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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江湖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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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如歌,歌中有江湖。

曾几何时一曲《笑傲江湖》成绝响,唱尽沧海横流,写尽风云过往。又几时一曲《铁血丹心》道出多少侠骨柔情,说出多少家国情怀。又有一曲《小李飞刀》话不完洒脱不羁,抒不完风华绝代……

江湖在一曲曲的歌声中唱响。江湖在歌声里总是有千般风流,有万种豪情。而江湖更不缺乏经典的名谣,你方唱罢我登场。是歌在唱江湖?还是江湖在写歌?亦或江湖写歌唱江湖。江湖尽在歌中,歌中有无尽江湖。

三月,春正浓。这是一迷人的季节,一个有希望的季节,一个繁花似锦的季节,一个生机盎然的季节,一个忙碌耕耘的季节,同时也是一个躁动不安的季节。

清晨的扬州沐浴在和煦的朝阳中,万丈朝霞映红了半边天空,霞光轻轻柔柔的洒满了扬州城古朴的城阁的每一个角落,青砖蓝瓦间片片绯红的霞光斑驳映照其上,亭台楼阁中点点朝阳辉煌斑驳其间,扬州城那别具一格的小桥流水间闪动着阵阵耀眼的波光。整个扬州城仿佛披上了一件梦幻一般的衣裳。东风微荡,垂柳轻舞,摇曳着它那轻盈与婀娜,古柏悠扬,舒展着它的雄浑与伟岸,桃花妩媚,绽放着它的娇艳与妖娆,如梦似幻。

春耕的季节,勤劳的农夫早已踏着这清晨温柔的春风与绚烂的霞光走在他们田间地角的阡陌当中,去耕耘着他们的肥田沃土,去耕种着他们一年的希望,耕种他们的生活。早起的商贾早已赶上他们的马车骡驾,向远方出发,去寻觅他们的商机,追逐他们的利益。更有贩夫走卒早已穿街过巷,吆喝呼唤。碌俗忙庸、逐名追利、零零碎碎这才是生活本身,才是生活的真谛。岁月静好,安平康健何尝不是一种幸福而快乐的人生。一种淡如水的人生,而很多年轻的人却不懂这种淡泊也是可贵的。他们更向往那种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生活。于是一个少年便在这个季节大踏步向着江湖走来。

扬州城外的官道上远远伸向远方,遙远的某个地方传来一阵粗犷而嘹亮的歌声,歌声远远没有城里“醉卧花间”的姑娘们唱的好听,要是和雨霖歌声相比那更是犹如彩云比稀泥,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但是歌声中的那份豪迈之情却是“醉卧花间”里所有姑娘都不具备的,那只有在旷野中才能唱出的豪放不是雨霖霜之流那种勾栏瓦肆的莺歌艳曲能比拟的。

细听之下只听歌声唱道:“江湖飘,热血烧。放纵青春趁年少,挥动青锋舞长刀,追逐梦想欲飞高,激情飞荡热血烧,问世间谁才是真英豪。江湖飘,醉逍遥,仗剑载酒跨黄骠,纵横驰骋天地小,对酒当歌风云笑,风月徘徊醉逍遥,醉卧柳岸晓风不寂寥。江湖飘,风雨摇,是非成败谁能料,得失取舍最煎熬,恩怨情仇纷纷扰,刀光剑影风雨摇,江湖再见英雄梦飘渺。江湖飘,红尘笑,青丝华发岁月老,美眷红颜何处找,生与死共情义少,壮志难酬心已憔,江湖谁主沉浮看明朝.....”这是江湖中人很爱听、爱唱的一支歌曲。它本是《江湖志》的序言,被江湖中人谱上曲,另名为《醉江湖》后就在江湖中传唱开了。

