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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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宋知多吃些,赵以宸特意命楼弃找了个边关的厨子,专门负责漪澜殿的饮食。
“陛下,您怎么了?”
赵以宸吃不惯边关重口的调料,不是太过辛辣就是太过咸香,一场饭吃下来,主菜没用多少,光顾着一个劲的喝水。
“没、没事。”
一连几日,从不沾辛辣的赵以宸几乎顿顿不离辣,宋知气色肉眼可见的恢复了,赵以宸却面色惨白。
宋知见到赵以宸这模样,实在是与之前的样子太过大相径庭,心情难以言喻,不知是该开心还是该劝他不要再强迫自己。
“陛下,漠南,败了。”
这是赵以宸登基以来第一次败仗,楼弃站在殿外不敢进门,借由秦内侍转达。
食了些辛辣之物,本就有些头脑发胀,加之漠南战败,赵以宸更加暴躁。
漠南是进入大漠的重要之地,若漠南没有掌握在手中,又引起了大漠人的注意,要开展下一步计划就变得难上加难。
“楼弃,你亲自来回话。”赵以宸不耐烦地将秦内侍赶了出去,他要知道最真实的战况。
“回陛下,漠南人多狡诈,尤其驯得一手好鹰隼,还未等锦州军踏入边界,他们就早已知晓,甚至能提前埋伏在锦州军的必经之路上。”
“先撤退至荆州,原地修整。”赵以宸眉头紧蹙,手指不断摩挲着拇指上的扳指。
“那鹰隼虽攻击性强,但注意力有限,不妨试试放飞的鸟雀,再寻个百发百中的弓箭手,一击必中。”宋知声音柔柔的,听不出情绪。
“贵妃娘娘这法子或可一试,但漠南毕竟地势崎岖,使得第一次也使不得第二次。”楼弃仿佛看到了救世主,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不会的,要想培养出一只听话又顺从的鹰隼,一般都是从鸟蛋孵化开始。而野生鹰隼的巢穴常位于悬崖陡峭之地,极其难寻,能驯养出一两只已经很不错了。”
“多谢贵妃娘娘提点。”
楼弃从宋知的话里行间寻到了破解困局的办法,而赵以宸却听出了无限的惆怅。
“所以你自小就被驯养的听话又温顺?”
赵以宸用了驯养两字,是将宋知比作了那鹰隼。
这令宋知哭笑不得,她还没见过这样比喻人的。
“回陛下,臣妾十岁前曾在大漠王庭生活,也受着良好的教育,不是您口中的驯养。”
“哦,倒是朕措词不当了。”
听宋知如是说,赵以宸心里不太平。他以为自己才是教会宋知为人处世的那个第一,没想到竟还有人抢在他前面。
心里的醋坛子瞬间翻了一地。
“大漠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嗯?”宋知懵然,没想到赵以宸会问这种问题。
赵以宸有些别扭,他好歹也是锦州皇帝,从小天资聪颖,基本上都是别人问他的份,怎么还会有他向别人请教的时候。
他没说话,将头扭向一边。
这么些日子,宋知越来越发现赵以宸骨子里还是个小孩子,被桎梏在金丝笼里,也算是无意间保留了他心底的那份纯真。
“大漠没有锦州水土好,那边的风沙大得很,也没有这么多湖光山色,放眼望去全是戈壁,除了寂寥以外毫无美妙可言。”宋知捂着嘴笑了笑,耐心地回答了赵以宸的问题。
记忆是一条看不见的长线,漂浮在天边,回首望去,以为自己已经走出千百万里路,却总能因为不同的事情再次回忆起那段自认为已经尘封的过往。
宋知嘴上说着大漠的不好,但眼里那份怀念绝对骗不了自己。
“你会想家吗?”
“当然会啊,毕竟是臣妾曾经长大的地方。”
赵以宸不知道家是什么,以前跟着学究去集市上时,看着手牵着手走在路上的一家三口,他最初会有点触动。
而随着他所走的道越来越和常人不同,自他能出入天圣殿随侍以来,周围的所有人都把他看作瘟疫。
生怕离他近一点就会不祥。
刚开始他对这种改变还有些不适应,屁颠屁颠跑去问先帝,“父皇,为何每次我一靠近他们,他们就飞快逃走呢?”
“因为你是朕的儿子,是这即将继承大统的人。”
先帝的语气温柔里藏着刀子,赵以宸也因此憋闷了一段时间。
不过这段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先帝教给他的东西越来越多,他也慢慢淡忘了与同窗好友之间的情谊。
而这一切都不包括黎思。
不论赵以宸在天圣殿随侍到多晚,他总是会提着一些糕点去黎思的居所。
两人什么也不干,就像如今和宋知这样,谈天谈地,只有彼此。
“他们都抛弃你了,你还要当那里是家吗?”思绪如同江水猛兽,狠狠撞击着赵以宸的心口。
“至少在抛弃以前,他们尽最大能力让臣妾过得比大漠所有人都好,在那么贫瘠的地方,臣妾每日都能有新鲜的瓜果,时不时还能喝上羊奶酒,已经比很多人都幸福了。”宋知眼角隐约闪现着泪光。
“若不是他们,臣妾可能都不会继续活在这世上了。”
宋知总是这样,将自己的心酸过往说得好像发生在别人身上一样。
赵以宸本想伸手抱一抱她,却不知怎么,双手好像被无形中禁锢住了,抬不起来,只能匆忙地将眼睛瞟向别的地方。
活在世上的时间不过几十载,没有人能一帆风顺的过完这一段冗杂且孤独的岁月。
这途中会夹杂着友情,亲情甚至爱情,但却始终没有一种能保持一成不变,这些终究给那孤独的岁月添上一些艳丽的色彩。
谁身上都有着或多或少的伤痕,也许有的在心里,也有的在身上,而这些都是时间流逝留下的痕迹。
自我疗愈才是最好的解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