个坑,并且竟然一直没有回弹回来。她接着道:“你看,就是变成了这样,我越来越像个怪物了。”
洛洛摸摸她的背脊,安慰道:“不管怎样,你到底是活着了,我今天方才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才会有奇迹。先前我与你说的那些话,其实不过是因为我是一个局外人,并不懂其中的痛楚,今天我忽然懂了,爱一个人,当这个人是你的全部,是你活下去的全部信念时,你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放手了,哪怕与全天下为敌,哪怕逆天改命,你都要不惜一切救他,只为求那一点万中无一的希望。”
萧美儿点点头,眼神从空洞忽然变得温暖。
“对了,你知道辛大夫的夫人叫什么吗?”洛洛忽然问了一句。
“辛大夫死去的夫人吗?原来听他提过一次,那时候我还不愿意跟人说话,他就老在我耳边絮絮叨叨的啰嗦,讲着他和夫人的旧事,当时觉得心烦的很。好像叫顾什么来着,对了花夕,顾花夕。”
辛南月,顾花夕!洛洛忽然恍然大悟,她终于明白那首诗的意思了,但是这不可能!太匪夷所思了!
另一边,辛南月弯成了怀恩交代的事情,将信和玉佩交给永福商行的掌柜后,回来便去了怀恩那里回复。
“辛大夫,你可认识一位名动京城的舞姬——顾红衣。”怀恩直直的看着辛南月,虽然是问句,眼神却是肯定的。
辛南月却慌了,他的眼神开始闪烁,甚至想要逃离。
“红衣一舞动京城,天下才子竞折腰。当年的顾红衣多么红极一时,多少王公贵胄都渴望一睹芳容、一赏红衣之舞,但谁知顾红衣却远嫁大漠,嫁给了荒漠中一个小小的异族国君做了一个侧妃,从此退隐江湖,真是世事难料啊。”怀恩边说边观察着辛南月的眼神。
“不,不是的,她那么做是有原因的,她不是那种贪慕虚荣的女人,她……她是……”辛南月竟然结巴起来。
“她是顾红衣,她也是顾花夕,对不对?”这时,洛洛从外面刚好进来,听见了他们的对话,便接了这一句。
怀恩看了看洛洛,看来她知道了。
辛南月看了看他们二人,终于还是叹了口气,拉了桌子旁的椅子坐下,身形佝偻,显得非常疲惫,他平静的说道:“你们想听故事吗?”
洛洛关好门,在他的身旁坐下,给他倒好了茶水,意思是你慢慢说,我认真听。
“我和她认识,是在京城,那时候她已经是名动京城的舞姬,她因为喜着红衣,所以大家送了她花名——顾红衣。她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她的本名叫做顾花夕,出生在西凉的一个庄户人家,家里没钱,小时候便把她卖给了走街串巷卖艺的班子,班主看她资质不错,便也悉心培养,她说班主非常严苛,让她们这些女孩子每日都要练舞,不然就是一顿暴打或者是不给饭吃。像他们这种走街的班子,通常也不是一直有活接,都是走到哪演到哪,大部分都是街头卖艺,赚点赏钱。他们这些少女却是分文都得不到的,能得到的只有猪狗一样的饭菜,就连晚上睡觉也都是用铁链子拴着,当畜生一样的锁在一起。”
“这班主也太不是人了。”洛洛唾道。
“在那个年代,这很正常,她们这些女孩子在班主眼中本来就不是人,都不过是一些牲畜一样的奴隶。她们就是班主赚钱的机器,白天跳舞,晚上被有钱人看上的姑娘就会被带走,任凭那些贵人凌辱折磨、予取予求。她那时候年纪小,长得也又瘦又小,那些有钱人看不上她,但是她每天看到姐妹晚上被打扮的美美的接走,早上被衣衫不整、甚至路都走不了的被拖着送回来,她每日见到无不是胆战心惊,她害怕,每天都在害怕下一个就轮到她。”辛南月说着说着也握紧了拳头,“直到后来,花夕长大了,越来越美,美的倾国倾城,越来越多的人慕名来看她,班主为了坐地起价,反而将她护着供了起来,这样的摇钱树若是被人随便糟蹋了那不是亏得慌。班主想到若是想把她卖个好价钱,就一定要去最有钱的地方,那就是京城,那时候,还不是大徵,还是前朝,但京城还是那个京城,繁华还是那样的繁华,整个九州最有钱有地位的人都在那里了。于是,她们就去了京城。”
“然后顾红衣一舞成名?”洛洛接道,其实真不知道这样的成名是幸还是不幸。
“对,红衣一舞动京城,一曲成名天下知。只是一舞,顾红衣之美就传遍了京城,甚至传遍了九州,在无数的画本子中她成了仙女谪凡,那时候,天下哪个男人不为之心动,可是,祸事也因此而起。这样一个美艳绝伦,名动天下的美人怎么能在一个草根班子里呢?就连那个班主,也没有想到,这一举成名的顾红衣竟然成了她的杀身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