江湖是从来不缺才气纵横、多情风流的骚人墨客的。

不知是哪位过往的江湖朋友在放声歌唱?也许是山中的樵夫,也许是江中的渔者。歌声悠扬,虽然不如雨霖霜的小曲悦耳,但能听出这是一位用心用情在唱歌的歌者。

这时从遥远的官道上从容走来一位少年,

一个白衣飘飞的少年。他好似踏着歌声而来,这歌声好像正是在为他的到来而伴奏。年轻、健朗、朝气蓬勃还有几分儒雅,这是这个少年给人的第一印象。

他的长相,五官都没有任何的特色,一眼望去属于那种丢到人海中就找不到的那种人。仔细打量他却又是那么与众不同,他扛着剑行走,说明他是一名江湖侠客,但他的形象气质更像一名风姿卓雅的文士。若说他是一名文士,他又举止率性,行为不拘。再看他毫无特色的五官异常分明,脸上有棱有角,丹凤眼,剑眉略淡细长,鼻梁挺立却不甚高,嘴角微微上扬扬,很随意的拼在一起却又让人觉得那么的与众不同,那么的和谐,充满男性的阳刚魅力却又不失风流儒雅。脸上那似有还无的微笑让人觉得亲切,又有种不可触及的遥远。黑亮的双眼深邃且睿智、自信且坦荡。

其实少年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很简单的一个人,一头乌黑的长发随风轻扬,没有任何的束缚,一袭单调的白衣虽然在风中飘飞的很是好看,却也是一件很普通的布衣,一根很普通的布带扎在腰间,一把很简单的剑扛在右肩之上,剑鞘是木制的,没有任何的修饰。从上到下每一处都是那么的简单。细看之下又会发现这是一个简单但绝不平凡的少年,他的不平凡在什么地方?却又让人无法详细分说。

朝霞把他的全身也映照的通红通红的,朝阳在他的背后散发着耀眼的万丈光芒,远远的看过去,他好像是从朝霞中走来一样,官道两旁的傲立古柏好像是在列队欢迎他的卫士,摇曳的垂柳仿佛是在迎接他的舞者。

这样简单的一个人,这么随意的伴着一曲“醉江湖”,从朝霞深处走了过来。这是一幅水墨丹青也不能绘意江湖侠士图。一帧朝霞独行画。

但是有人忽然觉得他很是招摇,看着他很是不爽。是的,就是忽然觉得,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或许只是因为他与这个画面的契合太过美仑美奂,或许是他与这歌声产生的共呜惊扰了谁。或许是他今天出门没看过黄历,选择了那么一个太过耀眼的早晨来到扬州,并且遇到了一个他并不认识但会与发生一些故事的人,扬州有名的地痞——冯五。在他距扬州城门还有一里左右的时候他们相遇了,故事也就开始了。

冯五就是那个忽然觉得看见他很是不爽的人,没有理由没有原因。硬要找一个理由的话就是冯五爷就是看着他不爽了,冯五爷得让这少年长长见识,别太装了。冯五在扬州其实是个小了不能再小的小人物,但是他并不这样认为,他觉得在扬州或者在江湖他虽然不是可以翻云覆雨的大人物,但在这扬州的一亩三分地上,在这扬州的江湖中自己也应该是一号人物,可以称爷的那种人物。因为他有个很好的靠山就是“风云庄”的——风雨堂,他是负责收取风雨堂在整个扬州城的保护费的人物。

其实对于“风雨堂”来说他根本就不是什么重要人员,最多只能算个跑跑腿的伙计而已,有时用来遮挡龌龊的工具罢了。只因他是土生土长的扬州人,又是从小在扬州城的三教九流中厮混的,为了便于行事,才把他收入在风雨堂下跑跑腿。

