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深度恐惧、化身怪物、坏血病、枫糖浆、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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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恐惧:当面对未知事物时,人类会自内心深处升起一种兴奋而又压抑的情绪,这便是深度恐惧。深度恐惧会随着所见事物的神秘程度叠加,越是神秘之物,其增加的深度恐惧越多,当深度恐惧达到一定高度后,人会难以抑制的发狂,尤其在短时间内深度恐惧数量激增,发狂的概率将更大,但每个人面对深度恐惧的接受程度不同,常人最多只能接受三个深度恐惧,而摄取过魔药的所谓非凡者,却能接受至少十个深度恐惧。这算不上是诅咒,更像是上天给予的恩赐,它能让人脱胎换骨,形成所谓的“脑内之眼”,洞悉一切用肉眼看不见的事物。当深度恐惧累积到一定量级,所见事物将有所不同,能感知到更为艳丽的色彩,能透过迷雾看清事物的本质。深度恐惧又被称为“乌鸦之眼”,人们认为,乌鸦的眼睛能看到许多人类所不可见之物,如果某个人的精神足够强大,他便能聚集和承受更多的深度恐惧,但目前为止,没人知道深度恐惧到达极限后,会有怎样的不可思议的变化,甚至没人知道,该以何种方式积累深度恐惧,要知道那些神秘的禁忌物,可不是一般人所能接触到的,许多更是常人避之不及的。猩红之夜,那位深度恐惧达到九十九的猎人,渴望通过月亮接受第一百个深度恐惧,以此解开生命的秘密,他所带领的那群曾在恶兆战争中大放异彩的丧钟猎人们,为他寻来仪式物,进行最后的仪式。然而,一把突如其来的尖刀,贯穿了那位猎人的胸膛,丧钟猎人中出现了叛徒,他们为了夺取猎人那庞大的深度恐惧,而计划出这场阴谋。在刺死猎人后,他们吞下猎人的脊髓,瓜分那九十九个深度恐惧,却又在短时间内因无法承受深度恐惧而发狂,化身为残暴的杀人机器,最终,他们从丧钟猎人们的围攻中杀出一条血路,并成功逃亡。这件事激怒了猎人的养女伊乎席尔女王,及其余的丧钟猎人,为此他们不惜发动战争,向三位叛徒逃往的旧帝国宣战。这是暨恶兆战争后展开的第一场人类战争,但战争双方皆为服用过魔药的非凡能力者,因此又被称之为非凡战争,导火索正是那位有望透过月亮凝视真理的猎人,可惜他最终没能迈出那一步。最后,他的遗体被葬在莱茵河畔的山毛榉树下,在他死后,猎人们尊称他为受难者。
化身怪物:身穿华服的面目全非的怪物,它们甚至在变成怪物后,还守在自己的王位旁,贪恋自己的权位,它们的**已然化作它们此刻狰狞的容貌,这便是为了永生,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在月下,在黎明前夕,这些沦为怪物的贵族已然疯狂,他们畸变成为非同寻常的怪物,有的像凶狼,有的像得了腐烂病的病人,有的像畸形的婴儿。它们已然神志不清了,发出肆无忌惮的怪异的笑声,畸变后的躯体颤抖和痉挛,此种堕落气息诱发了恶兆,不久后,恶兆丧钟响起,异常的太阳与月亮便浮现在城堡上空,并降下令人惊惧难安的魔雨。欢愉走向末路,繁荣的伪装被撕碎,一切美好都在顷刻间崩塌。
坏血病:此种怪病,往往只在海上发作,病人常是经常出海的水手,因此又得名水手病。这种疾病,在发作时很令人悸动,它会导致全身出血,眼睛、牙龈、身体,均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出血症状,并生出一种厌世情绪,奇怪的是,这种怪病一般只出现在随船出海的水手身上。不禁令人心生联想,是否是海洋带来了这种怪病,还是船只的不断摇晃使船员身体异样。如果将这种怪病与海洋联系,便会生出许多可怕的猜测,难道是海上魔鬼在作祟,已看不见的状态在吸食人血?的确有船员这么认为,因此在晚上,他们选择扎堆睡眠,并且会往身上涂抹新鲜鱼血,或许会很腥,但船员认为这样一来,那海上魔鬼便会选择去吃鱼血,这听上去有些荒诞,不过在那个愚昧年代,许多事情本就是荒诞的。身处本时代的人们,总会做些在后世看来愚蠢无知的事情,到了后来,当某位著名医生发现船员在海上很难吃到蔬菜时,他似乎找到了病因,并鼓励水手们多吃蔬菜,尤其是摄入柑橘或柠檬,只要每天来上一杯柠檬水,坏血病便很难找到船员身上了。得知了治愈方法的胖舵手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道:“噢,原来柠檬就可以赶走海上魔鬼,看来它很讨厌酸味……西蒙.怀特,你说坏血病和海上魔鬼毫无关系?可那艘从雾海飘来的死人船,又该作何解释?”
枫糖浆:枫叶之国以广布大量枫槭树而闻名,当秋意渐浓,枫叶便会越发鲜艳,形成一片无比壮丽的奇观,在落叶中起舞,这该多么浪漫?在枫树中,有一种名为糖枫的树种,因其汁液内含有大量糖分而闻名,树干内蕴藏的汁液,将是熬制枫糖浆的主要原料。在某个季节,人们开始收集糖枫的汁液,在粗壮的树干上打孔,接上管子,让管子流进铁桶里,最后放进锅里烹煮出多余水分,留下的金黄色半透明状,如蜂蜜一般的粘稠液体,便是枫糖浆,这项制作枫糖浆的古老工艺从未失传,且延续至今。枫糖浆作为枫叶之国的特产,因其气味特别,售价高昂,且具有药效而闻名,曾专供于皇室贵族,对于那些渴望在歌剧院一展歌喉的歌者而言,枫糖浆也无疑是用来滋润喉咙的最佳保养品。在蔗糖还未被发现和引进的年代,伊莎贝尔大陆的人们主要依靠三种途径获得糖分,分别是:蜂蜜、麦芽糖、枫糖浆。
金币:在货币未盛行以前,黄金是唯一的通用货币,在货币盛行之后,黄金仍是通用货币,一块指甲盖大小的黄金便相当于一百磅,一百磅又等于两千先令,约等于两万五千便士,相较于后来发行的正统货币,曾经贵族群体更热衷于使用黄金,因为他们常常是大额消费,出手阔绰。大多数年轻贵族在恶兆来临时仍在享乐,他们行为举止优雅,每天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穿一身像样的衣服,该挑选哪根手杖、哪顶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