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相见不能相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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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五年,再次踏入福药轩,陈景心情复杂。他回忆起在这里拜师学艺的情形,感觉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他知道,自己再也回不来了。
“你就是景儿的信使?”
大堂中,只有大长老一个人,现在的大长老,比五年前老得更厉害了。
稀疏的头发,爬满老年斑的脸,干瘪的手,浑浊的眼睛.......
陈景看得眼睛一红,大长老真的老了!
如果是五年前,他的情绪变化,根本瞒不住大长老,但是,大长老太老了,他的头脑不像五年前那么灵活。
“是!”
陈景压抑着自己的情绪,把随身的宝剑亮了出来,呈给大长老。
“陈兄说,这把宝剑,是神医送给他防身的。”
大长老接过宝剑,只是看了一眼,他就认出来了。
“是!此剑的确是老夫送给景儿的。看来,你真的是信使。”
五年都没有收到陈景的信,大长老以为陈景出了什么事,现在看到这把宝剑,大长老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
“你说你救了景儿,那你是在何处救的景儿?”
就算年老力衰,大长老依然还是那个精明的大长老。
他用一双浑浊的双眼盯着陈景,眼中带着一丝怀疑,一旦陈景的回答有什么不对,他就会出手擒拿。
陈景微微一笑,目光直视大长老:“神医可是在怀疑晚辈的来历?陈兄说过,神医为了帮他提升内功修为,特意用三颗天香豆蔻,从玄清观主处,换了门真武龟息诀。”
听到陈景的话,大长老心中震动。
这件事,只有他。玄清观主,还有陈景知道,陈景没有理由,把这件事说给其他人听。
他再一看陈景的眼睛,顿时,一种熟悉感扑面而来。
“你...你很好!”
大长老差点就忍不住和陈景相认,但是,他最后还是没有。
陈景取出自己早就写好的信,将信交给大长老,口中道。
“陈兄虽然勉强醒了过来,但他伤势太重,所以,他正在修炼一门神功,无法回长春谷。”
大长老正要看信,听到陈景如此说,心中一动。
他知道,陈景是要告诉自己,他的修为又进步了。
“既如此,劳烦小兄弟转告景儿,安心修炼神功,不要操之过急。老夫身边有武德,让他尽可放心。”
大长老的语气有些严厉,这是在告诫陈景,让他没有事,不要回长春谷。
陈景当然明白,他深深的看了大长老一眼,双手抱拳。
“信已送到,晚辈还有要事要办,就不久留了。晚辈告辞!”
大长老看着陈景的眼睛,试图通过陈景的眼睛看到他真正的面容。良久之后,他才摆了摆手。
“去吧!去吧!”
大长老随手一抛,把宝剑给陈景。
陈景深深的吸了口气,转身离去。
师徒二人都知道,这一面,很可能是此生最后一次见面了。
只因他们太弱,在修仙者的眼里,他们是凡人,是蝼蚁,蝼蚁又怎么有资格得到机缘呢?
就算陈景修成武修,在没有绝对的实力前,他也不能暴露自己是武修的秘密。
修仙者高高在上那么多年,要是没有灵根的凡人都能修炼,他们还怎么维持自己的高高在上?
这些东西,都是陈景必须经历的劫数,陈景也早就做好了准备。
陈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连许坤等好友都没有见。
离开长春谷后,他就开始谋划着突破的事。
从凡人武者晋升为武修,他是第一例,但万变不离其宗。
根据他看小说的经验,修士每次突破,都需要庞大的能量,缺少能量,突破就会失败,甚至走火入魔。
他的积蓄太深厚了,真的突破起来,所需的能量必然不少。
在突破前,他要尽可能的收集到足够多的天材地宝。
在世俗中,能够找到天材地宝的地方,也就是无人能够踏足的深山和海底了。
海底,陈景去不了,武功再高的人都下不去,一下去,就会被巨大的水压给压得粉身碎骨。
只有深山,才可能有天材地宝。
刚出深山,又要入山,陈景总算是明白,神话传说中,为什么修道者都喜欢住在山里了。
近水楼台先得月,山里的灵气重,容易出产天材地宝,供他们修炼。
“突破之后,不能留在世俗了,只有修仙界,才有足够的资源让我继续晋升。”
穿越以来,陈景就没有缺过钱,但现在,他切切实实的体会到,财富的重要性。
天材地宝可遇而不可求,陈景花了一个月,把青阳郡附近的山都给翻遍了,连一株天材地宝都没有看到。
无奈之下,他想到了当初发现七寒果的那条山脉。
那条山脉之中,不但有七寒果,还有一窝狐狸精,山中的灵气似乎比其他地方多很多。
“不行,在狐狸精口中抢宝物,太危险了。”
他猛地甩头,打消了去抢夺狐狸精的念头。
狐狸窝可比皇宫危险多了,皇宫中只有一群武林高手,狐狸窝可全是狐狸精。
……
招摇山脉,南方最长的一条山脉,它横贯南方十七个郡,有无数的山峰直插云霄,时常有猎户在山中采集到奇珍异宝。
山林之中,陈景放开木系异能,搜索着天材地宝的踪迹。
陈景非常小心,因为他听当地的百姓说,有猎户曾经在山脉深处发现仙人的踪迹。
仙人,就是修仙者,虽然留在世俗的修仙者修为不可能很高,但是,那些修仙者也能威胁到他的生命。
这也是他直接放出异能的原因。
“哪里跑来的死耗子,这么会抢东西!”
“快追,别让它给跑了!”
“你们几个抄近路跑它前面去,围住它!”
突然之间,陈景听到几个人的声音。
他朝声音的方向看去,就见到几个猎户打扮的人手持弓箭,在林间奔跑追逐,似乎在猎杀什么东西。
陈景心中一动,连忙跟了上去。
他几个飞掠,就飞到了猎户们的最前方,他定睛一看,不禁大喜。
被猎户们追杀的,是一只毛茸茸的,身体只有巴掌大小的灰毛仓鼠,要是不看清楚,谁都会以为这是一只老鼠。
仓鼠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只仓鼠口中叼着的东西。
那是一块黄精,表面隐隐有黄色的微光发出,它的大小,大约是仓鼠体型的两倍。
不是天材地宝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