今天他是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扬州的城门外的,因为今天有个大人物要到扬州城来。这个人至少对他来说是个大人物,特别重要的大人物,甚至可以称之为他的偶像。这个人就是他的靠山,风雨堂的副堂主——“邪影狂刀”萧龙腾,这萧龙腾在风云楼虽然只是个副堂主,但在江湖上的名号那可是不一般了,提起他的大名江湖中没有几个人敢说不认识他,没有几个人敢小看他。曾经也许有过,但那些人都已经付出了小看他的代价。在十年前的第二部《江湖志》上已经是排在了第二十位的人物,在整个风云楼的风云十二堂中也是武功排在前几位的。只因性格张狂、易冲动才不得不屈居副堂主之位。

就在冯五怀着激动、仰慕、忐忑的心情在城门外等待的时候,他看到了那个少年,他看到了那个少年从朝霞中走来。本来别人走路他也是不会在意的,别人唱歌他也是不会放在心上的,因为这歌江湖人都知道的。但是他看到那个年轻人如此张扬、如此装的从他身旁经过,远处传来的歌声此时似乎变得不那么动听了,这时他莫名的觉得美丽的心情突然相当的不爽,至于为什么他不知道,也许天会知道吧。其实他觉得那个少年年轻,他何尝不也是年轻人呢?他也仅仅有二十五岁而已。

冯五在这扬州混了多年,还是有一定眼光的,自从傍上风雨堂后眼界更宽广了不少。所以他看出来了这个少年是练过的,但是从他的衣着上他也看出来少年不会是江湖中的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因为江湖中成名的年轻一辈中没有像他这样装扮的,从他如此简单的行头来看他也不会是那些江湖豪门的少爷、公子。所以他今天做了一个以后让他后悔半生的决定。

他向跟在他身后的六七个小混混使了个眼色,兄弟们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有两个眼色好的早已上前拦住了年轻人,有嘴快的兄弟已经开口问道:“兄弟,那条道上的?报上个万儿来,进城干什么?”

年轻人明显一愣,但他还是说道:“秋歌,从扬州官道上来的,进城逛逛,也没什么事。”他其实也知道这些混混问的是什么意思,但是他确实也不是任何一条道上的,今天只是他进入江湖的第八天,他除了在前面的镇子上教训了一个试图盗取他剩下的不多的盘缠的毛贼外,他就一直在赶路。

冯五听了暗吃一惊:难道这小子是官府中人,难怪那么嚣张。于是他马上换上一幅犹如见到亲爹的笑脸一边拱手一边说道:“秋公子原来是官府里的大人,是到扬州公干的吗?小人冯五,自小在这扬州城里长大,这里的人情世故、三教九流没有我不知道的,大人若有需要,小人愿效犬马之劳。”冯五以为少年是官府中人,只好出来替手下兄弟打圆场,同时也是想先混个脸熟,以后说不定真能和这年轻的大人攀上那么一点点的关系。因为他听出来这人并不是本地人。这就是地痞混混的品质与觉悟。

哪知少年接下来的话把他彻底激怒了。少年知道这几个混混会错了意,他很友善的解释了一下:“我并不是什么官府的大人,只是从扬州官道上一路行来,要到扬州城里随便走走而已。”

冯五一听这话那笑得比春天还灿烂的脸马上就黑了下来,那速度岂止是比翻书快,简直就是掩耳不及迅雷之势啊。旁边的小弟一看老大脸色不好,马上有人跳出来为大哥撑场子了:“小子,你是在耍哥几个吗?今天要是不让你长点记性你是不知道我们冯五爷和马王爷一样也是有三只眼的。”说着就招呼着旁边几个小混混一起向少年冲了上去。

作为小弟他的觉悟也是很高的了。冯五手下这几个地痞是何等身手?他们虽然出手凶狠毒辣,尽是阴招,全往秋歌的要害部位攻击,比如双眼、下阴、小腹....但是他们的武功实在太不入流了,他们的动作显得粗陋而呆板,凶狠有余但气势不足。只见秋歌几个腾跃闪纵,那个几个地痞全躺在地上了,在看秋歌他的右手还扛着他那把简单的剑,就那么气定神闲的站在哪里,那么酷酷的站在哪里,似乎他根本不曾动过手,他确实没有动过手,只是在他腾跃纵闪的刹那间他已踢出了六脚,于是地上躺着六个地痞。

