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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谁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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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

与城主府有合作关系的大富商沈家也接到了消息,当他们得知城主府遇袭的时候,是非常惊慌的。

好家伙,哪里来的过江龙,居然上来就啃最硬的肉,外面的悍匪都这么无所畏惧吗?

他们在想,城主府肉硬吃不下,但易水城有肉软的啊,还是一块大肥肉。

沈家人一想到他们也有可能被冲家,就忍不住慌了起来,一连给城主府送了好几车的慰问品,许下包吃包住有赏银的诺言后,请回来了两百士兵围府保护。

同时。

一封书信也回到了沈家小姐沈有溪手中。

沈家后院闺房中。

沈有溪穿着一身纯黑色的锦绸睡裙,明媚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身上,雪白的肌肤与黑色透光的衣裙形成了极具诱惑的无力身姿。

她的身材十分消瘦,宛如一条睡眠中的美女蛇般懒洋洋的趴在书桌上,白嫩的小手拿着笔,在写着什么。

以她的体力,能做的事情除了看书就是写小说了。

她最喜欢写那种一男一女经历万千磨难后修成正果,最后阴差阳错双双身亡的小说了。

每当写死男女主后,她都会异常兴奋,那种雌性荷尔蒙澎湃的感觉让她欲罢不能。

这种快感延续了数年,到了现在,她甚至想在现实中亲自实践一下。

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不如快快乐乐的走了吧。

“小姐,你未婚夫那边回信了!”

侍女小妙推门而进,手中还拿着一纸书信。

“终于来了!”

沈有溪双眼微亮,撑着脆弱的上半身直起了腰,冲着侍女连连招手:“快给我快给我!”

她很想知道陈初是如何回答的,如果真答应殉情的话,那她最后的心愿就完成了!

小妙将书信递给了自家小姐,看了一眼书桌上的白纸,不由翻了个白眼,嫌弃道:“小姐,你又在写这些变态的东西。”

“这不叫变态,这叫异常。”

沈有溪正经的纠正了一句,随后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陈初的回信。

信上,画着一个黑墨大叉。

“诶?”

看到这个刺眼的大叉后,沈有溪不禁愣住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怎么可能!

他不就剩一年寿命了吗,为什么不和我一起殉情?

这个选择对沈家和城主府两家都好,他为什么要拒绝?

“啊,他拒绝了。”

小妙凑过头来一看,不由取笑道:“看来不正常的只有小姐一个人啊。”

“不可能。”

沈有溪摇了摇头,用坚定不移的语气说道:“一个从小重病缠身的人,在得知自己马上要死了之后,怎么可能还是正常人?”

“我懂了,他肯定是没看懂。”

她突然恍然大悟,是了,对面的陈兄长又不像她一样,经常看些女儿家的言情小说,怎么可能会懂殉情是什么意思呢?

是她失算了。

“再来一次。”

沈有溪拿笔摊纸,这回他直接在信上写道‘陈兄长,陪小妹一起殉情可好?’。

为了表示诚意,这回,她忍痛含泪割破了自己的手指,滴了一滴血上去。

“小妙,再去传信。”

沈有溪含着手指,擦着泪道。

侍女小妙看了看那封书信,又看了看自家小姐,一脸无奈的摇了摇头:“小姐,你可真异常啊。”

另一边。

易水城东街小巷角落中有一破旧石房。

石房大概只有十几平米,内部破烂简洁,窗户大门全部封死,密不透风。

在石房中,有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头发乱糟糟,双眼布满血丝,布衣破出了几个洞。

在这青年的面前,架着一口的大锅,大锅边角暗红一片,正熬着血红色的汤药。

“重火煎熬,将十公斤人血熬练成三两精血,应该差不多了吧。”

历飞鸣双眼恍惚的注视着锅底那一小滩血红,口中喃喃自语着,深深的吸了一口充满血腥味的空气后,从旁边拿起了一个小碗。

“啊,这令人陶醉的味道啊......呕!”

他强忍着反胃的人血味,将锅底那二两精血倒在了小碗里。

历飞鸣目光怔怔地望着碗中透亮的精血,突然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起早贪黑忙乎了好几天,丧失了人性,用大量人血熬成了精血。

这已经是第五碗了。

“父亲,我一定会给你报仇,杀了那个老道,踏上你未成功的仙人之路!”

历飞鸣眼中闪过一丝狠色,一咬牙,端起小碗扬起了脖,一饮而尽。

“呕!”

滚烫的精血顺着嗓子流进了体内,仿佛火山在体内喷发一般,五脏六腑烧的生疼,心脏砰砰砰的快速跳动着。

一秒。

两秒。

一分钟。

两分钟。

无事发生。

“五碗精血喝完了,我这是......蜕变成血魔了?”

历飞鸣睁着大眼,望着自己的双手,脸上露着深深的茫然之色。

他在一个月前,准备搬离这间石房的时候,偶然发现了一本书和一封信。

当他读完那封信后,他才知道,自己失踪的父亲,就是十五年前,令易水城平民闻风丧胆的嗜血妖人。

而那本书,就是传说中的修仙之法,魔道神功《炼血魔功》。

他在知道这个事实的时候很震惊,很恐惧,甚至想连夜逃离易水城。

可当他翻开《炼血魔功》,一切的恐惧瞬间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无尽兴奋。

传说中的仙人功法啊!

