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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十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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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十年12

下次再去江与城那儿时,程恩恩用了新买的香水,香喷喷地来补课。

她一进来江与城就闻到了,味道挺清新的,适合她。

之前她身上都是牛奶沐浴露的味儿,很嫩。

两种味道各有千秋,但显然前者更得江与城的心,毕竟对一个散着奶味儿的小朋友有想法,显得他太畜生。

程恩恩倒不是为了他才喷的,她自己喜欢,沉浸在自己香香的味道中,学习都更有精神了。

但她对某人禽兽的一面一无所知。

未免影响她学习,江与城没在程恩恩做题时骚扰她,但程恩恩自个儿时不时低头嗅嗅自己的手,玩得不亦乐乎。

江与城在一旁看得心痒,忍不住就想逗她。

“有那么好闻吗?”

他诚挚地问,起身走过来,“让我闻闻。”

嗯?

程恩恩完全是无意识的小动作,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他要闻什么?

江与城捏住她的手腕,将她的手举到鼻子前,轻嗅一口。

程恩恩愣了,张了张嘴,还有点懵。

江与城无比自然地把她的小手放回去,然后将手撑在她两侧,微微伏低身体,低沉的嗓音在她耳畔震动:“今天怎么这么香?”

程恩恩咻地一下,脸红了。

“因为”她老实巴交说,“我喷了香水。”

“这样啊,”江与城仿佛看不到她从脸颊到脖颈蔓延开的粉色,将她圈在桌子前,继续问,“你觉得好闻吗?”

这个姿势让程恩恩又一点小小的不自在,小声回答:“好闻。”

“嗯,我也觉得你很好闻。”

不知怎么的,程恩恩听见这句话,忽然把自己想象成了一个大包子。

他喜欢吃包子吗?

她晕头晕脑地想。

搞科研的人没有双休,程礼扬的休息时间很少且不固定,整个暑假程恩恩都是在江与城那儿度过的,开学之后的周末也不例外。

后来不再卡着上课的时间才去,不想自己一个人在家待,江与城只要一回来,她就找借口跑过去。

有时江与城带她到外面吃喝玩乐,有时就只是待在家里,安静地一起看书。

江与城对程恩恩的宠爱程度不亚于一个亲哥哥,渐渐地,她在他面前越来越放肆,偶尔也会露出从前只在程礼扬面前才会有的娇憨和任性。

必须要批评的是,霸占江与城时间的目的达到之后,一开始高举的“学习”这个幌子,便开始摇摇欲坠。

她对数学实在是恐惧又抗拒,做题像受刑;慢慢地也知道江与城疼她,每天仗着他的纵容在那儿浑水摸鱼,被现了就老老实实地认错,绞着手指偷偷瞟他。

程恩恩对于两性之间的时间过于迟钝和无知,江与城口头上没少逗她,但一直保持着绅士的教养,很少对她动手动脚。

程恩恩会因为他的靠近而心乱,甚至有时一看到他就开始脸红,却从不知这意味着什么。

她只知道自己对他一点都不排斥。

甚至喜欢亲近。

抛开怕生慢热那一层,她其实很粘人,从十七八了还喜欢跟在程礼扬身后做小尾巴便可以窥见。

和江与城熟悉起来之后,她也会粘他,时常赖在他家里是一方面,在人多的街上会主动抓他的手,还喜欢枕在他的腿上,在慵懒的午后看书或者睡觉。

江与城对她的例假时间很清楚,没到日子呢;问她到底哪里不舒服,是感冒烧还是肚子疼,她吞吞吐吐说不明白,一羞恼直接把电话挂了。

五分钟之后,江与城出现在门外,手里还拎着一个草莓蛋糕。

他的态度一如既往,仿佛根本没看出程恩恩的有意躲避,笑容淡淡道:“特地给你订的,你不来,我只能送货上门了。”

程恩恩最怕人家对她好了,乖乖让他进门。

吃蛋糕的时候她坐得离江与城远远的,也不跟他说话,自己默默顶着一张大红脸。

江与城也不知她究竟怎么了,拐着弯问了几句,成功套出她的话。

——高致搬来一整套摇滚乐队装备,在楼下弹吉他唱情歌告白那天,程礼扬刚好休息在家。

很不巧,江与城也在。

彼时高致撩妹屡屡受挫,程恩恩根本gt不到他的点,于是校霸同学选择单刀直入。

“程恩恩,你给我下来!”

他举着麦克风喊。

“程恩恩,下来!”

其他小弟们声音洪亮地为他造势。

“程恩恩,我喜欢你!”

高致继续喊。

“程恩恩,我们老大喜欢你!”

小弟们继续造势。

“程恩恩,做我女朋友吧!”

“程恩恩,做我们大嫂吧!”

程恩恩正在厨房里洗菜,晚上他们要吃火锅,第一次听到自己名字的时候,她愣了愣,以为是幻觉,竖起耳朵,紧接着听到第二声,忙跑出去。

程礼扬和江与城已经率先到达前线阳台,动作整齐地低头向下望。

程恩恩挤过去,还没看到楼下什么情况,被江与城直接一巴掌按着脑袋推回去。

他语气淡淡道:“回去洗菜。”

程礼扬的脸色也很微妙,回头问:“这是你同学?”

程恩恩已经听出是高致的声音,点点头:“是我同桌。”

“就是上次那个?”

程礼扬脸色更淡了。

什么上次?

程恩恩茫然。

程礼扬不需要她的回答,已经自动将人对号入座,冷笑了一声,转身回去,径直走到门口,顺手抄起一个棒球棍。

青春期的男孩子精力旺盛满腔热忱,高致甚至已经想好了待会儿吻程恩恩的姿势。

但当他看到拎着棒球棍杀气腾腾走过来的程礼扬时,事情便彻底脱离了预期。

后来高致回忆起高中生涯,最难忘的莫过于那一场声势浩大的告白。

倒不是因为结局多么浪漫,而是因为,那天他背着吉他被追杀了三条街,所到之处行人致礼汽车鸣笛,场面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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