冯五这一群人有两个人没有动。一个是冯五,他觉得有他手下这六个小弟出手应该能摆平这个“招摇”的少年了,他这个当大哥的是有身份的人岂能随便出手。另外一个就是他们这一群人中的第一高手,也是有冯五手下第一高手之称的牛猛,外号“流氓”,他认为像他这样的高手是不适合与其他人以多欺少的,他更不屑与那些只会一点三脚猫武功都算不上的人一起出手的,那对他的名誉是个极大的侮辱。他的武功可是比他的老大冯五还高一筹的,只是因为冯五对他够仗义,对他出手也算大方,所以他才以身相报,一直跟着冯五。

据牛猛说他是师出少林的,其实他只是和一个少林俗家弟子练过两年少林长拳而已,比冯五那种平日厮斗练出来的野路子是要高明一些的。

二人对望一眼,彼此心中都明白今天是遇到硬茬子了,在他们对望的那一眼中还彼此传递着一个信息,那就是要一起出手,也不管什么身份面子了,能把这少年收拾了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把这个招摇家伙拿下,今天这场子才能找回来了。于是他们出手了,同样的阴狠毒辣,但比刚才那六个张牙舞爪的家伙动作流畅的多了,姿势优美的多了,一眼看上去他们确实是练过的。但是他们的结局是一样的,两人在刹那间和刚才那六个地痞一样用自身的实际行动真实地诠释了一回什么样的动作才叫标准的“狗啃泥满口血红”和“四脚朝天仰天鬼嚎”。

一群地痞龇牙咧嘴地从地上爬起来,因为秋歌并未下重手,所以他们还能爬起来。他们眼中全是迷茫和不可思议,他们一共八个人和这个少年一招没过就全躺地上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绝世高手吗?

不过冯五不一样,他作为一群小混混的带头大哥,他知道今天这个亏是吃定了,但不能这么灰溜溜地抱头鼠窜。他假装凶狠地瞪了一眼秋歌,只敢瞪一眼,而且眼中还不敢有丝亳怨恨,他怕他流露出来的怨恨会激恕秋歌,他看了一眼气定神闲站着的秋歌狠声的说道:“秋歌,好,很好,我冯五记住了,我今日技不如人认栽了。风水轮流转,这场子我早晚会找回来的。兄弟们,走。”

作为混了多年的混混,他知道要是他灰头土脸的就走了,那么以后他在兄弟中的威信就会一落千丈,所以就算是屁滚尿流地走也要交代几句场面话,以显得他虽然技不如人,但气质上却是不认输的,而且他还会报仇的。何况他还知道一点,秋歌和他并没有什么大仇,而且从他出手看得出秋歌并不心狠手辣的人,一般不会要他们的命的,而且有如此武功的高手大多数是不会把他们这些小角色放在眼中的。是以秋歌在冯五最后交代的那句场面话中还听出了一种示弱的意思在里面。在那么短的时间里他能想如此之多,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冯五确实是个相当合格的混混,一个有着超级觉悟的混混。

他的经验和见识告诉他,他成功了。秋歌并不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更没有因他的几句苍白无力的狠话而为难他,因为秋歌觉得冯五等人真的不值得他再浪费半分力气,他要留着力气去好好见识一下扬州是否如传说中一样繁华。

就在几个小混混簇拥着冯五转身要走之际,突然听到远处有人说道:“就这点出息,你不要脸我“风雨堂”可丢不起这个人。”说话间人已到了冯五等人跟前。此人的身法之快完全可以用势如奔雷,快如鬼魅来形容也不为过。

冯五听到说话之人的声音虽然是在骂他,但在他听来这声音无异于天籁。他再看秋歌的眼神已经变了,他眼中除了喜出望外还有一份戏谑。他知道此人一来他今天的面子、场子什么都可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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