只要学会了,就能成为呼风唤雨的仙人了啊!

他不想再住十几平米的石房了,他不想再当牛做马的干农活了!

炼血魔功上写道,以人血冶炼精血,饮下十两精血,化身血魔,成就无上魔功。

历飞鸣懂了,他起早贪黑,手持凶器跑遍小村深巷,花了数天时间,用大火煎熬,终于熬出了五碗十两精血。

然后,忍着恶心全部喝了进去。

但是,却没感觉到有一丝变化。

“步骤错了?”

历飞鸣挠了挠头,喃喃自语道:“难道不是用铁锅大火熬精血?”

“不可能啊,熬汤熬药什么的,用的都是大火啊?”

他有些迷茫,步骤完全正确,可为什么我还是一个凡人呢?

“剂量不够,还是说我已经蜕变成血魔了,只不过是没发挥出来而已?”

历飞鸣沉思着,他紧攥拳头,绷紧健硕的肌肉,使出全身力气,砸向了旁边的石墙。

轰!

一声闷响,破烂土胚石墙上出现了一个浅坑。

“好强的力量!”

历飞鸣望着墙上的拳印,脸上露出了兴奋激动之色,脑海中的疑惑瞬间消散。

果然,我是对的!

就是应该用铁锅大火熬精血!

他能够感觉到,身体小腹处仿佛有团烈火在燃烧,全身上下充满了力量,就像是有无尽的精力等待着宣泄一般。

“十两精血不够,我还需要更多的精血!”

历飞鸣双眼血红,表情逐渐狰狞,如同精神失常一般狂舔碗底,最后使劲一摔,推门而出。

他要狩猎!他要报仇!他要成仙!

在城主府遇袭后,易水城进入了戒严状态,近千士兵在街上巡逻,挨家挨户的搜查着凶徒。

历飞鸣一走出小巷,就撞上了一队士兵,吓得他急忙低头,畏畏缩缩的走在墙角下。

走了三条街,便遇到了好几队士兵,如此密集的巡逻惊得他一身冷汗。

怎么会有这么多士兵,难道是东窗事发了?

也是,这都好几天了,官老爷们再废物也该反应过来了。

历飞鸣心中暗想道,脸上不由露出了冷笑,那群废物估计还不知道吧,十五年前的嗜血妖人重出江湖了!

“要不要,狩猎一队士兵试试血魔之威?”

历飞鸣冷眼扫视着街对面的持刀士兵,五人一队,凭我现在的实力,应该能轻松拿下吧。

这个念头刚刚浮现在脑海中,就被他压了下去。

不急,再苟一段时间,待到一拳能打穿一面墙后,再将易水城闹得翻天覆地!

“还是先出城,进村狩猎吧。”

历飞鸣暗暗思索着,就当他刚要转身朝着城门方向走去时,却突然停住了脚步,骤然回头,目光狂热的盯着一个行人。

他闻到了!

透过人群和空气,一股宛如毒药般的血腥味侵入他的鼻尖,轻轻吸一口,便令他大脑一震,浑身鸡皮疙瘩骤起。

“这是谁的血!?”

历飞鸣脸上露出了深深的贪婪,目光死死地盯着传出诱人血味的那个人,悄无声息的尾随了上去。

一百米,三百米,一千米。

待对方走进无人的巷子中时,他猛然加速,两步上前,从背后偷袭。

“谁?!”

正在给沈家小姐送信的送信小厮就感觉背后一股劲风袭来,下意识的闪身躲开。

不等多说什么,两人纠缠在了一起,在经过一轮打斗之后,终究是血魔占了上风,持刀劫下了送信小厮。

送信小厮看着脖颈上横着的菜刀,满脸惊恐道:“你要干嘛?”

历飞鸣轻轻喘气两口,并没有搭理他,而是在他身上闻了闻,最后从送信小厮的腰间摘下了一个香包。

打开香包,露出了里面的书信。

他拆开书信,一眼就看到了那滴鲜红透彻的鲜血,疯狂的双眸瞬间紧缩,一股从未有过的进食欲从胃部涌上。

“这是谁的血?!”

他看着送信小厮,脸色阴森问道。

“我......我不知道。”

送信小厮很是害怕像是疯子一般的历飞鸣,声音颤抖道:“我只是帮城主府少爷和沈家小姐送个信而已。”

“城主府?”

历飞鸣微微皱眉,呵,原来是城主府的人,怪不得如此厉害。

他仔细的观察着这封信,信上有一滴血和一行字。

那行字秀气工整,一看就是大家闺秀写的。

那这滴血......一定就是城主府少爷的!

历飞鸣凭借着聪慧的大脑,在短短的时间内做出了分析。

“听说城主的那个儿子身患重病,从小吃人参雪莲等各种名贵药材......”

他舔了舔嘴唇,怪不得血会这么香,原来是上百万两的药材养出来的药人啊!

只要喝了他的血,那我岂不是直接天下无敌?

历飞鸣一想想就忍不住全身颤栗起来,握着菜刀的手都跟着发抖了。

他将这张书信放到了嘴里,嚼了几下后咽进了肚,随后将充满杀意的目光放到了送信小厮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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